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海岸带区域经济
第一节 海岸带及中国海岸带开发利用原则
一 海岸带
海岸带是指陆地与海洋相互作用的地带。它包括自海岸线向陆域延伸部分和向海域延伸部分,是沿海国家经济、人口、各种生产要素的集聚区,是最宝贵的国土区。目前世界上60%的城市集中在沿海50公里以内,60%的人口集中在沿海100公里以内,科学技术力量、设备集中更为明显,而且人口、经济还在日趋向沿岸地区迁移。中国的情况也是相当明显的。
海岸带范围的划分,各国、各地区,以及不同的部门,根据不同的需要很不一致。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海岸带管理区域的范围,向陆一侧为1000码(914.4米),向海一侧为3海里(原领海区)。得克萨斯州海岸带的范围则采用选择的环境单元,即首先列出环境单元,如海湾、三角洲、湿地等,再组成海岸带管理区。而民主德国海岸带的范围则是与罗斯托克行政区相一致。在英国一些沿海城市,多把海岸带向陆一侧的范围定为300米,而海军则多从登陆舰登陆水深算起。
我国1979—1986年全国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规定,海岸带是指从海岸算起,向陆域延伸10公里,向海域延伸至15米等深线。而在这次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社会经济专业报告的编写中,则是以占有海岸线的县市行政区域为陆上界线的范围,同时还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些补充规定。
由上可见,海岸带范围的划分因不同的需要,差异甚大。一般来说,从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需要,海岸带向陆域延伸范围不宜过大,而从经济发展联系研究,在陆域应当有一定的宽度,并与行政区划一致。其所采用的标准有自然标准,选择的环境单元,行政边界,任意距离,或综合运用几个标准来确定海岸带的范围。一般来说,不同的标准各有所长,同时也各有其局限性。如自然标准的优点是易于描述和理解,采用自然标准既可考虑,也可以不考虑现存的行政区划,如向陆域以沿岸分水岭为界,既易于确定,并广为人知,这是比较实际的。但这样划分,也往往牵涉经济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行政边界的优点是利用现有的行政区,易于理解,标志清楚及可立法等,但也往往因为行政区划的局限性,而分割了完整的环境单元。而选择的环境单元,优点是有科学可靠的生态依据,缺点是不易被了解。任意距离的优点是简便易行,缺点是可能与海岸带自然地形和经济活动相矛盾。
由此可见,没有普遍适用的单一标准,也不可能用一个标准来满足有效划分海岸带区域所需要的全部条件。可能是某种方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而另一种方法则比较完善。但海岸带范围的划分应当是:①界线清楚,易于了解,便于描绘;②尽可能承认现存的社会行政区划;③尽可能包括具有经济意义和环境意义的资源区。
海洋区域经济或海岸带区域经济属于宏观研究。从区域经济角度分析,海岸带属于经济区域,而经济区域是一个历史范畴的概念,即其范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如就海水养殖水深而言,在我国20世纪七十年代以前,是以内湾10米水深为最适宜养殖区,而目前在一些海区养殖水深已达30多米,且内湾因海流不畅,在养殖密度大的情况下,已成为非最适宜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海水养殖的适宜水深将不断扩大,而且养殖品种也在不断增加,这无疑将影响海岸带向海一侧的划界水深或范围。特别是在陆域,一些临海靠江的大型经济中心,其范围往往是从海岸算起深入陆域数十公里,甚至达百公里以上,如现在的天津市,城市正由现在的市区向东部海岸推进,上海市的东上海建设,从长江口海岸到吴淞口为60多公里,连接现市区将达百公里以上。很显然,在区域经济研究中是不能把一个经济中心的某一部分划到海岸带范围之内,而不包括其余部分。本章所探讨的中国海岸带区域经济,是从宏观上进行研究,因此我们这里沿用了中国海岸带社会经济调查的分区范围,这样不仅比较符合实际,也有利于更好地了解我国海岸带区域经济的概况。
二 中国海岸带开发利用原则
由于海岸带自然环境特殊,自然资源丰富,人类活动频繁,社会经济发达,其开发利用所涉及的面广,问题错综复杂,综合性、政策性很强。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部门、各地区对海岸带的要求越来越多,在开发强度比较大的岸段问题尤为突出,这就要求对海岸带的开发利用进行全面安排,统筹兼顾,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起来,把近期的开发和远景规划结合起来,因此,制定正确的开发利用原则,是指导海岸带合理开发利用的依据,结合我国海岸带调查和开发利用实践,可归纳为以下原则:
(一)局部可能与全局需要相结合,实现多目标多层次的系统开发
海岸带具有海陆兼备的特点,地处海陆两大地理单元的接合部。海岸带的复杂性、多变性和空间利用的多宜性是任何地区所无法比拟的。如从浅海水域,不同潮位的潮间带、潮上带延伸和陆域范围,形成明显的立体结构,而这种立体结构,构成了海岸带海陆兼备这个统一的自然整体。所以海岸带资源开发利用,要从整体出发,建立多目标、多层次的系统开发体系,要求首先从大局着眼,除了看到海岸带内,还要看到海岸带外更大的地理单元;除了看到本地区和本部门需要,也要看到国家全局的需要,要求在对海岸带开发利用时,必须进行统一考虑,适地安排。
统一考虑,就是从宏观上看,各省市的海岸带不同岸段,既是各省、市海岸带的一部分,也是全国海岸带中的一环。从区域角度分析,各省、市海岸带资源的开发利用,既要把海岸带的资源看作一个整体,又要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进行安排。特别是当局部与整体、地方需要与全局需要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全局的需要。根据大区域内经济发展特点和需求,有重点地开发利用,才能使海岸带的开发利用与整个地区经济结合起来。否则仅考虑地区的局部利益,就会失去海岸带开发利用的区域经济效果。
适地安排,就是从海岸带的自然和资源以及社会经济技术等条件,对不同岸段或岸段的不同部位因地制宜,适地安排。适合开发什么产业就开发什么产业,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在微观上要考虑其自然的可能,经济的合理,不能搞一刀切,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盐则盐,宜苇则苇,因地制宜,多种经营,综合利用。
海岸带的港湾和河口资源在海岸带资源中占有很大比重。海港建设和河口开发利用一定要从全局出发,统一规划布局。由于自然条件不同,还要因地制宜,做到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实行多目标、多层次系统开发。能作深水港的岸段,应保留一个时期,不能为某些工业或其他产业所占用。尤其是大河河口的开发,应以航运为主,兼顾高滩围垦、低滩养殖的原则,综合规划开发利用。其他产业开发不能妨碍航运。
我国是世界上海岸线最长的国家之一,岸线资源丰富。但是就我国大陆岸线的长度与总土地面积之比来看,我国的海岸线系数仅为0.00188,在世界沿岸国家中占第94位,这说明我国的海岸线资源是极其宝贵的,必须珍惜每一寸岸线,尽可能地做到合理利用。
(二)开发利用与保护整治相结合,实现资源永续利用
海岸带是最宝贵的国土区,它的环境和资源是一个独特的生态系统。海岸带开发利用是环境和资源的统一开发,环境就是资源,各环境要素具有整体性、协调性和演变过程的连续性,而开发利用又具有选择性、单一性和阶段性。二者之间客观上有矛盾,必须协调处理,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海岸带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整治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保护与整治是为了开发利用。一方面要反对为保护整治而保护整治;另一方面也要反对“竭泽而渔”的只开发不保护整治。只有把开发利用和保护整治结合起来,才能够既达到开发利用的目的,又做到保护环境不恶化,生态平衡不遭受破坏的效果。所以,海岸带的开发利用应建立在开发利用与保护整治相结合的基础上,才能做到永续利用。
海岸带资源有限,即使是再生资源也存在资源与环境平衡问题。一旦打破了原有的平衡,再想恢复则是很困难的,一般须经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而且有些资源与其他一些资源有着相互依存的复杂关系,一种资源遭到破坏,往往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使其他资源也受到影响。如珠江口一个口门,由于水体受到污染,不仅引起鱼、虾、贝类大量死亡,而且引起以此为饲料的鸭子锐减。由于鸭子吃害虫,鸭子少了,水稻害虫加重,为消灭虫害,农药使用量逐年增加,又引起水质进一步恶化,形成了恶性循环。此外,海岸带处于海陆经济开发枢纽地带,是来自陆域和海域开发利用中污染物的接受区,生态环境有脆弱性的一面,环境容易受外部影响而遭到破坏,必须以生态观点和生态经济的原则,通过合理布局生产力,妥善处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整治之间的矛盾。
从战略观点出发,开发利用海岸带资源,首先,要合理确定其开发的上限,如渔业生产,捕捞力量的增长速度,不能超过鱼类资源的再生速度,才能使鱼类资源永续利用;其次,对某些备择性窄的,不可多得的资源,如深水港湾、旅游资源等并非随处都有,应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开发利用,否则一旦破坏,则无从恢复,又失去了它应有的使用价值;最后,保护好海岸带稀有资源,如海岸带内的珍稀动植物等。
(三)资源开发主导方向与综合开发相结合,最大限度发挥资源优势
海岸带开发方向的确定,往往以资源为基础。在不同岸段内,资源的种类、数量和质量都有明显的差异,要使海岸带的开发利用取得投资少、见效快的目的,应该在查清资源的基础上,依据各类资源的数量和质量的集中程度,提供开发利用的可能性,需要的迫切性,经济的合理性等方面,选定优势资源作为海岸带开发的主导方向。主导开发方向选的准不准,关键在于有没有找出优势资源。评价优势资源的依据:(1)资源数量、质量及集中程度;(2)国民经济发展对资源利用的迫切性;(3)地理位置的优越性;(4)可供开发的条件;(5)优势资源的开发对其他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有没有不良影响等。据此评定某一岸段资源优势,选择开发利用的主导方向。
选好资源主导开发方向,并不排斥其他产业发展,搞单打一。海岸带开发一般都是在保证主导开发方向的前提下,同时进行其他产业的综合开发,才能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综合开发是提高海岸带资源开发效益的基本依据,是以主导开发部门为核心,利用各种资源相互影响、相互配合的优势。如果综合开发与资源开发主导方向不协调,则各种资源利用会相互制约,甚至相互抵消。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
大连市区南海岸属基岩海岸,风光秀丽,岛礁错落分布,浪静沙洁,有优良的海水浴场,旅游资源丰富,但同时这里也是辽东半岛的岩礁冬季暖水区,很适合发展浮筏养殖和海底增殖多种贝藻类和海珍品。二者在海岸带开发利用中,往往因为利用同一岸段发生矛盾。根据大连市的城市性质和岸段的优势资源,已确定开发的主导方向为滨海旅游,在安排上海水增养殖是可以与滨海旅游相结合的。二者可以相互利用,共同提高经济效益。如旅游业可以在布置沿岸风景区的同时,结合在水域发展网箱养鱼,设置人工鱼礁,同时搞旅游垂钓;发展海珍品、裙带菜等浮筏养殖,以增加海上观赏内容;底播增殖海珍品,开设海产风味餐厅等都可以收到互利的效果。即使认为矛盾大的海带养殖,也可以把在岸边晾晒改为在其他地点晾晒加工,把由对岸边旅游地的污染变为净化海水的生物。总体来说,在海岸带开发上,应当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垂向分布的特点,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和产业的合理布局。
(四)近期开发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
海岸带的开发利用规模越来越大,在不同层次上都需大量投资,许多海洋工程投资都在几亿至几十亿元。怎样协调海岸带综合开发内容,需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进行不同岸段、不同产业综合开发规划。在规划中不仅要考虑到近期开发利用的合理性,而且还要考虑远期利用的可能性,才能保证海岸带开发利用过程中保持布局合理和建设阶段的完整。所以,海岸带开发必须首先高瞻远瞩,着眼世界新技术,有个长远目标,不能急功近利。如在论证一个优良深水港址开发方案时,不仅要论证10—20年开发利用可能与效果,甚至要考虑到100年以后的需要和可能才行。
但从海岸带整体开发利用看,又有阶段性和近期目标。海岸带的开发好坏,效益大小,关键在于近期目标的选择和确定。近期目标也是长远目标在当前的具体落实,一般来说是依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当前经济技术条件可能进行的。近期目标选不好,只能是可望而不可即,或延缓其开发进程,这是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的重要一步棋。
在我国,当前由于资金和技术条件的限制,海岸带的滩涂资源近期开发,应以大农业为主,因为它是海岸带资源开发利用,规模相对较小,而且地域性强,又能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较快地满足人们需要。当前滩涂水产养殖,围垦造地,沿海运输等都是海岸带开发很实惠的项目。
(五)军用与民用相结合,处理好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
我国海岸带是国防前哨,又是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前沿。国防建设的地位,不能因经济建设战略而使其削弱,而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也不能因军事特殊,而被束缚手脚。正确的关系是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如港湾建设、岸线利用、资源开发、技术支援、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以军民结合原则,妥善处理两者关系,不能顾此失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