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人类学对仪式的研究经历了由最初关注神话和宗教仪式到结构与功能研究视角,再到注重仪式象征意义研究的过程。马林诺夫斯基注重从个人心理的角度去阐释仪式功能,认为仪式的举行可以减轻人们内心的恐惧感和焦虑感,布朗则从社会结构的角度认为仪式可以构建社会共同的价值观,更好地整合社会,仪式成为恢复社会平衡和稳定的手段。凡·盖内普(Van Gennep)将人生中所经过的仪式称为“通过礼仪”,并将礼仪基本结构分为“分离阶段”“过渡阶段”和“整合阶段”。特纳则认为仪式的功能在于协调社会冲突和整合社会,并将通过礼仪分为阈限前、阈限和阈限后三个阶段,认为阈限阶段处于“结构”的交界处,是一种在两个相对稳定“状态”之间的“反结构”状态。根据特纳的理论,婚礼仪式前,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未确定,各自处于单身的稳定状态,属于“阈限前”阶段;婚礼仪式后,双方婚姻关系确定,进入了稳定的婚后夫妻生活,属于“阈限后”阶段;而婚礼仪式过程中,则是双方关系由各自单身到夫妻关系的过渡,在这一过渡期,双方身份都不确定,处于一种模糊状态,属于“阈限”阶段。
婚礼作为人类生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仪式,是男女两性之间的一种结合,这种结合除了具有生理意义外,同时更具有社会意义。人类学家威廉·斯蒂芬(William Stephen)认为婚姻关系始于一种“公众宣告”,而婚礼则正是这样一种宣告仪式,即婚姻关系的确定是通过婚姻仪式来告知公众,这样就将婚姻关系的意义从个人层面上升到社会层面。婚礼仪式的举行满足了婚姻的社会性需求,获得了社会的认可,在人类的整个社会文化系统中具有重要作用。尤其在中国农村,婚礼的社会认可作用是无法用法律婚姻登记所代替的,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仪式过程是一个象征符号组合的过程,符号是指“能够有意义地代表其他事物的事物,是传播意识的一种意愿标志。声音、语言、文字、图画、手势、姿态、表情等都是符号”。符号本身并不具有意义,只有将其放置于特定的文化中,被人们赋予特定的文化意义时,符号才具有了象征意义。婚礼仪式的整个过程中充斥着不同形式的符号,如行为、语言和物品类的符号,这些符号在婚礼文化的场景中传递着祝福、求子、辟邪等信息。
现代社会,婚礼仪式更多成为社交活动的空间,成为在一定社会关系网络中进行社会交往的平台和工具。从婚礼参加的人群构成来看,朋友、同事及同学等非亲属群体人数远远超过亲属群体人数,可见社会关系群体在婚礼仪式中的重要位置,婚礼仪式成为婚礼当事人与其社会交往群体进行交往互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同时,婚礼仪式也是结婚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庭展示社会地位、家庭财富、社会资源及社会声望的场所,通过婚礼的规模、水准来进行自身形象定位,展示家庭社会地位、社会资源,以期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可和尊重。
农村地区,婚礼是村民维系、强化并创造各种社会联结的一种重要场合,而这些社会联结正是通过婚礼中的礼物交换来加以肯定的。婚礼中的礼物交换体现了村落的“差序格局”,也体现了农村人情交往的互惠原则和工具理性的思维方式,因此,透过婚礼中的礼物交换,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和诠释农村社会中的文化规则和社会关系网络秩序。
在农村乡土社会中,虽然传统的婚礼仪式发展到现在有了巨大变化,融入了很多现代因素乃至异域的婚俗特色,但从人类学的角度分析,农村婚礼的诸多仪式和内容仍然延续和传承着可能源于很久以前的传统意义的文化因素。
首先,婚礼仪式中蕴含着祈求新人婚后生活富足的美好愿望。当下的农村,独生子女已成为结婚的主力军,这意味着家庭结构的巨大变化,婚姻所承载的责任更多,被赋予的社会功能更重。虽然双方父母对儿女的婚姻有了更多的期待,但每位父母内心深处最朴素的信仰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成家后富足美满,其中最主要的还是血脉的传承和生活的富足,这其实与古代、近代乃至现代社会对婚姻的期盼和祝福完全一致。他们要表达这种美好的愿望,而这种愿望的表达借助于仪式,并体现在结婚过程的各个环节。所以那些预祝婚后幸福美满生活的仪式必然会在创新发展中被不断传承,其具体表现就是新婚中的那些仪式和禁忌。例如在河北承德的一些农村,新娘在入洞房的时候会有一个小孩递给两个瓶子,其中一个装米,另一个装钱,新娘一定要将这两个瓶子紧紧地抱在怀里,这在当地被称为“抱宝瓶”,按照当地的说法这样可以预示婚后的生活五谷丰登、平平安安、财源广进。新人必须确保这两个瓶子不被打破,否则会不吉祥。这其实和部分农村地区的撒帐仪式非常相似,只不过是把撒在床上的东西齐整地放在了瓶子里。当然还有个别地方会把这些五谷杂粮在新婚之夜放到新娘和新郎的靴子里,以取步步登高之意。可以看出,农村普遍把高粱、玉米、小麦、大麦等农作物同五谷丰登、财源滚滚相联系,并通过这些东西在新婚仪式上使用,预祝新婚夫妇未来过上富足的生活。
其次,蕴含促进生育的愿望。从古至今,新婚夜的诸多仪式和禁忌都体现着促进生育,祝福新娘和新郎多子多孙,人丁兴旺,尤其是希望新娘第一胎生育男孩。例如山东、河南的许多农村中,需要有“全活人”铺床,还要有一个小男孩压床;河北的一些农村在新婚之夜,还会为两位新人准备“子孙饽饽”或者煮得半生不熟的饺子,并且要求两人在吃的过程里询问对方。因为在广大的农村,不论过去还是现在,普遍认为儿女双全是一种福气和运气,让这样的“全活人”为新人做新婚夜的一些准备可以借助对方的福气来感染新郎和新娘,祝福他们未来也能儿女双全。
虽然我国进行了多年的男女平等思想教育,但就农村而言,无论北方还是南方,效果并不是特别显著。因为在农村的社会生产环境下,男孩和女孩还是存在一些差异,并非传宗接代那么简单。例如农村的农业生产,在没有实现完全规模化和自动化的现在,男性相对女性仍然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另外,一些农村的传统仪式仍然把女性排除在外,女性在村内诸多事情上的话语权也是明显处于劣势,无法与男性相比。可以说,就许多农民而言,渴望家庭有个男孩是为了适应农村生活环境,赢得更有体面和尊严的生活而不得不做出的选择。因此,农村新婚夜中闹洞房和禁忌等仪式把人们对多子多孙多福气的执着追求和期盼展露无遗。
再次,在许多农村婚礼仪式中,都存在驱邪或辟邪的仪式,认为新婚夫妇最容易受到鬼怪的侵扰,需要特别防范,进行驱邪避灾。因为在许多农民心里,普遍相信有超自然力量的存在,认为这种神秘力量支配和左右着人生祸福。一般来说,进入农民家中,门有门神,灶有灶君,堂屋摆放的就是祖宗牌位。他们对妖魔鬼怪的恐惧心理,本质上则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遇到不可认知之物或难以克服的挫折而表现出的无所适从。在传统文化的渲染中,受过现代教育的他们,并未扬弃迷信,而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固执不舍。
这些驱邪避灾的观念在婚礼仪式中有着具体的体现。例如在许多农村,新娘从娘家出发时,需要新郎将新娘抱上车,并且新娘的脚不能沾地,这虽然可以表示为一种新娘对离开娘家的不舍,但同时也是人们对于来自地面的威胁进行躲避。当新娘到达新郎家后,不管是由新郎直接抱入洞房,还是走在将地面隔开的红毯上,新娘的脚始终不能与地面接触,以尽最大努力躲避来自地面的侵害。再如婚礼中属相的禁忌,许多地方的农村都认为,如果有与新人属相相克的人出现在婚礼仪式中,不仅会对新人产生不好的影响,对宾客也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另外,各地普遍在迎亲与接亲的过程中燃放烟花爆竹,一些地方还会有鼓乐队伴奏,这些是喜庆气氛的象征,也是人们驱赶鬼怪的一种原始方式。
最后,农村婚礼密切社会交往的功能日益凸显。婚礼作为新郎和新娘的节日,同样也是参与其中所有人的重要日子。因为在农村,亲友虽然住得不远,但平时也很少能聚在一起。婚礼仪式隆重、热闹、喜庆,新人家族的所有亲朋好友,包括平时走动很少的亲戚都会应邀而来,这就起到了协调家族、邻里、亲友的作用,这种仪式活动成为纽带,密切了乡民的社会交往。新婚夜的诸多仪式虽然在不断简化和更新,但是几乎每个程序仍然营造着两位新人及亲友邻里融洽、亲密的氛围,在无形中强化着家族的团结,尤其是可以让新娘从婚礼中获得一种认同和归属感,自觉融入新的家族。例如,河北、山西、河南、天津等地的大部分农村的结婚典礼上都有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上拜”,该仪式上会有一个主持人将新郎家族所有五服以内的长辈以及姻亲、干亲等亲属全部宣读一遍,按照风俗被念到的人会拿出一定的现金表示对两位新人的恭喜和祝福,一般而言,金额的多少会体现出亲属远近,而新人则需要通过鞠躬或磕头的形式表示感谢和认可。所以说,这种基于姻缘和血缘上的结合仪式是非常典型的,身在其中的人会有很强的归属感和群体意识,可以很好地整合家族、宗族和社会的关系。
本书从农村婚礼仪式的变迁、婚礼仪式过程、洞房仪式、婚后附属仪式——回门、农村婚礼中的礼物交换、农村婚礼中的文化信息符号六个方面,对农村婚礼进行了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的文化阐释。本书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郑萍、李茂撰写完成,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中的参与观察,将农村婚礼视为一种具有丰富文化象征意义的仪式符号,综合运用仪式过程理论、象征符号理论以及共时与历时的二维视角,对农村婚礼进行了全面翔实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