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穿越雪山死林
你本来并不打算带红娜一起逃亡的。照顾一位瞎眼小主人已经够累了,还要携带一条临近分娩的母狗,当然太麻烦了。你领着小主人经过澜沧江畔那幢形状古怪的吊脚楼时,远远地朝红娜的狗棚轻吠了两声,你并不是想邀请它同你一起逃亡,而是想跟它告个别。你不晓得这次离开佛海镇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也许永远也回不来了。红娜第二天看不见你,一定会镇里镇外到处找你的,它会为你的不辞而别怨恨你,责备你,思念你,诅咒你的。你想最后见它一面,让它明白你不走不行的无可奈何的处境,让它了解你无限惆怅和依依惜别的心情。
仿佛有一种神秘的心灵感应似的,你的吠叫声还未在夜空消散尽,红娜便踏着星光箭一般地跑到你面前。
你先用不同频率不同音调不同音色的吠叫声——其实是狗的专用语言——诉说了自己和小主人阿炯所遭受的委屈,然后昂首扬腿朝泛动着朦胧雪光的碧罗雪山做攀爬状,告诉红娜你将跟小主人远走高飞。
你以为红娜会摇头摆尾做缠绵状,你以为红娜会呜呜哀求挽留,会含泪十里相送,会为生离死别而痛苦得在地上打滚。你完全想错了。当你刚把自己的逃亡意图通过吠叫声和身体语言传达出来,红娜那双睡意犹存的狗眸子便放射出绿莹莹的光,兴奋得蹿跳起两三尺高,转着你像陀螺似的旋转,然后用下巴紧紧地钩住你的脖颈,身体像要合二为一似的贴在你的身体上,传神地表达了天涯海角与你同行生生死死永不分离的决心。
你当然高兴红娜能与你同行,虽然你觉得它毫无顾忌地说走就走离开豢养它的主人就像离开一根已啃干净了的骨头那样随便的态度实在有悖狗的传统道德。
当时你压根儿就没想到,红娜的行为背后还隐藏着一层很深的心理动因。
你把红娜领到小主人面前,红娜虽说态度有点勉强,但还是朝小主人摇了摇尾巴。小主人伸手摸摸红娜的额头说:“哦,迪克,它是你的好朋友,是吗?好啊,我又多了一个帮手。我们快走吧。”
从佛海镇通往外面世界要经过海拔4500米的一座死林,顾名思义,就是一段笼罩着死亡阴影的路。你还在当野狗时,就经常在死林里闯荡。那是一片长约二十多里的寒带针叶林,一年中有半年降雪,山势峻险,而且很容易迷路。你曾多次穿越死林,熟门熟路,没什么可怕的。按通常的速度,黎明前从佛海镇出发,天黑以前走通死林是没问题的。
你犯了个经验主义的错误。双目失明的小主人在平地上行走虽然比正常人缓慢,但总还能一步一步朝前移动;一走山路,就比在平地上行走艰难许多倍,几乎是一步一个趔趄,三步一滑,五步一跤,比蜗牛爬还慢。好几次遇到陡坎,还得由你在上面衔着竹棍拼命拉,才把他拉上来。
小主人阿炯每次跌倒,红娜不但不去搀扶,还要面露鄙夷的神色,耸鼻撇嘴,或悻悻轻吠两三声,肆无忌惮地进行冷讽热嘲。
对你的小主人的不尊重,就是对你的不尊重,你心里很不是滋味。
但你又想,红娜和阿炯才刚刚认识,没有友谊和感情,看到他跌跤的狼狈相讪笑一下,也在情理之中。
你不想同红娜在这种枝节问题上太计较。
爬到太阳落山,才刚刚跨进死林。
铅灰色的暮霭把死林衬托得更加阴森。树荫背后或低洼凹坑,布满一块块不规则的积雪图案。没有鸟鸣也没有兽迹,偶尔能遇见赶马人废弃的窝棚或淘金者遗留的篝火灰烬。雪松和落叶松褐色的树干显得苍老凝重,针状的叶子泛动着冰凉的光泽。一阵尖锐的山风吹来,卷起一团团细密的雪尘,把天空搅得一片混沌,弥漫着一股死亡的气息。
“迪克,我冷,我好冷啊。”阿炯缩着脖子嚷道。小主人只穿着件薄薄的羊皮夹袄,当然抵御不住这刺骨的寒冷。
你很惭愧,你无法把自己身上的那层狗皮剥下来给他穿上。
“迪克,我饿,我好饿啊。”阿炯捂着肚皮嚷道。小主人已整整一天没吃东西了,自然是饿得肚皮咕咕叫了。
你很内疚,无法去弄两只刚出炉的奶油面包来给他充饥。
说实话,你也觉得饥寒交迫。你已差不多一年半没踏足山野了。佛海镇平坦的青石板路使你的狗爪变得娇嫩,狗棚里暖乎乎的稻草又使你的皮毛变得稀松,减弱了御寒的能力。过去你当野狗时,曾多次往返穿行于死林之间,平常得就像逛大街一样。现在却不同了,四只狗爪踩在积雪上,冷得钻心。尤其难以忍受的是,肚皮瘪到了脊梁骨,真恨不得把刚刚升起的一轮月亮当作馅饼吞吃了。
越冷越饿,越饿越冷。
红娜的面部表情很古怪,双眸贼亮贼亮,流动着一股蓝莹莹的光。说不清是饥馑贪婪的光,还是回到梦萦魂绕的故乡那种兴奋的光。它精神抖擞,踩在积雪上就像踩在青石板路上一样自然镇定,似乎并没觉得寒冷。但它显然也饿坏了,远远望见一棵大树背后有一坨白色的东西,便倏地扑跃过去,又撕又咬,却是积雪覆盖着的一块石头。你想,红娜一定是饿出幻觉来了,才会把石头视作雪兔。
当地老百姓之所以把这一片位于雪线上的森林称为死林,除了变幻无常恶劣透顶的气候原因外,还因为这儿没有麂子、马鹿、草兔、山羊等食草类动物,只有狼群、豺群和雪豹偶然光顾。
你和红娜不可能找到食物。
“迪克,我闻到夜的气味了。月亮升起来了吧?我走累了,实在走不动了。”小主人阿炯摸到一棵大树下,扔了竹棍,一屁股坐到地上,喘着气说,“我们就在这儿睡觉吧。”
你衔起竹棍强行塞回阿炯手里,你咬着他的衣襟奋力把他从地上拖拽起来。在死林里过夜,等于把自己送进坟墓去。高山缺氧会使昏睡者昏迷不醒,寒冷会使血液凝固、心脏麻痹。汪——你朝弯弯曲曲的小路前方吠叫了一声,蹿跳出去。你用身体语言告诉小主人,走吧,快走吧,切莫在死林里耽搁。
小主人阿炯的动作更加笨拙迟缓,一步一滑,跌跌撞撞,全靠你叼住他手中的竹棍引路才没被树干撞得头破血流。
又走了整整一夜,天亮时,你们来到雪雉坡。这儿是一片芜杂的灌木林,景色荒凉。你熟悉地形,有一种羽毛艳丽的雪雉就生活在这一带。好了,总算开始走下山的路了,还有大约五分之一的路程,就能走出死林了。这时,老天爷却仿佛故意要和你们作对,竟洋洋洒洒下起小雪。小主人靠在一块突出地面的鹫形石头上,哆嗦着说:“迪克,我快要冷死了,快要饿死了。我再也走不动了。”
红娜也卧伏在石头上,似乎已饿得筋疲力尽。
应该想点办法去弄点食物来,不然的话,阿炯和红娜兴许都会被冻僵冻坏的。你是成年公狗,你有责任也有义务为主人排忧解难,为妻子奉献食物。你振作精神,钻进灌木林,希冀能逮到一只雪雉。小主人的牙齿虽然咬不动生肉,但可以喝口雪雉血热腾身子,也可以咀嚼雉心雉肝来充饥。而肥肥的雪雉肉便能给红娜果腹,有剩余的,你也可啃食些肠肠肚肚或骨渣软肋什么的。
灌木林里连只昆虫都见不到。你仔细观察被落雪浸湿的泥地,想找到花瓣形的雪雉爪印,遗憾的是,一点可疑的线索都没能发现。你想变化一下方位,绕到灌木林左侧再去碰碰运气,突然,静谧的山野传来小主人惊慌的呼叫:“迪克……快……来……救……我……”
小主人的声音有点变形,像被什么东西卡住了喉咙,喑哑并断断续续,听起来有点恐怖。你急忙以最快的速度从原路退出灌木林,朝那块鹫形岩石奔去。
远远你就看见一匹红毛豺狗正凶猛地扑向你的小主人,阿炯眼睛看不见,抬起胳膊胡乱抵挡着,哗啦,他的一只衣袖被尖利的豺爪撕烂,小臂也被豺牙噬咬了一口,流出殷红的血。他惨叫一声,脸上露出痛苦而又绝望的表情。豺后退两步,前腿蹬直,后腿微曲,准备又一次更凶残的扑咬。
你大吃一惊。你气得浑身颤抖。你悄然无声地往前猛蹿,像道黑色的闪电。就在恶豺起跳的一瞬间,你一个梯形扑击,撞在豺的胯部,把豺撞得四足朝天。然后,你两只前爪稳稳地踩住豺的胳肢窝。愤怒的火焰扇起了你原始的噬血的野性。你的嘴麻利地伸向豺柔软的颈部,你已听到豺静脉血管里澎湃的血流声,你的犬牙已触碰到豺圆润滑腻的喉管,只要用力一阖嘴,你就能尝到温热咸腥的豺血。突然,你无意间和被你压在身底下的豺四目相对,两道哀怨的目光像电流猛击你的心房,那么熟悉,那么亲切,你的意志你的勇气你的野性霎时间雪崩似的溃融了,浑身软得像坨稀泥。
豺——不——是红娜轻易地从你爪下挣脱出来。
你被急昏了头气花了眼又被愤懑堵塞了鼻孔,竟把红娜误认作红毛豺狗了。
假如此刻侵犯你小主人尊严的不是红娜,而确实是匹游蹿在死林间的豺,或者是别的一条什么狗,你早就把它置于死地了。即使换成一匹狼,你都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用犬牙,用利爪,用整个生命去搏杀,替阿炯报仇雪耻。
可对手偏偏是你的爱妻红娜。
汪汪——红娜,你是饿疯了吗?
汪汪——红娜,难道你忘了作为家犬的第一要义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伤害自己的主人吗?
红娜并不逃遁,它脸上也没丝毫羞惭或内疚。脸不红心不跳,仿佛它想背着你咬死阿炯搞的不是阴谋而是阳谋。它高昂着头颅绷挺着胸脯,理直气壮,似乎做了件光明正大的事。你愤慨又惊讶。只有两种解释,要不它的脸皮特别厚,要不它内心深处觉得咬人吃人天经地义。猛然间,秘藏在你心底已有大半年的疑问又翻涌上来。作为狗,它的毛色实在红得蹊跷红得罕见红得不自然。它到底是血统纯正的狗,还是……
仿佛是为了替你心头的疑问作个诠释,红娜翘挺起那根火焰似的红尾巴,呦……汪……呜……发出一声似狗非狗似豺非豺的啸叫。
豺!红娜是条豺狗!你茅塞顿开,所有的疑问一秒钟之内都找到了圆满的答案。你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e.红娜暴露豺的本性
确实,红娜身上有一半血统是狗,有一半血统是豺。它的母亲是条体格健壮的黄狗,它的父亲是一条赤褐色的豺。在一个春暖花开的季节,它的母亲在野坟地里遇见了它的父亲,母狗与公豺结合了,生下了红娜。
豺和狗是同类,有很亲近的血缘关系,人们至今还把豺唤作豺狗。从体形到生活形态,豺和狗都有相似之处,是同宗异族,是可以通婚的。红娜秉承了母亲的体形和父亲的毛色,表面上像条温顺的母狗,内心却激荡着豺的凶猛野性。因此,红娜瞧不起佛海镇那些早就蜕化变质身上野性荡然无存的草狗。它总觉得镇上那些个外表潇洒风度翩翩举止像绅士般的公狗身上缺乏一种吸引它的魅力。狗和豺都是哺乳类动物,它们可以说是靠鼻子思想的。它从那些个漂亮的公狗身上嗅闻到的是一股火塘的炭薪味和熟食的腐酸味,还有草狗甜腻腻的谄媚的气息。
完全是出于一种本能和天性,它不喜欢这股气味,它固执地认为那是野性泯灭力量衰微的气味。因此,它粗暴地拒绝了包括镇上狗群的头领灰公狗在内的众多追求者。它之所以会看中相貌丑陋的迪克,先为迪克无所畏惧力战群狗的胆魄和娴熟的撕咬技艺所吸引,后来又在迪克身上闻到一股山野的雄沉的气息,闻到一股糅合着力量、胆魄与被弱肉强食丛林法则所熏陶而成的浑厚的生命气味。这是一种穿透它灵魂的气味。它抵御不住这种来自天性的诱惑,终于抛却了世俗的美丑观念,委身于迪克。
是的,它饿极了,但这还不是它要扑咬瞎子阿炯的全部理由。当迪克深更半夜把它叫醒,并用身体语言告诉它要穿越死林,它第一个反应就是激动和兴奋,为着从此摆脱人类的束缚和羁绊而激动,为着能和迪克并肩闯荡杳无人迹的荒原而兴奋。它在暖融融的火塘边和铺着稻草的狗棚里已生活得腻烦了。它本来就是豺和狗杂交的品种,精神世界更酷似豺。它天生缺乏狗的忠贞,它对依附人类生存不仅觉得别扭还觉得委屈。它早就有返归山野的冲动。它跟着迪克离家出走,不单纯是为爱情私奔,更重要的目的,就是想和迪克一起到森林里过自由自在的野狗生活。
不知是遗传基因使然,还是环境的诱发,跨进死林后,那凄迷的雪尘,那惨白冰凉的积雪,那荒无人烟的原始土地,突然给了红娜一种灵感,那才是它梦寐以求的生活乐土和自由王国。死林里阴森森的死亡的氛围,和它潜伏在下意识中的豺的本性产生了奇妙的共振现象。严酷的外部世界和冷酷的内心世界高度和谐统一。豺的本性就是渴望见到厮杀流血渴望见到死亡。
对人类来说,这儿是一片死林,但对豺来说,却是天堂仙境。
一路上红娜早看出来了,迪克对瞎子忠贞不贰,有一种深深的依恋之情,可以说是恋主情结吧。对豺或野狗来说,这是一种十分有害的心理障碍。它站在半豺半狗的立场上,确实无法理解迪克这种猎狗的品性。它甚至还产生一种嫉妒,迪克对那小瞎子的爱明显超过自己。
一次在攀爬一道陡坎时,它腆着大肚子滑了一下,吊在一块岩壁上,上不能上,下不能下,急得它嗷嗷直叫。与此同时,瞎子阿炯也被一棵小树绊了一下趴在陡坎上。它和阿炯一起向迪克呼救,迪克毫不犹豫地先叼住阿炯的后衣领把他拖拽上陡坡,然后才来帮它。尽管没酿成灾难性后果,但它心里很不是滋味,嫉恨得连牙龈都流出了酸水。
红娜很清楚,要想让迪克按它的思路去生活,必须除掉阿炯。红娜本质上是豺,本来就是人类不共戴天的仇敌,咬死小瞎子,对它来说,没有半点道德上的顾虑。
咬死他!它很快打定了主意。这是一箭三雕的绝妙主意。一方面可消除迪克的恋主情结;二可以使迪克死心塌地地与自己游荡山林生活荒野;三可以饱餐一顿,救断食的燃眉之急。
红娜很聪明,晓得假如当着迪克的面扑咬小瞎子阿炯,迪克决不会袖手旁观,弄不好偷鸡不成反蚀了把米。当小瞎子叫嚷肚子饿,迪克钻进灌木林去寻找雪雉时,红娜灵机一动,觉得这是个老天爷想成全它而恩赐给它的好机会。它想干净利索地解决问题,不要弄出声响,等迪克寻食回来,小瞎子已命丧黄泉;木已成舟,迪克即使暴跳如雷也奈何不得了。
这主意实在高明,它都要为自己的聪明而陶醉了。
作为一条豺,要对付一个双目失明手无寸铁又饥寒交迫的孩子,真比吃盘豆腐还容易。它设想好绕到阿炯背后,不要吠叫和啸叫,一切战斗宣言和最后通牒全部省略,突然袭击,猛扑上去,在他还未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一口咬断他的喉管。动作要狠、稳、准,决不拖泥带水。
它怎么也料想不到,小瞎子的耳朵会那么尖,简直比雷达还灵敏。它刚蹑手蹑脚绕到他背后,他立刻就听出异常来,本来坐在鹫形岩石上的身体一下缩到地上,头和身体都紧紧贴靠在石头上,脸上还露出警觉的神态。
很难说这是不是一种第六感觉。
红娜没有穿透岩石的特异功能,只好从他的背面绕回他的正面,改偷袭为强攻。按理讲,它瞄准他的喉管闪电般地从正面扑咬上去也能咬他个措手不及把他置于死地的,但小瞎子一面呼救一面摇晃手臂,拳头无意间擂中它的腹部。公平地讲这一拳头力量微乎其微,要是换一匹豺狗,这一拳头只能当是搔痒痒。但它腆着大肚子临近分娩,腹部变成致命的薄弱环节,轻轻一触碰,便绞心地疼,直线蹿跃的身体忍不住在空中曲扭了一下,目标歪了,没咬着喉管而咬着了他的手臂。
真是倒霉透顶。
还没等它第二次扑咬,阿炯的呼叫声就把迪克给招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