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笔随心至
笔,比烟花寂寞
多年以前,天天离不开的朋友就是笔了。
刚上小学的时候,父母送给我一个新书包、一个新文具盒。打开文具盒一看,里面装着满满的铅笔和橡皮。
那时候的文具非常简陋,橡皮多半是白白的一个小方块,偶尔得到一块花花绿绿的香橡皮,便乐开了花,在课堂上嗅来嗅去的,引得周围小朋友垂涎不已。
倒是五颜六色、五彩缤纷的铅笔,为童年的读书时光增添了明亮的色彩。
我的铅笔盒里总是摆满了铅笔,那时铅笔的数量及样式成了孩子们炫耀的一个重要武器,如同今天的孩子炫耀他们的手机。
细想起来,那时候铅笔的样式真少得可怜,高级一点的就是顶端带橡皮的那种,但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已经足够引以为豪了,不少孩子甚至还用不起铅笔。班上有几个家境贫寒的同学,短短的铅笔头都不舍得扔,用硬纸板做个笔套,拿橡皮筋绑紧照样用,直到小小的手无法握住。
那会儿还没有自动铅笔,削铅笔成了每天的必修课。刚开始,总是父母帮我削,我一边看,一边学着自己削。父母总不让我削,可能担心削破手吧。童年的我十分英勇十分顽强,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我,不久就偷偷地学会了自己拿刀片削。父母一看没辙,只好买了个铅笔刨,这就安全多了。长大以后,当我开始用眉笔、唇线笔时,竟意外邂逅了似曾相识的小刨子,顿生诸多感慨。逝者如斯夫,总有一些东西会令我们瞬间穿越时光隧道回到从前。
童年时,有一种笔我最为喜欢——蜡笔。图画课时,我们尽情挥洒,可着劲儿地涂鸦。蜡笔的颜色有十几种,用得最多的是金黄色和红色——整天画向日葵和红太阳。我画的向日葵很饱满,圆圆的脸上还带着点笑模样,像足了一个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幸福娃娃,得到了老师、同学、家长的一致好评。后来,看到凡·高画的向日葵,心里一惊,原来向日葵在有些人的笔下是这个样子——艳丽、热烈得让人着魔。
最讨厌的笔,当属毛笔了,尽管它雄踞文房四宝之首。罪魁祸首并非毛笔本身,而是与之相伴的墨汁味道太难闻。有些东西惹人生厌,不一定是自身的缘故,而是受到了与之关联事物的牵连。父母常禁止我和坏孩子一起玩,也是担心近墨者黑吧。
上中学时,开始用钢笔。铅笔除了作图时用用,基本上退居二线了。
钢笔可比铅笔难伺候多了,刚用时,时常弄得到处墨迹斑斑——手上、书本上,还有衣服上。好像在向全世界宣告——我,是个中学生了!
钢笔较贵,且不是易耗品,故不能像铅笔那样时常更新。买钢笔是件大事,由大人领着一起去买,挑自己心仪的颜色和款式,免得买回来不喜欢。
那一刻方发现选择是件多么残酷的事,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问题是压根儿分不清谁是鱼谁是熊掌。熊掌究竟是粉红色的还是橘黄色的?就这样犹豫不决,就这样举棋不定,小小少年,小小烦恼。
灵机一动,恳请父母:要不买两支吧?老师经常让我帮着批改作业,要有一支用来灌红墨水。
哈哈,计谋得逞!看着文具盒里并排躺着的小粉红和小橘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后来语文课上学习《孟子·离娄下》时,还暗暗思忖,尽享齐人之福的快乐莫过如此吧?
我偏爱纯蓝墨水,尽管大家都说蓝黑的保留时间更长一些,但我只是写作业,又不是写史书,还想留墨百世怎么着?那种大海般的湛蓝,如婴儿的眼睛一样清澈,又似蓝天一般明净。现在我的衣柜里有很多蓝色色系的衣服,说不清是否缘于年少时留下的美好记忆。
哥哥上大学时,邻居送了他一支黑色钢笔——英雄牌金笔,笔尖是纯金的。我爱不释手,意欲占为己有,同时清醒地认识到:哥哥刚刚如获至宝,肯定不舍得马上送给我,还是等他先用一段时间再说吧。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我就这样日复一日地惦记着、思念着。一学期结束,哥哥放假回家,我翻开他的书包,金笔还在。我一边捧着它赏玩一边偷眼看哥哥。可气的是,他半点送给我的意思也没有。看来他还没用够呢,我只好沮丧地把金笔放了回去。
又过了一学期,哥哥又放假了,金笔又回来了,我立刻又凑上去摆弄。终于,哥哥有所察觉,逗我说:想要吗?
我没好气地想:这还用问?不想要,我天天惦记它干吗?我怎么没翻你那些书本呢?但我只是用力地点点头。
你下次考第一名我就送给你。
我耍赖:你要先送给我,我才能考第一名。
哥哥爽快地答应了。于是,我就真的拥有这支梦寐以求的金笔了。
金笔往文具盒里一放,顿时六宫粉黛无颜色。到底是金枝玉叶的公主,岂是那两个小小民女粉红、橘黄能比得了的?并非我喜新厌旧,而是金笔确实气宇轩昂。难怪在那个年代,笔曾经是身份的象征,上衣口袋里插着一两支钢笔的一看就知道是文化人,如同20世纪90年代初期手拎大哥大的一看就是大款。
打那以后,每逢考试,我一定非金笔不用。哥哥成绩特别优异,我坚信他的金笔也肯定会带给我好运。别说,还真挺神奇的,此后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有一次,考试前忘了给金笔灌墨水,只好临时改用其他笔,成绩还真有所退步。别怪我迷信,马良离了神笔不也资质平平吗?从此,考试前顶顶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准备好金笔,犹如战士的钢枪。
金笔,一直伴随着我顺利考上大学,方功成身退。
高中毕业时,同学们互赠礼物,送得最多的是钢笔,收到最多的自然还是钢笔。看着琳琅满目的钢笔,仿佛听到了同学们诚挚的心声——多写信、常联系噢!
大学期间,没再买过任何钢笔,就用这一支支饱含友情的笔歌唱青春、畅谈理想、憧憬未来,当然,还完成了无数次的作业和考试。
工作后,已经流行用签字笔了,不用灌墨水,质量也不错,放在公文包里很安全,绝不会弄得到处都是墨水,所以很快习惯用签字笔了。
现在,我的笔筒里就站着七八支签字笔,几乎一模一样,仿佛克隆出来的。可惜缺少了个性与生机,这也正是一个少年人与中年人的差异吧?少年人棱角分明,个性张扬,最反感别人将自己与他人混淆;到了中年,方明白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最好平凡得掉进人堆里也辨不出,大隐于市,岂不安全?至于个性,一个中年人如果还动辄被称作有个性,无疑是可悲的,简直就是情商低下的代名词。中庸之道,乃中年人崇尚的处世之道。
随着电脑的一天天普及,笔的用途越来越小,特别是办公自动化之后,经常连着好几天都不碰一次笔。笔,在我的记忆中默默淡去了。
这不,本篇写笔的文章也是用电脑写就的。笔,正在一步步地退出历史舞台。笔的巅峰时期,就这样悄然结束了。
如今的笔,似乎比烟花更寂寞。
这,不正是社会的进步吗?
超越时空的是宽容
前些日子,韩寒引发了一场文坛大师保卫战。他在公开场合对大师们予以否定——“冰心、巴金、茅盾等人的文笔很差,甚至完全没有办法看……”
着实吓了一跳,我可是读着这些大师的文字成长起来的。为了考证究竟是否由于当初年幼无知缺乏判断力,特意把《小橘灯》找出来重读了一遍。
从那时起,每逢春节,我就想起那盏小橘灯。十二年过去了,那小姑娘的爸爸一定早回来了。她妈妈也一定好了吧?因为我们大家都好了!
还是朗朗上口,寓意深刻,不至于“完全没有办法看”嘛。至于韩寒,我只知道有这么个作家,从未读过他的作品,因此不能做出评判,既然他有那么多粉丝,想必总有可取之处吧。
这场纷争,究竟是谁之过?
我们这代人吗?我们从小便开始拜读大师们的作品,无论是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还是茅盾的《子夜》,都曾无数次地感动并警醒着我们。我们已经从内心深处将他们奉为大师,虽斗转星移,仍痴心不改。
如今,韩寒的一席话挑战了人们的底线,是可忍孰不可忍?看看网上那些如潮的驳斥就知道,整整几代人都在怀念这些大师,为他们鸣不平,以至于不惜用辱骂的方式进行战斗,有人甚至希望把韩寒拉出去枪毙。
是韩寒错了吗?也不能这么说。毕竟喜欢谁不喜欢谁是一个人的权利,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伏尔泰多年前就阐明了一个值得尊崇的观点——“我可能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如果说,在这场是非中,一定有错的一方,我想应该是时间和空间吧,一切都是时空的错。我们和韩寒是两代人,在不同的环境中长大,不同的审美观也是代沟的一种具体体现。
别说韩寒不认同我们欣赏的某些东西,我们回头去看自己十年前、二十年前的至爱,有时也会哑然失笑。
20世纪80年代初期,刘晓庆和张金玲都是当红女星,那时候即便是明星也很贫穷。张金玲出国访问时,从北京电影厂借了一条白纱裙当礼服。不久,刘晓庆出国访问,实在找不出像样的衣服,只好也借这条白纱裙当礼服。老外不明就里,惊诧万分:“你们中国女演员是不是都很喜欢这种款式的裙子?”令刘晓庆哭笑不得,尴尬万分。
如今再看那条白纱裙,恐怕普通的女孩都会嫌它简陋、落伍,甚至难看,可在当时,不失为一件霓裳。这便是时间的魔法了。
那时,我最喜欢的女演员是李秀明,《孔雀公主》令我为之倾倒。有一期《大众电影》上的封面人物就是李秀明,动人的大眼睛、甜美的微笑,那本杂志我珍藏了很久。数年后,有次在电视上再看到这部老片,居然无动于衷,往日的痴迷与神往早已离我远去。这便是时间的无情了。
《幸运52》刚播出时,我每周四晚必守在电视机旁,目不转睛,不错过每个问题。当时看李咏是越看越顺眼,甚至觉得他的脸都长得恰到好处,短一分就与其身高不成比例了。现在偶尔看到这个节目,便毫不犹豫地换台。诸如此类的还有王小丫的《开心辞典》,更别说《正大综艺》《综艺大观》什么的。时间,还是时间的问题。
只是,面对这一系列无奈的变迁,我们是不是可以更宽容一些?
无论是刘晓庆还是张金玲,再看到那条白纱裙,产生的感觉应该只能是亲切,而不是嫌弃。正如我听到李秀明的名字,脑海中浮现的依然是那位美丽善良的七公主。至于《幸运52》《开心辞典》,我永远感激它们曾经带给我的欢乐时光。
想起去年的同学聚会。分别十余载的大学同学相会于同济,一草一木都备感亲切。游览校园时路过食堂,飘出的阵阵香味勾起了青春最美妙的记忆。有人提议要重温食堂的红烧大排,众人纷纷附和。大排端上来了,众同学迫不及待地埋头品尝,又不约而同地抬起头,笑了。一切尽在不言中。时光在每个缝隙里都打下深深的烙印,连口味也不放过。
有个男同学带着儿子,在读小学,吃了一口,就冲他爸爸嚷道:这就是你经常说的大排?都嚼不动,比城市花园的牛排差远了!
大家看着孩子,再次笑了。笑容里满是宽容,对孩子,对大排。
90后的孩子当然有批评食堂大排的权利,我们不是没有,而是不忍心。因为懂得,所以慈悲。那曾经是我们青春圆舞曲中一段令人向往的乐章。
韩寒面对众人的愤怒,辩解道:“你们的大师不是我的大师。”诚然,我们不能要求他像我们一样热爱大师、崇拜大师,正如他不能要求我们喜欢他的作品以及张扬的个性。
但,即便我们的大师不是他的大师,给予一份应有的宽容与尊重也不为过吧?比如说,直言有讳;比如说,口下留情;比如说,微笑不语,哪怕王顾左右而言他。这,是一种礼节、一种修养、一种胸襟、一种格局。敬人者,人恒敬之。
记得有首歌唱道:“爱,还是不要说的好。”不喜欢,也还是不说为好。暗恋时,我们将炽热的情感埋在心里,为自己为他人留些空间;不喜欢时,我们是否也能轻藏于心,为自己、为他人留有余地?
同样,对于韩寒的出言不逊,我们这代人也应该保持一份宽容,人各有志,志各不同。荀子主张“君子贤而能容罢,知而能容愚,博而能容浅,粹而能容杂”。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读者的地方就有书评,你喜欢鲍鱼龙虾,也不必把那个爱吃青椒土豆丝的家伙贬得一无是处。
人生如海,宽容做舟,泛舟于海,方知海之宽阔;人生如山,宽容为径,循径登山,方知山之高大;人生如歌,宽容是曲,和曲而歌,方知歌之动听。
面对喜欢的,我们尽可以青眼相加,尽可以赞不绝口,尽可以爱不释手,尽可以流连忘返。
面对不喜欢的,我们可否宽容地付之一笑,然后静静地离去?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微微笑不留下一句恶评。
如果说,这世上有种东西能够超越时空,那一定是宽容。
乏味才幸福
晚上看书,读到孟德斯鸠的一句话“那种历史记录读来乏味的国家是幸福的”,颇有同感。
纵观国际历史,但凡闻名遐迩的时代大多不平静,无论是罗马帝国时代还是春秋战国时期,无论是法国的拿破仑王朝还是德国的希特勒时代,无论是三国鼎立还是满清入关,每一个惊心动魄的时刻,都写满了亿万民众的灾难。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战争只是霸权主义者的游戏,他们为了利益、为了强权而战,遭殃的却是无辜百姓,可怜白骨攒孤冢,尽为将军觅战功。
以前上历史课时,最喜欢听老师说这个朝代没啥好讲的。没发生过什么大事,也就意味着不需要去背诵那些麻烦的年代和人物名称。我非常希望我所处的年代在若干年后也能被历史老师轻描淡写地一带而过,因为没啥好讲的,没有战争,没有灾祸,平淡乏味。乏味才幸福。
女儿初中时迷上了穿越文,我也跟着胡乱看了几篇,发现大多是穿越到清朝的。清朝有的是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众皇子为夺位而引发一次又一次的宫廷政变。没有故事的年代虽不为后人青睐,却堪称当代人之万幸。
老子提倡无为而治,主张治大国若烹小鲜,劝诫统治者治理大国应当像煮小鱼一样,不能随意去搅扰它,否则小鱼就残碎了。统治者无为,则百姓有为;统治者有为,则百姓倒霉。真正伟大的政治家,应该懂得让自己变得平庸无为,这样才能确保百姓幸福安乐。动辄劳民伤财,势必民不聊生,统治者也必将灭亡。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当年政府提出“不折腾”的时候,相信全国人民都松了口气。
曾经有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评价克林顿政府的贡献,他坦言:“看在克林顿没有做过什么事的分上,给他打个8分吧。”的确,克林顿除了折腾出一起莱温斯基事件外,确实没什么翻天覆地的壮举,但美国经济却获得了复苏与持续增长,这值得所有自以为是的政治家深思。
国如此,家又何尝不是呢?乏味国家的人民是幸福的,乏味家庭的孩子也是快乐的。他们生活在父母的关爱中,尽享亲情的温馨。一旦有些夫妻不甘寂寞,可怜的永远是孩子,在家庭风暴中战战兢兢,没有一丝安全感。前不久,本市一个13岁女孩跳楼自杀,就因为父母整天争吵不休。那一天,夫妻俩又在吵骂,女孩走过去对他们说:“你们要是再吵,我就去跳楼。”夫妻俩没有理会,没想到孩子真的走了绝路。
有些人的一生就像一部惊险小说,大起大落,大喜大悲,每一个章回都充满了戏剧性。戴安娜王妃,自嫁入王室后即牵动世人目光16载,最终以悲剧收场。她离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向往以后能过上一种普通人的正常生活。
不少女孩子梦想拥有酣畅淋漓的爱情,宁愿轰轰烈烈爱一次,也不愿平平淡淡过一生,渴望对方关注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甘愿为她生为她死。每每遇到这样的女孩,我都止不住感叹,年轻不是过错,但年轻人经常犯错。平淡的爱情有什么不好?恬静从容,幽美雅致,细水长流。那些浓烈的爱情,往往因爱生恨,爱之愈深,恨之愈切,最终沦为怨偶,不是劳燕分飞便是你死我活。烈酒给人激情,却也让人丧失理智,真正有益无害的唯有白开水,波澜不惊,却延年益寿。
我向来不看好惊天动地的爱恨情仇,也不向往波澜壮阔的雄伟人生。我宁可过一种平淡的生活,庸常甚至乏味,却不失安宁祥和。我渴望我的一生这样度过:没有战争、没有地震、没有饥荒,该读书时读书,该结婚时结婚,该生子时生子,该退休时退休,该老死时老死。当回首往事时,不因风云变幻而后怕,更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有什么可羞愧的呢?许多有大作为的人都是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哪一个功成名就的君王背后不是尸横遍野呢?哪一个富甲一方的老板背后不曾倒下了无数倒霉的员工?将军夸宝剑,功在杀人多。那些看似华美的袍子常常爬满了蚤子,如此,我宁愿要一件干净的纯棉衣衫,简单朴素,却柔软舒适。
乏味,才是经久不衰的幸福。
好一片绚丽的油菜花
阳春三月,出差也变得心旷神怡,可以将沿途连绵不绝的油菜花尽收眼底。春风袭来,跌宕起伏,流金溢彩,绚丽夺目。打开车窗,花香醉人,惬意非常。农家春色深几许,最是村头油菜花。
油菜花有两大特点。一是颜色,凌寒冒雪几经霜,一沐春风万顷黄。与众不同的金黄,拥有了太阳的颜色,所以显得朝气蓬勃,热烈奔放,生机盎然。二是数量,观赏油菜花,一定要看成片成片的,一望无际,波澜壮阔。零星几株太过孤单,不像深谷幽兰,一株已然惊心动魄;更不似娇艳玫瑰,一朵足以扣动心扉。油菜花讲究的是团结,铺天盖地方显气势磅礴。
油菜花是百花中的草根一族。如果说,造物主制作牡丹采用的是精雕细琢,那么,制作油菜花一定是泼墨般的大手笔,这才有了轰轰烈烈、摄人心魄的壮观与震撼。
油菜花的生命力极强。花开季节,适逢早春,春寒料峭,三月飘雪时有发生,油菜花虽经风霜历雨雪仍热情绽放。尤其令人感动的是,田埂上、小道边,甚至农家小院的墙缝屋角,都能看到它们怒放的生命。虽是无意间落下的种子,照样茁壮成长,没有自怨自艾,更没有自暴自弃。
油菜花是平凡的,不像牡丹玫瑰兰花,每一品种均有独特的名字与习性,而油菜花只有一个统称。游人欣赏油菜花,大多站在远处眺望,很少有人走到田里,轻嗅其芬芳。但它们毫不在意,依旧欣欣向荣,默默无闻地孕育着沉甸甸的菜籽。
油菜花是农民的致富花、幸福花。种子可以榨油,是最健康、最安全的油,嫩茎和叶子是绝对的绿色食品。据说乾隆曾为油菜花写过一首诗:“黄萼裳裳绿叶稠,千村欣卜榨新油。爱他生计资民用,不是闲花野草流。”有些花开,只为美丽,而油菜花开,却预示着丰收和喜悦;有些花谢,空留惆怅,而油菜花谢,却令人透过黝黑的菜籽感知生命的延续。映带斜阳金满眼,英残骨碎籽犹香。现在网络上将“有才华”戏称为油菜花,可不,油菜花不仅具有观赏价值,更富有深刻的内涵。
看到油菜花,不禁联想起城市里的一群人。无论是建筑工地,还是菜市场、家政业,抑或街头巷尾,均可见到他们奔波的身影,在为城市的繁荣日复一日地劳碌。我们不知道他们姓甚名谁,只统称他们为农民工。
农民工的生命力很旺盛,我们从没有在健身房、体育场上见过他们,但他们比城里人更健康、更强壮。他们提倡团结互助,抱团打天下,一人有难,百人援手,不像城里人,即便邻里之间也老死不相往来。
农民工是平凡的,平凡到我们从没有尝试过走近他们、了解他们;农民工是伟大的,伟大到城市已经离不开他们,否则将变得肮脏无比、混乱不堪。就像这个春天,少了一朵白玉兰,谁都不会发觉,假如不再有漫山遍野的油菜花,农民必将损失惨重。农民的春天,是属于油菜花的,就像城市的军功章,农民工应该是当之无愧的得主。
消沉低落的时候,就去郊外吧,沐浴在赏心悦目的油菜花世界里。无拘无束、朴实无华的油菜花会将所有的烦恼和浮躁涤荡一净。金黄绚丽的油菜花,会将人的心情,也染得金灿灿、明亮亮的。
怨天尤人的时候,就想想农民工吧,看看他们的处境,就会发现生活是如何厚待我们。出生在农村并非他们的错,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更非他们的错,难能可贵的是他们没有抱怨,没有放弃,甚至没有仇富,反而来到城市里帮工,解决城里人的后顾之忧。相比之下,我们又为这座城市乃至这个社会做了些什么呢?我们当真那么“油菜花”吗?也许只不过是孤芳自赏而已。
油菜花低微,却并不卑贱;农民工平凡,却不失伟大。
老天爱笨小孩
一直不喜欢与笨人打交道,太费劲。笨人要么记性差,什么话都得反复叮嘱,还未必记得住;要么就是理解能力差,车轱辘话来回说,好不容易弄明白了,第二天又犯糊涂,得从头再开始交代。能不嫌烦吗?
以前单位有个小孩,笨兮兮的,最大的毛病是记性差,总是记不住单位的车牌号,每次跟客户都说错,耽误了不少事。有一次,他在车上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告诉他饭店包厢号,他重复了三遍,全车人都记住了,就他记不住,真没辙。
看《射雕英雄传》,非常理解黄老邪为啥不喜欢郭靖。妻子女儿都冰雪聪明,老友洪七公、一灯大师智慧超群,对手欧阳锋老奸巨猾,几个徒弟也都机敏过人,这辈子几乎从未和笨人打过交道。是故,他看到郭靖都觉得不可思议,天底下竟然有这样的傻小子?
不喜欢笨人,因为他们缺少幽默感。理解能力差嘛,别人讲个笑话还得琢磨半天,搞不清楚笑点在哪里。
一群动物逃亡途中经过一条河,由于超载,船必须要减重。大家商量后决定,每个动物讲一个笑话,如果大家都笑了,它便不用跳到水中。猴子第一个开始讲,大家都乐了,唯有猪没乐,猴子只得扑通跳下水。第二个是鹿,猪也没乐,鹿也西去了……第五个到羊了,它刚要讲,猪乐了:“哈哈,猴子讲得太逗乐了。”瞧瞧,反应就这么慢,还怎么一起愉快地聊天呢?
前不久去内蒙古旅游,遇到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导游,不是一般笨啊。恰逢暑假,很多家长带孩子出游,上车后,导游开始数学生证,门票可以半价。数了几个后,有游客咨询中午吃饭的事,导游答后,忘记数到哪儿了,只得从头开始数。过了会儿,有人问晚上住宿的事,他答后又忘记数哪儿了。大家哄堂大笑,他在笑声中又从头开始数。有一个小孩在睡觉,睡得迷迷瞪瞪的,被笑声吵醒后惊奇地问:“数啥呢?”导游说:“学生证。”得,又忘了。他来来回回数了四五遍还没数完。车上游客乐坏了,尤其是那些孩子。有人实在看不下去了,自告奋勇地帮他统计。
突然,他想起件事要通知大家,拿起话筒,好不容易让全车老少安静下来:“我想起来了,要嘱咐你们一件事。”大家都望着他,等待下文。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忘了到底要嘱咐什么事。全车人笑疯了,他也讪讪地跟着笑,说等想起来再通知。直到下车也没想起来。
印象中的导游都能说会道,巧舌如簧,谈笑间令游客钱包灰飞烟灭,像这样傻兮兮的真是另类,简直是异类。游客都在善意地笑,全然没有了任何戒备心。不像以前,导游每提出一个建议,我们都要在脑海里飞快地思索,会不会又是一个圈套。
途中路过一个土特产超市,他号召我们去买,说后面路上没有超市了。大家一哄而上,明知道这家超市东西比较贵,但为了支持导游工作,还是愉快地上当受骗。
我之前还隐约担心,这么笨的导游可怎么生存下去呢?现在觉得大可不必了。闲聊时一问,原来他入行已经4年,俨然一名资深导游,的确是杞人忧天了。
想起曾国藩和小偷背书的一段轶事。可最终呢,成功的是有点呆笨的曾国藩,而不是聪明的小偷。郭靖最终的成就也超越了黄老邪,成为众人敬仰的武林民族英雄。之前单位的那个傻小孩,人缘特好,年年被评为先进个人。就说那个笑话里的小猪吧,傻傻的有什么不好呢?别的动物都接二连三跳下水淹死了,它还妥妥地留在船上安然无恙,哪里是什么蠢猪,分明是扮猪吃老虎。
廖一梅是特立独行的剧坛才女,继《恋爱的犀牛》《悲观主义的花朵》之后,又推出最新图文集——《像我这样笨拙地生活》。笨拙,也是一种返璞归真吧,大脑袋有大智慧,也有大烦恼,时常聪明反被聪明误;而笨小孩,自知天资不够,便格外用心,以勤补拙。功夫不负有心人,不仅最终也能取得成功,而且因为没那么多心机,更容易找到单纯的快乐。
想起刘德华的一首老歌——《笨小孩》,笨小孩总是慢人家一拍,但依然坚强得像石头一块,总会勇敢站起来。别担心,一切的一切,老天自有安排。
因为,老天爱笨小孩。
世人又何尝不爱呢?
卖西瓜的小男孩
那天下班,准备买个西瓜回家。
我一向不善挑西瓜,正看得眼花缭乱,只听到一个小小的声音:“阿姨,买我家的西瓜吧,不甜不要钱。”
扭头一看,是个10岁左右的小男孩,头发短短的,脸晒得黝黑,正用期盼的眼睛看着我。
我看看他家的西瓜,样子还不错,瓜蒂上挂着几片绿叶,像是刚摘下来不久,透着新鲜劲儿。
“你会挑瓜吗?”我有点不太信任他,城里这么小的孩子还什么活都不会干呢。
“当然会!”他一边回答一边腼腆地笑笑,白白的牙齿在黑黑的脸蛋上一闪一闪的,格外耀眼。
“那就挑一个沙瓤的吧。”
他很兴奋,开始认真地帮我选瓜,拍拍这个,再拍拍那个,终于选好了一个。一称,15斤,我嫌重,还得拎着它爬楼呢。但看到小男孩脸上荡漾的笑意,我掏出钱。他熟练地找给我零钱。
“就你一个人来卖西瓜?家里大人呢?”我有点奇怪,别人家都是夫妻俩来卖西瓜。
“我妈帮人送西瓜去了。阿姨,你要是买三个,我帮你送。”
“三个?你拎得动?得爬好几层楼呢。”
他不屑地撇撇嘴:“别说三个,一麻袋装四个我都背得动。”
忽然有些感动,对这个卖西瓜的小男孩,虽素不相识,却有种怜惜。这个岁数的孩子,倘若在城里,还依偎在父母身边撒娇呢。这个男孩,已经挑起了生活的重担,过早地品尝到生活的艰辛。
后来又买了几次西瓜,见到了他妈妈,应该只有三十来岁,但看上去苍老、憔悴,她自己开着拖拉机来的。别人家,一般都是男人开拖拉机,女人负责收钱,如果要送瓜,多半也是男人去送。不知这男孩的父亲怎么了,但愿只是在家里忙农活吧。
男孩很懂事,渴了,就喝玻璃瓶里的水,估计是从家里带来的,我从未见过他吃任何冷饮。
不知怎么,每次见到这个男孩,都会想起一个人——少年闰土。他也像闰土一样晚上去碧绿的西瓜地里看西瓜吗?长大以后,也会变成一个“懂事”的中年闰土吗?似乎能够理解鲁迅先生写那篇文章时的心情了,辛苦、贫困会让一个原本活泼泼的少年变得麻木、凄惶。
随之,那段记者和放羊娃的经典对话蹦进脑海。“你为什么放羊?”“挣钱。”“挣钱干什么?”“娶媳妇。”“娶媳妇干什么?”“生娃”。“生娃干什么?”“放羊。”一时间引为笑谈。
如果说人生中有什么是自己不能选择的,那一定是出身。且不说投生到王公贵族家里是何等气派,就是投生到城市一般工薪阶层家里,境况也会完全两样。
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应该从出生那天就开始形成了。佛说,只能修来世,是不是这个意思?今生已然成为定局,只有来世可以期待。
转而否定了自己,太消极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无数出身卑微的英雄豪杰通过自身的努力,照样功成名就、位极人臣,尽管他们比常人经受了更多的坎坷与磨难,正所谓英雄莫问出身。反之,多少家庭优越的纨绔子弟最终将祖上产业挥霍一空,只落得穷困潦倒、落魄悲凉。
最近有家公司出了一件事,令人痛惜,发人深省。一个男博士,80后,在单位是部门经理,月薪丰厚,前程似锦。男博士后来和单位一女同事关系暧昧,女同事逼他离婚再娶,男博士没有同意。女同事恐吓说要去告诉其妻,再告诉领导同事,总之让他身败名裂。男博士不知如何是好,想了两天,留下封遗书,跳楼自杀了。
众人皆叹:人生过于顺畅,未必是件好事。一旦有风吹草动,顷刻间土崩瓦解,倒是那种从小吃惯苦的,更能够坦然面对逆境与突发事件。
再次想起那段经典对白。
换成博士又如何?“你为什么读博士?”“找份好工作,挣大钱。”“挣钱干什么?”“娶妻。”“娶妻干什么?”“生子”。“生子干什么?”“读书,读博士。”
再换换呢?“你为什么当官?”“挣大钱。”“挣钱干什么?”“娶妻。”“娶妻干什么?”“生子”。“生子干什么?”“当官,当大官。”
我们只不过是一群城市里的放羊娃而已,过着另一种轮回的日子,从中谋取的快乐远不及放羊娃的纯粹与洁净,有什么理由和资格去恣意嘲笑别人呢?
这个卖西瓜的男孩将来如何,我不敢妄加猜测。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的生存能力一定很强,心态一定很好,用眼下流行的一个词,就是抗击打能力强。苦难是一笔财富,阳光总在风雨后,他会比蜜罐里泡大的孩子更懂得珍惜——珍惜金钱、珍惜幸福、珍惜生命。
前天路过那个西瓜摊,没看到小男孩,看到了他妈妈和一个男人,一定是小男孩的爸爸,父子俩长得很像。他父亲的腿上缠着绷带,想必前段日子摔伤了在家休息。心里暗暗松口气,还好,小男孩的境遇不至于那么不幸。
这么说,小男孩以后不用出来帮忙卖西瓜了,于他而言,是件好事,可以利用暑假尽情地玩耍。只是,可能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
他挑的西瓜,真的很甜。笑的样子,也很可爱。
伞,绽如花开
(一)
伞有性别吗?
如果有,应该是“她”吧。五颜六色的外表,形状各异的造型,似乎只有女性肯对自己的容颜、体态如此用心。
女性用伞的机会也远远多于男性,烟雨蒙蒙的雨季、骄阳似火的夏季,伞成了女人离不开的一个好友。
从随身携带的伞上可以窥见女主人的个性:普普通通的伞,主人是随和的女性;玲珑别致的伞,主人是细腻的女性——我见过一个女孩,夏天的遮阳伞与衣服的颜色从来都是精心搭配的;假如进进出出用的都是某某企业的广告伞,则大致是个节俭且大意的女子。
(二)
多年前,伞的性别应该是“他”。
彼时的油纸伞,笨重、厚实,是契诃夫笔下套中人手中不可或缺的道具,勃朗特三姐妹笔下的英国乡绅手中也不乏此物。
小时候最怕下雨,撑不动那厚重的雨伞,时常担心会夹到手指。出门时还好办,由大人帮着撑开,放学时便心存惶恐。故童年对雨天实在不存多少好感,当然,也因了无法外出玩耍的缘故。
后来有了自动伞,便免去了诸多困扰。慢慢地开始喜欢雨天,尤其是那种细雨绵绵又不用外出的日子。
只是,当台风登陆,平素漂亮娇俏的花伞在狂风骤雨中飘摇不定时,会无比思念厚重的油伞。只有在油伞的庇护下,方有勇气纵声高呼: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人亦同伞。有些木讷之人,关键时候却坚如磐石;有些人,虽有玲珑剔透之心,却始终不知忠诚为何物。
风轻云淡的日子,我们喜欢靓丽的花伞在身边轻旋低吟;待到黑云压城城欲摧,我们期盼油伞强有力的呵护。
(三)
人们常称,大人物的关照为保护伞。保护伞完好无缺时,熠熠生辉,普天同照。伞下的人们头顶光环,面带得色,昂昂然不可一世。
保护伞倒了,伞下之人仓皇逃窜,树倒猢狲散,大难来临各自飞。得道之时鸡犬升天,落魄之际鸡飞狗跳。彼时多痛快,现时多痛苦,应了江湖上的潜规则——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再强大的保护伞终究不过只是一把伞而已。每次打开电脑,都能看到瑞星杀毒软件的小绿伞昂首挺胸,可是在诸多新型病毒面前也只会耷拉着脑袋。
既然世事难料,就选择低调吧。当初在伞下的时候不那么招摇,失去伞的时候便不觉得丧魂落魄。
(四)
伞有籍贯吗?
如果有,应该是“南方”吧。
前几年去湘西凤凰古城开会,闲暇时几个同事泛舟沱江,两岸景色秀美如画,不觉心生感叹,只有这方灵杰之地才能培育出沈从文、黄永玉这样的大师。正神游于小翠成长的边城里,忽见三三两两的女人在岸边洗涮,有的洗床单,有的洗衣服,还有的在洗雨伞。
一个北方男同事的眼珠都快掉下来了,重现刚才看到美丽村姑时的表情,只不过刚才是惊艳,此番则是惊诧。
“伞,也需要洗吗?南方人有洁癖吧?”
同船一杭州女子用微笑传递了道不同不相为谋的居高临下,悠悠地说,以前西湖边也常常有人洗伞的。
南方雨季较长,很多东西容易发霉,包括雨伞。雨季用过的伞,看起来是晾干了,但干得不透彻,极易生霉,要趁天晴的时候拿出来洗洗,暴晒之后再收藏起来。
十里不同俗,百里不同风,北方人自是难解其间之奥秘。
(五)
相比之下,南方人与雨伞的亲密接触要远胜于北方人,从湿漉漉的梅雨天到热辣辣的三伏天,从淅淅沥沥的春雨到清清冷冷的冬雨。
在南方的旅游点,大都能见到卖伞的,那种古装戏里的花纸伞,赤橙黄绿青蓝紫,尽显缤纷妖娆。
倘若在西湖边买下粉红色的纸伞,在伞下漫步白堤,才子佳人的感觉便会扑面而来,或许隐约中还会听到许仙轻唤娘子的声音。
景点中最多的还是各式各样的儿童伞,唐老鸭、米老鼠,还有小熊猫,煞是可爱,有孩子的家庭中便多出许多栩栩如生的伞精灵。
看过一场表演——伞之舞。无数把伞汇集在一起,顿成伞的海洋,伞的世界。小小的伞被赋予了巨大的力量,集腋成裘般,蔚为大观。
(六)
伞有年龄吗?
如果有,应该是“花季少女”吧。
曾经非常钟爱一把伞,蓝色的伞面上散着点点安静、雅致的白花,似盛开在田野上的雏菊,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于细雨中漫步,似一朵朵跳跃的浪花;于阳光下徜徉,似蓝天上的朵朵白云。
可惜搬家时弄丢了,记得带着的,却怎么也找不着。后来陆续买过几把蓝色的伞,皆无法找回当初的心仪感觉。
有一天,因为找一本书,打开一个尘封已久的箱子,那把伞赫然躺在里面。哦,想起来了,搬家时看到箱子里还有空隙,便随手放了进去。
急急打开伞,点点白花已成一片黄花,斑驳得不忍细看。都说人老珠黄,原来伞老了也同样容颜不再。多可惜,最好的花样年华埋没在了黑暗暗的箱子里。是玫瑰总会开花的,可一旦错过了花期呢?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谁又知道埋在地下的金子究竟有多少?
我看着伞,微微叹息。
(七)
伞有婚姻状况吗?
如果有,应该是“待字闺中”吧,却正在甜蜜地恋爱。
恋爱中的人儿尤其向往雨天,可以毫无顾忌地躲在伞下紧紧相依,一把雨伞便令外界的喧嚣戛然而止。两个人的世界里只容下彼此的目光,还有滴滴答答的雨声,像美妙的音乐,伴奏出一曲爱的浪漫。心思,藏在了雨伞深处。
雨,慢慢滴;伞,静静开;情,渐渐浓。
钱钟书先生说借书的妙处就在于一借一还两次机会,借伞又何尝不是呢?有心人会专挑阴天去拜访对方,创造人不留天留的际遇,不但可以坦然留下,更可以促膝长谈,反正,外面正下着雨呢。就算离开,也要借上一把伞,下次还可以登门还伞。
(八)
过去伞坏了会专门有人修,天晴的时候,巷子里时常传来修伞师傅的吆喝声,家家户户便忙不迭地找出那些伤残之伞。渐渐地,生活条件改善,坏了的伞直接丢掉,换新的了。
有点像婚姻。以前离婚手续远比现在繁杂,单位证明、街道证明,还有如影随形的邻里议论、亲人规劝。许多夫妻知难而退,磕磕碰碰熬过了一生,凑合成了金婚者也大有人在。
现在再没有诸多约束,一段破损的感情便懒得修补,直接丢弃成了最简单的选择。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手中的旧伞很无奈。补,还是不补?丢,还是不丢?无疑是个难题。
丢,很容易。再买一把新伞,也很容易。只是,新伞又能用多久呢?
(九)
伞,有职业吗?
如果有,应该是“职员”吧。
以前的伞,在家庭中拥有相当的地位,一旦丢失,务必要赶紧找回来。粗心的小男生丢在课桌下面的伞,往往寂寞不了多久,便会被小主人的父母拽着其耳朵连夜找回去了。
现在的伞,早已称不上贵重物品,出租车、饭店、会场、教室……时常可见神情落寞的伞,孤零零地躺在那里,如同一个被老板炒了鱿鱼的倒霉鬼。
伞,用的时候张得越大越好,不用的时候,静静地缩在角落,以不占地方为佳,于是有人发明了折叠伞。
职员的最高境界莫不如此。有利用价值时,鞠躬尽瘁,任劳任怨;失去价值后,应急速隐退,瞬间蒸发,万万不可在公司枉占席位,更不要在老板面前晃来晃去。
普通的伞,几十元即可,如基层员工。也有价格高的,据说韩国进口的遮阳伞防紫外线功效特好,区区一把小伞卖到好几百,有点像高薪引进的人才。只不知,这些伞真能挡住紫外线,令肌肤白里透红与众不同吗?
喜欢美丽的伞,因而喜欢每一个雨天、每一个晴天。
喜欢雨天,细雨中翻飞起伞的浪花,活泼地跳跃在雨的怀抱中。
喜欢晴天,阳光下盛开成伞的花园,每一把伞,绽如花开。
无人能逃单相思
纵观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似乎无人能逃脱单相思。
当然,这里所说的单相思,并不特指男女之间狭义的情感,还涵盖了方方面面的情形。大到民俗文化、生活方式、做人原则,小到饮食习惯、衣服饰物、颜色偏好,五花八门,千奇百怪。
民以食为天,饮食上的单相思最为普遍,症状便是将自己喜欢吃的食物一味地推销给别人。我以前有个老板,湖南人,最喜欢吃臭豆腐,还美其名曰“千里飘香”。一提及便两眼发光、垂涎三尺,每次请客更是保留节目,还十分好客地礼让再三,逐一端到每个人面前。可惜所到之处,皆掩鼻扭头。西方有句谚语,一个人的美味佳肴也许是另一个人的穿肠毒药。瞧见没有?毒药耶。只有皇帝才有资格请人吃毒药吧?久而久之,只要老板发动请客,同事皆以种种借口落荒而逃。此乃典型的饮食单相思。
衣食住行,除了饮食,着装及装扮上的单相思也颇严重,大多出于长辈对晚辈的管制。几乎所有的少女都会为衣服款式和母亲赌气,所有的少年都会为头发长短和父亲反目。为什么说是少年人呢?因为儿童太小,尚缺乏美丽和潇洒的概念,只知专心致志地玩耍,父母让穿啥就穿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一觉醒来,青春在向自己拼命地招手。于是乎,陡感自己眼睛太小了,皮肤也不够白净,身材不是胖了就是瘦了,据说世界上90%以上的人对自己的相貌心存不满。君不见,众多男女明星,在我等看来,已属仙女下凡、潘安再世了,可人家偏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意图精益求精、白璧无瑕,不在韩国,就在去韩国的路上,痛并快乐着。
有个年轻的女同事,服装总是领导公司新潮流,别的女孩莫不对她前卫的审美观佩服得五体投地。她扬扬得意地泄露天机,全都仰仗老妈的劳苦功高。每次买衣服她都盛情邀请老妈前往,同事们纷纷羡慕她们母女之间竟然毫无代沟,不料她狡黠一笑:“凡老妈赞不绝口的衣服那是万万不能买的;老妈说马马虎虎的,也别轻举妄动;一旦遇到老妈嗤之以鼻的,嗨嗨,买了保证没错,屡试不爽噢。”
好熟悉的理论,凡是老妈反对的就是我们拥护的。老妈啥时候一不小心就沦为了敌人?就在少女第一次与母亲为了衣服而争执的花季吧。
居住方面亦不例外,同样存在单相思。乡下孩子考取大学,毕业后留在城市,住进了高楼大厦,用上了现代设施。孝顺的儿女便想让含辛茹苦的父母进城来享受享受,生拉硬拽地将爹娘接到城里。不料年迈的父母并未露出想象中开心的笑容,反而显得拘谨和不知所措。他们害怕站在阳台上晾衣服,看着楼下小小的人影,两股战战,几欲摔倒。他们害怕煤气灶,害怕微波炉,害怕光洁明净的地砖,如履薄冰……可怜的老父母心惊胆战,惶惶不可终日,生怕弄坏了这些价值连城的宝贝。于是他们小心翼翼地提出回家。儿女们觉得爹娘不可理喻,放着好日子不过。殊不知,儿女眼中的神仙日子于老人们而言只意味着不自在,就像《白马啸西风》里李文秀常说的一句话:“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父母与子女如此,夫妻之间就更加有过之而无不及了。有一对夫妻,新婚燕尔,感情浓得如同深秋的暮霭,怎么也化不开。后来,丈夫忽然爱上了周星驰的喜剧片,找来无数的光盘,让妻子陪着他没日没夜地看。他笑得前仰后合,妻子却觉得庸俗无聊,心中暗忖,怎么早没看出该君品位如此之低?他对妻子的冷漠也颇有微词,一点幽默感都没有,往后的几十年该多么无趣呀。小两口的摩擦不断升级,直至演变成一场战争。谁之过?“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说到《白马啸西风》,不由得想起另一种单相思——文化的单相思。唐太宗贞观年间,高昌是西域大国,唐朝派使者到高昌,要他们遵守汉人的规矩。高昌国王对使者说:“你们是雄鹰,在天上飞,我们是野鸡,躲在草丛之中;你们是猫,在厅堂上走来走去,我们是小鼠,躲在洞里啾啾地叫。大家各过各的日子,为什么一定要强迫我们遵守汉人的习俗呢?”唐太宗以为,高昌国王这么说,是不了解中华文明的好处,于是赐了大批汉人的书籍、衣服、乐器给高昌。高昌人私下说:“野鸡不能学鹰飞,小鼠不能学猫叫,你们汉人的东西再好,我们也不喜欢。”唐太宗非常愤怒,认为他们野蛮,不服汉化,决定派军讨伐。这便是不折不扣的单相思了。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正因如此,生活才丰富多彩。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如果世上只有一种花,即便是玫瑰,也会不觉其娇艳;如果世上只有一座山,即便是黄山,也会难察其秀美;如果世上只有一种食物,即便是鲍鱼,也会失去其鲜美;如果世上只有一个季节,即便是春天,也会变得索然无味。更不能想象世上只有一本书、一部电影、一首歌曲、一种色彩……世界将变得多么可怕。
只是,纵观我们周围,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几乎无人能逃单相思。就让我们默默地守住这份单相思,守住自己的爱好、习惯、理念、文化。嘘,千万别去打扰别人,即使你认为那些好东西能带给对方更多的快乐。子非君,安知君之乐?
身为父母,请给孩子更广阔的空间。儿孙自有儿孙福,你怎么就知道将来的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呢?斗转星移,世事难料,昨日的内敛早在今日的张扬面前束手就擒,昔日号称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莘莘学子有多少赋闲家中,英雄无用武之地;而当年选了文科的同学却一路过关斩将,顺顺当当地摘取了公务员的桂冠。
有位母亲说:“现实太残酷,如果我给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我就不能给他一个快乐的成年。”不敢苟同。童年对一个人心智的发育最为关键,如果拥有一个布满阴影的童年,那么他的成年又能快乐到哪里去呢?高学历、好工作,就一定意味着快乐吗?谁能说衣冠楚楚的金领就一定比吹口哨的流浪歌手更快乐呢?谁又能说商贾巨富就一定比工薪阶层更幸福呢?
身为儿女,赤子之心固然没错,反哺之情更是难能可贵,但切莫一厢情愿。需要设身处地为老人考虑,我们提供的一切真是父母想要的吗?
身为配偶,请给予对方更多的自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也请三思。
身为老师,更要明白职责所在。抽刀断水水更流,因势利导远胜于高压政策,良师益友未尝不是最佳选择。
当我们身患单相思时,当务之急是弄清楚对方是否也正对你朝思暮想、夜不能寐。如果答案不幸是否定的,就请退后一步,远远地守望,快乐着对方的快乐,而不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对方的痛苦之上。倘若实在按捺不住,就请细细地回味、回味、再回味:“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有一种深爱叫作放手,有一种单恋叫作守望。
小电梯 大世界
都市人每天都离不开电梯,上班、回家、逛商场、吃饭应酬。从这部电梯出来,进入另一部电梯,遇见不一样的人,见到不一样的风景。电梯俨然成了另一个世界。
(一)
我上班的写字楼里大大小小的公司很多,鱼龙混杂。年轻人也很多,男男女女、高矮胖瘦各自不同,但有一点却惊人一致——都喜欢在电梯里吃早餐。豆浆、稀饭、面包、煎饼,还有烤山芋,乌烟瘴气。我最讨厌边走路边吃东西的年轻人,稍微早起十分钟不就游刃有余了?何必把自己的人生摧残得如此仓皇?
与抽烟相比,在电梯里吃早饭还可以容忍。真搞不明白,天底下怎么竟有在电梯里抽烟的人?无视“严禁吸烟”的公告与他人的健康,最起码的公德心都不具备。周围的人避之唯恐不及,恨不能屏住呼吸,但鲜有当面斥责的,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处世哲学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算关己,只要不是只关自己一人,都可以视若无睹。
(二)
电梯里总有人打电话,拉开一副成功人士的忙碌架势。那么狭小的空间,还举着手机大呼小叫,真令人厌烦。不知有多少重要的事情不能出了电梯再说?
中国人说话声音之大,总令老外瞠目结舌。中国人在国内扯着嗓门喊惯了,出了国也照样陋习难改。一群中国人在国外就餐,最后为付账你争我抢,不亦乐乎,不知情的老外以为他们起了严重纠纷,差点要报警。
那年去澳大利亚,途中游览黄金海岸,乍见蓝天碧水,免不了大呼小叫,以示惊叹艳羡,吓得老外纷纷爬上岸,以为即将发生海啸。
一群人关进电梯,就等于进了一个小小的世界,组成了一个临时团队,就该顾及彼此的感受,不论是吃早餐、抽烟还是打电话。
(三)
虽说开关只在几秒间,上下不过几分钟,但电梯是职场白领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特殊场所,可能会和上司不期而遇。职场人士深知,电梯里的瞬间,是职场人际中最浓缩的时空,或成喜或成悲,或成尴尬或成机遇。那些职场礼仪教科书,都会提及电梯里遇见上司该如何处置。
对下属来说是种煎熬,对上司来说也未必是享受,双双面无表情地盯着楼层显示屏看,一分钟都显得格外漫长。此刻上司和下属的想法和目标难得地完全一致,那就是尽快离开这窘迫的小世界。
刚才说到,电梯里的人组成了一个临时团队,那就和上司礼貌地打个招呼,继续让上司领导这个团队吧。他问你便答,否则沉默是金。有条件的单位往往会为高管专门配置一部电梯,不仅是特权的象征,也为了避免那份尴尬。
彼之砒霜,我之佳肴,在他人是遭遇,在自己也许就成了良机。倘若运气好,由此受到重用亦未可知,这样的电梯之遇就成了天赐良缘,成就了一段职场佳话。此时的电梯,宛若一个职场的童话世界,灰小子遇见了至高无上的国王,从此过上了飞黄腾达的生活。
(四)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乘电梯的人也是神情各异。有的淡定,有的急躁,尤其是赶着打卡的。向上的键明明已经亮了,还不停地用手一直按。好不容易挤进电梯,一看大家纷纷按键,几乎各楼层的都有,电梯成了站站停的公交车,他又急了,恼火地骂了句:“三楼的还坐什么电梯?! ”三楼的不乐意了,谁规定三楼不能坐电梯了?一场口角由此而生,不仅没有提前到,反而影响了一天的心情。
欲速则不达,唯一的办法就是来早一点,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员工有梯乘。机会永远留给有准备的人,留给准备好的人。
小小电梯如此,大千世界莫不如此。
(五)
一个乡下人从未见过电梯,这天,他来到一家饭店,站在电梯口看见一位老太太进去了,过一会儿出来一位年轻漂亮的姑娘。他既惊喜又后悔:“哇,要是把老婆带来就好了。”
那天在电视上看到久违的倪萍,着实吓了一跳,昔日里端庄优雅、苗条靓丽的主持人,蜕变成一个皮肤松弛、发福走样的中老年妇女,令人唏嘘不已。
生活就像一部电梯,一个年轻女子进去,出来的是一个已近迟暮的大妈。岁月沧桑,物是人非。
人生如电梯,上上下下,有上也有下,不可能一直上,也不可能一直下。前一阵,有个“文革”名人浮出水面——张铁生,当年赫赫有名的“白卷英雄”。“文革”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出狱后成为企业家,公司上市,身家超过3亿。
从普普通通的插队知青到大名鼎鼎的“白卷英雄”,从身陷囹圄的阶下囚到炙手可热的亿万富豪,张铁生的人生可谓潮起潮落,惊心动魄。也像是坐了趟电梯,先由底层直至云端,瞬间降到低谷,现在又开始腾飞。这样的人生可谓无憾,该体验的都体验了,只是一般人没有他这样的好体魄,经不起这番折腾,早就头昏眼花,甚至一命呜呼了。
这样的超级电梯只有张铁生这样的VIP乘客才有福消受吧,普通百姓或许只适应站站停的电梯,不论是上还是下,悠着点为妥。
一花一天堂,一梯一世界。
鞋之畅想曲
(一)
人身上最重要的物件是什么?
对于灰姑娘来说,自然是水晶鞋,那是她爱情的指南针。
对于男人来说,应该也是鞋,不是有句俗语“女人看头、男人看脚”吗?所以美发店里挤满了各式年龄的女子,从16岁到60岁,而男鞋的广告似乎多于女鞋。
公司电梯旁边有一台自动擦鞋机,黑色的和棕色的两种。每天上班都能见到有男同事在擦鞋,有的是因为电梯没到,闲着也是闲着;有的分明已经养成了习惯。
马路边有许多擦鞋工,面前放把椅子,来来往往的路人时常光顾他们的生意。细看之下,坐在椅子上的还是男同胞居多。估计讲究的女同胞们早已在家里将鞋子擦得锃亮,根本不屑于在这种场合抛头露面。有身份的人有几个留恋露天排档呢?
与衣领肮脏的衬衫、破旧露趾的袜子相比,鞋子在男同胞那里受到的待遇算是好的了。
虽说男人看脚,但男人鞋子的数量与女人的相比,还是相形见绌。男人的皮鞋一般不会多于10双,女人的则往往不可能少于这个数。菲律宾前第一夫人伊梅尔达的3000多双名鞋曾让无数的男同胞瞠目结舌,一个人,要那许多鞋子有何用?就算一天穿一双,也得穿10年之久。女人却不这么想,除了羡慕还是羡慕。那么多美轮美奂的鞋子摆放在专门定做的橱柜里,就算穿不了,看着也无比赏心悦目。
女人的衣柜里永远缺少一件衣服,鞋柜里又何尝不是呢?永远缺少一双既美观又舒适的鞋子。
(二)
人常说婚姻如鞋。外人看着美观、自己穿得舒服的鞋子少之又少,世人觉得般配、自己感觉甜蜜的婚姻更是可遇不可求。
年轻人如果选择了不合适的配偶,常会受到家人、社会的指责。他们非常困惑——到底是谁结婚?我的婚姻为什么要你们看好?
这就是年轻人的胸无城府了,不知道婚姻乃一种媒介、一个阶梯,可从一个阶层通向另一阶层。如果强强联合,就从石油王国通向了钢铁帝国;如果弱弱联合,就从柴米油盐通向了鸡毛蒜皮。这两种都还好说,毕竟没什么本质的差异。最怕的就是强弱结合,要一个华尔街的大鳄天天关心油盐酱醋,或是要一个羞答答的小家碧玉一夜间变得雍容华贵,确实够难。谁都不想为了别人改变自己的生活圈子,哪怕为他至爱的儿女。当然,就算想改变,也未必容易,有些意识形态上的东西是根深蒂固的。同样面对丈夫的出轨,戴安娜和希拉里的做法截然不同,同一阶层的人无疑更容易相互理解。我一直赞同门当户对,人生苦短,也许还没等双方相互适应,日子便戛然而止了。人生中的诸多乐趣还没来得及享受,岂不可惜。
年轻人只要还没被爱情冲昏头脑,仔细想想鞋子的理论就会恍然大悟。一个人独处时,往往愿意穿拖鞋,外出则常常换上皮鞋。一个人在家里不可能待一辈子,一旦外出,就会发觉穿拖鞋的诸多不足——不雅观、影响前进的速度,许多公众场合还明文规定穿拖鞋者禁止入内。最终不得不妥协地换上皮鞋,将拖鞋无情地遗弃。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有个男人,爱上了比他大20岁的女人。为了不使自己、爱人、家人感到压力,他选择了远走他乡,和爱人长期隐居深山老林。这不失为良策,可以随心所欲地穿自己想穿的鞋子,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三)
平时穿得最多的是高跟鞋。喜欢高跟鞋完美的弧度,穿上之后,身影袅袅。可是,内心深处却对布鞋情有独钟。
就像一个男人,结婚会娶个门当户对的,心里却念念不忘村里的小芳。经常听到女人愤愤不平地指责变心的丈夫,找个情人无论相貌还是才学均不如自己,她们通常会说,如果你有本事找个比我强的倒也罢了,可是……真不知你图什么!
图什么?就图摆脱高跟鞋穿布鞋的轻松感。如果找个比老婆更强的,无异于换了一双鞋跟更高的鞋,岂非自寻苦吃?只有穿上普普通通的布鞋,身心才会彻底放松。挡不住这种家居般的温暖诱惑,他们只好“自甘堕落”了。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四)
好多事情都是别人看着光鲜,自己备受折磨,比如穿新鞋。
以前看过江青身边工作人员的回忆录,上面历数江青的罪状,其中就有一条关于鞋子。江青讲究穿着打扮,常买新鞋,但新鞋通常磨脚,于是她就让工作人员先穿一周,待软和之后她再穿。
人与人交往也同此理,无论夫妻还是同事,都要经过一个磨合期。如果鞋子质量好,磨合期就短一些;如果质量差,就得没完没了地磨合。咱学不了江青,可以找人帮着吃苦受累,只好自己多担待了。
(五)
穿旧的鞋子怎么办?自然是扔掉,弃如敝屣嘛。扔的时候多少有点恋恋不舍,毕竟相伴了那么久,旧情难忘。
找到了一个扔旧鞋的好办法,出差的时候扔。出差一周左右,我便会随身带两双鞋,其中就有要扔的那双。回来时行李还少一些,减轻负担。
有次离开时,照例将要扔的鞋子丢在房间,在总台结账时被拦住了,原因是有东西丢在房间。我自认为一向仔细,所以很诧异,直到服务员气喘吁吁地拎着那双旧鞋出现在我面前。我啼笑皆非,只好接过来,连声道谢,出了宾馆大门,四顾无人方仓皇弃之。
后来学乖了,直接将旧鞋扔进房间的垃圾桶,再没出现过那样的误会与尴尬。
人们失恋时,常常会到外地散心,无疑可以迅速忘却一些心痛。像扔旧鞋子一样扔掉坏心情和负心人,返程时身心轻松,从此开始一段崭新的人生。
(六)
鞋子与人生的哲理似乎密不可分,古人喜欢用鞋子的故事来教育人,比如郑人买履、削足适履什么的。老外也不例外,经典的营销案例就是美国和英国的推销员去非洲推销鞋子的故事。
有一年,浙江省的高考作文题是《行走在消逝中》。从古至今,鞋子的品种也称得上是行走在消逝中了。
长征时的草鞋,现在只能在博物馆里见到了;小时候常穿的高帮雨鞋,也几乎销声匿迹,城市里没那么多积水;精美绝伦的绣花鞋,成了名副其实的工艺品,就算一时心动买回来,恐怕也找不到合适的场合来秀其风采。我时常站在绣花鞋前发呆,一遍遍地问自己:好看是好看,可是用途呢?什么场合穿?在家里?还不如穿拖鞋自在呢。配什么衣服穿?职业装?万万不可。运动装?有点幽默。休闲装?不伦不类。唉,如今的绣花鞋,成了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才女,只落得一生寂寞。
行走在消逝中的,不只是鞋,还有心境。我依稀听到曼桢幽怨的声音:世均,我们回不去了。
是的,大家都回不去了。
无论穿着什么样的鞋子。
心尖上的宠物
前年,外甥送给我妈一只小狗,从此,老妈的老年生活平添了无尽乐趣。小狗到了我家,也算掉进了蜜罐里,过上了无比甜美快活的好日子。
孙辈们小的时候,我妈宠着他们,如今,都长大成人了,有的已经成家。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离他们越来越远,多少有些寂寞与失落,这条小狗来得正是时候,立刻受到了全家人的热烈欢迎和百般宠爱。
小时候,我很喜欢猫啊狗的,曾经养过一只猫和一条狗。不幸的是,狗先失踪了,后来猫也死了。我伤心极了,发誓再不养宠物,受不了那份心痛。
不过,我很支持父母养宠物,一来增加运动量,遛狗对老年人而言是项蛮不错的运动;二来有个温暖的陪伴。
说到温暖的陪伴,狗狗当之无愧。所有的动物中,狗最通人性,也最忠诚,忠诚得让人类汗颜。
狗对主人,往往一辈子不离不弃。看过《八公犬的故事》,感动得热泪盈眶。2010年上海发生特大火灾,一条金毛犬趴在公寓外40个小时不吃不喝地等待自己的主人,还一直不停地流泪。“当初你一时兴起牵它进门,末了它用一世还你知遇。”
我家的狗狗也很忠诚,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找我妈,找到后方能安心吃食或玩耍。有时我妈一大早出去买菜,它醒来后就四处寻找,楼上楼下转悠,每个房间都进去瞅瞅,焦躁不安。远远听到我妈的声音,迫不及待地冲向门口,迎接她老人家。见到之后,开心得又蹦又跳,小尾巴摇来摇去,嘴里还哼哼唧唧的,貌似在撒娇。
我家的狗狗很聪明,一般狗狗的智商相当于三四岁幼童,正是活泼可爱的年龄。只要家里来人,狗狗都兴奋得欢蹦乱跳,卖力地表演各种技能,站立、握手、抛花生米、找皮球。那股子可爱劲儿一点也不比孩子差,因此,这年头养狗的人越来越多。
老年人养狗,也许是因为寂寞;年轻人养狗,也许是觉得比养孩子省事,但乐趣并不减少。狗不哭不闹,不要喝奶不要换尿布,也不要花钱上学,更不要买房子结婚,还比孩子听话,既不顶嘴也不撒谎,更不会离家出走,简直有百利而无一害。很多丁克家庭变成了丁狗家庭,不要孩子只养狗。
有一次看电视,家庭矛盾调解节目,差点没把我笑喷。小两口结婚好几年了,妻子不愿生孩子,养了条小狗叫杰克,关爱备至。丈夫投诉说,妻子给狗狗买的衣服、鞋子多得令他忍无可忍,因为占据了他大半的衣橱。最可气的是,妻子喜欢和邻居聊天,经常聊着聊着突然说:“哎呀,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家给杰克做饭了。”以至于邻居每次见到他,都和他打招呼:“嗨,杰克!”都以为他才是杰克,哈哈。
我家的狗狗很爱干净,喝完水还在拖把上擦擦嘴,从不在家里大小便。遇上下雨天就有点麻烦,它不肯出门,怕把脚弄湿,更不肯在家里方便,宁愿憋着。可把我妈心疼坏了。真是条自律的狗狗呀!我妈现在最担心下雨,尤其是那种没完没了的阴雨天。
我家狗狗虽然小,但很勇敢,绝对是看家护院的好手。只要有陌生人经过,它马上警惕地竖起耳朵,时刻准备出击。我妈领着它出门散步,若是遇到别的大狗,它也毫不示弱,冲到大狗面前汪汪直叫,大狗倒被吓得后退几步。不过据我姐姐观察,它只有跟在我妈后面才狗胆包天,自己单独溜达时则远远地躲着大狗。这就是所谓的狗仗人势吧,不过识时务者为俊杰,不失为一只聪明的狗狗。赞一个!
我妈对它一直疼爱有加,尤其是上个月底之后。上月底的一天,我妈照旧领着狗狗在小区内溜达,遇到老邻居张婶,两人闲聊了一会儿。张婶正好买了葡萄,客气地要送一些给我妈尝尝,我妈婉言谢绝,于是两人拉拉扯扯的。狗狗本来在一边玩耍,一见此状,毫不犹豫地飞奔到我妈身边,冲着张婶狂吠,吓得张婶赶紧松手。我妈感动坏了,一个劲地夸它忠义勇敢。不出两天,狗狗的英雄事迹传唱左邻右舍,在小区内家喻户晓,就连远方的亲朋也多有耳闻。如此忠心护主的狗狗,主人怎能不把它放在心尖上呢?
小区里有个老太太,春节前从外地来儿子家过年,将狗狗也带来了。老太太守寡多年,儿女都不在身边,狗狗是唯一的亲人。老太太给狗狗取名为“公主”,疼爱之心溢于言表。春节时,到处都在燃放鞭炮,公主受了惊吓,加之初来乍到,地形不熟,大年初二不幸走丢了。瞬间天塌了,一家人年是没法过了。老太太哭成了泪人,把小区里里外外找了个遍,一遍遍地唤着公主,凄凉之声令人动容。儿子连忙发动所有朋友,满大街地毯式搜寻,好在春节期间街上人不多,隔天在街心花园的一个角落找到了公主。老太太把公主紧紧地搂在怀里,再不肯撒手。
无独有偶,重庆有位女士养了6年半的狗狗走失了,该女士租用了凯迪拉克、越野车、甲壳虫等7辆轿车组成了一支“重金寻犬队”,车身上,贴满狗狗的彩色照片。不养宠物的人觉得不可思议,养宠物的人深知理应如此,早把狗狗当成了自家孩子。试想想,如果孩子丢了,能不竭尽全力地寻找吗?
很多宠物的日子过得比人都好,我妈就经常买猪肝、鸭脖,还煮鸡蛋给狗狗吃。上次回家听我姐抱怨,小东西越来越挑食了,现在吃火腿肠居然只吃鸡肉的不吃猪肉的,还真聪明,都知道白肉比红肉有利于健康了。
张总家也养了一条狗,用司机的话说,已经被惯得不像样了。每天早上一杯酸奶、一个鸡蛋、几块蛋糕;中午、晚上不是卤牛肉就是酱鸭肝,排骨更是敞开吃;洗澡用飘柔,满柜子衣服,西装、中装一应俱全。狗狗每天早晨四点多就要出去溜达,不论冬夏。夏天尚可,冬天就惨了,张总一大早就要顶风冒雪牵它出去玩耍。倘若不起床,狗狗就一直待在床前哼哼,再不起床,狗狗就开始挠床板,就差掀被子了。这般调皮捣蛋,张总还爱得不行。狗狗原来叫豆豆,近来张总已经不喊它豆豆了,而喊“张豆豆”。乖乖,混得真好,已经被赐姓了,何等之荣耀呀!
本以为张总对张豆豆已是一等一的娇生惯养了,不承想强中自有强中手。那天与人聊天,说起他们单位有个同事更绝。那人一开始养了只公狗,一直好吃好喝地伺候着,视为掌上明珠。忽然有一天担心起狗狗会不会寂寞,于是突发奇想,又买来一只母狗和它做伴。天啦天啦,这不是传说中的娶媳妇吗?太有才了!谁知道老外更胜一筹,前几天看新闻,美国纽约一女士为她的两只宠物狗举办了一场奢华婚礼,花费高达25万美元。这场婚礼打破了吉尼斯世界纪录。
养狗的人恐怕都分不清到底是疼孩子多些还是疼狗狗多些。我有个同学,儿子叫小海,养了条狗叫大山,他平常念叨大山的次数绝对比小海要多。也难怪,每次他一喊大山,大山不论在哪里在干什么,立刻狗不停蹄地飞奔过来,用头在他的裤腿上蹭来蹭去,亲热得不行,蹭得他心里暖洋洋的。一喊小海呢,小海不论在哪里在干什么,都懒得哼一声,实在喊急了,才不耐烦地甩出句“干吗干吗”,让当爹的心里拔凉拔凉的。因此,有一些富人死后宁愿将财产留给宠物也不留给子女。美国有位千万富婆去世后,将几千万遗产留给了3条宠物狗,而她唯一的儿子只得到了区区100万。据说恼羞成怒的儿子提出起诉,要求宣判母亲遗嘱无效,一场人狗之间的“遗产大战”就此上演。
不论结局如何,做儿子的都应该自我反省,母亲之所以做出这样的举措,必定事出有因。儿子输给狗狗,足见狗狗在母亲心目中的地位,不过,一定是儿子的心里先没有了母亲,母亲的心里才慢慢地没有了儿子。既然可以娶了媳妇忘了娘,为什么不能养了狗狗忘了儿呢?古人称儿子为犬子,现如今不少儿子连狗都不如;今人称狗狗为“狗儿子”,有些狗狗比儿子还亲。正如柏杨先生在《含饴弄狗时代》中所言:“这是一个老年人的寂寞时代,也是一个含饴弄狗时代。”既然没有儿孙绕膝,就只能与狗狗做伴了。因此,常回家看看才是孝道,就算不能常回家,经常打电话问候问候总是可以的吧,毕竟感情是一点点积累起来的。倘若有一天,父母的心中只有宠物而无子女,无疑是两代人的悲哀。
如今,狗狗来我家已经两年了,父母身体越来越好了,每天遛狗的运动量还是不小的,最重要的是,多了许多乐趣与情感寄托。
现在打电话回家,除了问候父母以外,还要特别地问候一下狗狗,一来爱屋及乌,二来尊重父母的感受。朝夕相伴的狗狗,俨然已是一个家庭成员,而且是父母心尖上的宝贝疙瘩。
幸福像花儿一样
贵州之行,沿途一直在思考:幸福到底是什么?幸福究竟离我们有多远?谁是最幸福的人?
当地人曾自嘲:看自然风光,贵州像欧洲,山清水秀;看物质生活,贵州像非洲,穷困潦倒。贵州的确风景如画,美不胜收,令我们目不暇接,大饱眼福。有人喊道:“快看,这里还有假山!”大家仔细一看,万分惊诧。路边立着一座秀丽玲珑的假山,和苏杭公园里的假山一模一样,形状奇特而俊美,上面还长满了花花草草。但定睛一看,就是座真的小山,只是美得让人不敢相信而已。仔细一想,也绝不可能是假山,生活在贫困中的山民每天都在和温饱抗争,哪里还有这份闲情逸致?
有句话说得好:上帝关闭一扇门时,一定会打开一扇窗;反之亦然。上帝是公平的,给了山里人清幽的环境、洁净的空气,难以摆脱的是贫穷与寂寞;给了城里人富裕的生活、繁华的街道,随之而来的就是喧嚣与污染。
究竟谁更幸福呢?山里人认为毫无疑问是城里人幸福,但自认为幸福的城里人却与日俱减。城里人偶尔也认为山里人幸福,这种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毕竟很少有人会为了这份幸福去做山里人。
幸福就是一种自我感觉,就算全世界的人都认为你应该幸福,你偏和自己较劲,整天愁眉苦脸、怨声载道,那也没辙;就算全世界的人都认为你不应该幸福,你也照样可以每天哼哼歌,优哉游哉。幸福的关键就在于自己怎么看,心态决定一切。
如果用积极的心态去看待周围的人和事,就都可以拥有幸福,改变不了环境就改变自己。处在事业高峰时,尽情地享受事业带给你的那份成就;处在事业低谷时,尽情地享受生活带给你的那份闲适。遵循佛家倡导的:吃饭时吃饭,睡觉时睡觉。
最喜欢《感恩的心》中的一句歌词:“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花开花落只是花儿不同的状态而已。花开,展现的是青春的绚烂,踌躇满志的情怀,甚至是目空一切的豪情壮志,初次站在这舞台,听到掌声响起来;花落,体会的是人生的成熟,历尽沧桑的境界,甚至是与世无争的大彻大悟,谢幕时登峰造极的辉煌与大功告成的轻松。花儿是幸福的,幸福像花儿一样。
就像我们这些游人,平时在单位也有种种的不悦与抱怨,但看到老区人民的贫困时,看到老区孩子和自己孩子的天壤之别时,大家一致感慨:老区大不易呵,回去后要好好生活、好好工作,善待自己、善待他人。
忽然想到一个很简单的痛苦疗法。当你觉得自己很不幸,就去看看那些更加不幸的人。埋怨鞋子不够舒适时,就去看看那些没有脚的人;感到精神空虚时,就去看看那些饥寒交迫的人;觉得感情很不顺时,就去看看那些无家可归的人;斥责孩子不够争气时,就去看看那些正在承受丧子之痛的人;抱怨加班太多时,就去看看那些失业的人……
当我们身处逆境时,不要放弃任何有益的尝试,有一种成功源于坚持。要谨记英国首相丘吉尔在牛津大学的演讲:“第一,永不放弃;第二,永不放弃;第三,永不放弃。”
当我们身处顺境时,不要忘乎所以、妄自尊大、为所欲为,要学会克制和收敛,不要以为自己的能力可以决定一切。这个时代没有永远的赢家,也没有永远的输家,永远的只是把握机会而已。这个时代什么都会发生,世界很大很大,自己很小很小。
谁是最幸福的人?自以为聪明的人未必聪明,自以为幸福的人一定幸福。幸福感完全操之在我。敝帚自珍没什么不好,情人眼里出西施也没什么可笑,反而是一种内心深处淡淡的喜悦、宁静的幸福。
幸福究竟离我们有多远?远在天涯,近在咫尺。幸福就像风筝,一端牢牢地握在我们自己手中。
就做一个能够把握幸福的人吧。
值得珍惜的钥匙
(一)
钥匙如恋人,一把钥匙开一把心锁。钥匙对了,锁应声而开,清脆愉快;钥匙不合,累得满头大汗,也是徒劳。
早年去黄山,见过天都峰上密密麻麻的同心锁。据说缘于一个美丽的传说:很久以前,一个富家女与穷小子相爱,可父亲想把她许给官家公子。婚期来临,穷小子勇敢地抢出新娘逃到了天都峰上。面对追兵,他们手挽手飞身而下。此后,这里便成了人们表达爱情的绝佳去处。两锁相扣的同心锁,象征着情侣的同心、忠心、痴心及永不变心。钥匙被抛进悬崖,意味着这样的爱永远打不开,任谁也破坏不了。
见过许多不合适的恋情,双方身心疲惫,半途而废,终难执子之手。当初没有精心检查钥匙是否合配,便开始盲目地浪费时间与精力。即便外人心如明镜,却难以开口相劝,或即便苦苦相劝,也收效甚微,只缘那人已身在此山中。只听说愚公移山,未听说愚公移情,爱情中不存在天道酬勤。日复一日的纠缠只会导致对方越来越强烈的反感。“感化”二字用于犯人颇为合适,用于爱人终归少了些浪漫。
就像宝玉与宝钗,宝钗的金锁上写着“不离不弃,芳龄永继”,而通灵宝玉上刻着“莫失莫忘,仙寿恒昌”,看似天造地设,实则貌合神离。宝钗最终被离弃,只因为宝玉乃衔玉而生,并非衔着那把对的钥匙。
也见过被废弃的同心锁。当初千辛万苦爬上山顶,以青山为媒蓝天做证锁住彼此的心,却又狠心撬断铁锁以及曾经的信誓旦旦,与另一个人重浴爱河。不知夜深人静之时,能否听到另一把钥匙在深渊里哀哀低泣?
很久以前,一把钥匙只能开一把锁,后来有了可以开很多把锁的万能钥匙,莫非是钥匙中的大众情人?遭遇这样的万能钥匙,是悲是喜?
想念从前,一个一把钥匙只能开一把锁的古老年代,一个一诺千金的诚信年代。
(二)
钥匙如亲人,手足般的亲人,亲到我们会忘了其存在。
有钥匙的时候,我们轻松自如,无所畏惧;一旦丢失,则不知所措,心如刀绞。多年以后,忆起那个危难的日子,仍心有戚戚。
婴儿出生时,有条件的家庭都会送孩子一个长命锁,长命锁的钥匙便是亲人们无时不在的关怀与牵挂。
有钥匙在身边的时候,或许我们会嫌它累赘、碍手碍脚,一如双亲的唠叨。有朝一日丢失了,我们便心神不宁、惶恐不安,盼望这只是一场噩梦。假如一切能够从头再来,我们定会给予钥匙更多的爱护与珍惜。可惜,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见者,亲也。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何尝不是人间最大的悲哀呢?
丢失钥匙的人,都会迫不及待地返回原地寻找,却常常无功而返。钥匙,不会留在原地等我们,父母——年迈的父母,又怎会永远站在原地等我们呢?
钥匙丢失了,再怎么追悔莫及也无济于事。百行孝当先,及时行孝莫留悔。
(三)
钥匙如朋友。
有些钥匙如挚友,丢了令人扼腕叹息;有些如普通朋友,丢了可以再配一把,这样的朋友遍天下。
有些钥匙始终伴随着我们,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如家门钥匙、保险柜钥匙,这些朋友堪称知己。
也有一些钥匙隔三岔五地更换,比如我们换办公室、换写字台了,原先的钥匙便随之作废,就好比我们的事业伙伴。大家今天在一个圈子里混,称兄道弟,换了工作环境,便成为前同事、旧相识。至于朋友的称谓,则成了一段或浓或浅的记忆。
还有一些钥匙属一次性的,比如我们去商场购物时的存包钥匙,出了商场门便毫无价值。这有点像我们的商界朋友,业务需要时,一起推杯换盏、觥筹交错,说些豪情万丈的誓言,看似是两肋插刀的朋友,实际上彼此心知肚明。这些钥匙有时效性,以利益为前提。张爱玲说爱情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变味的友情又何尝不是呢?
人的一生中会有许多把钥匙,究竟有多少值得珍惜呢?
对于那些值得珍惜的,我们是否真的珍惜了呢?
云层上的乱想
一个人出差坐飞机,常常喜欢挑一个靠窗的座位。起飞前看看杂志,起飞后看看云彩,什么都可以不想,什么都可以乱想。
(一)
一团团、一簇簇的云,层峦叠嶂,像雪山一样,竟令我有些莫名的畏惧。可能被2008年的雪灾刺激了,一想起那些白雪皑皑的马路,就满是揪心害怕,自己不敢开车,也打不到车,行路难哪。
唯一值得期待的就是雪夜读书。寒冷的冬夜,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一本好书,幽静而惬意。是故,金圣叹认为雪夜闭户读禁书,乃人生最大乐趣。林语堂也曾描述:“在一个雪夜,坐在炉前,炉上的水壶铿锵作响,身边放一盒淡巴菰,一个人拿了十数本哲学、经济学、诗歌、传记的书,堆在长椅上,然后闲逸地拿起几本来翻一翻,找到一本爱读的书时,便轻轻点起烟来吸着。”
雪夜读好书,是下雪天令人欣慰的一件事。
(二)
有些云层,像一堆堆厚厚的棉絮,很想扑上去美美地睡一觉。
母亲最喜欢晒被子,只要出太阳,一定要把被子抱出去晒晒。晒过的被子散发出太阳的味道。每当被子晒过后,我总喜欢将头埋在被子里,闻着太阳的味道酣然入睡。
大学期间一直住朝北的宿舍,又是顶楼,记忆中除了每学期开学几乎没晒过被子。母亲倒是经常写信提醒我要晒被子,寒暑假更是念念叨叨。我每次都铿锵有力地回答:“晒,每星期都晒呢!”一边答一边在心里窃笑,谁相信一个住顶楼的女生会勤快到每周把被子抱下楼去晒呢?
不晒被子的习惯到女儿出生后就戛然而止。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像母亲,一看到太阳好,就迫不及待地把女儿的被子抱出去晒。女儿每每不耐烦:“你还真是喜欢晒被子!”我总是趁机叮嘱她以后上了大学自己也要经常晒被子。女儿哈哈大笑:“你放心吧,我肯定会晒的。”我正准备露出欣慰的笑容,她又冒出两个字——“才怪!”此乃她的经典后缀,我已见怪不怪。
是谁说的?“母爱就是一场重复的辜负。”
(三)
有些云,散乱、轻盈,似有若无,不知怎的,竟想起一些薄命的女子,可能最近看多了网上报道的爱恨情仇吧,从歌手陈琳到空姐于丹丹。
女人,在被男人遗弃之后总是不甘心,没有能力或舍不得报复男人,便伤害自己。经常听到女人哭诉:他为什么不再爱我?我为了他,牺牲了一切,努力把自己变成他喜欢的样子,可惜“我的柔情你永远不懂”。
一直以为,除非原先的一些陋习真的糟糕,否则女人完全没必要为了讨好某个男人而改变自己。那个男人喜欢你,也是因为你最初的样子,而并非是未来不可预知的。一旦不喜欢了,即便变成天仙也没用。改变自己的最终结果,便是丧失自我。爱情没了,连自我都荡然无存,只能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不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不喜欢吃胡萝卜,莫非还要给出个一二三四?
一个像于丹丹这样的女孩子在年轻时遇到了熟男,是场灾难,曾经沧海难为水。女孩子要多年以后方能明白,当初自己并非多爱他本人,更爱的是他的阅历、成熟、地位,乃至金钱。细想想,这种有家室的男人,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财富,以及一切的一切,就像春晚相声说的:“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聪明女人一定是先爱自己,再爱他人。等到有一天失去他人,至少还拥有完整的自我,否则吃亏上当也怨不得别人。就像切洋葱辣了眼,难道能埋怨洋葱吗?谁让你爱吃这一口呢?谁让你不戴上口罩眼罩呢?谁让你不先把洋葱冷冻一下呢?正如热辣辣的感情最容易伤人,需要冷处理。
散乱、轻盈的云,看上去最美,却最容易随波逐流。微风一吹,便消逝在浩瀚的天空,了无痕迹,令人徒生感慨,为那些曾经的美好。
(四)
云层堆出的雪山与雪山之间有一道深深的沟壑,不禁想起大山里的人家。
有次去贵州毕节举办捐赠活动,见到了大山里的孩子和他们的学校。教室低矮、破烂,只有一扇小小的窗户,光线微弱到几乎看不见。没有课桌,只有一条条当地人称“杀猪凳”的长板凳。尽管学习环境无比恶劣,但山里的孩子非常刻苦,每天坚持走两个小时的山路赶来上学,风雨无阻。对他们来说,读好书是走出大山的唯一出路。
又想起了愚公移山,常有后人争论愚公究竟是愚是智。说他愚的无非是说何必非要住在原地不可,大可以一搬了之,山是死的,人是活的。支持愚公的自然认为遇到困难就应该勇敢地去克服,而不应只想着如何逃避,毕竟故土难离。前段时间看到报道,三峡移民已经出现了大规模回迁的浪潮。物离乡贵,人离乡贱,许多人离开故乡后难以适应,只好选择回到故土。
权衡利弊得失,与背井离乡相比,好歹大山是可以移走的。愚公不一定愚,也未必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对故乡有一份执着的痴爱。
(五)
飞机在前行,云层不断变幻,思想像轻盈的白云,自由地驰骋在广阔的蓝天中。
林语堂曾写道:“如果天上有可爱的白云,那么,让他们读白云而忘掉书本吧,或同时读书本和白云吧。”
洪晃写过一本《无目的美好生活》,越是无目的的爱情越纯粹,越是无目的的友谊越珍贵,越是无目的的生活越美好,越是无目的的思想越自由。就让我们抽时间去读读白云,顺便再胡乱地想点什么吧。
只是当时已惘然
(一)
一个冬雨潇潇的午后,随手翻阅杂志,读到一篇《三毛谈心》,里面有段话深深地触动了我。
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人不够快乐、不够开朗、不懂得如何从无可奈何的情况里去求得生存之爱。我们应做聪明人,做智者、勇者,就算天大的事发生了,也不自弃,心平气和地为生活去争取最合理的解决之道。
没有一个人,能够在世界上放弃我们,除非我们自暴自弃。我们是属于自己的,并不属于他人。学着主宰自己的生活;即使孑然一身,也不算一个太坏的局面。不自怜、不自卑、不怨叹,一日一日来,一步一步走,那份柳暗花明的喜乐和必然的抵达,在乎我们自己的修持。
不要轻言放弃——在三毛最终放弃了自己之后,重读这篇文章,心情格外沉重,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大学时代,三毛和琼瑶对我的影响比较大。先流行琼瑶,其后才是三毛。有人认为琼瑶小说过于虚无缥缈,但我始终觉得年轻的女孩子还是应该适当读读,毕竟她呈现给我们无限美好的爱情故事,让我们了解到原来爱情可以这样缠绵、这样绚烂,让人义无反顾地深陷其中。
相比之下,三毛要理性得多,可是理性的三毛最终还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令人扼腕叹息。
只是当时已惘然。
(二)
多年前,沈殿霞主持一档节目,请来前夫郑少秋做嘉宾。节目快结束时,沈殿霞问郑少秋:“我有个问题想问你很久了,今天借这个机会问问,你只须回答Yes或No就行。究竟多年前,你有没有真正地爱过我?”郑少秋略微思索后认真地说:“很爱你!”闻此,沈殿霞立刻泪流满面。
见过痴情的女人,没见过这么痴情的。结局已经显而易见,当年的爱或不爱还有什么意义?好比一个没考上大学的孩子,小学成绩好与不好已毫无意义,恐怕越好越令人徒增感慨。
肥肥独自带大了女儿,病危后,第一个想到的人是郑,最信任的人是郑,把女儿托付的人,还是郑。在肥肥的心中,他永远是不二人选。
总认为感情之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外人不好妄加评价,但内心深处终归为她不值。也许,她的爱情,从来都只是一个想象;也许,在感情面前,再坚强的女性也只不过是个弱女子。
只是当时已惘然。
(三)
北川县委农办主任董玉飞去世了,没死于地震,却死于自杀。据分析原因有二:
一是地震中因爱子遇难而遭受沉重打击,儿子才12岁。
二是工作繁重,压力大。董玉飞生前各项工作很繁杂,他曾说自己身心疲惫。
原以为,劫后余生的人会格外珍爱生命,没想到却接二连三地传来灾区人员自杀的噩耗。看来,很多事情不像我们预想中那么简单。也许,当他们直面死亡后,才发觉死亡并不那么可怕和恐怖,反而是一种超脱;也许,他们羡慕逝去的亲人,一了百了,而活着的人,其伤痛没完没了。于是,他们做出了常人难以理解的选择。
只是当时已惘然。
(四)
两个工作不顺心的年轻人向师父请教是否该辞掉工作。
师父闭着眼睛,吐出五个字:“不过一碗饭。”
两人回到公司,一个立刻递上辞呈,回家种田,另一个什么也没做。
转眼十年过去了。回家种田的成了农业专家,留在公司的成了经理。
“奇怪,师父给我们同样五个字,我一听就懂了。不过一碗饭嘛,何必硬待在公司?所以我辞职了。”
经理笑道:“师父说不过一碗饭,不过为了混碗饭吃,老板说什么是什么,少赌气,少计较,就成了。”
两个人又去拜望师父,师父已经很老了,仍然闭着眼睛,说了五个字:“不过一念间。”
顿悟,人生就在一瞬间,是与不是,一念之差,而已。
只是当时已惘然。
(五)
国学大师王国维才华横溢,被誉为“中国近三百年来学术的结束人,最近八十年来学术的开创者”。谁承想,一代学人却于51岁时投昆明湖自尽。世人嗟叹,他死殉清廷,效忠逊帝,真真不值。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谈道: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我以为,先生自尽前应只处于第二境吧,不论是否值得,但他只觉无怨无悔。若到了第三境,蓦然回首,心境豁然开朗,清廷也好,逊帝也罢,与一个做学问的人有何相干呢?犯不上以死明志。
呜呼哀哉!只是当时已惘然。
(六)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当时,当时,人生中有多少曾经惘然的“当时”啊。
人的一生分为过去、现在和将来,过去对于现在而言,堪称“当时”,现在对于将来而言,何尝不可以称为“当时”呢?
用现在的眼光看过去,我们常常发现诸多不足与幼稚之处——行为乃至思想。若尝试用将来的眼光看现在,又何尝不是呢?
也许,人最重要的一项能力就是要学会多用将来的眼光审视现在,那样就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惘然。从王国维到三毛,从沈殿霞到董玉飞,莫不如此。
真希望有一天回首往事,我们可以欣欣然道:此情可待成追忆,所幸当时未惘然。
有一种告白叫留白
近日,在网上浏览了胡兰成的《今生今世》。
不必否认,这是个有才华的男人。正如,不想承认但不得不承认,张爱玲,一代旷世才女,于爱情上也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女人,而已。
这段故事,于张爱玲,是倾城之恋,一颗孤傲的心不惜跌落到尘埃里,那该是怎样痴迷啊。但,于那个男人而言,充其量,只能算是征服的快乐吧,就像在精美的橱窗里,看到了一件价值连城的工艺品,一时间,喜爱不喜爱倒在其次,重要的是要迅速占为己有,尔后方能鸡犬升天(说妻贵夫荣都嫌有些美化),最终奇货可居,任何时候都可待价而沽。
他,不正是这么做的吗?不是也做到了吗?
曾,有人替他喊冤,说,如果他抛弃的不是个奇女子,而是任意一个凡妇俗女,均不至于落下千古骂名。从有人类的那一天开始,喜新厌旧、始乱终弃便如同刮风下雨、冬去春来般屡见不鲜了。有哪个男人会因为这点小节招致世人长达几十年的唾骂呢?
不错。但,如果他攀附的不是张爱玲,又有多少人知道世上还有这么个胡兰成,又有多少人会去欣赏他的文字呢?人们争相阅读《今生今世》,是因为,那其中有绝世才女的芳踪。如果胡兰成的今生今世中没有爱玲,仅有他与小周护士、斯家小娘等众女子的打情骂俏,又能吸引几个人的眼球呢?尽管文字依然清丽,似乎每段感情也颇真挚,但,是因为爱玲的存在才使我们于闲暇中用眼睛的余光顾及了这些。不是吗?就像我们去黄山旅游,无意间发现太平湖的水也很清澈。
正所谓,成也爱玲,败也爱玲,冤冤相报,倒也公正。
转念一想,他,被人骂作见异思迁、轻浮薄幸,似乎是有点冤。因为,他从未真正地爱过爱玲,像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那样去爱。于他,两人的交往只是才子才女,与佳人无关,本就不是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只是爱玲的理解出了偏差。胡兰成在书中写道:“我向来与人也不比,也不斗,如今却见了张爱玲要比斗起来。”可见,他见了爱玲,哪里是动情了,分明是技痒了,想要在才学上与爱玲一决高下。就像欧阳锋遇见了黄药师,不过上几招试试对方的武功难免不太甘心。
可怜彼时的爱玲,在别人磨刀霍霍之际,却以为遇见了什么前世的缘分,甚至感恩冥冥之中来自上苍的眷顾,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了所要遇见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不禁欢喜地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无奈,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又想,这样一个临水照花人,怎的就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呢?难道真应了那句俗语,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就连钟灵毓秀的名门闺秀也不能免俗?是他的武功出神入化,能够不费一招一式就化对手为情人,还是她太过单纯,对方尚未拔刀便已然神魂颠倒,心甘情愿地做了阶下囚?就这样被他俘虏,且无怨无悔,没有了骄傲,甚至放弃了尊严。
忍不住疑惑,何以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呢?人,难道都这么不可救药地喜欢犯贱?为什么不知道喜欢好男人呢?也许,好男人上来便把心掏了出来,轻易得到的难免不珍惜,已然看到了最珍贵的,好奇心全然满足,虚荣心也已得逞,还有逗留在他身边的意愿吗?女人便在索然无味间渐行渐远。男人喜欢坏女人也是同样的道理吧,虽说男女有别,于这点上却是英雄所“贱”略同。
那,什么样的女人才会喜欢好男人呢?
受伤的女人,倦鸟思归的女人。倦了,伤了,烦了,怕了,想要破碎的心日后不再风餐露宿,好男人便是最好的疗伤温室了。
再者,就是极其聪明的女人。从不羡慕电闪雷鸣的狂热,也不想体验雨打风吹的艰险,更不忍自己身心疲惫。观赏别人的精彩已经足够,何必凡事都要亲力亲为呢?喜欢电影里的情节不代表自己也得倾情演绎,向往模特儿身上华丽的睡衣更不意味着也要买上一袭招摇过市。聪明的女人一旦遇上好男人,便会早早地为自己准备好一间安全的爱巢,从此气定神闲、高枕无忧。
也许,张爱玲正是因为写多了爱情小说,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不能自拔,遇上了胡兰成这样才貌双全的男人,便不免自我陶醉了。而她的才华,令她能够吸引众多的男人,却又令他们无法靠近。就像寒冷的冬日,我们喜欢晒晒太阳,却从未想过要抱个太阳回家。女人,才高八斗并非幸事,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有那样的气度来承载的。男人,怎会爱上一个时时带给自己压力的女人呢?爱恋与温情齐飞,敬畏岂能共怜惜一色?即便喜欢,也只是苗人凤与胡一刀之间的惺惺相惜,而绝非焦仲卿与刘兰芝的如胶似漆。胡兰成,不过是个寻常男人,怎会拥有那样的自信,能够和光芒万丈的太阳长久共处一室。夏天一到,躲都躲不及。所以,这种畸恋,注定是稍纵即逝的,繁华过后便是无边的寂寞。其实,胡兰成从没有真正地爱过爱玲,由他的字里行间,不难看出他爱斯家小娘范秀美远胜过爱玲,那才是再正常不过的男欢女爱。
爱玲彼时是理解错了,但我想,她后来迅速醒悟了,于是远走他乡,始终不肯回头,于过去的事情更是只字不落,只留下胡兰成一个人在那里喋喋不休、独自聒噪。
曾,有无数人猜测,为何张爱玲对这段感情始终讳莫如深,也许追忆,但从不倾诉。
有人猜想,她被伤得太深了,所以不敢回头,连伤口都不忍舔舐。往事不堪回首,独自莫凭栏,怕再掀起感情的波澜。
有人断言,她是恨,恨那个薄幸的风流郎君。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此恨绵绵无绝期。
我以为,她,只是醒来了,意识到了自己的一厢情愿,甚至是幼稚可笑。于是,清高骄傲如她,除了选择远离、逃避,难道还有第二条解脱之路吗?
她,毕竟是冰雪聪明的,和那场噩梦就此告别,用留白代替了庸俗的言语告白,只留下一个悄然远去的背影,却不撒落片言只语。此时无声胜有声,有一种告白叫做留白。不给后人留下任何话柄,不想在伤了心之后,再被人笑为弃妇、怨妇,那便是雪上加霜了,是那段不堪往事的最不堪的结局。她怎么可能留下告白,“我真傻,真的”,那便成了祥林嫂。无论谁,包括她本人,都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她选择了沉默是金,尽量让那段往事淡去、再淡去,淡出自己的心,淡出众人的视野,就这样彼此相忘于滚滚红尘吧。
可是,他,并不懂得这一切,也许,这正是他千方百计追求的一种结果吧。他广而告之了,不厌其烦地描述着每一个细节,致使她送他照片的事及照片后的文字顷刻间家喻户晓。本意不乏炫耀,不承想却令世人越发看低了他,真真低到了尘埃里。想起初恋中的爱玲给胡兰成的信中有一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现在想来,他是越发地不配了。也许,爱玲是因为不懂得,才靠近的吧。
一直以来,都很欣赏爱玲的文字,此曲只应天上有。对她的这段情事也并无微词,能遇到一个令自己如痴如醉的男人,于一个女人而言,并非完全是不幸,即便那个男人有才无德,即便那个男人寡情薄义。毕竟,她爱过了,于那一刻,她是欢愉的,是充盈的,是心存向往的,是有所期待的,总好过终身的情感空白吧。至于别人怎么看待这段感情,并不重要,一个像她这样自我的女子无须顾及别人的闲言碎语。
看了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更加欣赏她。对于自己不再留恋的人,就该彻彻底底地放手,连一丝丝的藕断丝连都不需要,更无须浪费文字去追忆什么。虽然永不会忘记,但并不需要提及,事已至此,无可奉告。哀,莫大于心死,心已死,还留文字做什么?一生吵闹不休的夫妻往往能够白头偕老,看似相敬如宾的佳偶却常常劳燕分飞,没有了心,便不再需要文字与语言。
对于不再想要拥有的感情,最好的告白莫过于留白。一代才女做到了,尘世间的凡夫俗女还在为种种情事进行口水大战,毁了别人的名声,也污了自己的清白,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有多少人能懂,有一种告白叫做留白呢?
要用青春赌明天
那天,看到陈彤的一篇博客《着落》,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是一个50岁的男人和一个17岁女孩的故事。女孩家境贫寒,没有父亲,母亲是小工厂的工人,经介绍认识了这个50岁的男人。男人有两套房子和一份清闲的工作,还有一百万存款。结果男人没看上她,却看上了17岁的女儿。男人希望女孩不要考大学了,和他过日子就好。女孩觉得相对于高考寒窗苦读来说,跟老男人在一起更轻松愉快。女孩的母亲跟老男人商量:“能不能让女孩参加一年高考?如果考不上,就结婚生孩子。”老男人不同意:“你让孩子考大学的理由是什么呢?考了大学读了书又怎么样?一定能找到称心的工作吗?一定能找到爱她的男人吗?现在,她和我在一起很幸福。”母亲因为受了太多的苦,知道生活的不易,觉得女儿找到这么一个男人,至少不必为了糊口而起早贪黑了,于是就答应了,理由很简单:女儿这辈子有着落了。
真令人痛心。17岁,花样年华,鲜花一般的年纪,为什么要拴在一个老男人的身上渐渐地枯萎、凋谢?
17岁,一个风华正茂的年龄,宋美龄、希拉里进入韦尔斯利女子学院学习;17岁,一个青春勃发的年龄,香奈尔开始学习针线技巧,为日后时装品牌的问世奠定基础;17岁,一个奋发图强的年龄,邓丽君已经在努力地用歌声改善全家人的生活;甚至还不到17岁,叶诗文已经成为最小的世界游泳冠军,连获两枚奥运金牌。
是的,她不是邓丽君,更不是香奈尔,可是,她也是17岁,一个充满无限机遇的年龄,一个没有任何牵挂可以全力以赴的年龄,为什么不肯给自己一次机会呢?为什么不去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蓝天,而只是心甘情愿地做一只井底之蛙呢?
中国人有句俗话——欺老不欺少,就是因为年轻人机遇无限,一切皆有可能。我一直以为,人生,最神秘的就在于其未知性,那种一眼就看到头的人生又有什么吸引力呢?
人生,好比赴一场盛宴,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道菜是什么,也许是青菜萝卜,也许是鲍鱼龙虾。假如一辈子只吃一道红烧肉,尽管不会饿死,但不觉得索然无味,不觉得遗憾终生吗?不仅仅是因为失去了品尝其他菜肴的机会,最重要的是人生没有了期盼。
如果说,人生如同一场赌局,青春就是我们手中最值钱的筹码,怎能白白浪费?直至生命结束都没来得及去用,抑或,用一辈子只有一次的昂贵青春去换两套房子,无异于暴殄天物。
正如陈彤所言:“17岁,一个有梦想的年龄,一个应该起程去走更远的路看更多风景的年龄,一个应该最不惧怕未来、最勇敢、最无畏的年纪,现在就因为两套老旧的房子,全放弃了。”让世人在气愤、惋惜之余,不免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
我们年轻时,铭刻在心的是保尔·柯察金的名言:“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就算现在的年轻人不再那么热衷于革命,但最起码,青春是要热热闹闹度过的,不能把自己葬送在一套老房子里,陪着一个年已半百的大叔。这种温水煮青蛙的生活看似稳定,实则风险极大。用青春换“着落”,结果赔光了全部青春,也未必就能换来一个“着落”。20年后,一个40岁的女人,既无学识也无工作经验更无青春,仅靠两套老掉牙的房子度完余生?要知道,这年头,工作远比男人可靠。就算勉强可以度日,生活有了着落,但精神上有着落吗?她简直都不知道自己失去了多少。
首先,没有尊严。一个寄生虫的生活有尊严可言吗?有一句话说得好:“没有和男人一起吃过苦的女人是没有权利分享他的财富的。”一个17岁的女孩为了着落找50岁的男人,说白了,就是好逸恶劳、贪图享受。对于懒惰者而言,再好的机遇,也会变得一钱不值。老男人喜欢她,和喜欢一只宠物有何两样呢?将来,连她自己的孩子都未必瞧得起她。那天,朋友说,她7岁的女儿因为老师夸赞妈妈是博士而感到无比骄傲,顿时觉得她5年的苦读是如此值得。诚然,有什么比儿女的崇拜更令人满足呢?而这个17岁的女孩将来如何教育她的孩子要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呢?对于孩子而言,有什么比母亲的言传身教更有效呢?
其次,没有朋友,更别说知己,因为,同龄人有着和她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她的青春历程是段空白,就好比她原计划去电影院看场大片,结果刚看了段广告就呼呼大睡,看似颇为舒适,实则毫无收获,连短暂、片刻的记忆都不曾拥有。曲终人散,别人是满满的回忆和心得,闲来可以反复咀嚼回味,而她仅仅看了段味同嚼蜡的广告。
也许,我们年轻时听的是叶倩文的《潇洒走一回》,向往的是“我拿青春赌明天”。人生最让人欣喜的,是有希望,有梦想,17岁不拿青春去赌明天,难道要等到70岁才追悔莫及吗?有个人姓卞,17岁时被称作小卞,谐音很不雅。他知道如果自己碌碌无为,中年时就将被唤作“大卞”,为避免这个悲剧,他一直很努力很努力,后来人称卞经理,如今人到中年的他已是卞董事长,坐拥自己的家族企业。人,一定要把握年轻时的机会,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要惧怕人生路上的风雨,没有浪花、没有波涛的大海还配叫大海吗?永远平静的那是一潭死水。同样,没有辛苦、没有拼搏的青春也不配叫作青春。
“我拿青春赌明天”,青春不能虚度,如果年轻时就只想着舒适、安逸,将来等待他的注定是落魄和潦倒。人在做,天在看,上天是公平的,付出与回报早晚会成正比。常言道,不怕苦,苦半辈子,只要前半生努力就可以了;而怕吃苦,则要苦一辈子,老来穷才是真的穷,因为那时候什么都没有了。现在,拥有青春就等于拥有一切,青春始终是每个人手中最值钱的筹码。假如可以交换,我相信许许多多的人都愿意用他们手中的权力、财富乃至声望去换回青春,那些都远远不止两套房子。女孩既然青春在握,何必如此不以为然、不加珍惜呢?就算现在穷困一些、艰苦一些,又有什么关系?做个踏踏实实的励志妹,总好过出卖自己的青春吧。只要努力,只要付出,青春换回的绝不仅仅是两套房子,而是更精彩绚烂的人生。青春在手,完全可以赢得一个无限光明的未来。
之所以这么在意这个17岁的女孩,可能因为她与我的女儿同龄吧,实在不忍心看着她走错路。所以,想将王蒙《青春万岁》里的那首诗送给她,也送给所有17岁的女孩。
所有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来吧,让我编织你们,
用青春的金线和幸福的璎珞,编织你们。
有那小船上的歌笑,月下校园的欢舞,
细雨蒙蒙里踏青,初雪的早晨行军,
还有热烈的争论,跃动的、温暖的心。
……
所有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去吧,
在生活中我快乐地向前,
多沉重的担子,我都不会发软,
多严峻的战斗我都不会丢脸……
如此美妙的青春,难道不值得好好地去赌一把吗?作为一个自认为没有辜负过自己青春的人,我只想说:年轻真好,青春万岁!
B-GIRL
2004年去悉尼时,由于歌剧院内部正在装修,不对外开放,只能擦肩而过,留下诸多遗憾。
时隔十年,有机会再去,特意上网搜了下,悉尼歌剧院正常营业,参观费每人24澳元,打定主意无论如何都要抽时间一睹其风采。
结果此行非常顺利,不仅参观了歌剧院最大的音乐厅——可容纳2679名观众,还听到了普通话讲解。碰巧那天晚上有演出,于是有幸欣赏了摇滚音乐剧《B-GIRL》。
演出在歌剧厅,拥有1547个座位,稍小于音乐厅,但同样富丽堂皇、美轮美奂。
音乐剧非常精彩,尽管唱的是英语,好在歌词较少也较简单,能听懂个大概。
主角是一男一女,女演员是个普通的年轻女孩,A-GIRL,相貌平平,衣着普通得近乎邋遢,白T恤、牛仔裤,一个居家女子。
男演员则十分出众,相貌和体形堪称完美,音质纯粹,一开口便惊艳满堂。他扮演的其实也是个女性,B-GIRL,是那个普通女孩理想中的自己。天生丽质,衣着华美,穿一件天蓝色的如梦如幻般的外套,长着一双翅膀,可以自由自在地飞翔。
现实中的女孩过着平平凡凡的日子,生活并不如意。丈夫无情地抛弃了她,她被撵出家门,流落街头,但她在失意中进入到一种重获自由的佳境。这时,她理想中的自己出现了。男演员跳了一段非常优美的舞蹈,展翅飞翔,歌颂了自由的美好,然后将自己天蓝色的翅膀送给女孩。女孩顿感人生升华了,仿佛凤凰涅槃。之后两人的共舞将整个音乐剧推向了高潮,这象征着现实与理想的融合,音乐剧也在此时落下了帷幕。观众从如痴如醉中醒来,掌声经久不绝。
散场之后,尚觉意犹未尽。每个人的心中都住着另外一个自我,B-GIRL,出类拔萃,卓尔不群。
儿童时期,另一个我应该是邻家的哥哥姐姐,或健硕威猛,或端庄甜美;少年时期,另一个我可能是气场强大的明星,或英气逼人,或高贵冷艳;青年时期,另一个我多半是事业有成的名人,或睿智果敢,或知性优雅。
我也曾像那个女子一样有过许多梦想,戴红领巾时想象过自己会像刘胡兰一样英勇顽强,像小雨来一样沉着机智。少年时希望自己像华罗庚、陈景润一样成为科学家,为祖国四化建设做出贡献。高中时期接触到金庸的武侠小说,聪颖机灵的黄蓉成了我最喜欢的女子,没有之一。大学时期,幻想着像三毛一样走遍天涯,拥抱热情的撒哈拉大沙漠。我一直热爱旅游,与读了那么多三毛的游记不无关系。
中年以后,不少人的心中就没有另一个我了。古人云,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谆谆告诫中年人要听天由命、安于现状。其实,人到中年万事休是一种消极心态,无论怎么美其名曰知足常乐,终究是对继续奋斗的一种逃避。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每个人的内心都住着两个人,本我A-GIRL与超我B-GIRL。不同的是,有些人不断地提升自我,努力地成为心目中那个更好的自己,而有些人只是一直在做梦,唯有梦中才能昙花一现。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刘晓庆的近照,颇有感触。60岁的女人,保养得如此之美,不能不令人点赞。以前我并不喜欢她,太高调招摇了。自她入狱以后,倒是改变了看法,难得身处逆境还如此坚韧不拔。出狱后她更是坚守热爱的事业,虽然看到老女人扮嫩让人起鸡皮疙瘩,但看看她的容颜身材,再看看周边膀大腰圆的黄脸大妈们,深感这个女人为了留住青春、为了成为更好的自己还是蛮拼的。就算脸蛋可以整容,身材总得自己维护吧,节食、健身,一样都不能少。付出才能杰出,此言不虚。
有多少男人女人一面幻想着魔鬼身材,一面管不住嘴、迈不开腿,只能守着本我,幻想着超我,但始终超越不了自己的惰性和贪婪,梦想永远照不进现实。许多昔日美女中年以后人老珠黄,连连哀叹岁月是把杀猪刀,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一个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岁月对谁都毫不心慈手软,只是有人任凭岁月辣手摧花,有人不甘束手待毙而奋起抗争。
A-GIRL平庸普通,B-GIRL完美无缺,两者之间的距离似鸿沟似天堑,难以逾越。没有人能够不经过努力就达成那个更好的自己,每天努力一点点或许才是最佳途径,就这样慢慢地、慢慢地靠近那个更加心仪的自己,直至长出美妙的翅膀,在未来的人生旅途中自由自在地翱翔。
B-GIRL!
人不奋斗枉青春
这几天,一些学生花15万读武汉大学被骗的事闹得沸沸扬扬,不想评论其间的谁是谁非,只觉得应了一句话:那些曾经躲过的辛苦,总有一天会回来找你。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是在微信朋友圈,一个同学转发的。原文大致如下:一个女孩失业后再寻新职,面试很少成功,总是被问到一些她不会的工作内容。原因是,当年她不喜欢那部分工作,所以老板让她做,她就尽可能地推给同事做,结果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
无论对于女性还是男性,职场都是个靠实力说话的地方。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你想准点上下班照顾家庭,没事儿逛街美容,就不要嫉妒别人的升迁,不要眼红别人的高薪。混日子一天两天可以,三五年差距就显而易见了。
其实,职场还仅仅是一个看得见努力的地方,功夫在诗外,真正看不见硝烟的战场是8小时之外的努力。下班后的晚上7点到11点,被誉为“黄金4小时”。8小时内求生存,4小时内求发展。这4小时中,有人在看肥皂剧,有人在玩游戏,有人在忙应酬,也有人在博览群书,有人在提升专业,有人在锻炼身体……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是故,永远不必抱怨为什么加薪升职的总是别人,首先要问问自己付出了多少,与别人的差距有多大。
一个1992年的男孩,普通的二本院校学生,毕业之际他跟另外6个人一起在某单位实习,两个月后只有他被留下来了。问其有什么过人之处?他居然说,只有他准时上班,再就是邮件格式写得更对错字更少。
准时上班,少写错别字,就这些最最简单的东西居然很多年轻人做不到,想想都不知该笑还是该哭。有的年轻人,写给客户的函件错字连篇,几百个字中能错不下5个字,还喜欢造特长的句子,一个句子有60多个字,看得人眼晕,不知所云,正应了那句挖苦人的话:当初语文莫非是体育老师教的?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金庸先生笔下的《神雕侠侣》中有个活死人墓,据说是全真教祖师爷王重阳早期修炼的地方,也是杨过与小龙女相识、相恋、隐居的地方。现实社会中也有个活死人墓,那就是职场,葬送了无数懒惰之人的青春与曾经的梦想。
有个教授总结出一句话:“以大多数人的努力程度之低,根本轮不到去拼天赋。”醍醐灌顶,很多人一直以为自己与他人拼的是天赋,拼的是亲爹干爹,其实不完全如此,更多时候拼的只是一点点认真、一点点细节、一点点用心,甚至连勤奋都谈不上。
上班时少打游戏,少逛淘宝,多琢磨琢磨怎么把工作做好。下班后少看电视剧,少睡一点觉,多看看书,多跑跑步,仅仅这样就可以将同龄人甩出几条街了。因为,现在的年轻人,懒惰的实在太多,你只要做到基本的努力,就有资格笑傲职场了。
今天下雨,中午就近去楼下的功夫煲仔用餐。这是家夫妻店,丈夫是厨师,妻子是服务员,请了两个小伙计送外卖。周围写字楼鳞次栉比,生意很火,小两口终日忙忙碌碌。今天雨大,那些原本就不勤快的小白领更懒得出门了,大多叫的外卖。电话铃声此起彼伏,妻子一刻也没闲着。孩子很小,只有两三岁,一直在央求妈妈抱他,可是妈妈哪有时间呢?既要忙着接电话安排外卖,又要忙着给堂吃的客人上菜,孩子一直哭哭啼啼的,令人备感生活的艰辛。可是,据说这小两口已经在这座城市买房安家了,付出必有回报。
就在这时,进来一个乞丐,捧着个碗,70岁左右。我不禁在想,这个乞丐年轻时究竟做了些什么?他努力过吗?像这小两口这样打拼过吗?乞丐并非残疾,个子蛮高的,就是驼背看上去都有1.75米以上,如果他年轻时稍稍努力一些,也不至于到了风烛残年还要受尽屈辱。这个世界上最毒的果子就是“如果”,它耽误了不止一代人。我相信,若干年后,很多人会说,如果我年轻时稍微努力一点,去读个硕士学位,也许就不一样了;也会有人说,如果我当初多学点专业知识,也许就能晋升主管了……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躲过去的那些苦、那些累总有一天要找你来还。
据说花15万读武汉大学被骗的那些学生现在都回家了,有人暂时找了一份工作,有人则无精打采,每天睡大觉。乞丐在为他年轻时的懈怠付出代价,这些学生也在为他们当初的走捷径付出代价,所有想不劳而获的人终究要饱尝苦果。这就是生活,你想耍小聪明敷衍它,结果却被它耍得惨不忍睹。
生活从来不会自动为你铺路,青春是用来奋斗的,不是用来荒废的。青春的路上,看到的应该是一道道奔跑的身影。莫欺少年穷,之所以说少年人前程远大,是因为有机会趁着年轻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否则,等到垂垂老矣,一事无成,变成人人可欺的白须公,晚景该是多么凄凉。
人不奋斗枉青春,希望人在年轻时就能明白这个道理,等到老了,即便幡然醒悟也是为时过晚。
来世不可待,往事不可追。
择我所爱 爱我所择
又是一年春逝去,手机上朋友们的祝愿信息纷至沓来,一次次地提醒我,旧年已经渐渐地踏上了离途,逝者如斯夫。
一年中,或者数年以来,我曾无数次地问过自己:人生最重要的是什么?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选择。人生就是一次次的选择,选择就是一次次的取舍。
我始终认为,人最重要的首先是选择环境,其次是适应环境,最后才能是改造环境。当人生能有选择的时候,最重要的是做出明智的抉择;如果没有选择的余地,则退而求其次,适者生存;最终才谈得上去改造,打破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那是需要相当的智慧和勇气的,而且必须建立在充分适应环境的基础之上。
选择大于努力,良禽择木而栖,凤凰非梧桐不栖。方向对,才不怕路远,缘木求鱼是永远不会有什么结果的。所以,做选择时就要擦亮眼睛,放眼远眺,仔细审视周边的环境和你自己,走好人生的每一步。美国盲人作家海伦·凯勒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有眼睛,但未必有眼光。真正的盲人不是那些双目失明的人,而是那些没有眼光、没有远见的人。”诚然,小学和中学时代比的是智商和勤奋,到了大学时代比的就是观念和眼光了。智商和勤奋为我们奠定了工作必备的知识基础,观念和眼光则决定了我们未来事业的发展空间。
常言道,在其位谋其政,我们每个人在做选择时,首先要定位准确——我是谁?我想做什么?我怎样达成?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人贵有自知之明,首先要明白自己是谁,能做什么,既不能好高骛远,也不必委曲求全,合适的才是最好的。
选择即取舍,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大舍大得,小舍小得,不舍不得,人不能什么都想要。平民王妃戴安娜死于什么?车祸?非也。从某种角度来说戴妃是死于她的贪心——既想要显赫的王位,又想拥有常人的爱情。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老天给不了那么多,索性什么都收回了吧。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懂得选择最需要的、最有价值的,而且一经选择,就不必再频频回首,没必要再对失去的一切念念不忘、黯然神伤。人性的弱点早已注定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已做了最好的诠释:得到了红玫瑰,久而久之便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得到了白玫瑰,天长日久便是衣服上粘的一个饭粒,而红玫瑰却是永锁心头的一颗朱砂痣。一代才女道尽了世间男男女女的患得患失,其实纯属庸人自扰,除了为自己平添许多烦恼之外,别无益处。人生有一门必修课,那就是必须学会热爱自己的选择。
其实,有选择的人生是幸运的,因为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我们别无选择,比如:出身、父母、兄弟姐妹、种族、性别、相貌等等。就拿出身来说吧,如果可以,相信会有无数的人重新做出选择,一种选择会让人省去多年的辛勤耕耘,换来一辈子的锦衣玉食。培养一个贵族需要三代人的时间,谁不想做那坐享其成的第三代呢?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实在太大太大,有些人出生时的起点就是别人一辈子奋斗的终极目标。
遗憾的是,某些方面往往不容选择。但无论如何,我们总有一样东西可以选择,那就是快乐的态度。快乐既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种工作方式。工作快乐,人生便是天堂;工作痛苦,人生便是地狱。既然要生活,要工作,快乐也是一天,痛苦也是一天,为什么偏要为难自己呢?对于一些不想做但又不得不做的事,如果我们选择快乐地去做,则会让我们如释重负;如果我们选择痛苦地去做,则无异于雪上加霜。人要学会善待自己,和自己讲和。
人生即选择,你选择了超越,就选择了勤奋与努力;你选择了勤奋与努力,就选择了磨炼与成长;你选择了磨炼与成长,最终将会实现超越的梦想。人类因梦想而伟大,人类因选择而成功。
你选择了快乐,就选择了智慧的人生。人生之路漫漫其修远,一颗喜悦的心将会使我们的人生之旅充满情趣、风光无限。
既然人生能有选择,那就深思熟虑,择我所爱;既然我们已经选择,那就投入真情,爱我所择,快乐地生活,快乐地工作吧。
风起的日子,笑看过往。送走了今年,又是明年。我选择了你,你选择了我,这是我们的选择,从不曾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