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忠”与“恕”
《论语 ·颜渊》篇里记载,仲弓问仁,孔子回答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 ·雍也》篇里还记载,孔子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
因此,仁的实践包含了为人着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换句话说,“己之所欲,亦施于人”。这是“仁”的积极方面,尽己为人谓之忠。“仁”的含义并不仅是“己之所欲,亦施于人”,还有另一方面“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两方面合起来,称作“忠恕之道”,孔子认为,这就是把仁付诸实践的途径,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仁之方”。
后来,有的儒家把忠恕之道称为“絜矩之道”,意思是说,以自己作为尺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礼记》中有一篇《大学》,汇集了公元前3世纪到前2世纪儒家的一些著述,其中说:“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
《礼记》中还有一篇《中庸》,传说是孔子的孙子子思所作。其中第13节说:“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所求乎子,以事父……所求乎臣,以事君……所求乎弟,以事兄……所求乎朋友,先施之……”
上述《大学》的段落着重讲的是一个人本着“忠”和“恕”的原则做人时,怎样由人及己,懂得所不当做的方面;引自《中庸》的段落着重讲的则是一个人本着“忠”和“恕”的原则做人时,推己及人,怎样主动去做。无论是哪种情况,用以衡量自己行为的准则,都出乎自己,而不在于别人。
“忠”和“恕”的做人原则也就是“仁”的原则。因此,一个人按“忠”“恕”行事为人,也就是“仁”的实践。这种实践引导人去完成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其中就包含了“义”这种为人的品质。因此,“忠”和“恕”乃是人的道德生活的开头,也是它的完成。《论语》中,“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 ·里仁》)
每人内心都有衡量行为的一把尺(絜矩),随时都在使用它来衡量别人和自己。实践“仁”的方法就是这样简单。因此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 ·述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