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监狱学研究再出发
在一些理论研究者尤其是非法学背景的研究者眼中,监狱学似乎算不上一门学问,也谈不上是一门学科。事实上,监狱学非但有学问,而且是有大学问。问题是,我们该如何深刻揭示、诠释监狱学问,这本身就是有一个大有学问、大有门道的大问题。
监狱学属社会学范畴的科学
如果把人类的学问分成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钱学森说还有思维科学),那监狱学无疑是社会科学。当我们真正认识监狱学的时候就会发现,监狱学与当下高等教育所设立的学科,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等,无不多多少少与监狱学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它是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属社会科学范畴。
监狱学是具有人文属性的科学
人文科学准确地讲应该是社会科学的人文学科,侧重于从整体的、综合的角度研究人类本身以及社会,主要涉及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学科。狭义的社会科学是将人类社会各种活动和关系等具体分为各个方面、条块进行相关研究,如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学科。由此而言,人们无论如何解释人文科学,监狱学都是其中的一个内容。至少有两个方面最重要的含义:一个是改造矫正本身对于囚犯作为人的人文意义;另一个是改造矫正者的人文情怀的人文意义。以上任何一个方面,如果不是在人文意义上的构建,就会颠覆人的本质和价值。
监狱学是实用领域的科学
监狱的职责是什么?囚犯为什么会犯罪?如何改造矫正囚犯?谁有资格改造矫正囚犯?囚犯为什么可以改造矫正……。这些看似常识性的问题,都应该在科学意义上得到比较正确合理的解释。在现有的认知判断里,监狱是社会的有机构成:监狱不仅仅是监狱,还关联犯罪、刑罚,关联国家治理、国家政权、国家架构甚至关联社会文化、民族精神。如当下的社会治理,人们很难设想,离开和没有监狱,这个社会该是什么样子。监狱其实是社会的一个有机构成。难怪李斯特曾言: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以此而言,监狱学的研究,已经放大到了关于社会的运行规则、正义以及正义的实现上。
监狱学是一门独立学科的科学
监狱学当然要研究监狱,还要研究与监狱相勾连的大大小小、林林总总的问题。它是研究监狱存在的理由、建设的原理、管理的规则、运行的规律以及关于监狱体制、制度、理念与器物的问题,并要以人文科学的人字为出发点和归宿。可以说,监狱学有其特有的研究对象和价值,自然也就决定了其是一门独立且独特的学科。而我们遇到的更大的困惑——监狱是由劳改队转身的。也就是说,监狱在不久前还不是监狱;过去监狱的改造,更多的称作镇压、威慑,在未来还要转型为矫正。这就给我们的研究带来了很多有趣而无奈的话题:监狱学的概念、范畴、体系、要素等等都还是从劳改学转移过来的,用监狱学去替代劳改学,自然难以服众。因此,都需要在原理的基础上再研究。而这个再研究,无论是在理念上、价值判断上,还是体系、要素以及方法、路径上,都不再是传统的监狱学。
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解和判断,上海政法学院和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合作,试图以全新的视角建构新监狱学。我们期待这个研究项目获得学科上的新突破。当然,要突破一个学科的固有知识结构、固有传统理念和固有门类构架,是困难而有风险的。但是唯有突破,才具有生命力和影响力。
本系列教材聚焦于监狱关系、监狱文化、监狱生态、监狱暴力、监狱人权、监狱情报等前沿论域,力图揭示监狱制度变迁的深层机理,直面重刑主义倾向、高监禁率,以及安全导向行刑模式等问题带来的监狱治理困境与出路,并特意研究了出狱服务、监狱比较等问题,以拓展本课题的研究深度与广度。具体言之:
《监狱学概论》基于“简明教程”定位来谋篇布局,力图简洁扼要地回答清楚什么是监狱,其基本构成以及监狱发展简史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在有限篇幅里描出监狱肖像。由画地为牢到实体监房,把“囚禁”不断具体化、显性化,既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也是刑罚施行的实际需要。在监狱类型分析中,我们不仅关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监狱的基本形态,更着力于监禁形态封闭与否的最显著的特征是什么?有限开放,开放的是什么?开放式监狱的价值何在?尤其关注法治的基本价值如何在监狱立法与制度运行中得到彰显。在此基础上我们聚焦于监狱关系、监狱文化、监狱生态、监狱暴力、监狱人权、监狱情报等前沿论域,力图揭示监狱制度变迁的深层机理,直面重刑主义倾向、高监禁率,以及安全导向行刑模式等问题带来的监狱治理困境与出路,并特意研究了出狱服务、监狱比较等问题,以拓展本课题的研究深度与广度。
《监狱法学》。监狱是刑罚走向文明过程中的产物,是现代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监狱知识体系的庞杂性,催生着监狱学科研究的不断深化、细化。监狱法学就是以监狱法律制度和监狱行刑实践为专门研究对象的学科。无疑,在构建“法治国家”和实现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时代愿景下,监狱法学作为刑事法学、监狱学的分支学科,对于规范我国监狱刑罚执行、促进我国刑法目的实现具有重要的价值。
本书以国内外监狱法学、监狱制度的最新研究成果为基础,密切结合我国监狱的行刑实践,突破传统“注释法学”的研究模式,以监狱法律关系为主线,论述了监狱基本法理、监狱法律渊源、监狱法律关系构成、监狱监督、特定类型罪犯刑罚执行保护、出狱人回归保护、外国监狱制度以及我国监狱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展望。
《监狱社会学》。监狱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监狱这一特殊社会的学科。其研究的内容主要涉及监狱的基本问题(包括监狱的社会构成、监狱分类、监狱管理模式、监狱环境、监狱文化、监禁效应、监狱容量)、监狱人员(监狱管理人员和服刑人员)、监狱社会互动与社会网络、监狱控制与反控制、监狱的发展趋势等诸方面。在研究内容上,力求避免传统教材对于监狱社会的教条化描述,而是采用深度描述和解释的做法,使读者看到现象背后的本质。在研究方法上,本书不仅大量吸收国内外有价值的文献,而且还利用实地调查的一手资料作为描述解释监狱社会的有力素材,相对中立地向读者呈现真实可感的监狱生态,并大胆预测未来监狱的走向。
《监狱矫正学》。监狱矫正学作为监狱学与矫正学的交叉学科,主要对监狱矫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本书将对监狱矫正学理论历史流变、监狱矫正的中国经验(模式、传统、样本)、监狱矫正的原理、监狱矫正的诸制度、监狱矫正与社区矫正的关系、监狱矫正的得与失、监狱矫正学的研究方法等问题进行探讨。
《监狱管理学》。作为监狱学学科的组成部分,监狱管理学立足于从原理和理论层面架构监狱管理的基本轮廓,并紧密结合当下我国监狱管理的现实问题,构建能够说明和解释当下中国监狱管理现状的理论体系。鉴于监狱管理的国家属性和法律特质,本书的构思和理论支撑主要来自于行政管理学和公共管理学,在描述监狱管理自身独特性的同时,也尝试用行政管理和公共管理的理论,重构监狱这一带有行政性质和刑事司法性质属性的“组织体”的管理问题。
监狱学研究再出发,我们相信并期待,我们的努力是有意义的!
是为序!
上海政法学院原副院长、终身教授 闫 立
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研究员 张 晶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