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当人类跨入21世纪的时候,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由于经济和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人们之间、地区之间分配差距的拉大,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成分、不同民族、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矛盾不断增加。当前我国的社会阶层呈现出了新的格局,表现在工人阶层不断分化和扩大化,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人民的收入差距不断被拉大,就业形势严峻。农民阶层负担重、收入低,私营企业主阶层成分复杂,财富实力雄厚,但个人素质却严重参差不齐。知识分子阶层类别多样,社会边缘群体人数众多,等等,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和社会阶层的多样化给统一战线的各个领域都带来了一些新的情况、新问题,党和国家在新阶段的三大历史任务赋予统一战线更大的责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高度重视和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深入分析和研究统一战线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举措。这些新思想、新观点和新举措,是对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统一战线思想的丰富和发展,是新时期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理论指导。
(一)用“三个重要法宝”概括统一战线事业的极端重要性
2006年7月,胡锦涛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的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要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统一战线的优势越得到发挥,团结的人越多,我们的力量就越强大,我们的事业就越能更好地向前发展。只要我们不断发展和壮大统一战线,任何困难都挡不住我们前进,任何阻力都将被我们打破。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第一次明确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具体细化为五条道路,即: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中国特色新兴工业化道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胡锦涛同志在强调要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时,把“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强调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指出:要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认真贯彻党的侨务政策,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
(二)提出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制度建设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强调要认真总结多党合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005年2月4日,胡锦涛在中共中央举行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提出了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五点要求”,即:第一,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第二,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第三,要坚持把发展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第四,要坚持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第五,要坚持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这“五个坚持”,对于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建设,保证多党合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200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着眼于进一步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作出了科学规范,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成为新世纪新阶段指导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献。是指导新时期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政治规范和政策依据,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大理论发展。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十七大报告第一次对人民政协工作的三项职能和作用提出规范性要求,指出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支持人民政协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其协调关系、会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2006年2月8日,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多党合作制度是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这是立足我国国情,总结实践经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能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提出了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任务。强调了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任务是团结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三)正确处理和妥善处理民族与宗教问题
2006年7月,胡锦涛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着重讲了包括民族关系在内的五个方面的重大关系。在这些讲话中,胡锦涛同志强调,民族关系过去、现在、将来都是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个重大关系。能不能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能不能实现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统一、保卫领土完整。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保持和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事关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在争取民族独立解放和繁荣发展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民族发展道路,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平等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石,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线,互助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障,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平等是基石,团结是主线,互助是保障,和谐是本质。强调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民族关系,最根本的就是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推动民族互助,促进民族和谐。2007年12月18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时,胡锦涛强调: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必须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要正确认识和全面把握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主动地做好宗教工作,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努力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共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胡锦涛指出,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我们要从这样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我国实际相结合,确立了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全面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全面认识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因素相交织的复杂状况,全面认识宗教因素在人民内部矛盾中的特殊地位,努力探索和掌握宗教自身的规律,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水平。
目前,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大政方针均已非常明确,民族宗教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把这些方针政策贯彻好、落实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一战线应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在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必须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必须把国家对民族地区的开发与这些地区的发展繁荣和少数民族群众的具体利益结合起来;必须推进少数民族市场机制的建立,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形成,不断增强少数民族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是贯彻落实中央“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方针,正确认识和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事件,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密切观察,及时发现;准确定性,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解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教育疏导为主,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满足群众的合理要求,一时解决不了的说明情况,做耐心的劝导工作;坚持原则,始终掌握同一标准和尺度,既要防止急于求成、方法简单,又要避免不讲原则、一味妥协;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要善于利用统一战线的优势,充分发挥民族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
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既是中国各宗教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工作的核心内容。多年来,宗教界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做了积极的努力,不仅提出了一些重要观点,实践中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些探索符合宗教的自身发展规律,也符合党和国家对宗教界的要求。各级党政部门对此应予鼓励和支持,把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向深入。
四是坚决打击民族分裂活动,抵御国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国进行的渗透。目前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的渠道之多、范围之广、危害之深、手段之现代化,都是前所未有的。对此,我们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采取切实措施坚决抵御。要把反分裂、反渗透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常抓不懈。
(四)提出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方针
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是巩固党的群众基础需要,是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2006年7月,胡锦涛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推动和实现全社会和谐相处、共同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是巩固党的群众基础需要,是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2006年7月,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巩固和扩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指出,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激发创造活力,注重公平正义,鼓励先富帮助后富,形成社会各阶层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互相关爱、和谐相处的局面。要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凝聚新力量。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同时强调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统战部门牵头、党政有关部门参加、社会有关团体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合力。要坚持以社团为纽带、社区为依托、网络为媒介、活动为抓手,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更广泛地团结和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
(五)港澳台和海外侨胞统战工作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在港澳工作方面,主要提出了以下思想:“一国两制”是一项开创性的事业,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是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崭新课题。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是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保证,也是推动内地同香港、澳门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全面认识和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处理好“不干预”和“有所为”的关系,严格按照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切实用好属于中央行使的权力,根据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推进香港、澳门政治体制发展,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香港、澳门事务。要增强广大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增进香港、澳门各界促进发展、保持和谐的共识,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实现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要重视和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加强内地同香港、澳门在经贸、科教、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使内地和香港、澳门的关系更加紧密、更加融洽。
在对台统战工作,主要提出了以下思想:其一,台湾问题事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事关国家安全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事关祖国完全统一的进程,事关维护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其二,提出“四个决不”,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其三,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成为两岸同胞共同为之奋斗的目标。两岸关系要牢牢把握和平发展这个主题。胡锦涛强调,求和平、促发展、谋合作是时代的潮流。在这样的大势下,我们更应该站在历史的新高度来审视和处理两岸关系,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最大限度地为两岸同胞谋和平、谋福祉。衷心希望两岸同胞携起手来,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这个主题,推动两岸关系朝着和平稳定的方向发展,使我们的感情更融洽、合作更深化,共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共同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其四,提出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即坚持“九二共识”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两岸同胞谋福祉,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根本归宿;深化互利双赢的交流合作,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有效途径;开展平等协商,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必由之路。其五,对于台湾同胞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心态和感情,对于他们由于各种原因对大陆产生的误解和隔阂,要充分体谅包容,努力疏导化解,不断增加共识。只要不支持分裂民族和国家,只要不做损害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事,只要愿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贡献,不论什么政党、什么人,也不论以前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们都要广泛团结、积极争取。
在海外侨胞工作方面,主要提出了以下新思想:几千万海外侨胞具有热爱祖国的光荣传统和报效祖国的强烈愿望,是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要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为目标,坚持把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作为侨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四个鼓励和支持”,即:要鼓励和支持他们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为祖国建设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牵线搭桥,为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献计出力;鼓励和支持他们积极传承和传播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使居住国民众更多地了解中华文化,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力;鼓励和支持他们发挥血缘、亲缘的优势,以共同文化渊源、共同民族感情、共同民族利益为基础,促进两岸同胞的沟通和理解,为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贡献智慧和力量;鼓励和支持他们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祖国同居住国的经济文化交流,为增进中国人民和各国人民的友谊作出贡献。要努力做好侨团领袖、进入主流社会华人和华裔新生代骨干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大海外中文教育工作的力度,使海外侨胞对祖国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不断增强,热爱祖国、振兴中华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
(六)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党重视统战工作的局面
在21世纪,统一战线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形势和异常繁重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要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就必须继续发扬我们党历来重视统一战线工作的优良传统,形成党政领导关心重视、统战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主动配合、全社会参与支持的统战工作格局,共同推进统一战线事业。党员干部要了解和掌握统一战线的工作方法,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政策,并在实践中创造性地加以运用;对统一战线内部各方面成员要民主协商,平等相待,对他们的意见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不能求全责备;对各方面的朋友要结之以情、交之以心、落实政策;要尊重、照顾、维护同盟者利益,为党外人士搞好服务、排忧解难;要注意探索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有效载体和手段,提高统战工作的实效性;要善于协调各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协调机关、企业、学校、乡镇、社区、街道等单位,发挥优势、形成合力,从各自的角度共同做好统战工作。要认真研究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和统一战线内部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加强同各方面人士包括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共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