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近代中国的工商业同业公会脱胎于明清以来的行会、会馆或公所,最早零星地出现于鸦片战争后的中国各通商口岸,并伴随着口岸城市工商业的发展而不断扩展,到民国时期更是呈蓬勃之势,成为中国工商业同业组织从传统向现代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学界对近代中国行业组织的研究肇始于民国时期,虽然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研究略显粗糙,但难能可贵的是,它们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人们对这一事物的敏锐观察与理性思考,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新中国成立后,同业公会组织结构逐渐单一化,功能不断弱化。计划经济体制确立以后,同业公会的活动空间更是不复存在,最终只好暂时退出历史舞台。正因如此,这一时期同业公会的研究从属于封建性行会问题的研究,很少有关于同业公会的专题研究,这一状况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开始得到扭转。
1984年,在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政府对行业的管理模式开始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为此,很有必要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于是,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更加之政府的引导与鼓励,行业组织在中华大地上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社会实践不可避免地拉动了学术研究的需求,在对行业组织的特征、性质、职能,建立行业组织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其在政府经济管理和行业自治中的作用等问题进行探讨的同时,学界的目光开始投向近代中国历史上的行业组织,并在近十年间逐渐成为除商会之外,另一个备受学界关注的重要研究领域,积累了一些重要的学术成果。
但由于资料所限,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对上海、武汉、成都等地同业组织的探讨,对于天津这个近代中国北方的工商业中心和金融中心的同业组织却关注较少,而近代天津恰恰存在相对完善的同业组织体系。根据笔者对天津市档案馆所藏的一万多卷行业组织档案的摸底统计,1912~1952年的40年间,天津至少存在过240余家行业组织,大到银行业、钱业、轮船业,小到煎饼果子业、锅巴菜业都有自己的行业协会,基本涵盖了近代天津社会所有较为重要的行业,在城市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这些行业协会中间,作为一种新式金融业——银行业的行业协会,银行公会在近代天津金融市场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和其他商人组织一道在近代天津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
近代中国的银行公会诞生于20世纪前10年的中后期,自那时起,它们就受到了学者的关注,并从促进银行业行业发展的角度,论述银行公会的活动及其重要作用。例如,梁启勋的《说银行公会》、士浩的《银行公会效能之发挥》、佚名的《银行公会之职务》等;更有学者将银行公会的组织变迁及其活动编成史鉴,例如,徐沧水编著的《上海银行公会事业史》。建国后,由于历史的原因,银行公会的研究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工商业同业公会研究的逐步推进,银行公会也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并主要集中于对上海银行公会的探讨,其中白吉尔、王晶、张天政、郑成林等学者的研究比较具有代表性。
法国学者白吉尔在其题为《上海银行公会研究(1915-1927):现代化与地方团体的组织制度》的论文中,考察了1915~1927年上海银行公会的内部组织、外部关系及其重要活动,她强调国家权力干预在现代化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民间团体则在推进现代化进程中的力量相当有限。朱华、冯绍霆则强调,尽管上海银行家阶层作为民族金融资本人格化的代表还只能算社会新生儿,但已经可以看出是一支生气勃勃、颇具潜力的社会力量,应对他们在中国经济现代化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予以公允地评价。王晶在其题为《上海银行公会研究(1927-1937)》的博士学位论文中,以1931年为界按时间段分上、下两篇,分别介绍了上海银行公会在不同历史时段内的组织结构、基本活动及其与外部环境的互动,并认为上海银行公会为促进银行业发展所做的种种努力,客观上推动了中国金融业现代化进程。郑成林在与其博士学位论文《从双向桥梁到多边网络——上海银行公会与银行业(1918-1936)》的同名专著里,以社会网络理论为架构,对1918~1936年上海银行公会的组织演变及其对银行业发展的绩效进行了系统的考察。他认为上海银行公会最突出的功能在于建构了一个供其成员共享的高层平台——制度化的网络体系。张天政的博士学位论文《上海银行公会研究(1937-1945)》则是以1937~1945年上海银行公会为研究对象,并以1941年为界分上、下两篇分别考察了上海银行公会的内部变化及其在金融市场上的活动。
随着对上海银行公会研究的深入和相关档案史料的陆续开放,一些研究者的视野开始触及其他城市的银行行会。例如,胡建敏研究了1930~1937年杭州银行公会的历史沿革、治理结构、对外活动以及经济和社会功能。刘志英、杨朋辉探讨了1931~1937年重庆银行公会的制度建设及其在稳定金融秩序、协助地方政府整理金融业务、帮助银行业务调整和支持工商业发展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张天政、成婧介绍了西京(即西安)银行公会在抗战时期协助政府实施金融监管及引起的金融制度变迁。胡兵介绍了杭州银行公会的公益功能,并在其与尚雪文合作的论文中,对1945~1949年杭州银行公会组织运营情况进行了探讨。黄梦婷则对抗战时期北京银行公会历史沿革、内部治理机制、在日伪金融控制下所扮演的角色及其社会活动等方面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考察。
除此之外,一些学者的著作里对银行公会也有所提及,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例如,在《中国金融通史》第三卷里,杜恂诚把近代中国华商银行业内部关系分为三个层次,其中,以中、交为核心的“核心—外围”关系为第一层次,“北四行”和“南三行”的协作关系为第二层次,银行公会则为华商银行业内部的第三个层次,并分别对上海、汉口、天津等地的银行公会及银行会之间的联合行动问题进行了简明扼要的介绍。
与其他城市银行公会的研究(尤其是上海银行公会)比起来,对天津银行公会的研究是非常薄弱的,这也是天津金融史研究相对薄弱的一个重要表现。截至目前,对于天津银行公会的专题探讨仅有王子善(1993)的《天津银行同业公会的历史借鉴》一文对天津银行公会的历史演进及其作用进行了简明剖析,以及刘程对抗战时期天津银行公会进行了相对深入的研究。尽管如此,作为近代天津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的同业组织,很多著作都不可避免地对天津银行公会有所涉及。例如,杨荫溥、吴石城、沈大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所金融历史研究室、Brett Sheehan、龚关等的著作都不同程度地提到天津银行公会,内容涉及对天津银行公会成立过程、早期活动、内部组织、与政府及其他商人组织的关系及其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等诸多方面,但基本都停留在简单的历史描述层面,缺乏深入系统的理论探讨,却为本书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文献线索。
当前中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是重要的市场主体,作为一种基于行业共同利益的企业联合体,行业协会既是政府进行经济管理的社会组织,更将在市场秩序的塑造和维护方面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2007年的中共十七大报告,将“规范发展行业和市场中介组织”作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3年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明确指出,“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但这里面仍有一系列问题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细致的思考,例如,行业协会为什么会产生,其性质是什么,有什么样的市场作用;政府为什么要支持行业协会的发展,其存在与发展是否有自身的内在规律,抑或仅是政策扶持的结果;行业协会与其他商人组织以及政府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在市场中的权力边界是如何形成的等。诚如钱穆先生所言,“在现时代中找问题”, “在过去时代中找答案”。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对近代中国历史上的同业组织进行细致的研究就具有了很强的现实意义,但愿历史的研究可以为今天我们所面对的问题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同时,这也正是本书作者选择致力于研究近代中国同业公会研究的初衷。
天津银行公会是近代中国成立最早的银行公会之一,自1918年2月创立至1952年9月后逐渐结束会务,持续了整整34年。在这34年里,天津银行公会虽历经坎坷,却始终秉持“联络同业感情,维持公共利益,促进银行业之发达,矫正营业上之弊害”的宗旨,在维护银行业共同利益、促进银行业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近代天津金融市场以及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并和其他城市的银行公会一起对近代中国的金融市场稳定、金融制度创新、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领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从政府与银行公会关系的角度,我们可以粗略地将天津银行公会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天津银行公会成立到日军占领天津前。这一阶段政府对于银行公会的运行只限于正常的监督和管理。1918年2月14日,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直隶省银行、中孚银行、兴业银行、北洋保商银行、浙江兴业银行、殖业银行、盐业银行九家银行发起创设了天津银行公会,并拟定《天津银行公会办事细则》作为公会的办事依据。成立之初,天津银行公会实行值年管理制;1920年3月,改为董事制;1930年1月,复由董事制改为委员制,仍以银行为主体;1931年3月,依据中华民国公布的《工商同业公会法》改组,更名为天津市银行业同业公会。天津银行公会的会址最初在北门内与钱业公会相邻;1921年3月,迁至法租界32号路门牌163号;1931年2月,迁至英租界达文波路门牌153号。
第二阶段是日军侵占天津到抗日战争胜利。1937年7月,日军侵占天津,其后天津银行公会进入非正常的发展轨道,逐步沦为日军控制天津金融的工具。
第三阶段是抗日战争胜利到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天津银行公会更名为“天津市银行商业同业公会”,一直到天津解放。1951年3月,天津银钱两业公会合并为天津市金融业同业公会。随着公私合营工商业改造的推进,天津银行公会的功能逐步弱化,大体于1952年10月正式结束会务。这一阶段天津银行公会在动荡的政治更迭中不断寻找自己的历史定位,在完成了协助金融业公私合营的历史使命后退出了历史舞台。
在本书中,我们将天津银行公会活动受政府非正常干预较少的第一阶段,即1918~1936年作为考察范围,主要聚焦于两方面内容:第一,天津银行公会本身,回答“是什么”的问题,主要介绍天津银行公会成立的历史背景、制度演进、业务活动等;第二,天津银行公会的外部联系,探讨天津银行公会在金融市场运行中的作用。据此,我们将本书的六章分为上、下两篇。
上篇包括第一、二、三章,其中,第一章在分析天津银行公会成立历史背景的基础上,简要地介绍其成立过程及其会员情况。第二章我们将天津银行公会看作一种向会员提供公共品或服务的有机系统或装置,以此为基础将天津银行公会的相关制度分为三类,即日常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费用分担制度等,并对其制度演进的内在逻辑进行了初步探讨。第三章从便利会员营业、维护市场秩序、沟通银行与政府之间联系三个方面介绍一些天津银行公会具体业务活动。下篇包括第四、五、六章,本篇主要关注天津银行公会的外部联系。其中,第四章将政府举借内债当作一种市场行为,并以民国时期直隶(河北)省地方政府与天津银行公会为代表的各银行间的一些借贷史实为支撑,来探讨天津银行公会在这一市场中的作用。第五章通过案例研究的方式,探讨天津银行公会在近代中国发行准备金制度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并进一步透视近代中国政府、商人组织(主要是天津银行公会与商会)在制度塑造过程中的复杂而微妙的关系。第六章以维持直隶省钞案为中心,来考察以银行公会、商会为代表的商人组织与政府各自在平息金融风潮、恢复货币信用中的不同作用以及在这一过程中所体现的商人组织间以及商人组织与政府间复杂的利益博弈。
从根本上讲,经济史研究属于一种历史研究。“历史研究本来应当具有实证分析(positive analysis)和规范分析(normative analysis)两种功能。”所谓“实证分析”,就是将所论事物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在占有丰富而可靠的史料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进行考察,也就是历史主义的方法论。所谓“规范分析”,就是要用当代的眼光强调问题意识,对所论事物及其潜在效应做出价值判断,这样我们才能以史为鉴,古为今用。
天津市档案馆藏有大量的同业公会档案,其中,涉及天津银行公会(1918~1936年)的案卷级档案(全宗号:J0129)共计540余卷,文件级档案约340余件。这些档案内容涉及会议记录、各种信函、账目等,其中大多是未曾公开过的,当然也是未曾被利用过的,可谓是第一手资料,可以很好地体现历史的原貌。除第一手的原始档案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卞白眉日记》等资料中也有大量关于天津银行公会活动的文献线索,可以与未刊档案相对照,互相印证,增强论断的可靠性。
在占有丰富而可靠的史料基础上,本书的研究涉及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的知识,具体研究方法如下。第一,理论与历史相结合的方法。历史研究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以史为鉴,而要做到以史为鉴就必须对历史有相对准确的认识。我们的眼光不够,必须由抽象力来代替,准确认识的获得必须借助理论的洞察力。但是,理论是从社会历史实践中抽象出来的,它的科学性需要经受史料文献的进一步检验。于是,在历史研究的过程中,就需要理论与历史之间的不断对话,在这一对话过程中,我们的认识不断地接近历史真相,也不断使我们的理论得到检验和完善,以史为鉴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第二,案例分析法。历史研究中的案例分析可以将繁杂的历史文献整理成一个个具有来龙去脉的故事,其作用在于提供一个理论和历史进行对话的平台。第三,博弈分析法。博弈是一个或几个拥有绝对理性思维的人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遵守一定的规则,从各自允许的行为或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的过程。博弈分析法可以为我们在历史研究中探讨各种利益主体间的复杂关系提供一定的思维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