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下的中国“媒介审判”现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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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转型中的媒体:发展与浮躁并行

当代世界大众传媒业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也必将日益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增长的一个关键性因子。中国媒体产业被人称为中国市场红利蛋糕中“未开垦的处女地”和“最后的晚餐”,如何在市场的资源争夺战中分得一杯羹,将会加剧媒体资源的进一步竞争。随着民间资本的注入,这种竞争将更加激烈和白热化。回顾我国媒体产业化的进程,发展中有停滞和驻足,也有高歌突进。总体而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媒体产业经历了三次大变动:吃皇粮阶段(1949—1978年),传统媒体改革阶段(1979年—20世纪90年代末),网络媒体萌生、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王仁仲、王勇:《论我国媒介生态变迁的三个阶段》,《今传媒》2013年第1期。。在每个阶段,媒体的发展步伐都是不一样的。在吃皇粮阶段,媒体发展滞后,在随后的传统媒体改革阶段和网络媒体萌生、发展阶段媒体发展呈现跳跃式的状态。

在吃皇粮阶段,考虑到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以及当时的政治和经济形势,媒体体制被赋予很强的政治属性,因此,我国的媒体核心定位主要侧重宣传工具,媒体的政治属性占绝对高位置,政治因子是主导因子,政治化成为媒介宏观生态的主要特征。媒介紧紧围绕着国家政治权力并绝对服从和服务于政治权力,成为政治宣传的工具和实施国家权力的手段。基于此,媒体在行政级别上隶属于各级党委政府,性质上属于事业单位,媒体运行所需经费来自于政府的财政拨款,所需人才、物资也纳入政府的统一调配。媒体事业单位地位决定了媒介传播的行政色彩浓厚,将受众看作是宣传教育的对象,在传播方式上注重由上而下的单一传播,至于传播效果就不在考虑的主要范围。

1978年,我国财政部批准《人民日报》等首都8家报纸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报告,这是中国传媒业出现转机的一件重要大事。在随后的日子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传媒体制构成了当代中国大众传媒体制演变的基调,也拉开了我国传统媒体改革的序幕。在这一过渡阶段的媒介宏观生态中,政治因子仍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转型,经济因子的影响力逐步上升,并成为主导性因子,媒体的政治化生态开始向市场化生态过渡。在这一阶段,媒体开始从“吃皇粮”的神坛上走下来,开始注重市场的企业化运作,开始认识到传播本位的重要性。媒体传播理念从单一的说教式传播方式转变到以受众的需要为中心,最大限度地满足受众的需要,并确立了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关系。1979年财政部颁发《关于报社试行企业基金的管理办法》,认可了媒体所具有的企业属性。我国第一条报纸商业广告来自于1979年1月4日出版的《天津日报》。1979年1月28日,上海电视台播出1分35秒的“参茸补酒”的广告,成为中国电视史上第一条商业电视广告。199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将报刊经营列入“第三产业”,再次确立了媒体的市场属性。我国媒体广告业从1979年复苏起步,此后20年几乎以每年40%的高增值率突飞猛进,成为媒体收入的主要来源。1994年,《羊城晚报》首创的社长领导下总编辑和总经理负责制,开创了我国媒体“三驾马车”体制,成为我国媒体目前普遍采用的领导体制。1996年,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挂牌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传媒报业集团,随后各地纷纷创建传媒报业集团。1996年,无锡广播电视集团挂牌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影视广电集团。随后,湖南、山东、上海、江苏、北京等地的广电集团纷纷成立。此外,一些媒体还尝试创办文化企业,实行多元化经营,拓宽收入来源,不断增强市场化生存的能力。

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区分开来,并区别对待,传媒业也相应地区分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为我国传媒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制度空间,使得媒介跨地区、跨媒体发展成为可能。《新京报》、《每日经济新闻》、《第一财经日报》等一批跨地区报纸开始发展壮大。在电视方面,湖南卫视跨地区经营青海卫视,东方卫视跨地区经营宁夏卫视。在跨媒体经营方面,随着媒介融合的深入,跨媒体经营已经成为媒介产业化的重要趋势。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旗下的“第一财经”是我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跨媒体经营的企业,其搭建起统一品牌下的包括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在内的四大媒体平台,还积极涉足财经数据产品提供以及财经公关服务领域。当前,“第一财经”正在成为一个拥有跨媒体信息传播渠道的财经资讯以及财经服务提供商。1994年,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挂牌上市,成为我国第一家传媒概念股。1999年3月25日,湖南电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上市,成为中国电视传媒第一股。1999年6月,《成都商报》间接控股上市公司四川电器,组建博瑞传媒,成为中国报业第一股。2001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将传媒与文化产业定位上市公司13个基本产业门类之一,下含出版、声像、广播电影电视、艺术、信息传播服务业五大类。这一政策的出台,为大规模的传媒业资本运作铺平了道路。

1993年12月6日《杭州日报·电子版》的正式启动,拉开了中国网络传播的序幕。在这一阶段,传统的传播理念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信息传播者和接收者的界限开始模糊,以双向、即时、互动传播为特征的网络新媒体颠覆了所有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改变了人们接收信息的习惯,传播技术逐渐成为媒介环境的主导因子。自1995年1月12日《神州学人》杂志开中国出版刊物上网之先河后,同年12月20日,《中国贸易报》首先开通网络版,成为新闻上网的先行者。到1995年底,中国第一批网络媒体的总数达到七八家,其中包括《中国计算机报》。1996年是中国互联网商业化快速发展的一年,也是中国网络媒体呈现出强劲发展势头的一年。1月2日,《广州日报·电子版》和《中国证券报·电子版》在网上正式发行。1月13日,《人民日报》综合数据库国际平台经过3个月的调试,开始正常运行,读者可以在互联网上阅读当日出版的《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和《市场报》的全文和部分图片。到1996年底,有30多家报纸在互联网上发行了电子版,另外,有20多家杂志也上了网。在广播、电视以及通讯社方面,1996年10月广东人民广播电台建立自己的网站,1996年12月中央电视台建立自己的网站,同时中国新闻社香港分社也上了网。1997年1月1日,《人民日报》正式开通了在互联网上的网站,定名为《人民日报·网络版》。中国新闻社的《华声月报》社于1997年4月申请了自己的独立域名,随即制作了五个专栏共10多万字的网络版,正式定名为“《华声报·电子版》”,于5月25日亮相互联网。新华社于1997年11月7日正式开通自己的网站。1998年,报纸上网掀起了新的热潮。据中国记协报纸电子网络版调研会统计,到1998年底,全国电子报刊总数为127家。到1999年底,全国上网报纸1000多家,上网的广播电视机构近200家。到2000年底,在全国总共1万多家传播媒体中,共有2000多家媒体上了网。此外,还有一些非传统媒体兴办的网络媒体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门户网站“网易”与“搜狐”在1998年开通了新闻频道,与国内的多家著名媒体建立了合作。新浪网于1998年12月成立后,在1999年4月改版成功,推出了大型的新闻中心。这些网站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每天发布并随时更新国际、国内、社会、娱乐、财经等各种新闻信息,页面浏览量迅速增长。此类网络媒体还有FM365、263首都在线等。当下,以手机媒体、数字电视、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New Media)风起云涌。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中心截至2014年12月的统计数据,中国网民规模达6.49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3117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7.9%,较2013年底提升了2.1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12月,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57亿,较2013年底增加5672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占比由2013年的81.0% 提升至85.8%。

在网络媒体阶段,国家政策的导向也为我国媒体产业的迅速发展铺设了快速路。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命题,为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2010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明确提出“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是中国政府的基本互联网国策;2011年,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建设国家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2012年,《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作为加强传播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兴媒体建设和文化传播渠道建设成为重要一脉;2014年8月2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推进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适应媒体格局深刻变化、提升主流媒体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和舆论引导能力的重要举措。推动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正确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创新发展、坚持一体化发展、坚持以先进技术为支撑。推动媒体融合发展,要将技术建设和内容建设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推动媒体融合发展,要按照积极推进、科学发展、规范管理、确保导向的要求,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根据2014年10月29日正式下发的《关于在新闻网站核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精神,我国逾200家一类资质新闻网站采编人员,从2015年初开始正式纳入统一管理,分批获得新闻记者证。包括中央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全国性行业新闻网站等。在此之前,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日报网以及国际在线(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网站)共6家中央新闻网站,已进行核发新闻记者证的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的范围。

纵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新闻媒介改革与发展,我国媒介价值取向的变化过程经历了这样的过程:从恪守单一的政治传播价值观,到逐渐引入并注重经济传播价值观,并开始提倡文化多元化;从单一的以传者为中心的传播模式,逐渐向以受者为中心的模式转变,发展到主客体并重的混合式传播模式,即“喉舌”论与满足受众需求合二为一。但是,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在社会阶层结构、观念、经济体制等各方面的转变影响着媒介价值取向的变迁的同时,媒介价值取向的变迁也在影响与推动着社会转型的进程。王瑞:《浅析社会转型下价值取向的变迁》,《今传媒》2013年第5期。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由计划经济时代到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也是由一元社会到多元社会发展的阶段。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场元素也慢慢渗透到媒体的枝枝节节,于是,一直号称“人民的代言人”和“社会的瞭望者”的记者们不再局限于计划体制下的束缚,开始品尝到市场带给他们的物质大餐。物质利益的诱惑让媒体的记者们开始浮躁起来,拜金主义开始盛行,这一点可以在媒体的日常报道中看到痕迹。超级富豪私生活的揭露和明星的八卦新闻几乎充斥着媒体的各个角落,各种商业元素也渗透到媒体的一系列链条中,让纯净的新闻开始游离在市场与经济利益的边缘。“久而久之,形成了一个新闻媒体在内容、选题和信源上的倒金字塔:被报道者越来越多地来自富人俱乐部,被采访者也越来越多地来自富人俱乐部,这就意味着弥漫在这个媒体新环境空气中的信源越来越被富人俱乐部所控制。”李希光:《畸变的媒体》,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3—14页。那些记者们在物质利益的诱惑下,开始不务正业,心猿意马,守不住摊子。民间一些关于记者的荤段子无不形象地说明了记者在百姓中的威信已经降到了最低的限度。比如“五子记者”:拿帖子,赶场子,碰杯子,领袋子,凑稿子等。在这场由市场所带来的物质盛宴的争斗中,媒体虽然得到了一些经济利益,但失去的是无法弥补的“湿地”,即媒体的公信力和大批潜在的受众。当前,我国媒体价值取向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娱乐无极限。中国媒介对于娱乐的认知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媒介对于娱乐还处于麻木和排斥状态。到了90年代中后期,媒介对于娱乐的认知开始提高,到了现在,娱乐的泛化几乎成了所有媒体人的共识。当然,在娱乐泛化思维范式的影响下,其不良伴生物低俗化也就有了滋生的土壤。传媒低俗化,主要指大众传媒在信息传播活动中有意或无意地放弃自身的社会责任,片面迎合部分受众的低级趣味和庸俗需求,从而出现大肆炒作名人隐私、满足受众猎奇心理、注重感官刺激、渲染色情暴力等不良倾向。眼下,从传统的平面媒体、电子媒体到现代数字媒体,传媒低俗化倾向非但未得到有效遏制,反而呈愈演愈烈之势。一些媒体在“低俗就是幽默”、“肉麻就是有趣”、“庸俗就是时尚”、“恶俗就是能耐”等错误理念指导下,频频制造传媒乱象。美国传播学家波兹曼认为,“如果一个民族分心于繁杂琐事,如果文化生活被重新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如果严肃的公众对话变成了幼稚的婴儿语言,总之人民蜕化为被动的受众,而一切公共事务形同杂耍,那么这个民族就会发现自己危在旦夕,文化灭亡的命运就在劫难逃。”[美]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2页。

二是报道的片面化。从目前的传媒表达趋向来看,媒介报道片面化是最为常见的问题。媒体往往盲目追求趣味性,以偏概全,对新闻事实进行简单的一面报道,很少考虑这篇报道与其他相关报道的关系,更少思考该报道在传媒整体表达中可能产生的负面效果。比如在2011年针对大学生的就业报道,有媒体以“1500名硕士竞聘猪肉连锁店员工”、“大学生争抢殡仪馆工作”为标题进行大肆炒作,有意强化“硕士”与“卖猪肉”,“大学生”和“殡葬”的反差,暗示“硕士生毕业找不到工作,只能摆摊卖猪肉”和“大学生争着抢着要去殡仪馆工作”,给应聘毕业生造成了巨大的舆论和心理压力。再如有些电视媒体对于家庭暴力的报道,往往把矛头针对施暴者的暴力行为,忽视被施暴者的语言暴力。当大量镜头对准施暴者时,电视镜头里充斥了被施暴者的言语谩骂和施暴者的无奈。此外,还有网络评论,非理性的谩骂之声充斥着网络环境。这些问题,无不折射出目前我国传媒工作者对媒介责任思考的匮乏,也反映出记者编辑群体对于复杂新闻事件把握时的肤浅和麻木,这无疑对社会和谐产生不良影响。

三是放大的隐私。新闻媒体作为“社会之公器”,担当反映民众呼声、惩恶扬善、推进社会进步的主要职责。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媒体在推进社会民主化进程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在社会公共空间的构建方面,理应扮演先锋者的角色。但是,现在的媒体为提高收视率和发行量,将更多的目光投向了私密空间,隐私报道的盲目炒作成了媒体生存的制胜法宝。我们生活在一个人们充满好奇并且爱打听别人隐私的时代,隐私的价值、谨慎的态度和信赖的基础被表现狂所破坏和肆虐。我们有时会问“我们怎么会这样”,而根源无不与媒体有关,其中典型的例子就是大量低俗的真人秀节目的涌现。他们将各种怪异及非主流文化现象压缩在电视屏幕和报纸版面上,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特别是我们的媒体对隐私的过分报道无疑压缩了公共空间的领地,不利于社会民主的推进,这是记者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典型表现。其实,当一个人很容易地说出自己的隐私时,那么就很难认可这种隐私的价值,而没有了价值,人们之间的关系就缺乏了深度和真义,丰富我们生活的精神和感情纽带也就烟消云散了。

四是有偿新闻不断。近些年来,记者为了非法经济利益铤而走险,以各种名义大搞有偿新闻。据新华网2014年6月18日新闻播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社会通报了8起典型案件,具体情况如下:其一,《河南青年报》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经查,2013年7月,《河南青年报》以文件形式向包括采编人员在内的报社全体员工强制摊派发行任务。该报社还与部分单位达成所谓“宣传协议”,由上述单位付费在该报刊登新闻报道。2014年3月,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对该报社给予警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报社限期整改。河南省纪委驻团省委纪检组已给予《河南青年报》社社长严重警告处分。其二,《西南商报》记者张豪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经查,2013年9月至10月,《西南商报》记者张豪利用职务便利,洽谈旅游宣传事宜,并以某广告公司代表的名义签订合同,向重庆某镇政府摊派了4万元广告费。2014年4月,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对张豪作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西南商报报业传媒有限公司做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张豪已被注销新闻记者证,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限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其三,《南方日报》记者胡亚柱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经初步查明,2011年6月至8月,《南方日报》记者胡亚柱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法治网广东频道刘维安等人收受某企业钱物共计31.5万元。此外,在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期间,胡亚柱和刘维安还伙同他人在茂名、深圳、河源等地以报道负面新闻相要挟,多次索取他人钱物共计17.8万元。2013年5月和6月,胡亚柱、刘维安分别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6月和9月分别被批准逮捕。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拟依法吊销胡亚柱的新闻记者证,将胡亚柱、刘维安列入不良从业记录,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其四,《茂名晚报》记者周翔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经查,2010年7月至2013年6月,《茂名晚报》记者周翔利用职务便利,以曝光环境污染、生产事故、违规建房等负面新闻相要挟,先后收受13家单位和个人“封口费”共2.6万元。2014年3月,茂名市茂南区法院以受贿罪和行贿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周翔有期徒刑2年零3个月,没收全部赃款。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拟依法吊销周翔的新闻记者证,并将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其五,《山西市场导报》记者于健康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经查,2013年8月,《山西市场导报》记者于健康伙同他人赴山西兴县,对某石材厂拍照并编写“情况反映”送交该县环保、纪检等部门相要挟,索要钱款共计5万元。同年12月,襄汾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于健康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拟依法吊销于健康的新闻记者证,并将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其六,《忻州日报》记者郭利军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经初步查明,2013年8月,假记者王某某、孙某某以曝光忻州某中学违规收取赞助费相要挟索要7万元。《忻州日报》记者郭利军与孙某某、王某某相互配合并前去领款。8月27日,警方将王某某及前往收取钱款的郭利军抓获,9月2日孙某某被刑事拘留,9月25日上述三人被批准逮捕。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拟依法吊销郭利军的新闻记者证,并将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其七,《健康导报》记者杨林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经初步查明,2014年以来,陕西《健康导报》记者杨林生多次通过打电话、上门等方式,以曝光负面新闻相要挟,向余某索得现金2万元。杨林生于4月25日被陕西榆林警方刑事拘留,于5月7日被批准逮捕。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拟依法吊销杨林生的新闻记者证,并将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终身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其八,《河南工人日报》记者魏豪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经初步查明,2013年8月以来,《河南工人日报》记者魏豪帮助他人讨债,并担任某广告公司相关负责人。魏豪还利用记者职务便利,以刊发负面报道相要挟,从事广告、赞助等经营活动。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拟依法吊销魏豪的新闻记者证,并将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限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从上述通报可以看出,这些新闻单位和新闻从业人员在“封口费”、宣传费等方面出现了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危害基层单位和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新闻媒体公信力,严重败坏新闻工作者形象。

五是新闻官司激增。媒体具有舆论监督功能,这是媒体的职责。但是,由于媒体打着舆论监督的幌子而造成的新闻官司现象呈现上升之势。我国最早的新闻官司出现在1985年的上海。自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生效后开始出现第一次浪潮,主要特点是“小人物”告大报。1990年至1992年出现第二次浪潮,主要特点是大明星告小报。从1992年起开始出现第三次浪潮,主要特点是工商法人告新闻媒体。据不完全统计,自1985年以来,新闻官司案立案的已超过千起,其中以媒体侵犯公民名誉权和舆论监督为主。比如陕西《消费者导报》于1991年8月14日以显著的版面登出本报记者的报道:“剽窃技术,伪造证书,非法倒卖,偷漏国税,熊小伟骗人不计其数。”被批评的青年发明家、西北工业大学教师、华西电子研究所所长熊小伟于同年8月27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经过1年零8个月调查取证,认定报道内容失实,构成对原告的侵害。判决陕西《消费者导报》赔偿人民币100万元。特别是随着网络媒介的崛起,网络媒介所引发的网络舆论与司法的冲突更是比比皆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纵观目前我国的新闻官司,大多是个人或单位(原告)诉记者及新闻媒体(被告)侵犯了其名誉权、隐私权或肖像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和1998年《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条文的规定,新闻官司主要是指侵害人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向公众传播不真实的情况,或情况虽真实,但属于法律禁止传播的事实,或使用侮辱、诽谤性语言,从而侵害了公民或法人的人格尊严,造成精神上的损害。

六是虚假新闻泛滥。在现时代,新闻的真实性问题似乎成了尘封历史的老古董,如果有人谈起新闻的真实性问题,必然招致异样的眼光。想想也是,现在的新闻界亦远非从前,在轰轰烈烈的市场氛围下,功利主义盛行,一切围绕传播效果最大化的媒体大战似乎天天在上演,其惨烈程度不言而喻。媒体浮躁了,新闻走样了,这似乎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严峻的现实又让我们警醒,失真的新闻蒙蔽了善良人的眼睛,爱心变成了“史上最毒的针”,刺伤了无辜的心;失真的新闻混淆了视听,堂堂国人竟然成了“罪犯”。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从2001年开始,《新闻记者》杂志每年推出年度虚假新闻评点报告,这已经是第14次。2014年的中国新闻业在转型发展的过程中不乏亮点,但是困惑与惶恐却在难以遏止地蔓延。此次发布的2014年度虚假新闻典型案例包括:“马航MH370航班失踪事件”,由于权威信息源缺位,当时从中央媒体到各地媒体信息乱飞,反映出一些媒体在重大事件报道中存在短板;国内部分纸媒以及权威媒体网站以“网传”为依据刊播“郭美美澳门欠2.6亿赌债”的不实报道,反映出媒体因不察受欺骗的问题;“京畿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案例,反映媒体阴差阳错陷入被动;“孤儿杨六斤的励志故事”案例,反映媒体适得其反伤诚信;媒体张冠李戴闹笑话所引发的“碰瓷男惨遭女司机径直碾轧事件”案例;因不实报道引发的“浑水泡面事件”,反映媒体打假失实反被“打”; “湘潭产妇手术台上死亡”案例,反映报道失当惹风波;因媒体视觉形象遭误读引发的“上海地铁老外晕倒乘客无一相助”案例;因无良公司乱炒作引发的“‘95后’女网友用身体换旅行”案例;因理解偏差闹乌龙引发的“中国‘落榜’世界空气最差20城”案例。可以预言,随着新媒体的崛起,虚假新闻将会是今后新闻传播界的常态现象。

总之,我国媒体在深刻的社会转型发展中,机遇与挑战并存,价值追求与价值迷失并存,这必将对我国的媒介生态造成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