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水属性查克拉
就连声音的余波都有那般威势,首当其冲的消瘦男子自是更加不堪,在如此剧烈的音波攻击之下,顿时被声浪洞穿了鼓膜,同时脑海中一片空白,竟是短暂的失去了意识。
凌云当然不会管他是暂时失去意识还是永久,当即雷神之剑一收再放,直接便洞穿了对手的眉心。
“恭喜宿主,击杀匠忍村四天象人之首龟宝,获得其掉落‘水属性查克拉’,可以随时进行提取。”
至此,匠忍村最强忍者,四天象人组合……团灭!
水属性查克拉?说句实话,这还是凌云第一次爆出查克拉属性来,不过这个专门玩火的家伙居然爆出水属性查克拉来,还真是……有些违和啊。
不过转念一想,貌似对方的忍具似乎也具备类似雷神之剑的能力,将任何查克拉直接转化为火属性释放?又或者,对方是水火双属性的查克拉,只是因为忍具的关系,平时只是用火属性而已?
不过不管怎么样,多一种查克拉属性变化,总是好的。
凌云当即毫不犹豫的立即选择提取,反正自己刚刚大战一场,就算有什么精神冲击之类的,在此刻表现得虚弱一点也刚好在情理之中。
至于系统提示的另一个信息,对方的名字叫龟宝?不好意思,这个信息被凌云自动忽略掉了。一个死人的名字,有那么重要吗?
然而出乎凌云预料的是,当凌云选择提取这项能力时,却并没有感到任何特别的反应,只有一句系统提示:“恭喜先生,获得了水属性查克拉性质变化,现在您的查克拉属性为火、风、水三种属性,请再接再厉。”
不会是骗人的吧?对于这没有丝毫感觉增加的查克拉性质变化,凌云深深的表示怀疑。不过这时红小队的人已经从刚刚真震撼与震惊中反应了过来,一直喜欢找别捏的牙首先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惊讶道:“凌云这家伙也太厉害了,看着状态,好像比佐助还要生猛啊。”
“我早就说过了,凌云的实力还要在佐助之上。”红的话确定了对方的猜测,跟着又补充道:“现在看来,似乎还远不止如此,他的实力起码还要在我之上!”
“不是吧?”牙惊讶的说道:“红老师您可是上忍呐……哎呦!”似乎激动之下说话牵动了伤口,最后的声音变成了一声惨哼。
“没什么不可能的。”红认真的摇头道:“之前我听说他的实力时还以为他的天赋逆天,但之前他利用树叶修炼的情形却改变了我的看法。你们记住,强者之所以会成为强者,绝不仅仅是天赋出众就可以的,努力,才是可以将天赋转化为实力的唯一途径。”
“咱可不可以先不讨论这些深刻的问题。”凌云这时无奈的插口说道:“刚刚的午饭被这四个死鬼砸了,现在又大战了一场,大家都需要修正一下,还是叫上苔痕先生,大家先吃口饭吧。顺便修正一下,不过可惜了一桌子的好菜,现在只能啃干粮喽……”说完,便自顾自的开始扒龟宝身上的装备,按照忍者惯例,这些应该都是属于他的战利品。
简单的吃了一口东西后,众人决定继续上路,凌云的目光却是落在之前拿干粮都有些颤抖的牙身上,皱眉问道:“牙,你的伤势到底怎么样了,还能走不?”
“恐怕不行。”不等牙开口,雏田已经代替他回答道:“之前他受到了敌人的锤击,虽然伤势并不严重,但我们这里并没有医疗忍者,所以他只能靠自己自行恢复。想要恢复行动能力,起码需要一夜的修养,想要痊愈的话,起码也得四五天的时间才行。”
“这样的话,志乃,你背上他走吧。”红似乎早想好了解决的办法,于是直接吩咐道。
“志乃背我?”牙闻言顿时一个机灵,连忙摇头道:“能不能换一个人,我对虫子有些过敏……”
“你难道还打算让我背你?”凌云说完,忽然意识到什么,看了看其他几个人。苔痕是雇主,当然不能让他来背,剩下的红和雏田都是女生,这么算下来,貌似还真的只有自己比较合适了。难道真的要我来背这个养狗的家伙……
犹豫了一下,凌云最终无奈的叹了一口气道:“刚刚的恶战,我都没流过一滴血的说。”
大家顿时被他这句话给说迷糊了,明明只是让你背一个人上路,难道还需要流血吗?
不过凌云下一刻的动作,却证实了他们的想法。却见凌云说完便已经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将血涂抹在右手掌心,跟着双手飞快结印,而后猛向地面一按:“通灵之术!”
“嘭!”的一声,一个轿车大小的蛤蟆被他召唤出来。这蛤蟆一出现,眼皮立刻上挑,看到凌云后立刻说道:“原来是凌云少爷啊。你召唤我出来有什么吩咐吗?如果是战斗的话,我虽然也可以帮忙,但还是蛤蟆老大他们更加合适一些。”
“就决定是你了。”凌云说话间从它的背上跳下来,解释道:“战斗已经结束了。不过我有一个同伴受了重伤,暂时无法自由行动。所以,蛤蟆忠,麻烦你帮忙背着他跟我们跟一段路吧。”
“遵命,凌云少爷。”
“等等……”牙见状连忙问道:“凌云,你不是打算让这只大蛤蟆背我吧,它的脾气好不好啊,我现在可不禁摔啊……”
“哪来那么多废话?”凌云不耐烦的一把抓起牙,直接将其扔到蛤蟆忠背上,手臂向前方一挥:“走起。”
也许是感觉自己在蛤蟆背上趴着有些无聊,还没走出多远,牙便忍不住没话找话的对苔痕问道:“苔痕先生,我好像记得之前那帮人要抢夺什么河图之书,是记载了很多厉害忍术的传承书吗?”
“牙,闭嘴!”闻言还不等苔痕说话,红已经开口呵斥道:“我们执行任务的时候,如非需要,禁止打探雇主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