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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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顺应自然天理

一 道法自然、理通万物

我们的古人在很早就已经意识到,人类不是自然的主宰,它不能脱离自然界而独立存在;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要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德经》第五十一章。,故“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在道家看来,宇宙万物包括人类在内皆禀有本体之道或本体之性,万物包括人都是对此本体之道或本体之性的充分展开,故而万物和人只有遵循这些规律、法则,才可能与天道合一、取得成功。人与道相合,就不能主观地破坏自然的规律,而是要循自然规律而行,才能达到与天地合一,修成大道。这表明人对天道乃至万物应持尊重的态度,当然也包括对自然规律的尊重。《道德经》中所持的“尊道贵德”说、“道法自然”说,直至“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等对天地运转规律进行理论说明的各种理论等,都是人们对天道自然规律进行探讨所总结出来的理论成果。

《周易·系辞》谓:“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大自然也是这样,一阴一阳,相互作用、相互转化,这就是规律、法则;大自然有其规律、法则,虽阴阳交替、往来,但万物皆循此法则而不替,此则谓之善;事物皆有阴阳,阴阳各有其性,尽其阴阳之性,即是复其本质。阴阳之道有其显明易见者,这就是其生长万物的种种表现;也有隐藏难知者,这就是其之所以生育万物的功能、作用;阴阳鼓动万物、生长收藏,其无所用心,皆出于自然而能,与人不同。虽然如此,但自然生物的盛德大业是值得尊敬的!其生长万物、种类繁多,万物在阴阳的相互作用下,生生不已,变化日新。天地变化有其规律、法则,日月运行有其规律、法则。人类要遵循大自然和社会的各种法则,使自己的行为与规律、法则相合。能够知道事物变化法则的人,就能够真正理解、体味大自然神妙莫测的变化功能。

《吕氏春秋》谓:“凡举事无逆天数,必顺其时,乃顺其类”,强调了人应该顺应自然界的法则来从事生产、生活的重要性。道教的重要经典《太平经》说:“天地之性,万物各自有宜,当任其所长。”认为自然界是人类所必须依赖的对象,人们对于自然物要顺其物宜,因其材而用。这些思想,都强调了人类要真正以文明的方式对待自然的态度。

近现代以来,由于人类中心主义思想作祟,人们习惯于对自然界进行过分的索取,导致大自然及其资源被严重透支,形成了恶性的生态危机,这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中国传统文化认为人与自然万物为一体、有其自身的运行法则,自然界不仅仅属于人类,也属于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人们要尊其道而贵其德,法天地之道,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方可能使“天长地久”,从而人类也能够得到可持续发展。这种价值观在今天看来,也还是有其积极的意义。

二 天行有常、参赞化育

自然的运行是有规律的,它不会因为人们主观意志的不同而有所改变。例如,荀子认为,天不会因为人们厌恶寒冷而废止冬季,地也不会因为人们厌恶辽阔、荒远而废止其广大,天有其不变的规律,地有其不变的常数。天地有天地之道,这就是自然的规律。

但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并不意味着人不能利用自然为自己的生存、发展服务。人与自然虽为一体,然其理又各自有所不同,故人与自然各依其天性而存在,各有其所止之实,各有其所适之设,彼此不相紊乱,如此则各自皆能条达、适畅。关于这一点,荀子提出“明于天人之分”,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荀子·天论》。。在荀子的时代,农业是国家的根本,荀子认为,加强农业生产,这是治理国家的根本。节约开支,不奢侈浪费,则老天爷也不可能使人物质贫乏;衣食等生活资料储备丰富了,并按天时变化而活动,天就不可能使人得病;专一地循着事物发展的规律去认识事物,去生产和实践,则天也不可能祸害百姓。同样的道理,农业作为国家之本没有得到重视,奢侈浪费现象严重,则老天爷也没有能力使人富裕起来;衣食等生活资料少,又不辛勤劳作,则天也不可能使人富足;违反天道之规律而主观妄为,老天也不会降下吉祥。

人们在乱世所遇到的天时条件同治世是一样的,却遭受到治世所没有的灾殃、祸患,这是不可以埋怨老天爷的。因为人们的行为不合于治世之道,故有此祸患。人有人之道,这就是治国的规律,天和人各有其职分,不可混为一谈。人类社会治理得不理想,不能把原因归结到天,天人各有其职,“明于天人之分”,人就能够知道自己应尽的职责,知道要治理好社会,应该从哪些方面去努力。荀子说:“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天也。”《荀子·天论》。那么,人类社会的治与乱是不是由时所决定的呢?荀子认为,春、夏之际,动植物众多的萌芽茂盛地生长起来,到了秋、冬季,果实成熟蓄积收藏起来,禹之时与夏桀之时都是一样的,但禹时天下治而夏桀时天下乱,所以治乱也不是由时所决定的。那么,治乱是由土地所决定的吗?荀子认为,拥有土地就能够生存,失去土地就不能够生存,这也是禹与夏桀所相同的。但禹之时治而夏桀之时乱,所以治乱并不是由土地来决定的。《诗》说:“天作高山,太王荒之;彼作矣,文王康之”,大自然产生了高山(岐山),古公亶父于此开辟荒地,创立了基业,文王使之富裕、使百姓安居于此,这所说的就是周朝先祖创业时的故事,说明了治乱是不由天,不由时,也不由地,全在于人的努力和作为。

荀子认为,尊崇天的伟大而思慕它,还不如畜养万物而控制它;顺从天而歌颂它,还不如掌握天体和天时变化的规律而利用它;坐待天时而来,还不如顺应不同的时节而利用它;因循物性而增加它,还不如施展人的才能而改变物之性;思念物而使物成为物,还不如顺物之理而使之不消失;希望万物之生长,还不如赞助物,使之能够生成。所以,放弃人的作为而只思慕大自然,则会失去万物之情。

人类通过观天察地,探赜索隐,了解天地自然的奥秘,则可以“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从而“参赞天地之化育”“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周易·系辞》。。人们上则仰观天象,下则俯察地理,观天察地,所以能够知道天之光明、地之幽隐的道理;考察事物之始,故能知道其所以生之理,探求事物终结之因,故能知道其死之理;精与气聚,则生物而有形,精与气散,则魂消而物变,事物之变化虽神妙莫测,但有其理,得其理则能推知其生长、消散的种种情状。所以,人们要遵守自然的规律,与天地自然法则相适应,而不违背天地之道,能通达大自然阴阳对立转化之理而智慧地处理其事。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知识、智慧就可以延及天下万物,就能利万物而生长。

三 物各有宜、贵和有度

《庄子》曰:“无以人灭天”《庄子·秋水》。,人们通常将自己的欲望追逐到极致,只考虑自己,而不顾及自然,故庄子提出不能“以人灭天”。

但是,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待自然,常常是以遂己之愿而为,根本不考虑自然的承受能力。《庄子》里面有一则故事,颇能说明这一点:


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倏与忽相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七日而浑沌死。《庄子·应帝王》。


人与自然界也有相类似的关系,如果人们对于自然不是持“参赞天地之化育”,而是持绝对的人类中心主义,以征服者的姿态来征服自然、改造自然,这种行为超过其度,犹如“倏”与“忽”凿开“浑沌”而“浑沌”死,是同一道理。

古代儒家也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如孟子虽主张人们要发展物质生产,不断提高生活水平,但他也强调尊重和保护自然,强调人们在生产中不能随心所欲、盲目蛮干、为所欲为。“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矣”《孟子·梁惠王上》。;细密的渔网不被用到大的池沼中去捕鱼,鱼与鳖就会多得吃不完;在特定的季节才到山林中去伐木,木材就会多得用不完。人要尊重自然的法则、规律,自然就可以不断生产、恢复自己,人在自然中就能获得丰厚的回报,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双赢。

人们对于自然的改造,应该遵循其固有的法则,不能揠苗助长,如果只以一己之愿来对待自然,自以为是在恢复自然的生机,而实际的效果可能恰恰是扼杀了自然的生机。

孟子也强调,资源与环境的可再生能力是人们生存、发展的基础。《孟子·告子上》有一个例子讲到“牛山”的树木,山东临淄南边的牛山上,树木曾经非常繁茂,可是因为生长于大城市的郊外,总是有人用斧头去砍伐,牛山的树木还能长得繁茂吗?虽然按照其生长的习性,这些树木日夜不停地在生息、繁殖,大自然的雨水露珠也滋润着它们,树木也有新条、嫩芽生长出来,可是人们对其用之过度,马上就在牛山上放牧牛羊,这就超过了它的更新、恢复能力了,因此,牛山上就只能那样秃秃的了。自然生态也是这样,假如得到了好的滋养,没有什么东西不能生长;假如丧失了好的滋养,则没有什么东西不会消亡。

因此,自然生态之所以出现问题,其根源还在于人类自身,最主要的在于人类的活动与发展方式。如果想要解决生态问题,归根到底应该检讨人类自身的行为方式、节制人类自身贪得无厌的欲望。只有尊重自然,爱护生态,遵循自然发展规律,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界的协调发展。“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周易·文言》。这也可以反映出中国文化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的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

四 生生不息、开物成务

中华传统文化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一体,其哲学依据就在于:承认个体皆禀承本体的本性,都是本体的显现,从而个体与个体之间也构成一个和谐的整体。此说在中国文化中多有体现。如《周易·彖传》谓:“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佛教在此问题上也有一个比喻,叫“月映万川”。如禅僧玄觉《永嘉证道歌》中有“一月普现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摄”的句子,论证了普遍的“佛性”与特定物中的“佛性”的关系,它们不是两种“佛性”,而是“一多相容”“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关系,每一个体虽然各自不同,但均有共同之佛性,这就为每一个体成佛提供了根据。朱熹在论证理与事的关系时说:“本只是一太极(即理之大全),而万物各有禀受,又自各全具一太极尔。如月在天,只一而已,及散在江湖,则随处可见。”“只如月映万川相似。”认为每一事物的理并不是分有本体理的一部分,而是禀受了本体理的全体。程朱理学的一个重要命题是“理一分殊”章伟文:《老子道文化精神的现代价值》,《弘道》2010年第4期。

中国文化中,探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念,必然离不开人与宇宙、世界关系的讨论,这也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中国古代价值观一般都强调“天人合一”,这种天人“和谐”的价值观,强调人们应该致力于建立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亲密关系;中国文化还强调“生生不息”,其中,必然蕴含有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追求的重要内容。

陈来先生认为,人对世界的认识和人对世界的态度,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的;对世界的认识往往反映或影响了对世界的态度,反过来,人对世界的态度来源于对世界的认识,或影响了他们对世界的认识。古典中国文明的哲学宇宙观强调连续、动态、关联、关系、整体,而不是重视静止、孤立、实体、主客二分的自我中心的哲学。从这种有机整体主义出发,宇宙的一切都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每一事物都是在与他者的关系中显现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这样的宇宙观所联系的价值观是:人与自然、人与人、文化与文化应当建立共生和谐的关系。陈来:《论中国文化的价值理念和世界意识》,《船山学刊》2013年第3期。

应该说,“天人合一”的命题包含有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内涵,这种内涵对于化解当今全球生态危机具有其重要的参考价值。近现代以来,人们强调以“科技”来征服和宰制自然,然而,科技不但征服了世界,而且也宰制了人类。我们在追求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更要强调保持一种“和谐”“科学”“可持续的发展”,要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节约资源,倡导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故而中国哲学与文化精神对于人与自然关系所做的独特思考,在我们现代仍然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总之,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灿烂文明的古国,有着历史悠久的文化传统。这个文化传统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讲,如果处理不好,就是一个迈向现代化过程中的沉重包袱;而如果处理得好,也将极大地促进我国现代化的进程。是财富还是包袱,关键在于我们当代的中国人怎样对它进行创造性的转换。如果说存在对中国传统文化和文明进行创造性转换的这么一条新路子,那么接下来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新路子是什么?我们的传统文化在这个创造性转换的过程中,应该怎样来扬弃自身?弘扬什么?汲取什么?消解什么?这是我们必须思考的一个重大问题。

中华民族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民族精神,如我们所熟知的“良知”“仁”“诚”等价值之本的思想;“急乎天下国家之用”“开物成务”“通天下之志”“成天下之务”“自强不息”“经世济民”的社会责任感;“善”与“恶”、“公”与“私”、“义”与“利”、“群”与“己”、“荣”与“辱”的价值评判思想;“厚德载物”“乐天知命”“与天地合其德”的道德价值的超越境界等,这些方面构成了我们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主要内容;其所倡导的积极入世、济世之爱国精神,关于理想人格、理想社会之建构的理念等,在我们当前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服务。

同时,为了实现“教化”,我们的民族文化探讨了关于德性之善的种种表现和实现方式,为个体修养和社会完善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原则和尺度,使之成为调整人自身、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各种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这部分内容在我们的民族文化中也相当丰富,如“知”与“行”,“涵养”与“省察”,“正心”与“修身”, “持敬”与“存诚”, “格物”与“致知”等。综观我们的民族文化与民族精神,关于理想人格与理想社会养成的内容,其中存在着许多健康的、积极的、高尚的道德、价值追求,能够激励人们进行创造性的探索,为人们提供追求崇高理想的精神活力。

既然历史上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衍化、整合所形成的价值观念体系对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诸多领域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奠定了中国古人基本的思维方式、价值理想,成为人们修身、治国的指导思想,因此,不理解民族文化及其特性,就不能透彻理解中国传统社会,也就不能理解中华民族的民族性与民族精神。

2014年2月24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就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进行了集体学习。习近平同志主持了这次集体学习活动,他用“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六句话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了概括,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习近平同志的这一概括言简意赅,意义重大!从治政之道的角度看,中华传统优秀文化要求执政者以仁爱、重民为治理天下、国家的价值目标,所谓“仁者爱人”《论语·颜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孟子·离娄下》:“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 “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等,皆体现了“讲仁爱、重民本”的价值精神。中国共产党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自己的治政宗旨,这与传统文化“仁爱”“民本”的价值精神是可以相互贯通的。

从个人修养的角度看,中华传统文化倡导“诚信”“尚中守正”等价值品格,如《大学》强调的“正心”“诚意”以修身,汉儒董仲舒所说的“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急其功”等,即是如此。现代社会中,我们仍然要秉持“诚信”,坚守“正义”,以“守诚信、崇正义”作为自己品格修养的重要价值目标;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分清是非、善恶,培养健全、高尚的人格与情操;通过深入地发掘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思想,古为今用,使其在当代社会展现出更加绚丽多彩的光芒。

更进一步,从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之和谐相处的角度看,中华传统优秀文化表现了“尚和合,求大同”的价值精神,如《尚书·尧典》所说的“协和万邦”,《周易·彖传》所说的“保合太和,乃利贞”,《礼记·礼运》所说的“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等。我们认为,中华传统文化“尚和合,求大同”的和谐价值精神,为现代社会的人们提供了处理不同文化之间乃至不同人际、国际关系的良好范式,可以成为一种具有世界普遍意义的价值理念。因为“和合”以差异为前提,只有差异性的共存,才有“和合”的存在;差异性必然要求每个个体包括个人、民族乃至国家的自我实现,即要将其所具有的最本真性质转变成现实存在;而“大同”则强调差异性的谐和、有序,旨在强调人际、国际的圆融、无碍。因此,建立在“仁爱”基础之上的“和合”“大同”的和谐价值理念,才能真正肯定世界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本真特性,建构起“差异相通”的和谐国际社会。

应该说,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习近平同志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可以说,民族传统文化不仅在中国古代社会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在当代中国的理论与现实中仍然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她的精髓仍然存活在现代中国人的心灵之中;通过从民族文化、民族精神中汲取其精华,古为今用,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建构将可以获得不竭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所以,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构的要求出发,从民族文化、民族精神中总结出符合时代和社会需要的内容,仍然是我们当前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之一。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的讲话精神,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