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甄宓
经过包拯的一段时间的治理,濮阳城的治安等都得到了大大的提升。一日,李松和包公等人行走在大街上。
此时的大街比起当初来,更加的繁华,一点也看不出乱世的样子,说它是世外桃源,却倒是夸大其词了。
“不错!没想到这濮阳城被包拯治理的这么好,简直是翻天覆地也不为过。”李松看着眼前充满了生机的濮阳城,赞许道。
“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濮阳位居黄河要津,中原腹地,向来为兵家必争之地,人口更是多达数十万。”
“我建议主公,在此置营盘,招募青壮年为军,以保兖州不失!”包拯建议道,紧接着他将练兵选将,充实军备的方案提了出来。
“好包拯说的不错!不仅要濮阳,还要在其他的州郡也进行募兵。”李松听后大为赞赏包拯的方案。
毕竟,他以后还要征战天下,单靠并州来提供兵源,不是长久之计,所以从各州郡募兵便成了最好的方法。
“我决定在兖州招募三营兵马,以东郡、陈留二郡招募的士兵,为东成营,以济阴、山阳、任城三郡所招募的士兵,为烈火营,剩下的郡县所招募的士兵,为具甲营。”李松想了想,将他的打算说了出来。
“主公英明!”众人立马拍马屁道。
“走!我们继续去看看!”李松说罢,带头朝前面而去,包拯等人跟在身后。
“包大人……”
“包大人早……”
一路走来,城中百姓,无论是平民百姓,贩夫走卒,还是商贾士族,都对包拯打着招呼。
“没想到包拯你在这濮阳城中,比我的威望还要高呀!功劳不小呀!”李松就是随口这么一说。
“这是我分内之事,这还要仰仗主公的信任。”包拯说道。
“包拯,你就不要谦虚了,你能将濮阳治理的这么好,一切都是你的能力,和我没多大关系,等以后夺下兖州,便让你来治理这个兖州。”李松继续说道。
“谢主公!包拯定不负主公的期望!”包拯一掀袍子,跪下叩拜道。
“起来吧!”李松上前扶起包拯后,见不少人朝着一个方向急急忙忙的跑去,心生疑惑,便拉住一名路人。
“这位大哥!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大家这么着急的朝这个方向跑去?”李松手指大家跑去的方向问道。
“这位公子,我看你好像不是本地人吧!”那人上下打量了一下李松,开口说道。
“没错!我们是外地来此做生意的,只是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吗?”李松疑惑道。
“嗨!这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也就是随便说下而已!”
“竟然你们是外地人,可听说过冀州甄氏?”那人问道。
“冀州甄氏,我们自然是知道的,甄氏是冀州士族,我们自然听说。”李松说道,心中暗道,我不仅知道,还知道他们家有个甄宓呢!
“我听说,这甄氏家的女子个个都美若天仙,今日刚好路过濮阳城,在此地暂住歇脚,大家都赶着去看一看。”那人一脸向往的说道。
“公子你听后,是不是也心生向往,想要见识一下??”那人紧接着问道。
“当然!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君子好逑!自然是无比向往的。”李松说道。
“兄弟,不如我们一起前去,一睹芳容,可好?”
“这当然没有问题,请!”那人爽快的答应了一块去,李松等人和那人一起前往,一路上闲谈了几句。
大概也知道了甄氏为什么会路过这里,甄氏在濮阳有些产业,毕竟在这个东汉末年,名门望族强制产业,做个生意,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甄氏每年都会派人前来打理这里的产业,只是今年,却是由家中女眷前来,自然引来无数人的围观,大家都想一睹芳容。
一行人说话间,便来到了甄氏落脚之处,此地早已被围的水泄不通,李松看了看道:“这里就是甄氏在濮阳的产业之一?真是好气派呀!”
李松乍眼一看,这里的建筑竟然比他的左将军府还要气派,甄氏可真是富有呀!
“当然不是!这里是汝南袁氏的产业,此处,乃是袁绍袁公次子袁熙公子的避暑行辕。”那人轻笑道。
“原来如此!不过,这里既然是袁熙的行辕,为何让给甄氏暂住,袁氏和甄氏的关系这么密切吗?”周仓开口询问,转念一想,主公还没开口,自己倒是先开口了,恐怕有些不合适吧!于是偷偷的看了一眼李松,见他没有怪罪的意思,便松了口气。
“周仓,这你就不知道了,甄氏之女,甄宓和袁绍的次子袁熙有婚约,这行辕既然是袁熙的,借给甄氏暂住也在情理之中。”李松解释道。
“没想到,小兄弟竟然如此消息灵通,不过,这行辕已经不是袁熙公子的,而是,甄宓小姐的。”那人趁机插话。
“哦!可是袁熙将其做为聘礼,送与这甄氏最小的女儿甄宓,倒是打的好算盘。”李松说道。
“小兄弟,真是聪慧!一下就猜到了。”那人说道。
李松笑而不语,这个还不好猜,“快看!快看!来了来了!”不知是谁叫了一声,众人伸长了脖子,努力的朝着前方看去。
只见,从远处一队车队朝着这边,缓缓行驶而来,在行辕门口停了下来,马车夫停下马车,丫鬟急忙掀开车帘子。
搀扶这甄氏的女眷,踩着车夫准备好的小凳子,走下马车,李松目光从她们身上扫过,停留在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身上。
甄氏的这些女眷虽然蒙着面纱,却也能够看出个一二来,以后世的眼光来看,也是数一数二的美人。
但和那个女孩一比,就黯然失色了些,完全没有可比性!那女孩长如花似玉,倾国倾城,小小年纪便出落的如此美丽动人。
此女便是甄氏幼女甄宓,只可惜,却是袁熙的妻子,如此美人给袁熙也真是糟蹋了,还不如让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