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二〇〇一年六月 ——而月色依然明亮
天气很冷。他们第一次走出火箭,步入黑夜,斯彭德便开始收集火星地表上的枯枝,生起一小堆火。他并没有提到关于庆祝的事情,只是捡拾柴薪,点上火焰,看着它熊熊燃烧。
火光照亮了稀薄的空气;他侧着头,从肩膀上方眺望干涸的火星之海,看着载运他们一路过来的火箭。怀尔德舰长、切罗克、哈撒韦、萨姆·帕克希尔,还有他自己,穿过群星装点、黑暗幽静的太空,降落到一片死寂、仿佛沉睡入梦的世界。
杰夫·斯彭德期待着喧闹声。他盯着其他人,等着看他们又叫又跳。只要登陆火星“第一人”的冲击感一消失,马上就会有所动静。他们嘴上不提,但或许大多希望前三回探访均以失败告终;而这一次,也就是第四次,将会创造历史。他们并无恶意,不过还是站在那儿想着,想着荣耀和名声。同一时间,他们的肺脏逐渐适应这里稀薄的大气;如果你动得太快,可是会跟喝醉酒没什么两样。
吉布斯走到新生的火堆前,说道:“为什么不用船上的化学药剂,而要以木柴来生火呢?”
“不关你的事。”斯彭德没有抬头,直接应了回去。
明明就不对。才不过是抵达火星的头一个晚上,就要大声嚷嚷,引进像是火炉这种奇怪、笨拙,又闪闪发亮的东西,根本就是一种亵渎的行为。做这种事有的是时间:炼乳罐丢进曾经辉煌璀璨的火星运河;一张张散落的《纽约时报》翻飞、滚动,一路沙沙作响,穿越寂寥的灰色火星海底;香蕉皮、野餐纸塞满火星山谷里,纤细易碎的小镇遗迹。有太多的时间可以搞破坏。想到这里,斯彭德心中不禁打了个小小的寒战。
他动手增添柴火,仿佛在祭拜、供奉死去的巨人,而他们所降落的地域则是一座无边无际的陵墓。这里的文明早已消逝;平静度过头一晚,不过是基于区区的礼貌罢了。
“这可不是我想要的庆祝方式。”吉布斯转身对怀尔德舰长说道,“长官,我认为我们可以打破酒和肉的固定配给,好好地狂欢一场。”
怀尔德舰长眺望一英里外的死寂城市。“我们都累了。”声音超然出神,似乎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城市那边,忘却了自己的部属,“也许明晚吧!今晚我们应该庆幸,飞越太空的旅程当中,没有撞到陨石,也没有同伴伤亡。”
队员们四处走动。一共有二十个人,彼此搭着肩膀,或者正在调整腰带。他们并不满足。他们冒着生命危险成就一番大事业,现在想要高叫狂饮、开枪乱射,如此才能彰显出他们搭乘火箭冲破苍穹,一路来到火星的非凡绩业。
然而,没人胆敢大声嘶吼。
舰长下达了静默的命令。一名船员跑进火箭,取出食物罐头,打开、装盘,全程没有太大声响。大家开始交谈;舰长坐下对大家讲述整段旅程。他们早已知道得很清楚,不过还是乐意一听再听,毕竟那是一件圆满又安然度过的往事。
他们并没有讨论回程;有个家伙提出这个话题,马上就被要求闭嘴。双重月光下,汤匙来回翻搅;食物很可口,美酒的滋味更佳。
一束火光横越天空,没多久,附属火箭降落在营地前方。斯彭德看着小小的舱门开启,哈撒韦,此行的医生兼地质学家——他们每个人都有双重专长,好节省人力资源——踏出脚步。他缓慢地走到舰长面前。
“如何?”怀尔德舰长问道。
哈撒韦凝视着远方星光闪烁下的城市。他咽了口唾液,把视线拉近,然后回答说:“报告舰长,那边的城市不但已经荒废,而且至少有好几千年没人住在里面。丘陵里的那三座城也一样。不过,距离我们有两百英里的第五座城,长官……”
“它怎么了?”
斯彭德站起身。
“有火星人。”哈撒韦说。
“他们现在在哪里?”
“死了。”哈撒韦继续道,“我走进街上的一间屋子。本以为它就跟其余的城镇和房舍一样,已经荒废了几百几千年。我的天哪,里面七横八竖地躺着尸体,就像走进成堆的秋天落叶、断枝,也像一片片烧得焦黑的报纸。就是那个样子。还是刚死的。顶多不超过十天。”
“你是否检查了其他的城镇?你看到了任何活物吗?”
“统统没有。所以我才会去检查其他的城镇。五座城里面有四座,几千年来都是空的。那些原来的居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完全没有概念。可是第五座城装满了同一样东西。就是尸体。成千上万具尸体。”
“他们是怎么死的?”斯彭德靠前问道。
“你绝对不会相信的。”
“究竟是什么把他们给杀了?”
哈撒韦吐出简单的两个字:“水痘。”
“我的老天爷,不会吧?”
“没错,我检测过了,就是水痘。这种病在火星人身上引发了地球人从未记载过的症状。我猜他们的新陈代谢反应和我们大不相同。发病后,整个身体好像被烧黑、烤干,然后剥落成碎片,但病源毫无疑问就是水痘。因此约克和威廉斯、布莱克两位舰长等,在前三次的探访中,必定抵达了火星。天晓得他们发生了什么事;但至少我们知道他们在无意间对火星人做了些什么。”
“你没看到其他生物?”
“如果他们够聪明的话,可能有部分火星人逃到山里面。不过我敢跟您打赌,幸存的人数不可能多到构成原住民问题。这星球已经空了。”
斯彭德转身前去坐在火堆旁边,两眼注视着熊熊火焰。水痘,老天爷呀,是水痘!想想看!一个种族花了百万年的时光才能发展、进化,建立起外面那些城市,创造出所有可以带给他们光荣和美丽的事物,然而,他们却死光了。一部分的人早在他们的年代,在我们兴起之前,就带着尊严缓慢地灭绝;可是剩下的呢?这些剩下来的火星人是死于一种名称很响亮、很恐怖还是很伟大的病症吗?才不是咧!天地良心哪,竟然是水痘,一种小孩子的病,一种连地球小孩都杀不死的病,把他们全都杀了!
这太没天理,也太不公平啦!就好像说希腊人通通死于腮腺炎;还是骄傲的罗马人的美丽脚丫患有脚气,所以全都死光光?要是我们能给火星人一些时间穿上寿衣、乖乖躺下、看起来称头体面,然后另外编个好一点的死因,这还差不多。绝对不能是水痘这种肮脏、愚蠢的小病。它配不上这里的调调,它配不上这整颗星球!
“很好,哈撒韦,自己弄点东西来吃吧。”
“谢谢舰长。”
很快地,大伙儿就忘记这回事,彼此高谈阔论。
斯彭德并没有从他们身上移开视线。他把食物留在手底下的餐盘里,感觉大地渐渐变冷。星星拉得更近,看起来非常清楚。
一旦有人张开大嗓门,舰长的回应就会降低音量,所以每个人都照着轻声细语。
空气闻起来既干净又新鲜。斯彭德坐在那里有好长一段时间,享受着自然的气息,里头有很多东西是他无法分辨出来的,像是花香啦、化学物质啦、尘埃啦,当然还有风。
“于是我那时候在纽约钓到那个金发妞,她叫啥名字?——金妮!”比格斯大叫,“就是她!”
斯彭德全身绷紧,手开始发抖,眼珠子则在薄薄的眼睑后面咕溜溜地转动。
“然后金妮对着我说……”比格斯继续高声叙述。
众人狂吼。
“我就大声地一口亲下去啦!”比格斯一手拿着酒瓶得意地叫道。
斯彭德放下盘子。他倾听着拂过耳际的风,清凉、飒爽。他看着远处空旷海床上,白色火星建筑表面的冷冽冰霜。
“好正点的妞,好正点的妞啊!”比格斯张开血盆大口将瓶中液体一饮而尽,“真是我这辈子碰过最棒的女人!”
他身上的汗臭味扩散在空气中。斯彭德不再添柴,让火堆自然熄灭。“嘿,斯彭德,再把火生起来呀!”比格斯要求道,他看了斯彭德一眼,注意力又回到酒瓶上头,“唔,有天晚上,金妮跟我……”
一个名叫萧恩克的男人取出手风琴,表演了一段踢踏舞,尘土在他四周飞扬。
“呀呼——我还活着!”他尖叫道。
“耶!”大家欢呼着,把空餐盘丢在地上。有三个人排成一排,像合音天使般踢着腿,高声嬉闹。其他人用手打着节拍,叫喊着要求余兴节目。切罗克脱掉上衣,赤裸着胸膛;他的身子四处回旋,挥汗如雨。月光照亮他的平头发型,以及干干净净、刚刮过没多久的年轻双颊。
晚风自海底刮起淡淡的水汽;山上巨石冷眼俯瞰银色火箭,还有那堆小小的火焰。
喧嚣愈显激烈,更多人跳了出来。有人嘴里吹着口琴,另一个人则吹着卫生纸梳。他们开了二十多瓶酒,然后统统喝掉。比格斯摇摇摆摆,甩动手臂指挥跳舞的人群。
“来吧,长官!”切罗克呼唤舰长,一面尖啸地哼着歌曲。
舰长没法子,只得加入跳舞的行列,其实他并不想跳,脸上的表情依旧严肃。斯彭德看到这一幕,心想:你这蹩脚的家伙,把好好的夜晚搞成这副德行!这些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好事。他们来火星之前早该上上课,熟悉情况,告诉他们该如何观察、如何行动,才不至于在短短几天内就开始大搞破坏。
“这样就好了。”舰长声称自己累垮了,央求退出,坐了下来。斯彭德注意到,他的胸部并没有快速起伏,脸上也没有太多汗水。
手风琴、口琴不停地演奏,众人畅饮美酒、大声喧哗,绕着圈圈、跳着舞蹈,引吭长啸,伴随锅盘铿锵的巨响,大家都笑了。
比格斯歪七扭八地走到火星运河边。他带着六个空瓶,逐一投入深蓝的河水中。瓶身进水沉没,声音空洞虚无。
“我赐名汝,我赐名汝,我赐名汝……”他沙哑地说,“我赐名汝为比格斯、比格斯、比格斯运河……”
斯彭德起身跨过火堆,在其他人开始行动之前,来到比格斯身边。他一拳击中比格斯的牙齿,又赏了一记耳光。比格斯应声而倒,摔落运河。水花四溅,斯彭德沉默不语,等着比格斯爬回石岸。此时大批人马才将他抓住。
“嘿,你究竟吃错了什么药,斯彭德?嘿?”他们问道。
比格斯爬上岸边,全身湿答答。他看见大伙儿架着斯彭德。“哟!”他一边出声,一边开始向前。
“够了!”怀尔德舰长厉声斥责。众人从斯彭德身旁一哄而散。比格斯停下脚步,向舰长瞄了一眼。
“好了,比格斯,去换套干衣服。你们这些人,去玩你们的!斯彭德,跟我过来!”
船员们继续狂欢作乐。怀尔德离开他们有一段距离,对着斯彭德说:“刚刚发生的事情,你最好解释一下。”
斯彭德看着运河。“我不知道。我觉得很丢脸。因为比格斯,因为我们,还有我们所发出的噪音。天哪,这场面多难看。”
“这是一趟漫长的旅程。他们总该放松一下。”
“长官,可是他们把尊重这两个字摆在哪里?他们的是非观念又在哪里?”
“你累了,况且你是以另一角度来看待事情,斯彭德。为了你刚才的行为,我要罚你五十块钱。”
“是的,长官。我在想,‘他们’正在看我们闹笑话。”
“他们?”
“火星人哪!不管他们是死是活。”
“大概确定是死光了。”舰长说道,“你认为他们知道我们在这儿?”
“老鸟不都知道菜鸟什么时候会来?”
“我想也是。听起来好像你还蛮相信灵魂的存在。”
“我相信既有的事物,而火星上有很多证据。这里有街道有房子,大概也有书吧,我想。还有大运河、时钟,以及兽栏——如果不是给马用的,唔,至少也会养些家畜,搞不好有十二条腿呢,谁晓得啊?我看到的每一个地方里面的每一样东西都是被用过的。它们被人操作、使用,已有千百年的时光。”
“照这么说,你问我是不是相信因为这些东西被用过,所以有灵魂在里面,我会说:是。所有有用途的东西、所有被叫出过名字的山丘,它们全都在这里。而我们在利用它们的时候,一定会有不舒服的感觉。不管怎样,这些山脉的名字,我们绝对听不顺耳;于是我们就给它们取了新的名字。可是,既有的名字就在那儿,就存在于某个时空,这些山就是背负着这些名字慢慢成形。我们给运河、给山、给城市所取的名字,就跟鸭子背上的水一样留不住。不管我们再怎么接触火星,我们永远不可能真的接触到它。然后我们就会抓狂,接下来你知道我们会干什么好事吗?我们会把它整片整片地挖起来,把火星表面全部挖开,然后改变它,让它来适应我们。”
“我们不会毁灭火星的。”舰长道,“它太大了,而且也太美了。”
“你认为不会?我们地球人有种专长,就是把又大又美的东西给破坏掉。我们没有在卡纳克的埃及神庙正中央开热狗摊的唯一理由,就是因为那里实在太偏僻又赚不了几个钱,没有商业价值,而埃及不过只是地球上的一部分。可是这里,这整片古老又与众不同的土地,我们却抵达它的某个角落,开始要把它搞得乌烟瘴气。我们会管那运河叫作洛克菲勒运河,管那山叫作乔治王山,管那海叫作杜彭海,以后还会有罗斯福市、林肯市和柯立艺市。这样做根本就不对,这些地方本来就有它们专属的名字。”
“那就是你的工作了。身为考古学家,你负责把这些旧名字找出来,我们就沿用下去。”
“有些人希望我们反对所有的商业利益。”斯彭德望着铁褐色的山岭,“他们知道我们今晚在这里,还吐口水到他们的酒里面。我猜他们一定恨透了我们。”
舰长摇摇头。“这个地方并没有敌意呀!”他聆听着风,“从城市的外貌看来,他们是个优雅、美丽,而且达观理性的民族。他们接受了命运。就我们已经知道的,他们坦然面对种族的灭亡,而且并没有因为绝望,而在最后一刻发动战争,蹂躏他们的都市。到目前为止,我们所看到的每一座城镇都仍然完好无缺。他们很有可能并不介意我们来到这儿,或许等他们了解小孩是何方神圣之后,还会比较怕小孩在草皮上玩耍呢!更何况,不管怎么说,这里的一切有可能会使我们变得更好哇!
“你没有注意到刚抵达的时候大伙儿特别安静吗,斯彭德?直到比格斯带动他们找乐子?他们看起来十分惶恐、谦卑呀!看看这四周,我们知道自己并不是那么精明,很快就能找出生命的答案;我们只是一群蹦蹦跳跳的小孩,叫嚷着把玩火箭和原子模型,喧闹却充满活力。然而,总有一天,火星的现状会变成地球的未来。不过,现在先收起你的下巴,开心一点,咱们回去快快乐乐地玩一场吧!但是五十块钱还是得罚哦!”
派对进行得不是很顺利。风不停从死寂的海面上吹来。它围绕着大家,也在正要走回营地的舰长和斯彭德身边打转。阵风卷起沙土,撼动光亮的火箭,拉扯着手风琴;灰尘则钻进了即兴演奏中的口琴里。众人的眼睛沾染了飞沙,风儿得意洋洋地高声歌唱。就在开始的那一瞬间,却又匆匆地停歇了。
可是,欢乐的派对也因而结束。
众人在黑暗、冰冷的天空下直挺挺地站着。
“来嘛,绅士们,来嘛!”比格斯穿着焕然一新的制服自船上跳下,看也不看斯彭德一眼。他的声音像是回荡在空无一人的礼堂,显得孤独、寂寥。“来呀!”
没人行动。
“来嘛,怀帝,吹你的口琴呀!”
怀帝吹了个和弦。听起来很可笑,完全不对劲。他敲出口琴中的水汽,然后摆在一旁。
“这是什么鬼派对?”比格斯想了解情况。
另一个人拉了一下手风琴,发出垂死动物的惨叫,再没别的。
“好吧,我和我的酒瓶要自己去找乐子了。”比格斯靠着火箭蹲坐,大口大口地牛饮。
斯彭德动也不动地注视着他,好长一段时间。之后,他的手指沿着颤抖的大腿向上挪移,碰触挂在腰际的手枪。他静悄悄地在皮套上一拍、一摸。
“想要进城看看的人就跟我来。”舰长宣布,“我们会在火箭这边安排一班武装岗哨,以防万一。”
人员分别报数。包含比格斯在内,共有十四名队员要去;他一面摇晃着酒瓶,一面笑着要参一脚。其余六人留守。
“我们要去啦!”比格斯叫道。
一行人安静地在月光下移动。天空中,一对明月竞速而行,众人则一路朝向梦幻的死寂城市进发。月亮有两个,地上的人影也成了一双。他们屏气凝神,像是没了呼吸,过了好几分钟;期待着死亡城市当中有东西骚动,有黑影蹿起,有古老形体驾着外观奇特、衍自远古时代的钢铁构型,在空旷海床上飞奔而来。
斯彭德的眼神与心思净是城里的街景。人们宛如冒着蓝色烟雾的灯火,在卵石铺成的大路上来来回回,微弱的声音此起彼落,还有奇形怪状的动物爬过灰红色的沙地。每扇窗户都有人倚着探出身子,慢慢对着高塔下方数丈处被银色月光照亮的人影招手,动作异常迟缓,仿佛置身于恒久不变的水底。耳内响起悠扬乐声,斯彭德开始想象,发出如此音乐的器物,长得究竟是何模样?整片大地充盈着旧日的魂魄。
“嘿!”比格斯放声大喝,他站得高高的,双手围在张大的嘴边,“嘿!住在那边城里的人啊,就是你们!”
“比格斯!”舰长出声制止。
于是比格斯只得闭嘴。
队伍向前走上一条砖砌大道。每个人都窃窃私语,因为他们像是进入一座巨大的陵寝,或是浩瀚无边的图书馆;里头清风吹拂,顶上星光灿烂。舰长轻声低语,想不透人们都到哪儿去了?他们经历过什么事情?这里的头头是何许人也?而他们又怎么陨落消亡了?他猜想着,在心里高声诘问,他们如何建造这座城市,使她历经沧桑却不减风采?他们是否曾经到过地球?他们是不是地球人的先祖,只是在千万年前就离开了蓝色行星?他们会不会有着和人类相仿的爱憎好恶;在傻事发生之后,又做出同样的傻事?
众人纹风不动,他们被两颗明月攫住,无法动弹。夜风缓缓吹拂在他们身上。
“拜伦。”杰夫·斯彭德若有所思。
“拜啥?”舰长回身注视着他。
“拜伦,一个十九世纪的诗人。他在很久以前写了一首诗,意境和这座城市非常契合,而且反映出火星人的感受,如果他们还留下什么东西可以感受的话。而最后一名火星诗人也可能早已写出这一首了。”
大伙儿听到他的话,全都呆呆站在原地,影子被踩在脚下。
舰长问道:“诗的内容是怎么说的,斯彭德?”
斯彭德挪移了几步,伸出手想要回想些什么,静静眯上眼睛好一会儿;然后,他记起来了,温婉缓和的嗓音重复着诗句,所有人都仔细聆听他所诉说的每一个字眼:
于是我们不再漂泊
在这无比深沉的晚上,
尽管爱意长留心中,
而月色依然明亮。
静默不动的城市灰暗而高大;众人的脸庞在月光照耀下起了变化。
只因皮鞘抵不住剑锋,
灵魂也磨穿胸膛,
此心务必停歇喘息,
爱更需休眠滋养。
纵使夜是爱的欢场,
转眼却要归返天光,
而我们将不再漂泊
月色依旧皎洁明亮。
地球人们一语不发,站在城市的中央。这是个晴朗的夜晚。除了风,全无半点声响。双脚踩踏的是嵌入古老动物及人物形体的砖砌庭院。他们低头细细欣赏。
比格斯的喉头发出呕声。他两眼发白,双手捂住嘴巴;有什么东西噎住了,强迫他闭上眼,弯着身子;此时一股浓稠的液体自食道涌起,填满口腔,随即溢出,飞溅在砖瓦上,盖住了纹路。比格斯又吐了一回。清凉的空气顿时充斥强烈的发酵恶臭。
没人前去帮助持续不断恶心呕吐的比格斯。
斯彭德睥睨一阵,随即转身,在月光下独自走进城里大街,丝毫没有暂停脚步、回头张望人群的意念和举动。
凌晨四点,他们终于入眠,躺在毯子上头,合起眼睛,呼吸宁静的空气。怀尔德舰长坐着将小树枝送入火堆。
两小时后,麦克卢尔睁开双眼。“您不睡吗,长官?”
“我在等斯彭德。”舰长淡淡一笑。
麦克卢尔仔细想了想。“您知道的,长官,我不认为他会回来。我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知道,但那就是我对他的感觉;长官,他不会回来了。”
说完,他翻身再度入睡。柴火噼啪作响,不久也终告熄灭。
接下来一整个礼拜,依然不见斯彭德的踪影。舰长派遣了搜索队,但回来的人却说他们不知道他的去处;当他心情恢复,准备妥当,大概就会归队了。他们说他是个碎碎念个没完,牢骚满腹的家伙,干脆去死算了!
舰长没说什么,只是把整件事写在日志里面……
某天早晨,管他是星期一、星期二,还是火星上的哪一天,比格斯坐在运河岸边,垂着双脚,浸泡在沁凉的水中,面孔正接受阳光的洗礼。
有人沿着河岸走来,身影盖住比格斯。比格斯抬头看了一眼。
“哇,我真见鬼了!”他这么说。
“我是最后的火星人。”那男子掏出一把枪,说道。
“你说什么?”比格斯满脸疑惑。
“我要把你给干掉。”
“给我闭嘴。这是哪门子的笑话啊,斯彭德?”
“起来,我这一枪要打在你肚子上。”
“看在老天爷的分上,把枪拿开。”
斯彭德仅仅扣了一下扳机。比格斯坐在岸边,才不过一下子的光景,身体就向前一倒,翻落水面。手枪只是微微地嗡嗡作响。尸首径自在迟滞的运河潮浪中缓缓漂流,沉没时所发出的空洞气泡声响,不久后也停息了。
斯彭德胡乱把枪塞入皮套,静悄悄地走开。天光照耀火星大地,他感觉到烈日烧灼着双手,而且还逐渐转移目标,朝向他紧绷的脸颊。他并未跑动,就如平常一般步行,仿佛太阳底下没有什么新鲜事。他走向火箭,有些人正在库奇所搭建的遮篷底下享用刚煮好的早餐。
“孤鸟来啦!”有人嚷嚷。
“哈啰,斯彭德!好久不见!”
桌旁的四个人端详着静默不语的斯彭德,他也站立不动,凝视他们。
“你还有那些天杀的废墟哟!”库奇从瓦罐里抓起一个黑色物体,轻蔑笑道,“你就像一条死人堆里的狗哩!”
“或许是吧,”斯彭德答道,“我出去这一趟有不少发现。假使我跟你们说我找到一个火星人在附近晃来晃去,你们会有什么反应?”
那四个人放下手中的叉子。
“真的吗?在哪儿?”
“别提了。我来问你们一个问题好了。如果你是个火星人,而有人跑来你的地盘,开始大搞破坏,你会有什么感受?”
“我很清楚自己会怎么想,”切罗克说,“我有一部分切罗基人[1]的血统。我爷爷告诉过我许多关于俄克拉何马居留地的事情。倘若附近真有火星人,我绝对会站在他的立场。”
“你们其他人呢?”斯彭德小心翼翼地问。
没人答话;他们的沉默招认了一切:能拿的就尽量拿、谁找到的就是谁的、对方把脸转过去就赏他一巴掌之类……
“很好,”斯彭德继续说,“我找到了一个火星人。”
他们斜眼看着他。
“就在上头一座荒废的小镇里面。我不认为是我发现他的。我也并没有刻意要把他找出来。我不知道他在那里做什么。整整一个星期,我都住在山谷里的一座小镇,学习阅读古老的书籍,研究他们所遗留下来的老旧的艺术形式。有一天,我看到了这个火星人。他站在那边有好一阵子,然后就消失了。隔天他并没有再出现。我闲来无事,坐着思索要如何了解这种古代文字的同时,那个火星人回来了;每来一次就愈靠愈近,直到我晓得怎样解读火星语言的那天——解读他们的语言实在非常简单,而且还有图片可以帮你——那火星人跑到我面前说:‘把你的靴子给我。’我就给他靴子。然后他说:‘把你的制服和其他的装束也给我。’我也把这些东西交了出去。接着他又说:‘还有你的枪。’所以我连枪都给他了。最后他还讲了一句:‘现在跟我过来,好好看着待会儿发生的事。’于是火星人就走下来,到达营地,此刻他就站在这里。”
“我没看到什么火星人。”切罗克道。
“很抱歉。”
斯彭德掏出佩枪,枪身发出柔和的蜂鸣声。第一发子弹命中最左边的人;第二、第三发分别射杀了桌子右边和中间的两位。吓得半死的库奇在火堆那边转过身来,恰好吃下第四颗子弹。他向后栽入火焰当中,躺卧在里面,全身的衣服都着了火。
火箭在太阳下直直挺立。三个人坐在早餐旁,桌上的手一动也不动,食物在他们面前渐渐变冷。毫发无伤的切罗克独自坐在那儿,呆滞的眼神死盯着斯彭德,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你可以和我一起走。”斯彭德说道。
切罗克不发一语。
“你可以和我一起做这件事。”斯彭德等待着他的回答。
好不容易切罗克终于能开口说话。“你杀了他们。”他鼓起勇气,环顾四周同伴的尸体。
“他们本来就死有余辜。”
“你疯了!”
“或许吧,不过你可以和我一起走。”
“跟你走?要干吗?”切罗克放声大叫,他噙着泪水,脸上已经失去血色,“快走吧,给我滚开!”
斯彭德脸色一沉。“在所有人里面,我还以为只有你能了解。”
“滚开!”切罗克伸手取枪。
斯彭德扣下最后一次扳机。此后切罗克便再也无法行动了。
一切恢复平静,斯彭德却摇摇欲倒,手掌盖住涔涔冒汗的脸颊。他瞥向火箭,忽然开始全身发颤。身体的反应如此剧烈,令他几乎倒地不起。脸上的神情透露出他似乎刚从催眠幻梦中醒觉。他坐了好一阵子,想要让颤抖平息下来。
“停啊,快停啊!”他对着自己的躯体发号施令。可是每一根神经竟不由自主地持续抖动。“给我停下来!”他以意志冲击肉体,直到全身上下的震颤完完全全被挤压而出。此时他的手才得以平和安放在静止的膝盖上。
斯彭德起身,安静迅速地将一个手提式储物箱绑在背后。他的手又开始抖了起来,只不过一次呼吸间的光景,他立刻发现,坚决地说声:“不!”颤动也就消失无踪。然后,他踏着僵硬的步伐,独自一人走在炎热的红色山丘之间。
火红的太阳愈升愈高。一小时后,舰长爬下火箭,准备取用蛋和火腿。正要向坐在那儿的四个人打招呼的同时,他停下脚步,察觉空气中有淡淡的硝烟味。舰长看见大厨倒在地上,盖住营火。坐在食物前的四名队员,尸身早已变冷。
不久,帕克希尔和另外两位弟兄也爬了下来。由于四个人无声无息坐在早餐前的样子实在过于震慑,舰长因而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大家集合,所有人都要到。”舰长下令。
帕克希尔急急忙忙沿着运河边缘召回队员。
舰长碰触切罗克,他的身子便悄然扭曲,跌落椅下。阳光烧灼着他倒竖的短发,还有高耸的颧骨。
众人到齐。
“有谁不见了?”
“报告长官,还是只有斯彭德。另外我们还发现比格斯的尸体漂浮在运河里面。”
“斯彭德!”
舰长眼见山丘在阳光下更显耸立。这是太阳露齿讪笑的鬼脸哪!“去他的,”他说道,音调显得疲惫,“为什么他不来跟我谈谈?”
“他早该跟我讲讲话了。”帕克希尔怒吼道,眼眶冒出熊熊烈火,“我会一枪把他那血淋淋的脑袋给打开,天地为证,我就是会这么干!”
怀尔德舰长点头对着两名手下示意。“去拿铲子。”他命令道。
就挖掘墓穴而言,天气实在太热了。就在舰长翻页诵读《圣经》的同时,空旷大海吹来一阵暖风,尘沙扬起,沾满众人的脸孔。舰长合上书本,有人便开始缓缓铲起小股沙土,覆盖包裹好的身形。
他们走回火箭,格格作响地备妥来福枪,背后挂起厚重的手榴弹包,检查好皮套中的手枪。每个人都分配到一块丘陵地作为负责区域。舰长并未提高音量,也不做任何手势,只是把手臂垂在身体两侧,指挥着大家。
“咱们走吧!”他说。
斯彭德目睹山谷中好几个地方同时飘起薄薄烟尘,他明白追杀行动业已组织完毕,整装待发。他放下原本安坐在平坦石砾上阅读的银白薄册。这本书的内页是由纯银制成,如同卫生纸般轻薄,上头还有黑色及金色的手绘图片。他在火星山谷小镇里的一栋别墅中,找到这本至少有上万年历史的哲学典籍,因此实在很不愿意将它搁在旁边。
有好一段时间,他思考着:这样子又有什么用呢?我还不是就坐在这里读书,等他们过来一枪把我给毙了?
震惊之余,脑海一片空白,是早晨射杀六人后的第一个反应;继之而来的则是恶心的感觉。但现在他所体会到的,却是一种奇特的宁静。然而,这份宁静也逐渐消失;只因他观察到前来追杀的人马风尘仆仆,愤恨之心因而再次回到胸中。
斯彭德取出挂在臀部的水壶,喝了一口凉水。接着站起来,伸伸懒腰、打个呵欠,聆听这围绕在四周、安详而奇妙的山谷。倘若他能和几个地球上认识的朋友,无忧无虑,恬适自得地长住在这儿,该有多好!
他一手拿着书,另一手握着上了膛的手枪,行经一条满是圆石、岩砾的轻快溪流;在那里,他涉水而入,褪去全身衣物,简单冲洗一番。他尽可能利用每一分、每一秒,直到再度整装,拾起枪支。
大约在下午三点时分,枪声开始响起。当时斯彭德正位于山丘的高处。他们跟踪他穿越三座丘陵间的小小火星城镇。城镇之上,一幢幢独立别墅如卵石般星罗棋布。古老的火星家族在那儿发现一条小溪、一块绿地,进而在其上铺砖砌瓦,构筑了水池、图书馆,以及附有间歇喷泉的庭院。斯彭德在其中一座充盈着季雨雨水的池子里头游了半个小时,等待追兵赶上他。
枪声大作的同时,他离开这座小巧的别墅。身后二十英尺的地砖挨了子弹,爆开、碎裂。刹那间他拔腿快跑,飞快地越过一连串小山崖,回身第一枪就击毙一名跟随他脚步的人。
斯彭德很清楚,他们会形成包围网,将他圈在里头。他们会团团围住,收合队伍,以便一举成擒。奇怪的是,他们竟然没有使用手榴弹。怀尔德舰长明明只要一声号令就能完结他的劫数。
八成是我人太好所以不该被炸成碎片吧,斯彭德如此设想。那大概就是舰长的想法。他只要在我身上打个洞就好。这难道不奇怪吗?他要我死得干干净净,而不是一团肉块。为什么?因为他了解我。也正因为他了解我,所以他甘愿冒着弟兄的生命危险,只为了要在我的头上开个小洞。难道不是这样子吗?
哒哒哒哒一连射来了九到十枪。斯彭德身旁的石块被射飞,跃起。他沉稳地反击,有时还不忘浏览手上拿着的银色书本。
舰长手持来福枪,在烈日高温下奔跑。斯彭德的瞄准线没有离开过舰长的身影,但始终没有开火。他反而稍微挪动枪管,射中了怀帝用来掩蔽的岩石上缘,结果换来一顿怒气冲冲的咒骂。
突然间,舰长站直身子。双手舞动一条白色手帕。他把长枪摆在一边,跟手下讲了几句话,然后徒步走上山。斯彭德俯卧在那儿,随即起身,不过手枪仍上着膛。
舰长上来之后,坐在一块温暖的圆石上头,有好一阵子,他的眼神并未和斯彭德交会。
舰长的手伸进上衣口袋。斯彭德扣住扳机的手指愈扳愈紧。
“来根烟吧?”舰长开口缓和紧张气氛。
“谢了。”斯彭德拿了一根。
“需要火吗?”
“我自己有。”
两人沉默不语,吐了几口烟圈。
“天气很暖和。”舰长打破寂静。
“是呀。”
“这上头还舒服吧?”
“还不错。”
“你认为自己还能撑多久?”
“大概可以换到十二条人命。”
“今天早上你为什么不乘这个机会把我们全都杀了?你明知道那是个千载难逢的良机。”
“我知道。不过我突然觉得很烦。当你对某件事的渴望到了极点,你就会开始欺骗自己。你会说其他人都错了。唔,我开始杀人之后没多久,就了解到他们只是笨而已,我不应该干掉他们。但这一切都太迟了。当时我无法怀着这样的心情一直杀下去,所以才会跑到这里,骗自己骗得更凶,让自己更愤怒,重新燃起杀人的欲望。”
“现在你很想杀掉我们吗?”
“还不到很想的程度,但已经够了。”
舰长凝视着手中的香烟。“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斯彭德静静地把枪置于脚边。“因为我亲眼看见这些火星人拥有的一切,正是我们长久以来所向往的。他们的脚步停留在我们一百年前就该歇手的地方。我漫步在他们的城市,深刻地了解这些人,因此我很乐意将他们当作自己的祖先。”
“他们的确拥有一座美丽的城市。”舰长对着几处遗迹点点头。
“不只这样而已。没错,他们的城市是很棒。他们知道如何将艺术融入生活,这是美国人永远都做不到的。艺术就是收藏在你家楼上,叛逆孩子房间里面的东西;艺术就是你每个礼拜天都在接受的事物,或许带有一些宗教色彩。嗯,这些火星人就是拥有艺术、宗教还有其他该有的一切。”
“你认为他们很清楚这种种的渊源,是吗?”
“我的看法就是如此。”
“正因为这个缘故,所以你开始杀人?”
“当我还小的时候,我们全家去了一趟墨西哥城。我永远记得我老爸表现出的态度——自以为是个大爷,嚷嚷个没完。我妈不喜欢当地人,只因为他们肤色黝黑、缺少盥洗。我姊姊则几乎不跟他们说话。只有我真心喜欢那里。而现在我可以想见假使我爸我妈跑来火星,也会有同样的举动。
“任何奇特的事物看在寻常美国人的眼里都不过是烂货一堆。如果一座城市不具备芝加哥那样的下水道,那根本就不值得一提。那种想法!噢,老天爷呀,他们就是有那种想法!然后——就引发了战争。你亲耳听见我们出发前的国会演说。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们希望在火星上头建立三座原子研究中心兼核弹储存场。那就意味着火星完蛋了;所有美好的玩意儿也跟着完了。假设有个火星人喝醉了,把酸臭的烈酒吐在白宫的地板上,你会有什么感觉?”
舰长不发一语,专心聆听。
斯彭德继续说:“然后其他势力也把触角伸了过来。那些来挖矿还有来游玩的人。你还记得科尔特斯[2]和他那群好伙伴从西班牙抵达墨西哥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好事吗?一整个文明,就这么被贪婪、自以为公正善良的褊狭分子给摧毁了!历史绝对不会原谅科尔特斯的。”
“你今天的行为也谈不上道德高尚啊!”舰长评述道。
“我又能怎么样?跟你逞口舌之快吗?整件事其实很简单,不过就是我只身一人对抗整个心术不正、贪得无厌、令人作呕的地球体制罢了。他们将会把肮脏邪恶的原子弹送来这里,大打一仗,只为了要争夺几个基地。他们毁掉一颗行星还不够,难道还要毁灭第二颗,把人家赖以维生的家当全都给废了,这样才甘心吗?这些低能的家伙,就只会吹牛而已。我一登上火星,就觉得自己不单单只是脱离他们所谓的文化,更超越了他们的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我想,我已经跳出人类所能参照的框架,现在所要做的就是把你们统统铲除,过我自己的生活。”
“不过你这种想法绝对不可能成功的。”舰长辩驳道。
“是不会。早餐时分,在杀掉第五个人之后,我发现我终究不是个全新的分子、实实在在的火星人。我无法轻易抛开之前在地球上习得的一切。不过我现在已经稳下来了。我还是会把你们杀得一干二净。这样一来,下一趟火箭期程就会延迟整整五年。除了这一架,地球人就再也没有别的火箭。他们会等上一年、两年,如果一直没有我们的消息,他们就不敢再造一艘新的。他们会花上双倍的时间,制作上百具额外的实验模型,好保证再也不会尝到失败的苦果。”
“你的推论很正确。”
“反过来说,倘若你安然回到地球,提交一份正面的报告,那将会加速人类入侵火星的脚步。我运气够好的话,可以活到六十岁。每一波的火星探险队都会和我碰面。每次登陆的宇宙飞船不会超过一艘,间隔大约是一年,里头的船员顶多就二十个。我会和他们搞好关系,并解释说我们的火箭在某一天爆炸了——这个礼拜,一切事情都处理完毕之后,我就会把它炸毁——然后找机会把他们一个一个都宰了。接下来五十年,火星仍将会是没人动过的净土。过了一些时候,或许地球人就会放弃。还记得当年一艘艘刚建造完成的齐柏林飞船持续不断地燃烧、坠毁时,他们对这种交通工具的疑虑吧?”
“原来你都计划好了。”舰长不得不承认斯彭德的心思缜密。
“没错。”
“不过我们的人数有压倒性优势。一小时内就可以把你团团包围,然后你的死期就到了。”
“我已经发现几条地下通道,还有一个你永远都找不到的藏身处可供栖息。我会撤退到那边,等上好几个星期,直到你们失去戒心。那时我就会再度出现,一个接一个地把你们全都干掉。”
舰长点点头。“来谈谈你们这边的文明吧。”他边说边挥舞着手,指向山中的城镇。
“他们晓得如何和大自然共存共荣。他们并不汲汲于营造一个只有人类、却没有其他动物的环境。那是从达尔文的理论揭示以来,我们一直在犯的错误。我们眉开眼笑地拥抱他,拥抱赫胥黎和弗洛伊德。接着我们发现达尔文跟我们的宗教并不兼容。起码我们不认为它们能搭得起来。真是笨哪!我们曾试着改良达尔文、赫胥黎和弗洛伊德的学说,可是进展不大。所以,我们就跟白痴一样,试图全盘否定宗教。
“这方面倒是非常成功。我们失去了信仰,浑浑噩噩、四处乱转,却对生命的意义毫无头绪。倘若艺术只不过是遭受挫折而无法伸展的欲望,倘若宗教不过是一种自我欺骗的方式,那活着又有什么好处?信仰长久以来总能带给我们所有问题的解答。不过它现在却随着弗洛伊德和达尔文一起被冲进下水道。我们以前是,现在也仍然是失落的一族。”
“而这些火星人就能找到生命的方向?”舰长询问道。
“没错。他们知道如何结合科学和宗教,使它们并行不悖、相辅相成,完全不会否定彼此。”
“听起来太理想化了。”
“是很理想。我很乐意让你看看火星人是如何做到的。”
“我的手下在等着呢!”
“不过半小时而已。就这样告诉他们吧,长官。”
舰长迟疑了一会儿,然后起身高喊,传递命令到达山脚。
斯彭德带领他进入一座完全以沁凉无瑕的大理石打造而成的小巧火星村庄。一整片美丽的巨型动物雕塑绵延不绝:这里有着白色四足的猫状动物、散发黄色光芒的太阳图案、牛形生物和男男女女的雕像,还有精雕细琢、硕大无朋的巨犬。
“舰长,你问题的答案就在这儿。”
“我还是没看懂。”
“火星人从动物当中发现了生命的奥秘。动物不会质疑生命。它很自然地活着。它生存的唯一理由就是为了过活,好好享受、细细品味这一生。你看——那些雕像,那些动物的图案,切切实实彰显出这一点。”
“看起来很异端。”
“恰恰相反,这些是上帝的记号,是生命的象征。火星人也曾经变得太文明,而失去了动物的本质。但他们了解到,如果要继续生存下去,就必须从此放弃追寻‘为何而活’。生命本身就是最好的解答。生命就是要创造更多继起的生命,并且尽可能过着舒适、安乐的日子。火星人知道他们在战争或是绝望的极点,会问起‘干吗要活着’这种问题,却得不到任何答案。不过一旦文明发展的脚步稳定了、平息了,战争也画下休止符;从新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就毫无意义。因为生命已经变得美好,再也不需要争论些什么。”
“听起来火星人似乎蛮天真的。”
“他们付出代价后才返璞归真的。他们不再忙于贬低、摧毁所有事物。他们混合了宗教、艺术和科学,因为就本质而言,科学不过是针对某种我们无法解释的奇迹所进行的研究,而艺术则是对奇迹的诠释。他们绝对不会让科学破坏美感。这不过是程度的差别罢了。地球人会想:‘那幅画当中,真的没有色彩的存在。科学家可以证明色彩只是细胞置放在特定物质当中所反射的不同光线而已;因此,色彩并不属于我真正看到的实体。’比我们更加聪明的火星人则会说:‘这是一幅好画。画家受到灵感启发,运用巧手匠心,才将它完整呈现在我们眼前。它的色彩、它的意涵都来自生命。这样的东西真是美妙。’”
斯彭德停止长篇大论。两人坐在午后的太阳底下,舰长好奇地环顾整座凉爽而寂静的小镇。“我想住在这里。”他说。
“只要你想的话,有何不可?”
“这算是邀请我吗?”
“你手下的那些人真的懂这些吗?他们是专业的犬儒,已经无药可救了。为什么你还要回去跟他们在一起?为了跟上张三的脚步?买个像李四一样的陀螺仪?放弃自己的耳朵,改用口袋型计算机来听音乐?下方有座小小的平台,里头放了一卷火星的音乐,少说也有五万年之久。然而它仍能继续播放。那是你这辈子从来不曾听过的乐曲,你可以听听看。还有书。我已经学会看懂火星文字了。你也可以坐下来读一读。”
“听起来感觉实在很棒,斯彭德。”
“可是你还是不会留在这里?”
“不,再怎么说,还是谢了。”
“但你绝对不会放我一个人在这里而不过来找我麻烦。我还是得把你们统统杀掉。”
“你太乐观了。”
“我有生存与奋斗的目标;那会让我变成更强的杀手。如今我胸中充满了宗教的热忱,就像是重新学到如何呼吸一样。还有怎样躺在阳光下曝晒全身,使身子烙上太阳的印记。还有如何欣赏音乐、如何阅读书籍等。至于你们的文明,它究竟能够提供些什么?”
舰长挪移双脚,摇头说道:“很遗憾会发生这种事。我对这一切感到难过。”
“我也一样。我想我现在最好带你回去,好让你发起攻击。”
“我想也是。”
“舰长,我不会杀你。当一切结束,你仍会活着。”
“什么?”
“我决定了,我下手的时候绝对不会动你一根寒毛。”
“唔……”
“我会留下你的命。当他们全都死了,说不定你就会改变心意。”
“不,”舰长坚决地说,“我体内流着太多地球人的血液。我会一直追捕你,直到天涯海角。”
“即便你有机会留在这儿也一样?”
“是很可笑没错。但即便是那样,我还是不会改变心意。我不知道原因是什么,也从来没问过自己。好吧,我们到了。”他们回到最初相会的地点。“斯彭德,你愿意静静地跟我回去吗?这是你最后的机会。”
“不,谢了。”斯彭德伸出手来,“最后一件事。如果你赢了,就帮我一个忙。想办法看看能否施加限制,让人们晚个五十年才来蹂躏、拆解掉这颗行星,给考古学家一个还算像样的机会,好吗?”
“好的。”
“等等——如果这样对你有帮助的话,就把我想成一个极度疯狂的家伙,在某个盛夏突然抓狂了,再也没办法回到正途。那样应该会比较好过一点。”
“我会考虑看看。再会了,斯彭德。祝你好运。”
“你真是个奇怪的人。”舰长迎着暖风,沿着小径一路走下山时,斯彭德喃喃说道。
舰长的归返对他那些沾染飞灰、蓬头垢面的手下而言,就像是失落的物品又回到他们手中。他呼吸浊重,一直眯眼看着太阳。
“有喝的吗?”他问道。随即感到一股清凉从瓶子传递到掌心。“谢谢。”他张口畅饮,喝完之后,擦了擦嘴巴。
“好吧。”他嘱咐道,“大家要多加小心。我们有的是时间。我不想再看到更多伤亡。你们务必要把他杀掉。他是不会下来的。如果可以的话,一枪就了结他的性命,别把他打成蜂窝。让这一切结束吧。”
“我要把他那该死的脑袋瓜轰爆。”萨姆·帕克希尔咬牙切齿。
“不,一枪打穿胸膛就可以了。”舰长做出裁示。他依稀可以看见斯彭德那张果敢而坚毅的脸。
“他那血腥、残忍的脑袋啊!”帕克希尔不减愤恨。
舰长猛然将瓶子递给他。“我的话你听得很清楚。就是穿胸一枪。”
帕克希尔只能小声嘀咕。
“是时候了。”舰长发号施令。
他们再次散开,先是步行,随即开始奔跑,然后走在炎热的山坡上,时而撞进带有青苔气息的阴湿洞穴,时而步入阳光直射、弥漫着岩石焦灼味道的开阔处。
我真的很讨厌耍心机。舰长心里头这么想着,尤其是当你并不觉得自己心机很重,而且也实在不想搞什么阴谋诡计的时候,却要蹑手蹑脚跑来跑去,拟定计策,然后觉得自己很厉害之类的。我真的很痛恨这种感觉:认为自己在做对的事情,但其实根本就不确定。不管怎样,我们算老几?代表大多数人?这样就算是答案吗?多数就永远代表着神圣不可侵犯,不是吗?总是如此,永远如此;就算在不受人注意瞩目的小小时刻,也都不会错,不是吗?什么是多数?哪些人构成这样的多数?他们在想些什么?而我究竟又是如何被卷进这腐化的多数?陷在里头的我,一点儿都不觉得舒服自在。这种感觉是幽闭恐惧症,还是对群众、对共识的恐慌?当全世界的人都认为他们是对的,意见相左的单一个体还有可能抱持正确的立场吗?别再想了。匍匐包围、扣下扳机,来些刺激的吧!那里,还有那里!
众人奔跑、俯身,又再度狂奔,随后蹲踞在暗处,露出牙齿,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毕竟空气过于稀薄,不适合剧烈跑动。也正因为如此,使得他们眼前发黑、气喘吁吁,每隔五分钟就得坐下休息一会儿,绷紧双眼,吞噬着稀少的氧气,却始终无法补足流失的分量。好不容易终于可以挺起身子,举枪射击;子弹划破盛夏的稀疏大气,留下一个个带有高温与尖啸的孔窍。
斯彭德停在原地,间或反击几枪。
“去他的脑袋瓜子,拿命来!”帕克希尔吼叫着冲上山。
舰长的枪竟然瞄准帕克希尔。他立刻放下,惊骇地瞪着手中的武器,对着自己软趴趴的手和枪问道:“你刚刚是在干吗?”
方才他几乎要从背后射中帕克希尔。
“老天爷,帮帮我吧!”
眼见帕克希尔依然向前狂奔,随即安然卧倒。
跑动中的疏松包围网以斯彭德为中心逐渐收拢。他就俯卧于山顶两块岩石的后方,尽管精疲力竭,仍在稀薄的空气中咧嘴而笑,腋下早已汗渍斑斑。
舰长看见那两个石块,中间有一道宽度大约四英寸的间隙,恰好可以瞄准斯彭德的胸膛。
“嘿,就是你!”帕克希尔叫道,“这一枪就要打爆你的头!”
怀尔德舰长等待着。快呀,斯彭德,他心想。赶快走,就跟你之前说的一样。你只剩几分钟可逃了。赶快去避避风头,过一阵子再回来。快一点哪!你说你会的。快点躲进你之前提过的地下通道,待在那里,活上几个月,甚至好几年;读你的好书,在神殿里的池水中痛快地洗你的澡吧!赶快呀,小伙子,就趁现在,在一切都太迟之前。
斯彭德依旧纹风不动。
“他到底怎么了?”舰长问着自己。
于是舰长只得拾起枪,看着部属交替掩护前进。他望见小巧整洁的火星村庄里头高耸的塔楼,如同刻画鲜明的棋子矗立在午后时分。他发现两块岩石中间的缝隙,露出了斯彭德的心窝。
帕克希尔向上冲锋,发出狂暴的怒吼。
“不,帕克希尔,”舰长低语道,“我不能让你杀害斯彭德。其他人也不行。不,你们统统都不可以,只有我能完纳他的劫数。”他举起枪,做好瞄准。
这一枪之后,我还是清白之身吗?他思索着。由我亲自动手就对了吗?是的,这是正确的决定。我知道我是基于什么原因做了什么事,而这件事没有错,因为我认定自己就是最适当的人选。我只希望,也祈祷自己能担下这份责任。
他对着斯彭德点点头。“快走,”没人听到这语气略有加重的悄声呼唤,“我再给你三十秒钟,好让你逃离这里。只有三十秒!”
舰长盯着腕上手表滴答滴答,手下正拔腿狂奔,斯彭德却始终没有离开。手表走了好长一段时间,舰长的耳朵充盈着指针跳动的巨响。“快呀,斯彭德,快呀,快走哇!”
三十秒过去了。
枪也瞄准了。舰长深深吸了一口气。“斯彭德。”他缓缓呼出这三个字。
扳机扣下。
那一瞬间所发生的事,不过是阳光下扬起的一阵淡淡石粉。手下的报告声回荡在空中,渐渐淡去、消失。
舰长起身对手下宣布:“他已经死了。”
大家仍不敢相信。他们的角度无法观察到那个岩石间的缝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舰长独自跑上山,心里猜想:他要么是十分勇敢,要么就是疯了。
几分钟后,众人才跟在他后面。
他们聚集在尸体周围,有人开口说道:“命中心脏?”
舰长的眼睛向下检视。“命中心脏没错。”他目睹斯彭德身子底下的石块变了颜色,“我不懂他为什么要等我们。我不懂他为什么不依照之前所拟定的计划逃走。我真的不懂他为什么要一直待在这里,结果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谁晓得呢?”有人如此回答。
斯彭德躺在那儿,一只手握着枪,另一只手紧紧抓住阳光下闪闪发亮的银色书本。
是因为我的缘故吗?舰长陷入沉思。是因为我拒绝让步,才导致这样的结果?斯彭德是不是真的很不想杀害我?可是我和这里的其他人有什么不同?难道那就是关键?只因为他认为他信得过我?还有没有其他可能的答案?
没有。
舰长蹲在默不作声的尸首旁边。
现在我的肩膀得扛起重担了,舰长心想。我可不能让他失望。假使他认定我在某些方面有他的影子,所以才不忍心把我杀掉,那我所要面对的挑战,会有多么艰巨,多么重要?这就对了,没错,这就对了。绕了一大圈,我又变成了斯彭德,不过在我开枪之前,就已经仔细想过。我并没有开枪,并没有杀人。我只是和大家做同样的事情。而他不杀我则是因为倘若情况稍有变动,我就跟他没什么两样。
舰长感觉到阳光直射他的后颈。他听见自己说:“要是他在大开杀戒之前,能过来跟我谈谈,我们一定可以想出办法来解决的。”
“想出什么办法?”帕克希尔问道,“我们怎么可能和他这种人谈出啥结果?”
蓝天之下,逼人的暑气蒸烤大地、烧灼石头,发出毕剥声响。“我想你是对的。”舰长回答道,“我们根本无法和斯彭德好好相处。我自己跟他,也许还有可能;可是斯彭德、你,还有其他人,绝对凑不到一块儿。他走了倒还过得比较舒服。别再提了,让我喝口水吧。”
也是舰长的提议,众人才将斯彭德的遗体安放在空棺之内。他们发现一座古老的火星人陵墓;斯彭德的尸身,连同上万年的石蜡、美酒,就这么被装入一副银棺,两手交叉置于胸前。他们最后所看到的,是一张安详平和的脸。
大家在古代墓穴里待了一段时间。“我认为你们最好能够随时随地思考一下斯彭德的一言一行,对你们有益无害。”舰长如是说。
他们走了出来,将大理石门阖上。
第二天的下午,帕克希尔在某座死寂的城市里找东西当靶子练习枪法;他射破了水晶窗户,击垮了高塔的脆弱屋顶。舰长逮住帕克希尔,痛扁一顿,打得他满地找牙。
注释:
[1]cherokee,北美印第安人。1838年至1839年的寒冬,美国军队强迫切罗基人离开他们佐治亚州的家乡,迁居到俄克拉何马的印第安人居留地。一万人的大迁移队伍中有四千人在途中死亡。这一旅途被称为“血泪之路”。十九世纪末,白人移民在“抢地热潮”中又大量占领了俄克拉何马的土地。
[2]Hernán Cortés(1485—1547),西班牙人,墨西哥征服者。1519年率领军队在墨西哥东海岸登陆,入侵阿兹特克帝国。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摧毁阿兹特克古文明,并在墨西哥建立起西班牙殖民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