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同化”与“异化”是多民族文化融合的必然产物
一定区域之内,各民族之间因地缘比邻,生活习俗,乃至语言皆相近,尤其是经济交流,物资互补,构成了密不可分的联系。在北方,汉族农耕经济与北方民族游牧渔猎经济形成了彼此依存关系。明代中期起,蒙古鞑靼部俺答汗等,经常南下骚扰中原,严重威胁明朝安宁,因此,明廷不断调整边防政策。张居正柄政期间,大力支持兵部尚书王崇古、宣大巡抚方逢时与俺答汗议和,实行封贡,同时复开大同马市,再开甘州、张家口马市,蒙汉官私贸易繁荣,有利于北方发展生产,稳定边界。明初在东北设置广宁、开原两个马市,广宁与蒙古贸易,开原同女真三部贸易。15世纪中期,建州女真迁徙到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县永陵镇东苏子河南台地上)地区,在他们的多次请求之下,英宗天顺八年(1464年),明廷在抚顺开关,专与建州女真贸易。万历四十六年(天命三年、1618年)之初,仍“时有自明国山东、山西、河东、河西、苏州、杭州、易州等八路商人,来抚顺城贸易之人”。“抚顺开关”使建州女真获得较为丰厚的物资,对他们日后的迅速崛起至关重要。当北方民族与中原王朝发生冲突之时,彼此征战,关闭互市,阻断通商之路,其后果是边疆社会动荡,经济凋零,民生涂炭。待民族矛盾缓解,互市开放,贸易恢复,边民安居乐业。各民族经济上频繁交往,相互依赖,这是多民族融合的坚实基础。
10世纪以降,北方一些弱势、相对落后的民族相继崛起,建立自己的王朝,不断地南下,成为强势民族。诸如,契丹族建立的辽朝,党项族创建的西夏,女真族创立的金朝,蒙古族成立的元朝,满洲创始的清朝。他们进入中原前,南征北战,掠夺人口、财物,扩大势力范围,快速地完成新民族共同体的组建,在政治、组织、文化、心理等方面,率先实现本民族的“同化”过程,即“契丹化”、“女真化”、“蒙古化”及“满洲化”。在王朝统治重心南移之后,受到已有数千年政治、经济、文化积淀的汉族社会影响,他们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同程度的“异化”,即“汉文化”化、“中华文明化”。譬如,金朝统治重心南移,进入辽宋之地,女真人渐习汉风。金世宗明令,“禁女直(真)人毋得译为汉姓”,“应卫士有不闲女直语者,并勒习学,仍自后不得汉语”。“禁女直人不得改称汉姓,学南人(汉族)衣装,犯者抵罪”。金章宗也屡申禁令,“制诸女直人,不得以姓名译为汉字”。然而,民间改易汉姓的女真人为数不少,如完颜氏、乌古论氏、乞石烈氏等42姓皆冠以汉姓,完颜氏为王氏、颜氏、陈氏,乌古论氏为商氏、乌氏、刘氏、李氏,乞石烈氏为高氏、卢氏等。尽管一些王朝统治者也采取严厉措施,甚至将此列为“祖宗之法”,不遗余力地阻止本民族的“异化”,但是,各个民族广泛地交融已经成为不可遏制的社会潮流。民族之间的“同化”与“异化”,是长期民族相互融合的产物,同时又保持民族的自身特色,此即各民族共同体动态构建的必由之路。
明初永乐以来,郑和七下西洋,明廷对外实行“封贡”与“柔远”的方针,在亚洲逐渐地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的“朝贡贸易”经济圈,以及以儒学为核心的“汉文化”圈,辐射周边诸国。朝鲜同明朝保持密切的宗藩关系,这对东北亚地区秩序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清入关前,皇太极用武力迫使邻邦朝鲜称臣纳贡,打破了明朝与朝鲜牢固的藩属关系,这样既解除了征明的后顾之忧,又缓解了满洲物质匮乏的窘境。入关后,清朝延续了明代对外的基本国策。朝鲜历来以明朝为“大中华”、自己系“小中华”自居,对“夷狄”满洲入主中原,并不认可,抵触情绪颇大。他们不用清朝年号纪年,乃以“崇祯后某某年”表述,以示对明朝的深切怀念。乾隆时期,朝鲜诸多燕行使者西来,对清朝有了较全面深入的了解。他们认为,满洲推行“崇儒重道”,“夷”就是“华”,华夷一体。由此形成的“北学派”提出向清朝看齐的主张,这对朝鲜君臣及上层社会与清朝敌对心态的转变产生颇大影响。
16至17世纪是北方民族关系最活跃的时期,也是明清两股主要政治势力强弱转化的时代。在这一历史阶段,随着建州女真族的发迹,东北亚地区各民族正处大动荡、分化与重组的年月。居住在该地区的汉族、满洲、蒙古、朝鲜、俄罗斯,及诸多少数民族都卷入到这场震荡之中,不少民族在不同程度上迅速地分化与组合,重新组成各自的民族,力图适应这种政治局势的剧变,以利于本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而迅速突起的满洲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壮大,制约着东北民族关系的走向。当满洲面对融入自身的其他民族,以及广袤疆土和众多汉族臣民之时,他们的当务之急势必要作出采用何种文明化的历史抉择。
首先,要“同化”融入本部族的他族之人,即实行“满洲化”。这反映在将蒙古、朝鲜、尼堪(满文nikan,汉义为汉人)等民族入编八旗满洲,实行“剃发易服”,推行“国语骑射”等,在服饰、语言、心态,乃至行为方式等,划一纳入本部族,促使他们尽快融为满洲一体,以解决人力不足,增强与明抗争、立足东北的军事实力。满洲人始终保持浓郁的民族情结,入关前后,他们将是否“剃发”作为区分“顺逆”的标志。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清兵占领南京,摄政王多尔衮下令,明朝“各处文武军民,尽命剃发,倘有不从,以军法从事”。并强调:“已定地方人民,仍存明制,不从本朝制度者,杀无赦。”“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用暴力手段强迫众多的汉人剃发。十年(1653年)二月,颁布命令,冠服“务照满式,不许异同。如仍有参差不合定式者,以违制定罪”。剃发易服,圈房圈地等野蛮的民族高压举措,极大地激化了社会矛盾。在清朝统治的267年里,汉人也逐渐接受了满人习俗,乃至不少汉人在辛亥革命时期不愿剪掉头上的长辫子。这也说明长期形成的风俗具有较强的社会惯性,旧有习俗往往滞留于社会变革后的一个较长时段。
其次,进入中原后,强悍的满洲贵族所处的环境和地位都发生了巨变,面对着多元的不同类型的文明,诸如,中华文明,伊斯兰文明,佛教文明及基督教文明等,如何作出选择?当一个相对落后的部族转化为强势民族,并征服了一个文明水准较高的民族时,欲维系长久统治,征服者必然适应被征服者的生产与文明方式。这是民族关系发展的一条规律。满洲贵族面对广大汉族民众,以儒学为核心的中华文明只能是唯一的选择,此外别无它途。他们接纳了汉族先进的农业生产方式及儒家传统文化,满洲民族整体上在逐渐地“异化”,即“汉文化”化,换言之,为“儒化”。满洲的这种作法,既适应全国以汉族占主体的统治局面,又没有将自己民族融入汉族,而是坚持本民族特性,与汉族保持相对的独立。“清承明制”,参酌和吸纳明朝的典制,对较为落后的民族来说,此过程也是不可避免的。这充分地表明满洲民族共同体的重构折射出政治和文化的双重性格。
满洲融合北方其他民族早在后金立国之前就开始了。努尔哈赤率先整合与本族语言、习俗等相近的建州、海西、东海女真诸部。皇太极执政,出现了所谓“佛满洲”(满文fe manju,汉义为旧满洲、陈满洲、老满洲)与“伊彻满洲”(满文ice manju,汉义为新满洲)之分。天聪九年(1635年)六月二十二日,皇太极说:“吾与八旗诸贝勒,召各旗新旧诸申、尼堪、蒙古诸臣,及新近来降之蒙古、虎尔哈人、诸拜牙喇,分至各馆中宴之。”所谓“诸申”,《满文老档》中“满洲”一词用的是jušen(诸申),实为女真和早期满洲人的自称,而“新旧诸申”即新旧满洲之称。十月十三日,他又指出:“我国之名原有满洲、哈达、乌拉、叶赫、辉发等,每有无知之人称之为诸申。诸申者,乃席北超墨尔根族人也。与我何干?嗣后凡人皆须称我国原满洲之名,倘仍有以诸申为称者,必罪之。”由于皇太极钦定“满洲”为国名和族名,“新满洲”是相对“满洲”一词而产生的。
满洲是以建州女真为主体,相继整合了女真各部与其他民族而形成的一个新民族共同体,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新旧满洲的含义是变化的。努尔哈赤用了34年时间,兼并除了叶赫之外的海西女真三部,以及东海沿边散居部落。这些部众同皇太极收编的东北一些分隶八旗的“新满洲”相比,他们已是“旧人”了。“新满洲”一词则出现在崇德初年。崇德三年(1638年)七月十六日,皇太极指出:“我国新旧满洲、旧蒙古、新旧汉人,若有贫穷不能娶妻、披甲不能买马者,有好汉堪充行伍,然因家贫而不能披甲者,俱许自陈。”这是新旧满洲的一个分界。“东三省之驻防有老满洲、新满洲之号,然俱系崇德以前来归之人也,各编佐领。若崇德以后来归之索伦、达瑚尔、卦勒察、巴尔虎、打牲乌拉,虽各设佐领,不为满洲也。”
清入关后,新旧满洲又发生变化,崇德时期归顺的“新满洲”,已成为“旧满洲”,而入关初期归附的北方民族又编入八旗,则属“新满洲”。康熙元年(1662年)题准:“自宁古塔出兵,招新满洲一百户者,准给头等军功。八十户者,准给二等军功。”十二年(1673年),初编新满洲四十佐领,其中有镶黄旗满洲都统第一参领第十四佐领、第十五佐领等。次年,再编盛京新满洲四十佐领,例如,正白旗满洲都统第四参领第十五佐领等。可知当时纳入新满洲的人数不少。清人福格指出:“天命以先来归者,编为旧满洲。崇德以后抚有者,编为新满洲。迨康熙十年后,所收之墨尔根及绝北打牲各部,亦号曰新满洲,皆与在京八旗旧满洲稍有不同。”
新旧满洲的划分有两个阶段,一是崇德时期,二为康熙年间。界定一些东北民族是否为“新满洲”,重要的是以正式编入八旗满洲为标志。崇德八年(1643年),皇太极最后一次兵发黑龙江,该流域的索伦诸部“奉正朔”,选拔其壮丁,编入八旗,充补各旗披甲之缺额。一部分索伦人迁往盛京,正式进入八旗满洲。例如,镶黄旗满洲第五参领第一佐领,系崇德五年将索伦人丁编为半个牛录,后因人丁滋盛,遂编一整牛录。镶蓝旗满洲第五参领第十五佐领,系以索伦、瑚尔珲、鄂尔珲、瓦尔喀、呼尔哈五处人丁编立,此为“新满洲”。而大部分人仍留守原地,将男丁、妇女、幼小,均编为牛录,而不为满洲。“东三省之驻防有老满洲、新满洲之号,然俱系崇德以前来归之人也,各编佐领。若崇德以后来归之索伦、达瑚尔、卦勒察、巴尔虎、打牲乌拉,虽各设佐领,不为满洲也”。尔后,直至光绪年间仍有“新满洲”之称。此种称谓似沿用旧法,但是已经失去早期民族认同的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就开始了识别和确认全国56个民族的工作。1952年12月7日,中央统战部对山东分局统战部来电作出批示,“满族是我国境内的一个少数民族”。从此确立了满族的名称。然而,几十年以来,在中国通史、民族史、清史、满族史著述中,时常将特定的历史名称“满洲”与“满族”混为一谈。清史论著中普遍地用“满族”替代“满洲”,或两者混用。一些中国通史、明清断代史及清史等著作,开篇多用“满族兴起与后金政权建立”、“满族先世”之类的标题,实际在叙述满洲的崛起与发展。满洲作为特定时期形成的历史符号,它早以满汉等文字刻印在典籍之中。一个民族的称谓,或延续历史原有之名,或由当时官府认同,而民间泛称的族名,不能成为历史阶段的定性之语。比如,20世纪初期流行的“旗人”、“旗族”等名,所谓“旗人”是与“民人”相对应,“旗族”则包括八旗内的满洲、蒙古、朝鲜、尼堪、厄鲁特、回回、安南、俄罗斯人等。“旗人”、“旗族”等称谓,是由满洲族名衍生出来的,并不是确切的民族名称,更不能作为族名来使用。
著名的德国语言学家雅布克·格里姆(Jacob Grimm)指出:“我们的语言,也就是我们的历史。”“满洲”与“满族”是两个不同历史范畴的民族名称,具有各自的文化内涵。它们既关联密切,又有严格区分。满洲贵族是清朝的统治者,满洲为当时的主导民族。满族则是由满洲演变而来,从此满族成为祖国多民族大家庭的成员之一,享受着人民民主的各项权利。因此,满族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失去了满洲作为原有强势民族的政治特质,其民众已经从原来清王朝的社会基础,变为新中国的普通公民。正如当年的“八旗满洲”,如今不能称为“八旗满族”;以及“佛满洲”、“伊彻满洲”,现在不可叫作“佛满族”、“伊彻满族”等一样,因为这是两段截然不同的历史记忆。多年来,一些史学著述用“满族”取代“满洲”,乃至民族与国家不分,将清史与满族史等同起来。而民国时期以及新中国六十多年,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满族发生的巨变,尚未引起学人的足够重视。这就需要高举历史主义旗帜,厘清学术概念,恢复历史原貌,方能促进我国民族史、明清史、满学等研究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