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水土流失的历史及原因
在古代,长汀曾是一个水土丰美的地方。近300多年来,特别是近代以来,由于种种自然、历史和人为的原因,长汀水土流失的局面愈演愈烈,最终形成大规模的自然灾害,到了不得不全面治理的境地。
(一)水土流失的历史状况
长汀水土流失已经有很长的历史。据目前有限的历史资料考证,长汀河田一带的水土流失始于17世纪中叶明末战乱的大规模森林砍伐破坏。后历经19世纪中叶太平天国兵败余部与清军争战,20世纪30年代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红军与国民党军在中央苏区的战争对森林的毁坏,再加上历史上群众山林权属纠纷和宗族矛盾引致的森林破坏,造成了长汀县从近代以来的严重的水土流失。到20世纪30年代,长汀河田即已童山濯濯、草木稀疏、千沟百壑、岩石裸露,是当时中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据当时留下的研究资料,1940年河田水土流失率(流失面积÷国土面积)为44.7%,其中强度(即强烈、极强烈、剧烈三个级别)流失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8.9%。当时全县测定的水土流失面积约为424.13平方公里,占当时整个县域国土面积的10.78%。可见,当时水土流失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
20世纪40年代河田的生态环境
在民国时期,当时的福建省政府研究院在河田设立“土壤保肥试验区”。1942年,该院在工作总结中写道:
四周山岭尽是一片红色,闪耀着可怕的血光;树木很少看到,偶然也杂生着几株马尾松或木荷,正像红滑的癞秃头上长着几根黑发,萎绝而凌乱;密布的切沟,穿透到每个角落,把整个山面支离割碎;有些地方竟至半崇山峻岭崩缺。只剩得十余丈的危崖,有如鬼斧神工的砍削,峭然耸峙;在那儿,不闻虫声,不见鼠迹,不投栖息飞鸟;只有凄怆的静寂,永伴着被毁灭了的山灵……
数十年后,溪岸沙丘,将无限制地扩展,河田镇恐怕也将随着楼兰而变成了废墟,昔日万株垂柳、遍地翠竹的胜地,只有在黄沙落日之中,供行人凭吊了,这就是土壤侵蚀极其残酷的赐予!
图1-1 20世纪40年代的河田
新中国成立之后直到改革开放前,虽然当地党委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治理,在个别时段也取得局部成效,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总体上水土流失的状况并没有扭转,反而进一步恶化。据1985年卫星遥感普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46.2万亩(约为974.67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1.5%,土壤侵蚀模数达5000~10000吨/平方公里·年,植被覆盖度仅5%~40%。森林植被的破坏、大雨山洪的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河流改道,形成大量崩沟,最终导致了生态的严重恶化,长汀由此而成为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县份之一。“长汀哪里苦,河田加策武”,“上畲下畲,没水煎茶”,“头顶大日头,脚踩沙孤头,三餐番薯头”,这些民谣充分表现了水土流失给长汀人民带来的苦难。“山光、水浊、田瘦、人穷”是以河田为中心的水土流失区生态恶化、生活贫困的真实写照。河田原名留镇、柳村,因柳树而得名。严重的水土流失,致使“柳村无柳,河比田高”,故改名为“河田”。又因夏天灼热的土壤,加上土壤的赤红色,远望如同燃烧的火焰,由此有了“火焰山”的称号。河田、三洲、策武、濯田、宣成、新桥等10多个乡镇,成为长汀严重的水土流失区。
(二)水土流失原因分析
长汀县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是由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并经历史长期累积造成的结果。其内在原因是长汀特殊的土壤气候等所构成的生态脆弱性,外在原因是人口增长与自然资源之间的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人们之间争夺自然资源所导致的生态恶化。可用一句话来概述:“先天发育不足(自然因素)+后天营养不良(人为因素)=水土严重流失。”同时,战乱和兵灾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伴随着高强度的水土流失,造成长汀生态环境严重恶化,以山地农业劳作为主的人民生产生活遭受严重影响。人们越贫穷,就越加大向自然索取的强度,造成人民生产、生活与生态环境之间的恶性循环。
从自然原因来看,引起长汀水土流失的内在因缘是先天易侵蚀的自然基础,是当地气候、土壤和地形综合作用的结果。
地质土壤。长汀水土流失以水力作用下的水侵蚀类型为主。长汀的地质构造属闽西南坳陷带的明溪—武平坳陷。长汀的西、北部的岩层主要是寒武系和震旦系的变质岩,东部为侏罗系砂岩、沙砾岩,中部和西南部为花岗岩。花岗岩之间的丘陵区,由于母岩节理发育,在高温湿润的亚热带气候条件下,化学风化强烈,形成了深厚疏松的风化壳,厚度一般在10~60米,其抗侵蚀性弱,一旦地覆植被遭受到破坏,便容易导致侵蚀。变质岩不易发生侵蚀,砂岩、沙砾岩一般只有片状侵蚀,而花岗岩抗侵蚀力较弱,表层质地砂砾含量较高,土质疏松,有利于有机质矿质化,所以腐殖质层较其他细粒母岩发育的土壤表层薄,一旦坡地植被遭受破坏,土壤侵蚀量将迅速加剧,严重的侵蚀区多集中在花岗岩盆谷丘陵区,如河田、三洲、濯田、策武等乡镇。这一区域主要属低山丘陵河谷盆地,其土壤以红壤为主。红壤由花岗岩、泥质岩、砂岩、板岩等成土母岩的风化物发育而成。由于主要由花岗岩构成的土壤结构性差,团聚体破坏率可达72%~90%,土壤颗粒或微团聚体缺乏由有机质胶结而形成的水稳性团聚体,一旦降雨,雨滴打击坡面土壤,土粒立即崩散,大量土壤细粒形成泥浆,易随水流流失;一部分细粒则阻塞土壤孔隙,降低土壤渗透性能,加强了径流的形成,为水蚀创造了条件。同时由于土壤水分含量相当低,降雨时土壤易饱和而产生地表径流,引起水土流失。与此同时,花岗岩发育土壤为易蚀性土壤。土壤分散率、分散度都较高,石砾含量高,粘粒含量少,抗蚀性较差,不利于保水保肥。一旦面上红土层被剥蚀,地表抗侵蚀能力大减,裸露区切沟、崩沟大量发育,重力侵蚀活跃,土壤侵蚀模数大增。
气候降雨。土壤的内在性质是影响水土流失的基础因素,而降雨是水土流失的外力因素。长汀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热量条件优越,年平均降水量1737毫米,降雨量大而且集中。降水年际变化大,最大年降水量2552毫米,而最小年降水量仅为1074毫米。年内分配不均,呈弱双峰式分布:其中4~6月降雨量占全年的52.2%;而9月份出现第二个雨量峰值,4~9月降水量占72%。降雨强度是引起土壤侵蚀的另一个突出因子。土壤侵蚀主要取决于降雨强度,降雨强度对土壤侵蚀的影响比径流显著得多。降雨量≥50毫米的暴雨日数多年平均4.5天,形成强大的侵蚀力。以1986~1987年河田镇的监测数据为例,其间降雨量≥50毫米的暴雨仅7次,但雨量占总降雨量的33%,而产生的侵蚀量则占总侵蚀量的54.5%。总之,降水集中,年际变化大,且多暴雨,是造成长汀严重的水土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地形地貌。地形也是影响水土流失的重要因子之一,高度、坡度、坡形、坡向都对水土流失造成重要的影响。长汀所处闽粤赣三边地区,以山地丘陵为主。长汀县地貌类型以丘陵、低山为主,海拔在220~762米,占总面积的91%,水土流失的变化随着海拔高度的递增呈现递减的趋势。一般来说,坡度越低,人类干扰强度越大。长汀县的水土流失主要集中于人类活动比较活跃的低海拔和坡度小于25°的低山丘陵区,如河田、三洲、濯田等乡镇。
从人为因素来看,大量人口聚居,向自然索取过度导致植被破坏,加剧了水土流失。
长汀水土流失诚然与其自身的生态质素有关,但如果没有人们活动的外力破坏作用,还不至于发生如此大规模的水土流失现象。在长汀自然环境条件下,如果地表植被遭到人为破坏,很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甚至崩岗。人地矛盾、粗放生产、人为破坏等,助推水土流失愈演愈烈。
人地矛盾突出导致水土流失。闽粤赣三边地区以前人口稀少,植被保存完好,水土流失现象尚不多见。从明末清初开始,随着本地区人口的增加,树木消耗量越来越大,农业开垦一步一步向山区深入。实际上,长汀水土流失现象是与近世人口的集聚现象同步发生的。从明洪武到清道光的400余年间,长汀人口增长了8倍,达到494157人,甚至与今天的人口数相当。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人们生活上的需要不断增加,加上番薯、玉米、花生、烟草、山禾等旱地作物的种植向山区腹地推移,“毁林造田”的趋势愈演愈烈,历朝地方官员为解决当地老百姓吃饭问题,每每发起的深入垦山号令,使森林植被迅速减少;当地能源资源缺乏,缺煤少电,多以薪柴作为生活燃料。以河田镇1980年为例,全镇有10007户,除2000户烧煤及沼气之外,其余8000余户烧柴加上砖瓦窑和陶瓷厂所需,年消耗燃料100万余公斤和松材等2000多立方米。同时,可耕地比重小,加上耕作方式粗放,陡坡耕作,并且大多种植保持水土能力低的作物,造成雨水顺坡漫流,加剧了水土流失和土层贫瘠化。近几十年来,人口增长过快,导致耕地的垦殖率过高,使得水土流失愈加严重。
历史事件频发加剧水土流失。除了人口增加致使在生产生活方面对包括林地在内的自然资源索取的力度不断加强之外,一些历史事件,如战乱、宗族矛盾、经济建设运动等,对土地造成集中式大规模的人为破坏,加剧了水土流失。如1912~1916年间,因宗族派系林权纠纷,长汀曾发生两次大规模的互相抢伐林木的掠夺性乱砍滥伐事件,致使苍翠山林不久就演变成灌草迹地;1934年国民党反动派实行第五次反共大围剿,红军长征北上,国民党反动派进驻河田,大量砍伐林木充做“军资”,植被遭到进一步破坏。新中国成立以后,在防治水土流失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对造成水土流失容易、恢复难的特点认识不足,不能很好地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因此水土流失状况进一步恶化。1958年“大跃进”,大量砍伐林木烧炭炼钢铁,致使森林资源遭到了严重破坏;1959~1966年水土流失新增了9.6955万亩;1966~1976年十年“文革”期间,管理松弛,造成了群众的乱砍滥伐,此间新增流失面积达19.9146万亩;特别是在农业学大寨,向山要粮、开山造田的运动中,以及此后在落实山林权政策的交叉阶段,群众对林业政策产生误解,有不少人趁机大量砍伐林木,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形成和助长了乱垦滥种的现象,1977年后水土流失新增12.8238万亩。
建设用地增加加剧了水土流失。将长汀县土地利用状况与水土流失量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水土流失主要集中于林地、草地、旱地,这三类地占流失总面积的95%以上。特别是草地和旱地,所占土地面积不足20%,而流失面积却高达50%。另外,工厂和交通等方面的基本建设用地与裸土地的水土流失也不可忽视,虽然这些基本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中所占比例低,但流失面积占该类土地面积的比重大,流失强度也大;319国道的修建和改建、赣龙铁路的修建、汀龙高速公路及部分山区公路的建设造成沿线地区的水土流失十分严重,造成“路成一条线,下面压一片”。另外,在水利工程建设、水电站附近、采矿、砖瓦窑和陶瓷厂等活动中也造成类似的情况,甚至在山上不合理地种植果树、油茶等造成二次水土流失的现象也频频发生。
长汀县严重的水土流失,既有天灾,又有人祸,是在各种外在的、内在的因素相互作用下长期历史形成的结果。严重的水土流失,使得长汀这片原本水土丰美的区域,生态环境恶化,旱涝灾害频繁,土壤肥力不断下降,农田经常遭受毁坏,江河阻塞,水库淤积,影响了汀江流域的开发利用。治理水土流失成为长汀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