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由经济与非经济因素决定的家庭的发展演变
要研究这一问题,需要首先对原始经济生活做一全面考察。在当前的科学讨论中,原始经济生活一致被划分为狩猎经济、畜牧经济和农业经济三个不同阶段的做法是站不住脚的。纯粹的狩猎部落与纯粹的游牧部落都并非原始部落;就算它们的确曾经存在过,也不能摆脱对自己部落内部及其与农业部落之间物品交换的依靠。
与之相反,建立在耨耕水平之上游牧式农业是经济的原始状态,而且通常和狩猎经济结合在一起。耨耕是一种没有家畜,特别是没有驮畜的农耕方式;耕犁代表了原始农业向传统农业的转变。家畜的驯养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可能一开始先有了耕畜,后来又有了奶畜。直至今日,在东方的一些地方奶畜养殖仍然不为人知。牲畜用作肉食则是在耕畜和奶畜出现以后。作为一种偶然现象,牲畜的屠宰无疑出现得相对较早,而且与肉食者的狂欢仪式相关。最后,我们发现了用于军事用途的动物驯养。自公元前16世纪马匹就已经供人们在平原上骑乘之用及其他各地作拖曳、牵引之用;而且中国、印度到爱尔兰的所有各族居民都习以为常的英勇的战车作战时期也已拉开帷幕。
小规模农户就可对耨耕进行单独操作,或者由多户家庭组成甚至多达数百人的劳动群体操作。后一种农耕方式是农业技术历经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之后的产物。狩猎原本一定是共同进行的,尽管狩猎活动的社会化是环境状况所致。家畜的饲养可由个体农户单独进行,并且一直肯定是这样;不管怎样,因为大规模畜群需要分散于广泛的区域,所以经营畜牧业的社会团体不可能规模很大。最后,粗放型农业可以有各种经营方式,不过土地开垦却需要集体行动。
田野
在探讨农牧业经营方式的区别时,还论及了两性之间劳动分工形式。土地耕作与农作物收割工作起初主要落在女人身上。只有当需要重体力劳动时,如耨状农具被耕犁所取代时,男人才有必要参加。而以纺织为主的严格意义上的家庭劳动,则只有妇女参加。男人的工作还包括狩猎、饲养耕牛之类的家畜(小动物的饲养仍然是女人的工作职责)还有木材与金属加工,以及最后一项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参加战争。女人的劳动是一个连续过程,而男人的劳动则是时断时续的。随着劳动的难度和强度逐渐增加,男人才开始了连续劳动。
这些条件的相互作用产生了两种类型的社会化,一方面是家庭劳动与田间劳动的社会化,另一方面是狩猎与作战的社会化。第一种类型的社会化以女人为中心进行,而且她们经常在此基础上占有举足轻重的社会地位;并且往往掌握完全的控制权。女人的家庭最初就是工作间,而狩猎与作战的社会化则导致男人的社团应运而生。不管一家之长是像印第安人那样的女子还是男子,家庭内部总是存在传统的奴役以及相应的家长地位。
与之相反,狩猎与作战的社会化则是在为实现这一目的而根据功绩或天资选拨出来的首领的领导之下进行的。选拔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并非他的亲属关系,而是他本身的骁勇善战以及其他个人品质。他是自由选出的领导,带领着自由选出的属下。
与女人从事经济活动的家庭公社相对应的是男子会所。在人生的25~30岁这段有限的时间内,所有男子都离开他们的家庭而在一个会所里共同生活。他们从事狩猎、战争、巫术、以及武器和其他重要的铁制工具的生产制造。年轻人往往以抢夺方式娶妻,因此婚姻具有多夫制的特征,要不然就是买妻。为了维护其神秘性,男子会所禁止女子进入。它通过营造恐怖环境维护其神圣性,就像南太平洋岛民杜克—杜克一样。当正式流行氏族的外婚制之时,舅权制往往与男子会所制度相关,而且经常、虽然并非总是与母系亲属相关。一般来说,男性团体又可根据年龄分成不同类别。他们到达一定年龄之后就从男子会所退出,回到村里与妻子团聚。
一般而言,男子会所也招收不满25岁的见习者。男孩子长到一定年龄,就被带出家庭,完成一定的巫术程序(一般包括割礼),接受成年礼,然后他们开始在男子会所的生活。男子会所是一种军营,这种军事制度在瓦解过程中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发展路线,例如巫术联盟或者19世纪初意大利犯罪分子秘密社团式的秘密政治团体。斯巴达的会团、希腊的胞族以及古罗马元老院均是这种制度的实例。
并非世界各地都形成了这种原始军事组织,即便是曾经出现过的地方,也很快就消失了,这或许可以归因于去军事化的过程,或者军事技术的进步使需配备重武器和经过特殊训练的军队更有利于单独战斗。特别是车战与马战促进了军事组织向这一方向的发展演变。结果是,男人往往回到家中和妻子生活在一起,而且军事保护的实施是通过制度安排给予战士土地上的特殊权利,不再是通过男子会所的共产主义,这使他们有能力武装自己。血缘关系开始变得特别重要,而世界各地伴随出现的是某种形式的原始的万物有灵论或者精灵信仰。
在男子会所制度中显然可以找到图腾信仰的来源,图腾信仰以万物有灵论为基础,尽管后来逐渐变得与万物有灵论脱节了。图腾被认为是一个有精灵附体的动物、石头、人工制品或者任何物体,图腾集团中的成员均与这种精灵存在血缘关系。当图腾是一只动物时,这样的动物就不准被杀害,因为它与集团均出自同一血统;而且从这种禁忌中发展出各种各样仪式上的食物禁忌。同属一个图腾的人们形成一种文化同盟,抑或是一个和平集团,集团成员之间不可以发生战争。
他们实行外婚制,同一图腾集团内成员之间的婚姻被视为乱伦,而且乱伦者会受到严厉惩罚以赎其罪孽。从而,一个图腾集团就成为其他图腾集团的结婚对象。就这一点而言,图腾集团一般会成为一个贯穿于家庭和政治团体的仪式上的概念。尽管有的父亲与妻子儿女一起生活在家庭团体里,但是母系继承制却成为相当普遍的惯例,子女属于母亲的氏族,而且与父亲在礼仪上疏远。这就是所谓母权制的事实,因而母权制连同图腾信仰均是男子会所时期的残留痕迹。不存在图腾信仰的地方,我们都能发现家长制,或者说是按父系继承的父权占统治地位的制度。
向父权制发展的倾向越来越明显,可以从已经存在的土地保有制度看出来,它与年代久远的母权制的斗争。土地分配按照经济原则来说,土地就是女子劳动的地方,按照军事原则,土地被看成是征服之后的硕果,也是军事保护的地方。子女们身上有耕种田地的责任,舅父是这些子女的监护人,因此最后由他继承这些土地。相反,如果土地被当成了“父系土地”,军事组织就拥有这些土地的产权;子女被看成是父亲的,这就导致子女失去了土地权。为了让成员有军事服务的经济基础,军事组织试图把土地分配权交到父系氏族手中。在这样的情形下出现了哥哥死亡弟弟继承,还有一些和女性后代有关的法律规定,就是说,假如一个支系最后活下来的是一位女性,那么和她亲近的族人就要跟她结婚,他们有这个权利和义务。在希腊,这样的制度普遍存在。
另一种可能性是个人财产关系取决于父权制和母权制组织。在经济上处于平等地位的人之间,更为古老的婚姻形式是换妻;特别是不同家庭之间,年轻男子互相交换他们的姐妹。随着经济地位的分化,妇女被认为是劳动力,而且被当作一种价值对象、能工作的动物被买来买去。那些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妻子的男子就要为女子服劳役,或者是在她家里一直住着。买卖婚姻是父权制条件下的婚姻形态,服役婚姻是母权制条件下的婚姻形态,两者同时并存,在同一家庭内部甚至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此,无论哪一种都不是普遍流行的婚姻形态。女性始终都得服从于男性的威权,无论是在她自己的家庭公社,还是在购买她的那位男子所在的家庭公社。买卖婚姻与服役婚姻一样,可能是一妻多夫制,也可能是一夫多妻制。家境富裕的人可以随心所欲地购买妻子,然而无产者,特别是兄弟之间一般会合伙购买一位共同的妻子。
与上述婚姻关系相对应的是“群婚制”,这种婚姻制度很可能是从具有巫术意义的婚姻之中发展而来,就像图腾集团或者家庭公社之间一样。男子可以一个接一个或者同时娶很多姐妹,换言之,当一群女子也变成了以这种方式迎娶她的那个集团的财产时,她们不得不从另一个家庭公社被接收过来。群婚只是偶然发生的个别现象,而且明显不是婚姻演变进程中的普通阶段。
买来的妻子依常规要服从于男性绝对的家长权威。这种最高权力是一种原始社会的现实。它基本上一直作为原始部落的特征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