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在歌唱(莱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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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神秘谋杀案

本报特约记者

恩泽西农场主理查德·特纳之妻玛丽·特纳,于昨日清晨被发现受害于住宅阳台上。该宅男仆已被逮捕,对谋杀罪供认不讳,唯谋杀动机尚未侦悉,疑涉谋财害命。

这则报道很简略。全国各地的读者肯定都看到了这篇标题触目惊心的报道,都难免感到有些气愤。气愤之余又夹杂着一种几乎是得意的心情,好像某种想法得到了证实,某件事正如预期的那样发生了。每逢土著黑人犯了盗窃、谋杀或是强奸罪,白人就会有这种感觉。

接着人们便把报纸翻过去看别的消息。

但是在“这个地区”里,凡是知道特纳夫妇的人,不论是见过他们面的,或是这些年来一直听到闲言碎语议论他们的,都不急于把这一版翻过去。有许多人必定还会把这则消息剪下来,和一些旧的信件放在一起,或是夹在书页里,要将它作为一种警示或一种告诫保存起来,日后好带着缄默和神秘莫测的表情瞧一瞧这片发黄的纸。人们并不讨论这件谋杀案,这是事情最出奇的地方。当时有三个人本可以把事实详细叙述一番,结果却一言未发;尽管如此,人们好像都有一种第六感,认为已经把该弄明白的事情都弄明白了。谋杀案根本就没有引起人们的议论。要是有人说:“这事很糟糕。”四周的人们都会显出冷淡而谨慎的神色。然后有人回答:“太糟了!”——话题就此终止。似乎大家都一致默认,特纳家的这起案件不该随随便便地谈开。这是一个农业区,在这里,一户户的白人家庭彼此相距很远,他们待在各自的农场上,接连几个星期只能看到自己家里人和奴仆们的黑脸;他们难得有机会见面,总是渴望着和同种族的人来往,在见面时高谈阔论一阵,争执一番,七嘴八舌地扯上一会儿,尽情地欢聚几个小时,然后再回到各自的农场上。若在平时,这起谋杀案一定会讨论上好几个月;人们有了谈资,一定会兴致勃勃才对。

在一个局外人看来,人们这样默不作声,大概是那个精力旺盛的查理·斯莱特跑遍了地区所有的农场,关照人们不要声张的缘故;但是查理绝不会想到这样做。他所采取的步骤(而且他一个错误也没有犯)显然是想到哪里就做到哪里,并没有刻意去筹划安排。整件事中最耐人寻味的是大家都不约而同地默不作声。这举动就像一群似乎在用精神感应的方式互相交流的鸟儿一样。

远在这起谋杀案使特纳夫妇声名远扬以前,人们谈到他们时,语气总是那样尖刻和随便,好像是在谈什么怪物、歹徒或自作孽的人一样。邻居当中虽然很少有人碰到过特纳夫妇,有些只是隔得远远地见过他们,但是大家都讨厌他们。这对夫妇究竟为何如此惹人讨厌呢?就因为他们“落落寡合”,仅此而已。当地的舞会、宴会或是运动会上从来看不到他们的身影。这对夫妇一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这就是人们的感觉。他们不应当那样与世隔绝,因为那样做就等于在每个人脸上打了一记耳光;他们有什么值得神气活现的?哦,说真的,过着那样的日子,有什么可神气的呢!那小笼子一般的房子,临时住住还说得过去,但绝不能作为永久的住所。可不是嘛,有些土著黑人的房子也差不多那样(谢天谢地,这种土著黑人并不多);白人住得这样简陋,当然会给人们留下很坏的印象。

那么这就是有些人所谓的“穷苦白人”。于是人言啧啧。那时候还没有很明显的贫富悬殊(那时也没有烟草大王),不过种族的划分当然已经存在。那一小群“南非白人”有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英国人对他们很瞧不起。所谓“穷苦白人”原本指的是南非白人,而决不是英国人。可是把特纳夫妇说成是穷苦白人的那些人,一反传统的说法,自有他们与众不同的见解。其中究竟有何不同?怎样才算穷苦白人?这主要由生活方式所决定,也就是生活水平的问题。特纳夫妇只需要再有一群儿女,就会成为地道的穷苦白人。

虽然这种见解无可置辩,大多数人却依旧不愿意把特纳夫妇看成穷苦白人,否则未免有失体统,因为特纳夫妇毕竟还是英国人。

当地人对待特纳夫妇的态度,原是以南非社会中的首要准则,即所谓“社团精神”为根据的,可是特纳夫妇自己却没有理会这种精神。他们显然没有体会到“社团精神”的必要性;的确,他们之所以遭忌恨,原因正在于此。

你越想就越觉得这起案件离奇。离奇并不在于谋杀案本身,而在于人们对这起案件的感受,在于人们同情迪克·特纳,却极其怨恨玛丽,好像她是什么令人厌恶的肮脏东西,被人谋杀了正是活该。不过人们并没有问什么问题。

但是他们心里一定在琢磨:那位“特约记者”究竟是谁?这消息一定是当地什么人写的,因为文笔不太像报章体。但究竟是谁呢?那个管理农场的助手马斯顿在谋杀案发生之后,就立即离开了本地。也许是那个警长德纳姆以私人名义写了投到报社,但又不像。还有查理·斯莱特,他对特纳夫妇的情况比谁都熟悉,谋杀案发生的那一天他又在场。你可以说,实际上掌握案情的就是他。他甚至比警长知道得还要早。人们都觉得这样的想法合情合理。一个傻女人被一个土著黑人谋杀了,其中的原因可想而知,但人们却死也不肯说出口来——这种事要是当地的白人农场主们不关心,还有谁会关心呢?这事关系重大,白人的生计、妻子儿女,以至生活方式都因此受到了威胁。

但是当局外人看到竟然由斯莱特负责处置这件事,以便避开一些议论,都未免感到诧异。

这件事不可能预先布置好,时间绝对来不及。譬如说,当斯莱特听到迪克·特纳农场上的雇工来报告这消息时,为什么他没有打电话,而是给在警署的警长写了张便条呢?

凡是住在这地方的人,都知道分机电话的情形。当你摇好电话号码,拿起听筒,就会听到一阵咔哒咔哒的声音,然后听到整个地区里所有的听筒都拿了起来,于是低微的人声、悄悄的耳语声、压低了的咳嗽声,一股脑儿都传了来。

斯莱特住的地方离特纳夫妇那儿有五英里路。雇工们一发现女尸,立刻跑来告诉了他。虽然这事紧急,可他并没有打电话,而是写了一张便条,派了一个土人听差,骑着自行车到十二英里开外的警署,把纸条送给德纳姆警长。警长马上派出了六七个土著警察到特纳夫妇的农场去做现场勘察。至于他自己,却先去找斯莱特,因为那张便条上的措辞引起了他的好奇。他之所以迟迟才到谋杀案现场,就是为了这个原因。土著警察没有侦查多久,就逮住了谋杀犯。特纳家的住宅建在一个小山坡上。他们先在室内巡视了一下,稍微检查了一下尸体,然后分头走下山坡,不一会儿就看见谋杀犯摩西从一个荆棘丛生的蚁冢中走了出来。他走到警察们面前说(至少他说话的大意是这样):“我在这里。”警察们哐啷一声给他戴上了手铐,把他带回屋子里等候警车的到来。这时他们看到迪克·特纳从屋子旁边的矮树林里走出来,身后跟着两条悲嗥着的狗。迪克已经精神失常,痴痴癫癫地自言自语,刚走出矮树林,不久又走进去,双手抓满了树叶和泥土。警察们注视着他,只能听任他自行其是。他虽然疯了,毕竟是个白人,黑人是不能去碰白人的身体的,即使是当警察的黑人也不行。

人们会不假思索地问:这个杀人犯为什么要自首?他虽然没有逃脱的机会,但他总可以冒险试一下。他大可以跑到山里去躲藏一阵子,或者溜出国境,逃到葡萄牙人的地界上去。事后地区土著事务官在一次落日晚会[1]上宣布说,这个人之所以不逃,原因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人们只要对这个国家的历史稍微有点了解,或是看过一些从前那些传教士或探险家的回忆录和信件,就可以看到当年罗本古拉[2]统治下的那个社会的面貌。法律的条文规定得很严格,人人都必须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如果有人做了一件万恶不赦的事,譬如与国王的女人有不正当的接触,他就要遭到致命的惩罚,很可能会被钉在蚁冢上的一根木桩上处死,或是受到类似的极刑。他可能还要说:“我犯了过错,我自己知道,让我来受刑吧。”不错,这是一种临刑不惧的传统,确实有可称道之处。这样的评论出自土著事务官之口情有可原。他由于职责所在,研究过土著的语言、风俗等。尽管说土人的行为“可称道”有些不得体,但是现在世风日下,今日的土人已比不得当年的忠厚,人心不古,那么推崇过去的传统还是可以被接受的。

所以有关这个问题就不再提了,然而这并非丝毫不耐人寻味,因为摩西有可能根本不是马塔贝莱兰人。他住在马绍纳兰[3];不过,土人当然是在整个非洲东游西荡的。他的来历很难说得准,可能来自葡萄牙的领土,也可能来自尼亚萨兰[4],或是来自南非联邦。而且伟大的罗本古拉王朝距今已经很遥远了。但是,土著事务官总爱拿过去的准则来看待现在的问题。

查理·斯莱特派人把那张纸条送到警察局去以后,自己便开着那辆美国造的大汽车,沿着崎岖的田园路,朝特纳夫妇的家疾驰而去。

查理·斯莱特究竟是何许人?事实是,从这个悲剧的开始到结束,他就象征着特纳夫妇所生活的那个社会环境。这件事几乎处处都牵涉到他;没有了他,虽然特纳夫妇迟早也会面临悲惨的结局,可不见得就会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斯莱特曾经在伦敦一家杂货铺子里当过伙计。他老爱跟自己的孩子们说,要不是他有干劲,有雄心,他们现在一定是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住在贫民窟里。现在即使他已在非洲待了二十年,仍然不失为一个地道的伦敦人。他到非洲来的唯一目的是赚钱。钱果然给他赚到了手,而且他还发了大财。他是个粗鲁蛮横、心肠铁硬的人,虽然还算不上太歹毒,可遇事独断专行,全凭着自己的一股冲劲,不顾一切地去赚钱。他把经营农场看作是操作机器:这边操作,那边出产英镑。刚开始赚钱时他对妻子很苛刻,让她受了许多不必要的折磨。他对儿女也很吝啬,一直等到后来赚足了钱,孩子们才算过上称心如意的日子。他对待农场上的劳工最为苛刻,这些劳工就像是下金蛋的鹅,然而生活的处境却非常艰苦,除了为别人生产金子以外,根本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办法生存下去。现在他们心里明白一些了,或者说,正在开始明白起来。但是斯莱特是主张用犀牛皮皮鞭来经营农场的。皮鞭挂在他的大门口,好像是刻在墙上的一条格言:“如有必要,打死人亦在所不惜。”有一次,他大发雷霆,打死了一个土人,被罚款三十英镑。从此他的脾气收敛了一些。但是斯莱特之流毕竟是把犀牛皮皮鞭当作法宝的;不像他那样自信固执的人,自然就不会那样相信犀牛皮皮鞭。好久以前,远在迪克刚动手经营农场的时候,他就告诉迪克,应该先买条犀牛皮皮鞭,再去买犁,买手推车。我们后来可以看到,犀牛皮皮鞭并没有给特纳夫妇带来什么好处。

斯莱特是个矮矮胖胖、身强力壮的人。他肩膀宽厚,胳膊粗大,脸庞长得很宽,胡须根根竖起,看上去尖刻机灵,还带点儿狡黠。他一头金发剪得短短的,模样挺像个犯人,好在他并不注重外表。他那双蓝眼睛小得简直看不出是眼睛,因为多年来在南非刺目的阳光下,他总爱把眼睛那样眯缝着瞧东西。

他身子伏在方向盘上,几乎是抱着方向盘,恨不得一口气赶到特纳夫妇家里去;这时在他那铁板的脸上,两只眼睛变成了两条蓝色的小缝。他感到诧异:他的助手马斯顿毕竟是他的雇员,怎么竟不来把谋杀案的情况告诉他呢?至少也得写张字条儿派人送来。他上哪儿去了?他住的那个小棚屋和迪克的住宅只隔着一两百码距离。难道他害怕,溜了吗?这是个特殊类型的英国青年,什么事情都做得出。他自己根本看不起那种和颜悦色、细声细气的英国人,可又极端迷恋他们的风度和教养。他自己几个儿子都长大了,成了绅士。他花了好多钱才把他们培养成那种样子,可又看不起他们那种样子,同时又以此为傲。这种矛盾的心理可以从他对待马斯顿的态度上看出来。一方面他对马斯顿刻薄冷淡,另一方面却有点微妙的尊敬。不过此刻他只感到满心的气恼。

半路上车子震动了一下,他骂了一声,刹住了车。原来是一个车胎爆了,不,爆了两个。路上红色的泥泞里有许多玻璃碎片。他不由把这种情形迁怒到特纳身上,似乎觉得这些玻璃碎片是特纳故意放在路上的!但是现在必须对特纳给予热诚的爱护和怜悯,于是他的一股怒气又转到马斯顿身上去了。他想,这个助手应当设法防止这次谋杀才对。他拿了钱是干什么的?雇了他是干什么的?不过斯莱特在衡量同种族人的行为时,他的标准还算是公允的。他克制住怒气,下了车,补好了一个车胎,又换了一个车胎,在红色的烂泥地里整整忙了三刻钟才弄好了一切,接着把烂泥地里那些绿色的碎玻璃片拾起来,扔到矮树丛中去,直弄得满头大汗。

最后他到了那所房子跟前,穿过矮树丛走上前去,只见六辆闪闪发亮的自行车停放在墙边。在屋前的树荫下面,站着六个土著警察,土人摩西就在这些警察中间,双手上了手铐。阳光把手铐、自行车和密密丛丛、潮湿的树叶照得亮闪闪的。这是一个闷热而潮湿的早晨。天空中乱纷纷地浮动着污浊的云,看上去好像是一大片泛着泡沫的污水。暗淡的地面上的那些小水洼,映出一摊摊的天光。

查理走到警察们面前时,警察们一个个向他敬礼致意。他们都戴着土耳其帽,穿着奇形怪状的制服。查理一向主张土人的服装应该根据身份穿戴得体,或者干脆一律围上当地人的缠腰布,可没有想到他们会这样打扮。他看到半开化的土人就觉得受不了。这些警察都是挑选出来的大块头,看上去很有气派,可是和摩西这个彪形大汉一比,就都相形见绌了。摩西身穿一套又湿又脏的汗衫短裤,全身乌黑,好像是一块精光闪亮的漆布。查理站在这个杀人犯的面前,仔细盯着他的脸。杀人犯回瞪了他一眼,面无表情,神情冷淡。查理自己的脸色则显得有些令人费解:既流露出一种得意的心情,又有一种小心翼翼的报复态度,还有些害怕。害怕什么?难道害怕摩西这个等于上了绞刑架的家伙吗?可是他确实感到不安和烦恼。然后他好像抖擞了一下精神,控制住了自己,转过身去,看到迪克·特纳正站在那儿,和他只隔着几步路,满身都是污泥。

“特纳!”他蛮横地叫了他一声,接着又停下脚步,细瞧着他的脸。迪克仿佛不认识他了。查理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拖到自己的车子跟前。他不知道迪克此时已经失常到无可救药,否则他一定会更气愤。把迪克安顿在汽车后座上以后,他便走进屋去。马斯顿正站在前面房间里,两手插在裤袋中,摆出一副满不在乎、安然自若的样子。但是他的面色既苍白又紧张。

“你上哪儿去了?”查理立刻带着责备的语气问道。

“平常总是特纳先生来叫醒我的,”年轻人镇定自若地说,“今儿早上我起得晚了些。我一走进屋子,就看见特纳太太躺在阳台上。接着就有警察来了。我正在等着你呢。”他心里其实很害怕,声音中流露出对死亡的恐惧,可是和查理行动上所表现出的那种恐惧又有所不同,因为他在这个国家里住得还不够久,无从理解查理那种特有的恐惧。

查理只是哼了一声。除非必要时,他是决不会开口说话的。他探究地望了马斯顿很久,好像想弄明白:农庄上这些土人们,明知有一个人睡在离他们只有几码远的地方,出了事情,为什么不去叫醒他,反而不假思索地来找他查理呢?但是他看着马斯顿的眼光中并无厌恶或鄙视;只是显露出把他看作一个虽未必十分可靠,但可能合作的伙伴。

他转身走进卧室,看到玛丽·特纳僵硬的尸体上盖着一条被弄脏的白被单。被单的一端露出一簇淡黄色的乱蓬蓬的头发,另一端是一只起皱的黄色的脚。查理的脸上随即显出一种令人费解的表情。照说他刚才望着那个杀人犯的时候,应当露出憎恶和鄙视的神色,可他却在望着玛丽的时候露出了这种神色,而且皱眉蹙额,两片嘴唇紧抿,满脸显出恶意的怪样,足有几秒钟之久。他背朝马斯顿站着。如果马斯顿看到他这副表情,一定会吃惊不已。接着,查理猛然气愤地转过身,走出了房间,那个年轻人走在他前头。

“她本来躺在阳台上,是我把她拖到床上去的。”马斯顿开口说道,想起刚才碰到那冷冰冰的尸体,他就打了一阵寒噤。“我觉得不应该让她一直躺在那儿。”他脸上的肌肉在皱缩发白,吞吞吐吐地接下去说:“那些狗一直在她身上舔。”

查理点点头,用犀利的目光瞥了他一眼。他好像并不关心这个女人躺在哪儿,他倒很佩服这位助手的克制能力,居然完成了这样一件不愉快的差事。

“到处都是血。我把它擦干净了……后来我才想到,应该把血迹留着让警察来看。”

“这没有关系。”查理心不在焉地说。他坐在前面房间里一把粗陋的木椅上,一面继续沉思,一面从门牙缝里轻轻地吹着口哨。马斯顿站在窗口,等待着警车的到来。查理不时机警地打量着这个房间,用舌头轻轻地舔着嘴唇。然后他重新轻轻地吹起口哨,年轻人的神经被他弄得非常不安。

最后,查理小心地——几乎是带着警告的意味说道:“关于这件事,你知道些什么?”

马斯顿听到他把那个“你”字说得特别重,不由得怀疑斯莱特知道了些什么内幕真情。虽然他很好地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可心里却紧张得像一根绷紧了的弦。他说:“我不知道,实在是一点也不知道。事情很难加以……”他迟疑了一下,用祈求的眼光望着查理。

一个男人居然会表现出这种近似软弱求助的神情,这使查理很气恼,但也使他有点高兴;高兴的是,这个青年尊敬他。他很熟悉这种类型的人。他们大都是从英格兰到这儿来务农的,他们的教育程度通常高于中等学校,英国习性很重,可又极其善于变通。在查理看来,这些人幸亏能够变通,才算有可取之处。说来也稀奇,这些人往往很快就能适应当地环境。他们初来时虽然骄傲自大,与人格格不入,却非常识时务,又极其自觉,总是时时刻刻地留神学习种种新的观念习俗。

在这里住久了的移民们会说:“你应该了解这个国家。”他们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你应该习惯我们对土人的看法。”进一步说,这话的实际意义就是:“学会我们的看法,否则就请你滚出去,我们不需要你。”这些年轻人从小就在自己的国家学会了一些模糊的平等观念,因此在初来的一两个星期中,看见土人受到那样的对待,不免感到惊异。一天之中不知有多少次,听到人们那样随随便便地说起土人,就好像说起一大群畜生一样,这实在令他们心生反感;甚至看见有人打土人一下,望土人一眼,他们也觉得反感。他们原本是把土人当人看待的,但他们毕竟不能和他们所处的那个社会对抗。没过多久,他们就变了。当然,一个人变坏是很不好受的。但是不消多少时候,他们就不认为那是“坏”了。何况一个人的理想又算得上什么呢?充其量只是一些关于做人要正派、心地要善良之类的抽象概念,一些笼统含糊的概念,仅此而已。真正说起来,这些人从来不曾和土人来往过,除非是以奴隶主的身份和奴隶打交道。他们从来不曾从土人自己的生活中去体验他们也是人。过了短短的几个月工夫,这些敏感而正派的年轻人就渐渐麻木起来,变得能够适应这个终年暴露在烈日下的艰苦而贫瘠的国家了。他们的四肢被太阳烤炙得结实起来,身躯也变得坚韧挺拔——而且,随着这些生理上的变化,他们在待人接物方面也有了新的改变。

查理心想,托尼·马斯顿要是早几个月到这个国家来,事情就好办了。他之所以要蹙着眉头、带着探究的神情望着这个年轻人,对他只存着戒心而不斥责他,也就是这个道理。

他说:“你所谓的事情非常困难,是什么意思?”

托尼·马斯顿显得很不自在,似乎自己也弄不明白心中真实的想法。说起这一点,他确实想不通,在特纳夫妇那个充满悲剧气氛的家里住了几个月,却并没有帮助他弄清楚自己的想法。那两个标准——一个是他本来认定的标准,另一个是他在此地学会的标准——依然在矛盾着。查理说话的声音里有一种粗鲁的意味,一种警告的意味,弄得他摸不着头脑。究竟要警告他什么呢?他是够聪明的,知道自己受到了警告。在这一点上,他就不同于查理——查理只是想到哪里做到哪里,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声调中含有威胁的意味。事情竟如此不合情理。警察在哪儿呢?查理不过是个邻居,而他自己,实际上却是这个家庭中的一分子,查理有什么权力跑到他面前来责问他?还要这样不动声色地操纵这件事?

他那一套正义的理念被搅乱了,心里很慌乱;但是对于这起谋杀案,他是有自己看法的,不过很难用简单的非黑即白直接说清楚。他细想这起谋杀案,就觉得它很合乎逻辑;早在前几天他就看出必然要发生类似的事件,他几乎要脱口说出这早就是他意料中的事,这户人家迟早要发生凶灾或是丑闻。在这个土地辽阔而制度苛刻的国家里,动怒、行凶、死亡这一类的事,似乎是极其自然的……那天早上,他信步走进这所房子,正纳闷为何大家都起晚了时,却看见玛丽被杀死在阳台上,警察们都在室外看守着那个男用人,迪克·特纳正跌跌撞撞地走过一个个水洼,嘴里叽里咕噜着,显然是疯了,可是看来还没有疯到要行凶杀人的地步。从那以后,他对此思索了很久。他以前弄不明白的事情,现在都弄明白了,他打算说出来。但是他一点儿也摸不透查理的态度。其中有些奥妙,他是无从知晓的。

“事情是这样的,”他说,“我初到这里时,不大了解这个国家。”

查理以一种愉快而又粗暴的声调挖苦他说:“多谢你告诉我这个。”接着又问道:“你有没有想过这个黑人为何要谋杀特纳太太?”

“唔,我有自己的一些看法。”

“我们最好还是等警长来了,让他自己去处理。”

这等于给了他一闷棍,让他闭嘴。托尼有口难开,感到气愤又惶惑。

警长来了后先去看了一下凶手,又隔着斯莱特的汽车窗玻璃,望了一眼迪克,然后走进屋去。

“我到你那儿去过,斯莱特。”警长说,一面对托尼点点头,犀利地瞥了他一眼。接着他走进卧室。他的心情和查理一样:仇恨凶手,怜悯迪克;至于对玛丽,却是极端鄙视和愤恨。警长德纳姆在这个国家可是待了有些年头了,这会儿他脸上的表情让托尼感到吃惊。那两个男人弯下身来瞪眼看着女尸时的样子,他看了很不安,甚至害怕。他自己心里也觉得有些厌恶,可并不厉害;使他心绪不宁的主要是怜悯,因为他知道了他看见的那一切。他看到任何畸形的社会现象,都会有厌恶感,但那只不过是由于幻想落空而引起的一种厌烦情绪。可是眼前这种深深的本能的憎恶和恐惧,却使他极为震惊。

他们三个人静悄悄地走进起居室。

查理·斯莱特和警长德纳姆并排站着,俨若两个审判官,那样子就像是故意摆出来的。托尼站在他们对面。他坚持着自己的立场,但又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犯罪感,就因为他们不同寻常,而且还带着一种叫他捉摸不透的、微妙而含蓄的表情望着他。

“这事糟透了。”警长德纳姆简短地说。

没人回应他。他啪的一声打开一本笔记簿,用橡皮筋固定住了一页,手里拿着一支铅笔。

“对不起,我要问你几个问题。”他说。托尼点点头。

“你到这儿多久了?”

“大概三个星期。”

“住在这屋子里吗?”

“不,住在小路上那个小棚屋里。”

“他们夫妇外出旅行时,由你来经营这个农场吗?”

“是的,要经营六个月。”

“以后呢?”

“以后我想去经营一个烟草农场。”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件事的?”

“他们没有叫我。我醒来以后发现了特纳太太。”

从托尼说话的声音里,听得出他已有所戒备。出事以后没有人叫他,这固然使他伤心,使他觉得受了侮辱,但最使他觉得屈辱的是,这两个人竟以为这样忽视他是理所当然的事,似乎他对这个国家不熟悉,就不配负任何责任似的。他痛恨他们那样诘问他,他们没有权力那样做。虽说他明知他们那种隐约显露的倨傲也不完全是有意的,而且他也明白自己该设法去了解这件事的真正含义,而不应一味只顾自己的面子,可他仍然禁不住满腔愤怒。

“你每天跟特纳夫妇一块儿吃饭吗?”

“是的。”

“除了这个,你在这儿有社交活动吗?”

“没有,几乎没有。我一直忙着学习业务。”

“和特纳相处得好吗?”

“我想还算不错。我的意思是说,他这个人不容易让人了解。他全副精神都放在工作上。他显然不愿意离开这地方。”

“是的,这可怜的家伙,他是吃过一番苦的。”警长的声音突然柔和起来,几乎变得很伤感,而且还带着怜悯的意味。他脱口说出这几句话以后,就紧闭着嘴唇,似乎决心鼓起勇气来面对事实真相。托尼依旧心神不宁,这两个人出乎意料的种种反应,让他完全摸不着头脑。他一点儿也体察不到他们的心思,他在这个悲剧中毕竟是一个外人,而警长和查理·斯莱特都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是和这件事有关联的,你只消瞧瞧他们那副样子,就看出他们无意中已经流露出懒得顾面子的神气,都为了可怜的迪克的不幸而难受得抬不起头来。

然而把迪克赶出他自己农场的正是查理;前几次他们见面时,托尼也在场,查理可并没有流露出一点儿感伤和怜悯的意思。

大家沉默了好大一会儿没说话。警长合上了笔记簿。但是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小心地望着托尼,心里琢磨着怎样继续提问。至少在托尼看来是这样,因为他看得出整个事情的关键都系于目前这一刹那。只要看看查理面露警惕,既有些狡猾,又有些害怕,就足够说明问题了。

“你在这儿的时候,有没有见过什么不正常的事情?”警长装得很随便的样子问道。

“是的,我看见过。”托尼的回答脱口而出。他突然下定决心不让他们吓倒——他知道他们正在威胁他——虽然他在阅历和自信方面与他们还有着巨大差距。他们两人皱着眉头抬起头来望着他,接着又很快地彼此望了一眼,便把眼睛避开,好像是害怕泄露出彼此心里共同的阴谋似的。

“你看见了什么?我想,你总能够认识到这件案子——伤脑筋的地方吧?”这最后一句话简直是一种恳求,好不容易才说出口来。

“任何谋杀案肯定都是伤脑筋的。”托尼冷淡地说。

“等你在这个国家里待久了,你就会明白,我们是不喜欢黑人谋杀白人妇女的。”

“等你在这个国家里待久了”这句话托尼听了很不自在。这句话他听得太多了,已经使他感到厌恶,同时也使他感到气愤。他还是个不谙世故的小伙子,恨不得能痛痛快快地把事实真相都说出来,使这些人没有置辩的余地;但事实真相并非如此,绝不是如此。他所知道的或是猜想的有关玛丽的事实,即这两个人存心要忽略过去的事实,是很容易加以说明的。在他看来,最重要的一点,也是真正关键的一点,是要了解这件事的背景,了解迪克和玛丽的处境以及他们的性格,了解他们的生活方式,但这是很不容易办到的。他已经转弯抹角地讲到事实真相,真的,要说出来必须转弯抹角才行。现在他在感情上对玛丽、迪克和那个土人怀着一种不带个人感情色彩的怜悯,这种怜悯其实是对环境的愤恨,他简直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唔,”他说,“我把所知道的情形从头讲给你们听,只是要费些时间,我怕……”

“你的意思是说,你知道特纳太太为什么被杀,是吗?”这句话是一种机智和狡猾的遁词。

“不,并不是这样。我只是从理论上推测而已。”这样的措词真是糟糕透了。

“我们不要理论。我们要的是事实。无论如何,你别忘了迪克·特纳。这种事情对于他是极不愉快的。你千万别忘了他,这个可怜的人。”

又是这一套,完全是不合逻辑的话——当然对他们两个来说,并不显得不合逻辑。整个事情荒谬到了极点!托尼开始动怒了。

“你们到底要不要听我说?”他气愤地问道。

“你就说吧。只是请你记住,我不要听你的那些假想。我要听事实。你有没有看到什么有根据的事情,足以说明这起谋杀案的真相?譬如说,你有没有看到这个黑小子想要去偷窃她的手饰,或是其他的什么?凡是有根据的事都说出来。不要捕风捉影。”

托尼笑起来了。那两个人目光犀利地望着他。

“你们和我一样明白,这桩案子并不像你们所说的那样,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你们自己也明白这一点。这件事不可能直截了当,不可能一下子就把是非黑白说清楚。”

这一来完全陷入了僵局,谁也不说一句话。德纳姆警长就像没听见这最后几句话似的,紧皱着眉头说道:“譬如说,特纳太太对待这个黑小子怎么样?她是不是待她的雇工很好?”

托尼气得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情绪变得异常激动,怀着一种连他自己也弄不明白的赤诚之心,抓住这一点开始讲起来。

“不,她待他很坏,我想。虽然在另外一方面……”

“她唠唠叨叨地骂他吗,呃?在这个国家里,女人在这方面通常都是很差劲的。可不是吗,斯莱特?”警长说话的声音安详亲切,还很随便。“我那个黄脸婆简直把我逼疯了——这地方就是这个情形。她们完全不懂得怎样对付黑人。”

“这些黑鬼需要男人来对付才好。”查理说,“女人对他们发号施令,他们是不买账的。他们一个个都能够把自己的女人弄得服服帖帖的。”他笑了。警长也笑了。他们转过脸来对望了一眼,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甚至连托尼也不例外。紧张的气氛缓和了,危险过去了,托尼又一次被看成无足轻重的人,这一次的面谈好像就到此为止,他简直不能相信眼前的事实。

“但是请注意。”他刚说了一句就停住了。两个人都转过脸来望着他,脸上都显出沉着、严肃并且气恼的神气。他们的的确确是在警告他!一个爱多话、自讨没趣的小子,自然会受到这种警告。托尼明白了这一点后,感到再也无法承受。他让步了;他不准备再过问这件事。他十分惊愕地望着这两个人,他们的心思和感情完全一致,双方彼此了解。尽管他们自己并未意识到彼此之间的了解,也不承认有什么默契。他们对这件事的处理,之所以会步调一致,完全出自本能。他们根本没有觉察到这件事有什么出格的地方,甚至没有觉察到有什么非法的地方。究竟有没有非法的地方呢?从表面看,这是一场很随便的谈话,并没有什么严肃认真的内容,笔记本也合上了——事实上从他们谈到紧要关头时起,笔记本就合上了。

查理转过身对警长说:“最好把她的尸体弄走。天气太热了,不能再搁下去了。”

“是的。”警长说着,立即去下命令了。

托尼后来才意识到,他们只有这一次提到可怜的玛丽·特纳,而提到她的就是这么一句就事论事、冷冰冰的话。但又有什么理由非要提到她呢?除非他们三个人是在进行一场友好的谈话。一个是住在她邻近的农场主,一个是顺道过访的警察,一个是在这里待了好几个星期的助手。这一次不能算是正式解决问题,托尼始终这样想。还得好好地开一次庭呢。

“当然,上法庭不过是手续而已。”警长不觉把这种想法说出了声,还望了托尼一眼。他站在警车旁边,看着那些土人警察把裹着被单的玛丽的尸体搬到车子里的后座上。尸体僵硬,一条硬邦邦的、张开的胳膊在狭窄的车门口可怕地撞了一下;最后总算费了点工夫把尸体搬了上去,车门砰地关上了。可接着又出现了新问题:不能把杀人犯摩西和她放在同一辆车子上。一个黑种男人决不可以和一个白种女人待在一起,尽管这女人已经死了,而且是给这个男人杀死的。剩下的只有查理那辆车子,神经失常的迪克·特纳正坐在车子后座上瞪着两眼。尽管大家都认为,摩西既然犯了谋杀罪,就该用车子把他带走,无奈事实上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决定让他步行;警察们则手推自行车,押着他到警察署去。

一切都安排妥当,出发之前又稍停了片刻。

临走前大家站在汽车旁边,定睛望了一眼那所红砖砌成的房子,只见晒得热烘烘的屋顶一亮一闪,又看了看遍地密布的灌木丛,以及在树荫下准备赶长路的那几个黑人。摩西举止漠然,一副完全听任摆布的模样。他呆滞的表情又好像在瞪着眼睛看太阳。难道他正在想,他能看见太阳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吗?这确实很难说。难道他后悔了吗?表面上一点儿迹象也看不出。他害怕吗?看上去也不像。三个人不约而同地望着这个杀人犯,都显出眉宇紧蹙、若有所思的样子,其实各人在想各人自己的心事,并没把他放在眼里。是的,他是无足轻重的。他是个黑人,一有机会就要偷窃、强奸或是谋杀,一辈子也改不了这种本性。即使在托尼眼里,这个土人现在也无足轻重了;而他对于土人的心理了解得太少,根本无从去推测。

查理用大拇指指着迪克·特纳问道:“他怎么办呢?”他的意思是说,开起庭来,他能够派什么用处呢?

“我看他派不了多大的用处。”警长说。对于死亡、犯罪以及发疯这一类的案件,他毕竟见识得多了。

不,对他们来说,重要的倒是玛丽·特纳,她把事情弄糟了;但是她既然已经死了,也就不成为问题了。只是有一件事仍须加以注意,那就是要顾全面子。德纳姆警长懂得这一点,这是他分内的事;虽然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这个国家的精神中体现了这一点,而他通身都浸透了这种精神。查理·斯莱特对这一点也领会得很透彻。临行前一刻,他们两人依旧并排站在一起,好像有某种冲动、某种遗憾、某种恐惧的心情同时触动了他们两人似的,他们对托尼做了最后一次无声的警告,脸色铁青地望着他。

托尼现在开始明白了。至少他现在弄清了这一点:刚才他们在房间里争论的那些事情,本质上与谋杀案毫不相干。谋杀案本身是算不了什么。无论是刚才争辩所得出的寥寥数语的结论,或是每谈一阵就沉默一阵的那种相持不下的场面,实际上与这桩案子的表面现象都无关。再过几个月,等他“在这个国家里混熟了”,他就会明了得多。那时候他要尽量忘掉这次经历,因为在一个种族歧视微妙复杂的社会里想要生活下去,有许多事情他就只好不看不想。但是在这段时期里,他不可避免地会看清一些事实真相,知道这是“白种文化”在进行自卫,这可以从查理·斯莱特和警长的态度中看出来,这种“白种文化”决不允许一个白种人——尤其是一个白种女人和一个黑人发生什么人与人的关系,不管这种关系是好是坏。“白种文化”一旦允许建立这种关系,它本身就要崩溃了,无法挽救。它最经不起失败,就像在特纳夫妇身上的这种失败。

以托尼刚才思维难得清醒的时刻和目前认识混乱的状态来看,可以推测他是那天责任最重大的一个人。斯莱特和警长两人都没觉得自己有什么错,正如他们在处理一切有关白人和黑人之间的关系时那样,始终奉行着一种近似殉道者的责任感。托尼也希望能够在这个陌生的国家里立足,所以他必须适应环境,如果他不肯俯首就范,就会遭受排斥,这个问题他看得很清楚。“应该习惯我们的想法”这句话他已经听得够多了,因此不可能在这个问题上再抱有任何幻想。如果他根据是非的观念来采取行动(虽然这种观念现在已经很模糊),根据自己的感觉(他认为这件事处理得极其荒谬)来行动,那么,对于那个唯一置身于这场悲剧中既未死也未疯的人,结果又有什么不同呢?摩西反正是要被绞死的,他犯了杀人罪,这个事实无法抹煞。托尼竟想为了坚持自己的原则,继续秘密地斗争下去吗?如果是这样,又是为了什么样的原则呢?如果警长德纳姆最后上车的时候,他挺身而出——他几乎真的就这样做了——说道:“瞧,我并不打算闭口不谈这件事。”那又会有什么收获呢?警长一定不会理他的,一定会紧皱眉头,面孔发青,把脚从汽车离合器的踏板上拿开,责问他说:“闭口不谈什么?谁叫你闭口不谈了?”那时候,如果托尼期期艾艾地说出有关责任所在的问题,他一定会意味深长地看看查理,耸耸肩。托尼也许会不理睬他的耸肩,也不理睬他耸肩的意思是责备他不识时务,而依旧这样说下去:“如果你要责备什么人,那就应该责备特纳太太。白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反之就是自我放任,二者必居其一。像这种谋杀案,无疑双方都有责任。不过,我们也不能真正地责备她。她那样的行为也是出于不得已。告诉你们,我在这儿住了一阵子,你们两个却没有在这儿待过。整个事件非常复杂,究竟应该责备谁,确实很难说。”于是警长很可能会这样说:“你可以把你认为正确的意见到法庭上去陈述一遍。”这正是他不到十分钟前想要说的话,意指这桩案子还没有得出结论,虽然谁都没公开说这桩案子已经有了结论。警长可能还会说:“这不是责备谁的问题。谁说到责备了呢?但有一个事实你不能否认:谋杀她的是这个黑鬼,不是吗?”

当然,托尼一言未发,警车早已穿过树林开走了。查理·斯莱特和迪克·特纳坐着另一辆车跟在后面。空旷的林地上只剩下托尼一个人和那座空无一人的房子。

他脚步迟缓地走进屋去。自从早上许多事情发生以来,他脑子里始终闪现着一幅清晰的景象:警长和斯莱特望着尸体的时候,竟是那样一副脸色,好像在歇斯底里中还含着恐惧和憎恨。这对他倒像是一个关键启示,可以借此把整个事件想明白。

他坐了下来,头痛得厉害。他用手捧着头,然后又站起来,从厨房里一个布满灰尘的架子上拿下一只药瓶,瓶上标着“白兰地”的字样。他一饮而尽,觉得膝盖和大腿都开始发起抖来,同时他还感到软弱无力——这丑恶的小屋,在它的四壁之内,甚至在砖头和泥灰里面,都含有谋杀的恐惧和恐怖,真使他厌恶透了。他突然觉得再也不能在这里待下去了,哪怕是一小会儿也待不下去了。

他抬起头来望望那哐哐作响的光秃秃的铁皮屋顶,它已经被太阳晒弯了;又望望褪了色的、花哨而不实用的家具以及铺着破烂兽皮的肮脏的砖地,不禁觉得诧异:特纳夫妇怎么能在这个地方年复一年地住下去,住了这么久?他自己在后面住的那个小棚屋也要比这屋子好一些。为什么他们一直住下去,甚至连天花板也不装呢?这地方真热得使人要发疯。

接着,他觉得有些头昏(因为天气热,白兰地喝下去很快就起了作用),弄不懂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这悲剧是从哪儿起源的。不管斯莱特和警长怎样说,他始终认为,这桩谋杀案一定要追根溯源到底,才能查明原因,而以下这些原因才是至关重要的:玛丽·特纳在没有来到这个农场以前,在没有被炎热、寂寞和贫困一步步折磨得精神失常以前,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至于迪克·特纳本人,他原先又是怎样一个人?还有那个土人——想到这里,由于对这些情况一无所知,便觉得再也想不下去了。他甚至无法想象一个土人的脑子是怎样的。

他的手在前额上慢慢抚过,做了最后一次苦苦的思索,希望能把这桩谋杀案有关的许多疑团和错综复杂的情景理出头绪,也许还可以从中找出象征性的或是前车之鉴的意义。但是他仍然想不出个究竟来。天气太热了。刚才那两个人的态度依旧使他愤怒。他头昏脑涨,不由气恼地想道,这房间里一定有一百度以上。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可两条腿站也站不稳。他充其量只喝了两匙白兰地呀!他气得身子一阵摇晃,心里想:这个该死的国家!我刚刚来到这儿,怎么就碰上这种纠缠不清的事情?而且,我不能当审判官、陪审员,更不能扮演仁慈的上帝!

他跌跌撞撞地走到阳台上,昨夜的谋杀案就是在这里发生的。砖头上有一层红色,雨后的一汪积水也被染得通红。那几条肮脏的大狗正在水边舐血吃,托尼喝了一声,它们就逃开了。他斜倚在墙边,举目望去,他的目光越过草原上被水浸润透的绿色和棕色植物,一直望到那些小山;大雨过后,山丘变得轮廓分明,呈现出一片青灰色。他听到一阵响亮的声音,过后才辨别出是四周的蝉鸣。他心思沉重,无心细听。每一簇矮树丛里,每一棵树上,蝉都在叫个不停,叫得刺耳。他被这片声音弄得神经躁动不安。“我要离开这个地方,”他突然说道,“我坚决要离开这儿。我要到这个国家的那一头去。我不愿过问这件事了。让斯莱特和德纳姆之流去恣意妄为吧,与我有什么相干?”

那天上午,他收拾了行李,到查理·斯莱特家里去,告诉查理说,他不愿再待在这里了。查理显出满不在乎的样子,甚至觉得去掉了一个累赘,因为他正在盘算:现在迪克再也不会回到农场上来了,因此也用不着再雇一个助理了。

从今以后,特纳夫妇的农场上可以让查理任意放牛牧羊,满目望去都将是他的牛羊在吃草,一直可以吃到住宅所在的那座小山跟前。住宅没有人住了,马上就要倒塌了。

托尼回到城里,花了些时间逛遍了各个酒吧间和旅馆,打听有没有合适的工作可以做。他原先那种无忧无虑、随遇而安的性格消失了。他也成了一个难讨好的人。他找了几个农场,但每一次都是看一看就走了,经营农场对他已没有什么吸引力。正如德纳姆警长所说,开庭只不过是个手续而已,他在法庭上只说了些人家指望他说的话。大家都认为土人之所以谋杀玛丽·特纳,是因为喝醉了酒,妄图抢劫她的金银珠宝。审判完了,托尼漫无目标地东飘西荡,到最后钱都花光了。他经历的这桩谋杀案,以及和特纳夫妇相处的那几个星期,都对他的个性产生了很深的影响,影响的程度究竟有多大,连他自己也不清楚。他的钱已经用完了,必须得找份差事干,挣点钱活下去。他遇到一个北罗德西亚的人,那人把开掘铜矿的事告诉了他,又说,干这份差使薪金特别丰厚。托尼听得很着迷,立即乘了火车赶到产铜的地区,打算在那儿赚点儿钱后自己创业。但是到了那儿,薪金并不像在外面听到的那么高,因为当地的生活标准很高,每个人又都好酒贪杯……不久他就放弃了开掘工作,干上了经理之类的差事。他终于坐在办公室里工作了,而他当初之所以到非洲来,正是为了避免这种工作。其实这种工作并没差到哪里去。一个人应当随机应变,因为生活并不像你所期望的那样——每当他灰心失意的时候,每当他把往年的壮志和如今的处境相比对照时,他就对自己说这一类的话。

“这个地区”的人们,根据道听途说的传闻,都认为这个来自英格兰的青年,连经营几个星期的农场也没能耐。大家都说他没有能耐。他本该坚持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