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序一
肖飒律师给我发来书稿《ICO黑洞:创新融资疯狂的背后》,让我提意见和建议,也希望我能写个序言。
我本不太想应承下这一任务,因为且不说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认识和理解,在有些方面我们并不完全一致——甚至还曾有过争论,单从文字风格上来说我们的差异也太大。我有点担心,如果由我写个序言放在这本书前面,也许会显得不伦不类。但读完书稿后,我的想法有了变化。加之最近在肖飒律师的微信朋友圈中看到了她写的一段话,更促使我连夜提笔来完成这一任务。
她在朋友圈中说:“1305篇文章,每篇约1500~2000字,简单运算,超200万字,当原创成为习惯,修行继续……约好至少十年,不见不散,感恩读者。”除了为她的这种勤奋,为她的笔耕不辍而感动之外——据说甚至在饭桌上,在和别人聊天时,只要有了一个新的想法,产生了一点思想的火花,她就会马上掏出笔记本来记上几句。当今,一个年轻人能这样对待自己所从事的职业,能把自己的工作如此当作学问来做,实在是值得赞许。更重要的是从她的这些文章,也包括从这本书稿中,我看到了肖飒律师作为一个着力关注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工作者,始终保持着一种对法律、对监管规章的敬畏态度。尽管对有些法规条文也许并不完全赞同,有时也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但只要一有新的金融法规尤其是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法规出台,她往往第一时间就会从律师的角度给予详尽的解读,提示大家需要关注的要点,帮助大家避免触碰法律底线。这当然是一个法律工作者的本分,但同时也表现出了一个学者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
这本书成稿于七部委《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颁布之前,《公告》发布之后,作者又抓紧时间对书稿进行了校正。其主要观点就是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一定要依法合规,ICO的发行行为和代理行为有法律风险。这个观点不仅是正确的,其提出也是及时的。
坦率地说,这些年来我国在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产生了一些风险。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监管思路问题。一段时间里,对金融创新要“适度监管”的提法讲得较多,似乎再讲“严格监管”,再讲“依法监管”,就有不支持创新之嫌。前不久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金融创新是要搞的,但不能乱创新,不能搞偏离实体经济需要、规避监管的创新”“要加强对金融创新的风险评估,不行的坚决不能搞”。会议还强调整治金融乱象“不要被市场情绪和舆论绑架”。可以说这次七部委的联合公告正是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个举措,它不仅会对迅速整治ICO乱象发挥重要作用,也必然会对日后金融监管工作的整体思路产生重要的影响。
我希望,也相信肖飒律师的这本书能从不同的侧面,为培养和增强金融从业人员、金融监管工作者乃至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发挥积极的作用。
是为序。
杨凯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