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下的中国“媒介审判”现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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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年来,我国“媒介审判”现象成为新闻界和法律界共同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而且很多学者对此的争议之声不断。笔者认为所谓“媒介审判”现象是指媒体在对进入司法程序中的司法案件进行报道时,抢先对案件进行讨论、分析、攻击、侮辱与案件有关的法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关系人,甚至得出预测性结论,令受众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造成直接地或间接地影响司法审判的现象。我国“媒介审判”现象实质上是媒体行使舆论监督职能时的“异化”,有损于司法审判独立和司法公正,这对当下我国建构和谐有序的民主法治社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本论著立足于新闻传播学和法学两个领域,开篇对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的整体研究状况进行了梳理和整合,对其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了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的流变过程和成因。鉴于我国“媒介审判”现象有别于西方的“媒介审判”,笔者着重分析了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的传播模式及其机理。考虑到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的负面影响要远远大于其存在的现实意义,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有效地防范“媒介审判”现象的发生,这也正是本论著研究的重点和核心。尤其在媒体对策方面,笔者就如何进行客观报道,进而防范“媒介审判”现象方面提出了务实有效的解决办法,这对从事新闻报道的记者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

本论著的理论支撑点有新闻传播学中的“议程设置”理论、“模式”建构理论、“沉默的螺旋”理论、“舆论场”理论等。本论著的研究方法从整体而言,主要采用定性的研究方法,具体包括:文献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方法。在文献研究方法方面,通过大量的相关文献进行归纳总结。这种研究方法集中体现在著作的文献综述部分。在个案研究方法方面,精选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细致入微的研究,从而得出普遍性的结论。以上两种研究方法贯穿本论著的每个章节。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谨限于本人学识有限,本论著不当之处望各位专家指正。

付松聚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