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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统区走出来的国营企业

有这么一家拥有员工21691人的大型钢铁厂:它有自己的铁矿与煤矿,“所有各项必需原料,已完全可以自给自足”;它的管理机构包括各个处级单位,每个处级单位设有三至六个科级单位;它使用“计算分部盈亏的传票制度” 作为成本会计计算的标准程序以及经营管理的重要工具;厂里号召开展工作竞赛,“增进工作效率,提高技术水平”,既选拔模范工人,又以团体竞赛形式激励工人,厂领导还提出“我们不光要喊口号,要实事求是”;厂里提供员工眷属住宅、单身职工宿舍、医务室和消费合作社,为职工子弟设立子弟学校,学生“免收学宿杂费,贷给文具书籍和副食费”,开办了自己的内部农场,以平价向职工经常性供应蔬菜、猪肉、牛奶、豆制品等食品,甚至还建立了自己的公墓与火葬场!

没错,这正是一幅我们所熟悉的宛若“小社会” 的大型国营企业图景。但你想象不到的是,它并不是改革开放之前“大而全” 的“老国企”,也不是改制后主辅业并重、“巨无霸” 式的大型国企集团。事实上,这是1943年国民党统治区最大的国营企业——由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与军政部兵工署在1938年整合汉阳钢铁厂、大冶铁厂、六河沟炼铁厂、上海炼钢厂而成的大渡口钢铁厂。

国有企业制度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单位管理制度,固然是当代中国改革的重点与难点所在,但在美国奥本大学历史系教授卞历南的著作《制度变迁的逻辑》中,我们不难发现,整个20世纪的中国经济史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国营企业制度兴起与发展的历史。如果我们注意到官僚治理结构、具有鲜明特征的管理与激励机制、企业为员工提供社会服务与福利这三大特征,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具有这些特征的典型国营企业并不单纯是1949年后简单移植和嫁接苏联外来模式的产物,而是早在1937~1945年抗日战争时期国统区的重工业与兵器工业中便得以形成。

1949年前后制度的连续性

长期以来,在西方学术界始终有一种占统治地位的观点:中国1949年之后的经济制度及其发展战略是对斯大林模式照搬的结果。高速度的资本积累、过分强调工业发展、在投资分配上优先发展重工业、偏向大企业及资本密集型技术,这些看似“全部照搬于苏联”的鲜明特点,让过往的研究很少将中国经济制度的本土根源延伸到1949年以前。

类似的,学界对中国单位制度的研究也多具有认同 “一刀切”的历史断裂性的潜意识。汉德森、柯恩、怀默庭、白威廉、裴宜理等西方学者的相关研究都主张单位体制的制度化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单位组织的形成基本上是新政权建设的产物”,即使他们发现劳工政策、某些大企业提供的福利措施等与40年代颇有相同之处。

到底中国国营企业制度以及密切相关的单位制度这样鲜明的制度模式是何时出现的?是怎样产生的?又是因何形成的?单位又是如何成为现代中国基本的社会经济组织的?为了回答这一连串重要问题,卞历南教授在翻检整理大量档案资料与其他文献史料的基础上,梳理出中国国营制度的历史脉络:这是在中国近现代史上面临种种内忧外患的严酷历史条件下,由包括政府、社会、企业以及各界人士在内的不同行动者共同努力、逐步创造并不断完善的经济制度;它发端于晚清洋务运动时期的官办兵器工业,最终在抗战时期国统区的重工业与兵器工业中得以形成。

按照卞教授的观点,国民政府正是在日本侵华所引发的“异常持续的全面危机” 之下,被迫从根本上修正与改变自己的思想模型与意识形态,通过创立一个新的国营企业制度来重新塑造自己的制度环境。但是界定国营企业制度性质的并非危机本身,而是各种既有的内生与外生资源。制度资源制约和限定了国民政府精英们的制度选择,让他们不得不从既有的有限制度资源、从先进工业国汲取的外生制度资源以及内生的制度创新三方面去构建中国国营企业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1949年后制度安排的某些因素却是在1949年之前就已经开始形成”,中国社会在“政治、经济以及行政生活的某些关键领域中” 的确存在毋庸置疑的连续性,既有制度得以保持、延续、扩充与发展。

公营企业的重要性

值得赞赏的是,卞教授将对制度变迁的分析嵌入历史视阈,致力于发掘理论与史实的勾连,将制度演化的过程视为一种历史情境渐次展开的过程。他从抗战直接导致的兵器工业与重工业的扩张入手,便是这种研究方法的极佳展示。

卞教授指出,从19世纪60年代起,中国兵器工业的演变就一直呈现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不断扩张国有及国营军事企业的模式。他大致推断出国民政府在抗战期间将年度支出的约一成用于兵器工业的发展,而这些支持与付出也回报颇丰:“虽然国民政府必须从国外购买某些武器弹药装备,但在抗日战争期间……所依赖的主要是国产的武器弹药装备”。

类似的,中国社会持续的全面危机还直接导致抗战时期国营重工业资源的扩张与集中。民族危机的加深,导致旨在“按现在的国防之需要,及本国的物质与形势,以制成整个的国防计划” 的国防设计委员会在1936年改组为资源委员会,其机构定位从国民政府高级智囊团变为负责指导发展基础工业、重要矿业甚至直接管理所辖国营企业的政府技术官僚机构,负责拟定重工业建设与国防工业的战时规划纲要,涉及矿业、石油、冶炼、机械、电力、电器、化工等行业。光是在1941~1942年,国库分配给资源委员会的专款基金平均下来就占了全国建设事业专款基金的42.95%,可谓举足轻重。

另一方面,金融领域的统制也得到了强化。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等四大国营银行成立的四行联合办事总处在1939年改组后开始涉及战时金融与经济策划等职能,起草拟定了经济三年计划与金融三年计划。

这种政策方针的转向,让公营企业的重要性在重工业与轻工业中都有了显著提升: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公营企业仅占国内重工业所有工厂数的2.9%、全部资本额的17.8%、所有员工数的32.9%;但到了1942年,重工业中公营企业的资本额、工人数目、动力设备已经分别是重工业民营企业的18倍、3.7倍与2.2倍。公营企业在工业中所占的比重由1938年的21.2%大幅升至1944年的53.7%。这正是激进型制度变迁的最好证明:“一个新的国营企业制度在短短的十年时间里取代了一个为民营企业所支配的经济制度。”

似曾相识的微观治理结构

从宏观分析之后,卞教授转而通过考察企业治理结构来研究国统区国营企业的根本特征:官僚治理结构、特别的管理与激励机制、企业为员工提供社会服务与福利。

如果说辛亥革命以前支配国营企业的是科举制度出身的传统官僚,那么在20世纪30至40年代,由于现代教育制度的建立以及发展国防工业与重工业的迫切现实需要新型技术官僚在国营企业治理结构中开始占据主导地位,大批拥有本科学历、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人才被招揽入内。

仅以重工业主管机构与国营企业为例,资源委员会同时强调专业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以工矿业技术试验费、专门讲座、专门奖学金等方法“促进工矿业技术及培养该项技术人才”,还派出大量高级技术人才前往西屋、杜邦、美国钢铁、孟山都、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等美国多个大公司甚至政府机构从事实地考察与实习,这些人中的绝大多数在实习完成后返国并担任厂矿的重要领导职务。

到1946年夏季,资源委员会18000人的庞大职员队伍中,拥有本科学位的比率已经高达58%,考虑到当时全国的平均教育水平,这一数字几乎是一个不可想象的高水平。而钢铁厂迁建委员会的15名主管人员中,7名毕业于德、英、法、日等国的名校,8名毕业于北京大学、同济大学、交通大学等国内重点大学,这样的履历与背景,即使放在今天依然足以傲人。

为了回应战时提高效率、增加生产的需要,国营企业通过会计革新来进行有效管理。美国各个高校在20世纪初开始开设财务与成本会计方面的课程,而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开始努力推动兵器工业与重工业现代化时,及时地利用了西方成本会计这一制度资源取代传统的官厅四柱的会计制度。至1945年,许多国营企业贯彻的盈亏计算与成本会计制度已经与今日的企业管理制度无甚区别。

与此同时,国民政府号召各企业开展 “工作竞赛运动” 来增加生产,而这种竞赛方法最终也成为国营企业激励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从本质上说,工作竞赛运动与同样源于国家宏观危机的背景、同样诉诸群众运动方式与行政动员方式的 “新生活运动”和“国民经济建设运动” 别无二致。而工作竞赛推行委员会召开的涉及工作竞赛与“国民精神总动员”、“党员示范作用”、工矿事业、农林建设、社会运动等关系的多次座谈会,更让读者产生似曾相识之感。

战争带来的社会与经济生活的危机,让国防工业与重工业的国营企业中社会服务与劳工福利制度的发展成为必要,随后更是拓展到全国各地的公营与民营企业。卞教授通过史料告诉我们,“封闭性的由工厂管理的社区”,早在抗战期间便已不鲜见。新的思想共识由此形成:“提供社会福利,尤其是劳工福利,乃是国家之责任。” 仅仅在十几年前通过流血的劳工革命努力争取而不得的愿景,竟然在民族战争的刺激与促进下部分地成为了现实。

对制度连续性的深思

卞教授期望通过本书的研究,克服新制度主义理论的局限性,并提供一个关于制度变迁的普遍适用、具有解释力的理论体系。但必须看到,这一研究仍有若干需要完善之处。从研究范式上说,作为历史研究学者的卞教授在批评与改进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理论时,却无意中忽视或者有意忽略了该理论体系中至关重要的国家理论、产权概念与交易成本分析等组成部分。从国际政治史与思想史的角度看,必须注意到从20世纪初开始普遍存在于各国的社会民主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转向与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转向,让国营企业与计划经济不能简单化地被归为苏式经济体制的独有特征,而卞教授的分析中缺乏对此进一步的论述与说明。从未来研究的路向看,中国大陆的国营企业制度传统固然存在延续性,国民党退守台湾后的混合经济体制、统制经济政策与公营企业事业等特征,也值得与其1949年前在中国大陆的制度传统进行比较。

更为重要的,或许应该是将国营企业的制度传统放到更为宏大的制度背景中加以考量。必须看到,一方面,由于国民党作为“弱势独裁政党” 的先天不足,国民政府缺乏一个拥有强大政治权威、道德感召力与廉洁形象的中央政府组织来作为制度变迁的权力后盾,因而无法推动正式的制度供给,无法提供相应的秩序基础与活力来源;另一方面,恰恰是国民政府与国民党在基层政权建设、群众基础以及社会组织与动员方面的缺失,使制度变迁的局部性实践的成功经验难以逐层渗入意识形态之中,无法形成具有广泛社会共识性认同的主流社会意识。蒋经国采用苏式经济体制“建设新赣南” 实践的实际失败,便是明证。

在全民族同仇敌忾应对国家社会与经济危机时,这些缺憾尚不足以致命,但在抗战胜利后,一旦外部压力予以消除,一旦社会现实、政治环境、利益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国民政府与国民党的这些暗伤便被放大。加上政治与政权从良性竞争到暴力更迭,在抗战胜利后的短短数年内,“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权力就此完成转移,而此前的意识形态构建、制度禀赋选择、国营企业实践,都仿佛成了软弱无力的虚招,一击即溃。

归根结底,从长时段的制度演化来看,只有能充分发挥效率的制度能够存留下来;只着眼于在短期内应对危机而无决心与能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措施安排与制度演进,最终难以在开放、充分、竞争的环境下保持长期的稳定、延续与均衡。你所知道或不知道的关于中国国营企业的那些兴衰荣辱、悲欢沉浮,大抵均可作如是观。


(〔美〕卞历南著、译《制度变迁的逻辑:中国现代国营企业制度之形成》,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

本文发表于《南方都市报》2011年7月17日AII-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