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忆往昔,蜜如糖
回到包厢,杜喧彬没由来地心情大好,不断给莫清夹点心。
“谢谢杜哥哥,”莫清很享受杜喧彬的体贴,无意中看到杜喧彬的手臂,“杜哥哥,你的手怎么有这么长的疤啊?当时一定很痛吧。”
杜喧彬收回手,看着那道疤,自言自语道,“痛倒是不痛,只是觉得丢人。”
“啊!”不明白杜喧彬话,莫清迷惑地瞧着他。
“没什么,吃吧。”杜喧彬转移话题,莫清也没有再追问。
关于这道疤,事情要从五年前的那个夜晚说起。
“你到底要干嘛?”他已经连续一个月风雨无阻地来接她下班,她除了第一次和他说话,接下来的日子都无视他不搭理他,盘算着日子久了他应该会放弃的。谁知他一点不介意,跟在她后面足足一个月。他尾随她的举动让她烦不胜烦,一天下班直接问他,
“你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他追她的意思表现得够明显了,全校都知道她会不知道。
“你是在追我吗?”
“是。”
“那你怎么不向我表白啊?整天来却什么不说,要我怎么回应你?”唐晓把斜挂在身上的包摆正,似笑非笑地说。
她在暗示什么?是鼓励他表白吗?杜喧彬勾起嘴角,他的坚持总算没白费,一个月是久了点,不过,总算打动了她!该死的,他居然有些害羞,故意清了清嗓子,郑重地告白,“做我女朋友吧。”
“不要!”唐晓想也不想地拒绝,杜喧彬犹如盛夏一盆冰水当头倒下,不敢相信她的不要是对自己说的,笑容僵住,心情也从火热的三十度低至刺骨冷的零下十度。
唐晓干净利落地拒绝后,绕过他走。
“等等,”杜喧彬追上来,拦着她,唐晓不耐烦地瞪他,“干嘛,我的意思表达得很明确了,以后不要跟着我。”
“所以,你要我向你表白是为了拒绝我,而不是要接受我?”
“对啊。”
杜喧彬早知道唐晓脑袋构造和别人不一样,没想到会不一样到这地步。想想他好歹也算是学校的校草之一,十大风云人物,一大群女人等着他临幸,她倒好,让他表白只是为了拒绝。“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拒绝一个长相英俊家世好的男人,总要有个像样的理由吧。”
“第一,我一向为人低调,只求平平静静度过这剩下的日子,受不起你这种风云人物;第二,什么长相英俊家世好,喜不喜欢和这些有关系吗?最后,你的态度,好像喜欢我是多降低身份似的,爱情里两人是平等的,我为什么要自作贱要和一个需要我仰视的人一起?”唐晓的思维极其清晰,分析得头头是道,照她的分析看,她的确没理由和他一起。
Shit,他在认同她吗,怎么差点被她说服。
杜喧彬摇摇头让自己清醒刚要反驳,被人从后面用什么顶住,用英文说,“别动,假如你不想受伤的话。”
两人真是走运,给人盯上,打劫他们。
“别动。”另一个人按住准备跑的唐晓,对方似乎是有备而来并不是单独一人,“别,别伤害她,你们要钱,拿去。”杜喧彬比她还紧张,快速地主动掏出钱包给他们,
“你们拿到钱了,可以放了我们吧。”杜喧彬对劫匪说,钱财是身外之物,只要他们安全就好。什么骨气霸气男子气统统一边去,命才最要紧。
“hey,我看这亚洲小妞不错,我还没尝过亚洲小妞的味道。”唐晓背后的劫匪A忽然起色心,对杜喧彬身后的人说。
“这好像不太好吧。”
“没什么不好,你看着这男的,我完了换你。”劫匪A拖着唐晓往巷子去。
“hi,你别碰她,钱,多少我都给你。”杜喧彬激动要挣脱,被后面的人死死按回墙上。
“别动。”
“钱和我,你应该更想得到钱吧。”唐晓忽然开口对劫匪说。
“你想说什么?”
“你们盯我们有一段日子了,应该知道我在那边的咖啡店上班,咖啡店晚上留有一笔储备金,这时店里的人已经下班了,而我刚好有钥匙。”唐晓言简意赅地说,意思再明显不过。
劫匪A听到还能再捞一笔,顿时心花怒放,“哇哦,这下发财了,原来只打算劫这小子,没想到会有意外收获。”
可他的话让杜喧彬心下咯噔,他们是冲他来的?她那天说得预言岂不是对上了,该死的,他真的连累她了。
“听起来不错。”杜喧彬身后的劫匪B说,钱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
“现在你跟我走,你们先留在这。”劫匪A拉着唐晓,往回走。
杜喧彬和劫匪B在巷子里,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等待仿似坠落进无底洞,心被提着,担忧、不安逐步吞噬他,他变得焦虑起来,难不成劫匪拿到钱仍要伤害她?该死地,早知道刚才就该一起去,再也等不及了,杜喧彬对身后的劫匪B说,“嗨,他们去了很久,该不会你的同伴拿了钱装进自己口袋,然后独自去潇洒了吧?”
劫匪不耐烦道,“他不是这种人。”
“OK,就当他不会,可他们去得也太久了吧,难道你不觉得?”
身后的劫匪沉默了,看来他动摇了,趁着他迟疑放松警惕时,杜喧彬奋起反抗,挣脱劫匪B的钳制,转身与劫匪B扭打开来,无奈对方身材健硕又有刀,没几个回合他就被打倒在地,他的反抗让劫匪B大为恼火,劫匪B对着地上的他拳打脚踢,最后还想给他一刀,一束光忽然照亮了巷子,警笛响起,“不许动,警察!”
见到警察,劫匪B放开他,转向另一头逃跑,但那边也有警察,无奈只好举手投降。
“唉,你怎么样了?”唐晓最先跑过来,察看杜喧彬的伤。
“很不好。”杜喧彬吃痛地回道,被人揍得鼻青脸肿的熊样给她瞧见了,能好到哪去。
唐晓搀扶他站起,提议道,“让警察送我们去医院吧,你的手流血了。”
她一说,杜喧彬低头看才发觉,胳膊被划开了一道口,应该是刚才和劫匪扭打时,造成的,“难怪那么痛,是该去医院,??????,你嘴角怎么回事?”无意瞥到她,杜喧彬捧着唐晓的脸问,她嘴角有血迹,左脸青紫了一块。
“不碍事,你的比较严重,走,上医院吧。”唐晓不在意地回道,拿开他的手。
一定是另一个劫匪,杜喧彬怒吼道,“那个兔崽子在哪?”他很生气,比自己挨打了还愤怒,“在哪?看我不揍得他连他娘都不认识他去!”
杜喧彬接连说了一串英文脏话,溜得像国语。
“嗨,小伙子,冷静点。”一个警官开玩笑道,见杜喧彬疑惑后又说,“你的朋友也就是这姑娘已经给自己报了仇,她可比你英勇多了,是劫匪倒地而不是她自己。”
警察的幽默让一旁的唐晓不禁一笑,可却令杜喧彬无地自容,身上多处挂彩的他本就很难堪了,现在得知这一消息,他简直想钻进地缝里。
去医院的路上,由警察的嘴里知晓,唐晓把劫匪A引到咖啡店,从钱箱里拿出钱给劫匪,趁着见钱松了警惕的劫匪,迅速推开劫匪逃走,边跑边把包里的防狼棒拿出,劫匪追上她虽然打了她一拳,但也被防狼棒电晕了,见他晕倒后唐晓就把他绑了起来,然后报警。
听完整个过程,他感觉更不好了,那个夜晚,烙在他记忆中的不是手臂上的疤,而是逊毙了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