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展与民族团结:民族地区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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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获益与回馈: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与民族地区发展

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阐释应当基于企业行为和企业本质的一般认识。借助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康芒斯的理论,人类经济活动分为生产活动和交易活动,而对企业行为或企业本质的认识也应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从企业中人与物的关系角度,企业将一系列分散资源集结在一起,利用资源的协同效应和组织专业化生产向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本质上表现为一种生产单位,具有生产属性;二是从企业中人与人的关系角度,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企业内外各要素所有者进行协调,用企业权威替代市场价格机制,本质上表现为不同于市场的契约形式,具有交易属性。而企业作为一种“兼具生产与交易双重本质属性的契约网络集合”杜晶:《企业本质理论及其演进逻辑研究》, 《经济学家》2006年第1期。,企业行为缘起于建立企业的自然人的逐利动机,在其基础上基于一定的物质和人员的联系而建立起相应的公司架构。由此,企业行为一开始表现为营利行为,实现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根本宗旨。与此同时,作为在一个国家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的整体框架下活动的个体,企业需要遵守国家的治理体系与治理秩序。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企业要融入社会,与社会互动,源自企业内在动力的行为表现应当是其社会行为。因此,企业行为兼具经济性、政治性与社会性。本书将从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全方位审视企业行为及其社会责任,以期得到更为全面的认识。

由于企业存在的普遍性和对企业行为规制的综合性,各个学科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基础和价值理念均有独具特色的解读方式。本书结合对企业行为的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的一般解释,试图从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与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调适的宏观视角,解读民族国家时代企业责任行为对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可能产生的影响,最终将研究视角立足于民族地区,试图解析民族地区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