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人间失格(1)
【前言】
我曾看到过那男人的三张照片。
一张应该是幼年、估摸十岁上下时的照片,他被众多女孩子前后左右簇拥着(猜想可能是他的姐姐妹妹还有堂姐妹们),身穿阔条纹的筒式套袴[1],站在庭院的池畔,脑袋向左倾斜约三十度,笑得煞是诡丑。诡丑?倘使碰上个感觉钝迟(即对美丑之类了无兴致)的人,摆一副平淡无趣的表情,说句“这孩子真可爱”之类的客套话,也并非全属蹈虚附会的假奉承,从孩子的笑脸上,倒也不能说一点也看不出世人所谓的“可爱”。可对于稍具审美品位的人来说,只要看上照片一眼,或许就会颇感不悦地咕哝一句:“嘁,这孩子真叫人倒胃口。”用像是拂除身上的毛毛虫般的手势,随手将照片一丢了之。
那孩子的表情,越打量越让人感觉不快,不知不觉还会生出几许寒意。那根本就不是什么笑脸。这孩子脸上完全没有笑意。他双手紧握,攥拳而立,就是证明。没有人可以一面紧握双拳一面微笑的。是猴子,分明是张猴子的笑脸!——脸上只是堆满委琐的皱褶而已。照片上的表情就是如此古怪、丑诧,令人恶心,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呵斥他是个“皱皮丑八怪”。我从未见过表情如此诡异的小孩。
第二张照片上,他的相貌变化之大令人惊讶不已。一副学生装束,虽然不清楚是高中时代还是大学时代的照片,不过确实俊美得让人吃惊。但同样不可思议的是,他浑身上下却没有一丝活物的生气。他身穿一袭学生制服,白色手帕半露在胸袋外,双腿交叉坐在藤椅上,脸上依旧带着微笑。此时已不再是猴子般满是皱褶的笑脸,而是称得上隽巧的微笑,不过与常人的笑容仍然有种说不清的差异:缺乏气韵的厚重感,或者说,缺乏生命的洗练、自然朴浑,总之完全没有这类充实之感,轻得就像一叶鸟的羽毛——连鸟儿都不是,就那样纤巧轻俏地微笑着,浑似白纸一张。换句话说,是彻头彻尾强装出来的笑。说矫揉造作也好,说轻薄也好,说阴阳怪气也好,都不足以形容其怪异;说是酷,仍觉不甚贴切。仔细琢磨,这个相貌俊美的学生身上,同样带着一种让人感觉像是鬼怪故事般的瘆人的妖氛。我从未见过如此俊美而诡异的青年。
另一张照片最为古怪。头上疵杂着几绺白发,无从判别年龄,坐在肮脏不堪的房间角落(从照片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屋内的墙壁至少有三处已经剥落),两手举在小火盆上烤火取暖。这回没有笑,面无表情。他好似坐在火盆前烤着火,就这么自然地死去一般,照片中充满了不祥的灾晦之气。古怪的还不单单如此。照片上脸部显得特别大,我因而可以仔仔细细谛视他的长相:额头长得很平凡,额头上的皱纹也是,眉、眼、鼻子、嘴巴、下颚莫不平凡无奇。这张脸非但没有表情,并且完全无法令人留下半点印象,因为它毫无特征。这样说吧,当看完照片合上眼,我便已经将这张脸忘得一干二净了。屋内的墙壁、小火盆都能让人回忆起,但是屋内主人公的脸却倏地霞蒸雾散,怎么也想不起来。这是张无法形容的脸,甚至无法用漫画刻画出来,你无论如何不会有睁开眼睛——啊,原来是这样的,我想起来了!——那种豁然顿悟的欣愉。说得更极端些,即使睁开眼睛再端详一遍,依旧唤不起记忆,只会徒生不快,令人心绪烦乱,只想赶快别过脸去。
即使是所谓的“死相”,也比它更富有表情而令人印象深刻。总之,这照片绝对会让看到的人不由自主地毛骨悚然,浑身不舒服,仿佛看到一具人的躯体上安着颗驽马的头颅一样。我只能说,我从未见过长相如此诡异的男人。
【手记之一】
回首前尘,我的人生充满了惭耻的记忆。
对我而言,究竟应该拥有怎样的人生,我完全参悟不透。
我出生于东北的乡下,直到长大之后,才第一次见到火车。我上上下下于火车站的天桥,完全没有觉察这是供人跨越铁轨所建,还以为只是为了让车站能够像外国的游乐场一样充满妙趣而又显得新潮,才打造成这般模样的。并且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对此都深信不疑。在天桥爬上爬下,是我最热衷的游戏,我觉得它是铁路公司各项服务中最让我中意的。当日后我发现那不过是一种为方便旅客跨越铁轨而架设的实用楼梯而已,不由得大觉扫兴。
此外,我小时候在画本上见过所谓的地铁,也没有意识到那是出于实用性而想出来的设计,还天真地以为在地下乘坐火车别有一番风趣,比在地面上坐车更加好玩。
我从小体弱多病,时常卧床不起。躺在床上,总是心想床单啦、枕头套啦、被套等等全是些无聊的装饰品,直到年近二十,才突然发现这些竟然都是生活实用品,不禁心中黯然,为人生之贫乏而暗自窃悲。
还有,我不懂得什么叫饿。这倒并不是炫耀我生长于一个衣食无忧的富庶家庭——我还不至于无聊愚蠢至此,我真的不知道“饥肠辘辘”是种什么样的感受。这话听起来奇怪,可我就算肚子里空空如也,也不知不觉,没有任何异样感觉。小学、初中的时候,每次放学回到家,周围人总会七嘴八舌地围上来说:“喂,肚子饿了吧?我们小时候也一样的呀,放学回家时肚子饿得特别厉害哪!来点甜纳豆[2]怎么样?还有蛋糕和面包哦。”而我也充分发挥出天生的喜欢讨好人的精神,嘴里说着“肚子饿了”,顺手将十几颗甜纳豆送进嘴里,实际上压根儿没有体会到肚子饿的滋味。
我吃起东西来食量不小,但几乎从来都不是因为肚子饿而吃。我吃人们印象中的珍馐,吃常人眼里的豪华大餐,还有到外面用餐时,端上来什么我吃什么,一直吃到撑不下去为止。儿时的我,最痛苦的时刻,其实是家里的用餐时刻。
在我乡下的老家,每到用餐时间,全家十几口人全数到齐,面对面相向坐成两排,围着桌上丰盛的饭菜,身为家中老幺的我,自然只能坐末座。吃饭间里光线暗淡,吃午饭时,十几个人全都默默不语,专心一意地扒着饭,那光景我回想起来总是顿生寒意。我家属于乡下那种古板守旧家庭,菜色几乎一成不变,别指望会出现什么珍馐或是豪华大餐,所以我愈加对这一刻感觉恐惧。我坐在昏暗屋子的末座,因寒冷而浑身打战,一点一点将饭送至嘴边,塞入口中,心中却在暗暗思忖——人为什么非得每日三餐不可呢?有时我甚至想:用餐时每个人都一脸严肃,宛如某种仪式,全家人每天三次准时聚在昏暗的屋子里,秩序井然地摆好饭菜,即使毫无食欲也必须低头默默地嚼着饭菜,这或许是在向隐伏在家中的亡灵们祈祷吧?
“人不吃饭会死的!”这话听在我耳里,不过是一句令人生厌的恫吓。可是,偏偏这种迷信(至今我依旧执拗地觉得它是一种迷信)又总让我感到惶恐不安。“人不吃饭就会死,所以人必须工作、必须吃饭”,对我而言,没有比这个更加晦涩难懂、更加令人感觉到威迫的说教了。
换句话说,对于人类的营生,我可以算是完全懵懂不解。我的幸福观与世人的幸福观存在着天壤之别,这令我深感不安,为此我几乎夜夜辗转难眠、暗自呻吟,甚至差一点发疯。我到底算不算幸福?从小人们就常说我幸福,但我总觉得自己好像身处地狱,反倒是那些说我幸福的人所过的安乐生活远非我所能企及。
我甚至觉得自己背负着十个祸胎,哪怕将其中一个换与旁人背负,恐怕都已经足以取其性命了。
因为我全然不懂。旁人痛苦的性质和程度,我完全琢磨不出。那些实实在在的痛苦,只要有饭吃就能解决的痛苦也许才是最剧烈的痛苦,称得上凄惨绝伦的阿鼻地狱[3],足以将我那十个祸胎一扫而光,化为乌有。我对此一无所知。可是,他们却没有自杀、没有发疯,依旧阔谈政治,从不绝望,为了生计倔强地战斗,似乎活得毫不痛苦。他们成了不折不扣的利己主义者,并且虔信这一切理所当然,从未对自己产生过一丝怀疑。倘使真的这样,那倒也自在。可是,不会是每个人都如此,并且以此为完美的吧?不知道……他们是否夜里睡得香甜、早晨醒来心悦神愉?他们做什么样的梦?走在路上又会想些什么?金钱?不不,不会只是这样的吧,曾听说过“人为食而生”,好像还未听说过“人为财而活”。不过,因事而异嘛……不,我还是搞不懂。我越想越糊涂,越琢磨越恐惧,仿佛唯有自己是世界上的异类。我与旁人几乎从不交谈,因为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于是我想到一个好方法,那就是假痴假呆、诈哑佯聋。
这是我向人类最后的求爱。尽管我对人类极度恐惧,但似乎始终割不断对人类的缘情,于是借着装傻这一缕细丝,来维系与人类的贯联。表面上我总是笑脸迎人,暗中则是拼了死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般才艰难万分做出这样的奉侍。
从小,即使是自家人,我也想象不出他们有什么样的痛苦、他们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他们为何而活着,只知道谨小慎微地去面对他们。等到实在无法忍受那种令人难堪的气氛,便渐渐成了装傻的高手。换言之,不知不觉中我变成了个不吐一句实话的孩子。
看看当时我与家人在一起的合影就会发现,其他人都一脸正经,唯独我歪着头,脸上露出古里古怪的笑容。这便是我既幼稚又可悲的一种扮傻装痴行为。
不论家人说我什么,我从不顶嘴。他们一句轻描淡写的批评,我却感觉如同霹雳般震撼,几乎令我发疯。不要说顶嘴了,我甚至认为他们的批评一定是万世相传的人类真理,自己没有遵行真理的能力,恐怕从此便不能够与人类同处一片天底下了。所以,我无力反驳,也无法为自己辩解。一旦受人指责,我便觉得完全是因为自己的想法有误,因而总是默默地忍受对方的攻击,内心则恐惧到几乎发疯。
遭别人责难或怒斥,任何人也许都不会觉得好受,不过我却从朝我发怒的人脸上,看出来比狮子、鳄鱼、恐龙还要可怕的动物本性。平时他们似乎将其本性掩饰起来,但由于某种原因,就会发怒而突然暴露出人类可怕的本性,就像温驯地躺在草地上歇息的牛冷不防一甩尾巴,鞭毙叮在肚子上的牛虻一样。这一幕总是令我寒毛倒竖、胆战心惊。想到这种本性或许也是人类求生的一项资格,我便感到无比绝望。
对人类,我始终心怀恐惧、战战兢兢,而同为人类的一员,我对于自己的言行举动更是毫无自信,只能独自将懊伤偷偷锁进心中一隅,抑郁、神经质,统统深藏起来,同时装出一副天真无邪的乐天模样,逐渐将自己改造成一个装疯卖傻的怪人。
管那些做什么,只要能逗人一乐就行了。如此一来,即使我置身于人们所谓的“生活”之外,他们也不会太在意。总之,我绝不能成为人类的眼中之碍,我只是虚无,我是风,是空气——我的这种想法越来越强烈,我假装痴狂用以取悦家人,还有,在那些比家人更加神秘莫测、更加可怕的男女下人面前也竭力装傻卖乖。
夏天,我在浴衣里头穿上红色的毛衣,走在堂前廊庑上,逗得家人笑个不止,连平素不苟言笑的大哥见了也不禁扑哧乐出了声。
“叶藏,这么穿不合适呀!”他的口吻充满怜爱。
其实,我并不是不懂得冷热的怪人,岂会大热天里穿件毛衣到处逛荡?我只是将姐姐冬天用的两只毛护腿套在胳膊上,露一点点在浴衣的袖口外,让人以为我身上穿了件毛衣。
父亲在东京有不少公务,因此他在上野樱木町置了栋别墅,每个月有大半时间都住在东京的别墅里。每次回家,父亲总会买好多礼物送家里人和亲戚,这可以算是父亲的一个嗜好。
某次,在父亲动身上京的前一晚,他把孩子们召集到客堂间,笑吟吟地询问每一个人,希望回来时得到什么样的礼物,然后将孩子们的回答一一写在记事本上。父亲难得与孩子们这般亲近。
“叶藏,你呢?”
轮到我时,却一时间吞吞吐吐无言以对。
问我想要什么,我反而突然间什么都不想要了。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随便好了,反正这世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让我快乐起来。但与此同时,别人送我的东西,无论多么不投我所好,我也不会拒绝。对讨厌的事物不敢明说,对于喜欢的事物,也像做贼似的畏畏缩缩、惴惴不安,令我备感痛苦,而这种难以言喻的恐惧又使我苦闷不已。换句话说,我连二者择其一的能力也没有。我想,日后我的人生之所以“充满了惭耻的记忆”,这种讨厌的癖性可以说是一大原因。
见我忸忸怩怩不吭声,父亲脸上露出一丝不悦:
“又要书?浅草的商店街有卖过年舞狮一样的那种玩具狮子,大小很合适小孩戴在头上玩,你不想要吗?”
一句“你不想要吗”,我彻底败下阵来。我什么话也答不上,装糊涂也不顶用。我这个擅装疯卖傻的滑稽小丑完全不合格。
“还是买书错不了吧。”
大哥一脸正经地说道。
“是吗?”
父亲一脸败兴,连写都没写,便啪一声将记事本合上。
这是何等重大的失败呀。我竟然惹恼了父亲,他无疑会对我进行可怕的报复,为何不趁现在也许还来得及想办法挽回一下?当天夜里,我钻在被窝里簌簌发抖,一直琢磨着这件事,最后蹑手蹑脚地起床来到客堂间,拉开父亲放记事本的抽屉,拿起记事本,唰啦唰啦翻开来,找到先前记下礼物的那一页,舔了舔铅笔尖,写下“舞狮”两字,然后才悄悄回去睡觉。其实我根本不想要那种玩具狮子,倒是书相对来说比较合我心意。但我觉察出父亲是想买舞狮给我。为了迎合父亲的心意,讨他开心,我才斗胆尝试一次小冒险,深夜潜入客堂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