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弗吉尼亚·伍尔芙说:
记住我们共同走过的岁月,
记住爱,
记住时光。
这本书,包括对至亲之人的一些片段描述,对少年情爱的一些细琐感悟以及对陈旧往事的一些零碎记录。而今,回头再看,甚是哀艳。以至于我再度抚触那些文章的时候,羞涩不堪。仿佛凝视自己曾经赤裸的少年身体,心中只剩下了一丝怜惜。
青春最迷人之处,在于你可以挥霍而不自知以及这种不自知本身。是夸张又真挚的年纪,是敏感又纯真的年纪,是一道微小的伤口也要去撕开到见血见肉的地步且不罢休的年纪。仿佛,不弄得伤筋动骨都是可惜了那一段段经历。因此,像是有用不完的力气来哀叹世事,佯装得透彻又悲情。
但青春总会式微。
肉体一日一日变老,心境也终将不似从前。看人看事也都淡了几分,浓烈的大概也只有逢生遇死了。与好友聊天,聊得彼此很伤感。她已经二十八岁了,工作虽差强人意,但感情生活很不顺利,身边有的便是一个仿佛誓要与她彼此折磨到死的恋人和三只猫、两只狗。看上去并不如意。
安慰的话,翻来覆去也就只有那些了。最后能讲出来的竟只是希望她能把二十几岁的最后两年过好,能留住一段尽可能温柔的青春尾梢。是,总不能还没来得及美好,青春就已苍老。也不知道,十年之后,再在一起谈心的时候,还能记得今时今日的多少。
没有不能面对的曾经。
只有稍纵即逝的年轻。
年少活过的一些痕迹,趁自己还能记得的时候,写下来,珍藏好。这大概是我做得最好的事情之一。没有过去的他,何来今日的我。老了以后,至少还有东西可以拿出来,看看自己昔日的青春时光,历经了哪些夸大其词的煎熬和一不小心就错过的美好。然后,一个人,笑一笑。
我不知道晚生于我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的人,他们会经历怎样的青春和年少。但总有一些东西,会是你我之间共通的记忆。哪怕是十几岁在校园秉烛夜读的刹那惶恐和片刻难挨。甚至,课堂上的分心,和某一次暗恋的心情。
关于青春,席慕蓉写得最好:
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
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
却忽然忘了是怎么样的一个开始
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
无论我如何地去追索
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
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浅
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
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
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
含着泪 我一读再读
却不得不承认
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Lou Reed去世了。在各色浊杂的新闻铺天盖地的今日,他仿佛离开得悄无声息。而我,能做的纪念也不过是听一整夜的《Sunday Morning》,抽掉一包半的烟。说好的要戒烟呢?但也还是抵不过一些情不自禁地哀伤黎明。也借这篇文章纪念Lou Reed,和他曾经的地下丝绒。正好。
愿爱常在。
愿青春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