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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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瞳中人(1)

1.

余亚静绝望地发现,邓安城又睡着了。

他居然又睡着了。

他以一种无比舒服的姿势把自己安置在沙发上,背后是两个肥大的靠垫,他深深地嵌在了两个靠垫里。一条毛毯把他从脖子裹到脚上,使他看起来像个打了包的婴儿,再配上他那张开始发胖的圆脸,怎么看都是个老婴儿。这老婴儿像蜂蛹一样把自己缩进毛毯里,偷偷地,低三下四地打着鼾。她敢保证,他一定以为别人听不到他的鼾声,就像一个人把自己装进了瓶子里就自以为谁都看不到他了。她站起身来,双手抱肩,挑起眉毛眯着眼睛左一下右一下地鉴赏着这个毛毯里的老婴儿。

屏幕里的声音和画面还在像河流一样哗哗往出流,溅了他们一身一脸,突然,一段紧张的打斗声硬是从屏幕里挤了出来,兵器一样向他们砸过来。就这样,他都没醒过来。看法国文艺片看睡着也就罢了,那是因为人家慢,确实是慢,一个接吻都能接十五分钟,可是连看美国商业片都能看睡着吗?事实上,他的睡觉堪称是见缝插针无孔不入,能像液体一样流进所有微小的缝隙。而且他还有一项绝技,就是能坐着睡觉。有时候他看起来坐得直挺挺的,走近一看,眼睛已经闭上睡着了,简直让人骇然。春天的时候他陪她去公园赏花,他们坐在长椅上,她正想着不要辜负这一春的花事,却发现他早已经坐在那睡着了,紧闭的眼睛藏在眼镜后,落花落了他一身,这使他看起来分外凄婉,像数九寒天坐在雪地里一样料峭。

然而还有更可怕的,有时候他和她正坐在沙发上说着话,他就已经清浅地睡着了,因为浅,所以他即使睡着了仍然坐在那里和她一问一答。然后,他抛下她独自一步一步往深处走,越走越深直至那些黑色的睡眠完全把他淹没。当她气愤地一把把他从睡眠中拖出来时,他居然还能机警地清晰地接上一句,刚才说到哪了?哦,我想起来了。他一瞬间的表情真像个通灵者,横穿梦里梦外,她不寒而栗。

她悲愤地站在那里,电影收尾的音乐已经响起,他还没有睡醒,岿然不动地坐在那里打着盹。音乐优美悲怆,正好做她此时的背景音乐,简直要把她从地上托起来了,这种诗化会麻醉她此时的悲伤,她不要。她伸出手去,哐一声把电视关了。音乐和画面戛然而止,突然都被收回到那只匣子里了,屋里出奇地冷清和空旷,似乎突然之间比原先大出了一圈。屋里的空气密度忽然变稀薄了,邓安城猝然惊醒,在他醒来的一瞬间,他困惑地眨着眼睛,然后,有些惊恐地看了余亚静一眼,像个屡教不改的犯人知道自己又犯错了。其实他的意识还没有完全从睡梦中抽身出来,嘴上却硬撑着撑出了几个边缘清晰的字眼,完了?怎么才开始就结束了?他一步就从开头跨到了结尾,还抱怨这电影怎么像鱼头宴一样只有一个头一个尾。余亚静开始冷笑,她怎么就嫁给了这样一个男人?她,一个画画的女人居然活生生地嫁给了这样一个男人?

画画的女人分两种,一种是画能卖出去的,一种是画卖不出去的。她属于后者。每次她背着厚厚的画到各个画廊找画廊老板卖画的时候,老板们都是同一句话,你的画里缺少独特的元素,你必须找到能够让你脱颖而出的东西。还有的老板慈眉善目地对她残酷加一句,梦想和才华是两回事,不要把梦想当成才华。听到这话她就恨不得一把火把这画廊烧掉。似乎所有的画都能找到归属,都能在一个角落里安身立命,只有她的画流落街头。倘若是真的,她真的不过是把梦想当才华,那他偷偷在心里嘀咕一下也就罢了,可是他一定要说出来,一定要让话长出獠牙来咬她啃噬她才觉得过瘾。为什么要这么赶尽杀绝呢?他们以为她来卖画就仅仅是为钱吗,虽然她真的没钱,但还有比钱更重要的,比如她还需要这个世界的认同。

这种认同简直是她的另一件肉身,只有套上它她才会觉得自己有了人形,走在大街上终于像个人了,不然,即使走在人群中也觉得像走在阴间,孤魂野鬼似的。活成一个人形可真难,和一个人成仙得道的难度估计也差不多少。为了活下去她不得不街头卖艺,坐在广场给人画像,一张人像速写三十块钱,廉价程度直逼乞丐。天冷的时候,她坐在寒风中,连手都伸不开,中午只能啃一个面包。饥饿和落魄像酒精一样使她在画画时产生了近于癫狂的状态,好比有些狂草是要醉酒后才能逼出生命,她的画因为这种刺激倒是在皮下长出了一层新的血液,但是殊途同归,照样卖不出去。只要画卖不出去,她就永远不能把“艺术家”三个金光闪闪的大字贴到脸上,她只能是一个坐在广场的寒风中给人画速写的小贩。她只能在孤独中学会一点自我陶醉,但是那点陶醉只让她愈加心酸罢了。

除了画画,落魄,她还得不断更换男友。这似乎是所有搞艺术的女人的共同宿命。当然,除了因为男人的不可靠,还因为爱情本身的娇嫩,以至于稍微沾上一点灰尘,比如钱,性,都会顿时香消玉殒。有时候她一边喝酒一边安慰自己,米开朗基罗不就为了一块面包给人夜以继日地画那些白色雏菊吗?莫扎特不就为了几十块钱发着高烧给人口述曲谱吗?但她毕竟不是米开朗基罗和莫扎特,尽管满口喊着艺术和自由的口号,但自由到三十多岁的时候,她还是决定立地成佛。妈的,姑娘我不画了,找个男人嫁了算了,姑娘搞不成艺术还不能过过日子去啊。可是,这个时候她又发现,嫁人的难度并不比搞艺术的难度低多少,甚至是同样的艰苦卓绝。婚猎市场上的男人打个算盘还是不成问题的,她不年轻,没钱,还是被用旧了的商品,得有折旧价。没有哪个男人会想,她是个艺术家,至少,她曾经是个画画的女人。在他们眼里,会不会做饭,会不会生孩子显然比画画更重要。

画画画不成倒罢了,居然连烟火人生也过不了,做不了女神就罢了,看来连个合格的女结婚员都做不了。结婚可是要以失去自由为代价的啊,她都准备好牺牲了,却发现根本没地方供她牺牲。她好像一个被阴阳两界排挤出来的游魂。她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邓安城的,这个长着一张小圆脸的男人认识她没几天就突然向她求婚。她吓了一跳,似乎摆在她面前的是个圈套。是啊,她拿不出第一次性交,拿不出钱,也不能为男人提供有钱的岳父,而他连她的画都没有看过,不可能是她天上地下那个命定的知音,那他为什么愿意娶一个绝境中的穷女人?难道是因为他实在没有女人可娶吗?也不像,毕竟他有宽敞的房子有不错的收入,还有一副温和的性格。尽管迷惑,但有人愿意娶她毕竟不是坏事,女人们再怎么进化,结婚对她们来说永远不失为一种经典的生存方式。某种程度上讲,婚姻是女人的一种宗教,是恐惧和希望催生出的孩子。

不过也有例外,她大学时一个女同学就坚决选择单身。她说对抗男权的最好方式就是单身。她本名叫李文娟,嫌太娟秀,自己又封号北魁。李北魁说为什么要结婚呢?传统意义上从婚姻中才能得到的一切现在婚前和婚外都能得到,比如,可以同居,可以生孩子,至于性的问题嘛,可以自慰,或者,情趣用品比男人更好用。强大的李北魁一个人漂在北京,穿衬衣穿背带裤在地下室里画画,她望尘莫及,同时也自愧自己从骨子里就不够文艺。本质上就是个俗人还哭着喊着一定要去搞艺术,难怪画不成。她想,悟了就好,浪子回头金不换。

她渐渐开始感到邓安城的好了,因为他从不打听她过去有几个男友,和几个男人睡过觉,似乎他眼睛里所能看到的就是她这个人和她的现在。显然,他没有把她当成商品来消费,也没有把她当成新鲜的土地独占其使用权,这让她心生舒泰。更重要的一点是,他愿意宠她,这谁都能看得出来,他宠她宠到了没有原则的地步。似乎她愿意怎样胡闹都可以,简直是一个父亲领着自己的女儿。就这两点轰然把她击败了,这样一个男人自己送上门来真像是让她捡了个便宜。而她对他在之前有过几个女人根本没有兴趣,连问都懒得问。于是她放下前女画家的身段和这个普通的IT男结了婚。

尽管结婚突兀,婚后也并没有剑走偏锋的迹象。他没有在婚后表现出另一副可憎的面孔,对她的宠爱也没有得手后的减息。唯一让她崩溃的是,他只要面对一切优美的,无用的艺术就会轻而易举地睡着,赏花的时候会睡着,看画的时候会睡着,看文艺电影的时候会睡着,看小说的时候会睡着。而她做文艺女青年做惯了,所以她不能不失望。她想起了李北魁的话,婚姻是个什么啊,就是有一个人无孔不入地盘踞在你生活的每一个缝隙里,他对你的一切了如指掌,连你一天里会什么时间上厕所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就是他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他的灵魂仍然翱翔在你的头顶,遮住你的一切。婚姻就是彻底地交出自由让你无处躲藏。是的,她都明白,可是,这自由倘若不交出去就一直捏在自己手里大约也是块烫手的炭火吧。自由得太久的人竟也像关久了的囚犯,恨不得在大街上拉个人就把自由赶紧拱手相让。

她不能忍受他对艺术的亵渎,每次看到他睡着了她便不由得愤怒,觉得这捎带着也是对她的一种侮辱。可是这男人无趣惯了,她也没本事把一个理科男点石成金,只能不时向他发发脾气以示不满。他认错态度倒是向来不错,大约也觉得自己随时能睡着是件丢人的事情,但凡前一天看电影睡过去了,第二天必买件礼物向她道歉。他如此没有原则地宠着她,很令她的女友们羡慕。可是,只有她自己在心底的某个角落里觉得不对。是哪不对呢,她说不出来,只是,有时候,在他用空洞的眼神看着她的一两个瞬间里,她会有一种悚然而惊的感觉,她突然觉得在那个时候他看的并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人。好像在她身后还站着另外一个人,她猛然回头,身后空无一人,只有她和他。她突然想到,他对她是真的用心了呢,还是这一切宠爱只不过是一种假象?如果是假的,他又为什么要娶她?他好像一只缓缓揭开了盖的瓶子,一缕神秘的气味像一只手一样从她脸上拂过。

而此时,他已经把自己从那种邈远神秘的空洞里拉回来了,陌生地内疚地心疼地看着她。她阴郁地戳在那里,隐隐有种不安。

他们很少做爱,接吻则更少,当然了,做爱都不愿意,何况是接吻。即使做爱的时候,她也会感觉到他会突然心不在焉,似乎一边做爱一边还在想些别的事情,他想别的,她便也想别的,各开各的小差,只剩下了一堆机械运动。但是他会一直抱着她睡觉,每晚都把她紧紧抱在怀里,似乎生怕她在睡梦中就消失了。这种拥抱让她感到满足,也就抵消了他做爱时的心不在焉。可是每次看到他坐在她身边就睡着的时候,她忽然就想到,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心不在焉呢?她越来越断定,他其实从心里根本不爱她,那他究竟为什么要向她求婚?

她开始赌气,扬言要离家出走,他自然是拼命求着她,就差给她跪下了。他脸上的焦急倒不像是装出来的,那就是说,他还是在乎她的。可是到了下次,他依然如故。他像病入膏肓一样,怎么都治不好他。她只好一次一次地吵,以此来争取他对她的在乎。他便继续求她原谅,送她各种礼物百般哄她,背她上下楼梯。她就坡下驴,以各种理由原谅他。毕竟,她从心里还是依恋着他,因为她很清楚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比他对她更好,他已经是她的亲人了,所以也见好就收。只是,今天和解了,明天又开始。这种争吵像枚肿瘤一样,这里摁下去那里起来,终究是内部出问题了。不仅如此,他还是经常会用那种空洞的神秘的眼神偷偷看着她。她感觉到了,背上一阵不寒而栗。

这个晚上,他照旧看电影看睡着了。她不打算叫醒他,在那一瞬间她忽然断定,其实他根本不爱她,而她爱他吗?她在他这里要的不过是一种收留,他们只不过是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两个房客。她豁然苏醒了,她不能让自己变成一场婚姻中的摆设,既然不爱却还要娶她。这不是摆设是什么。她毕竟有自由之身,她要反抗。剧烈的悲愤让她站在那里瞬间便做出了一个决定,她一定要离家出走一次。他醒来后,故技重演,而她已经在长期的争吵中长出免疫力了,开始刀枪不入了。这次他休想收买得了她。

第二天邓安城一上班她就开始收拾行装,具体去哪里她还没有想好,只是她必须出门一趟,她要解放自己。等他晚上回了家,这屋子里空空的,她已经不知所踪。也算对他的一种惩罚。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冷笑着。

余亚静驮着一个大背包出门了,她暂时还没有给此行定位,去旅游?太普通了,再说看看山山水水也解决不了她心头的郁积之气,山水不会说话,必得接触些人气才好。去看女友?李北魁倒是闲人一个,但万一被那个女权主义者诱拐地离婚了怎么办,她结个婚容易吗?她承认,无论婚姻怎样让她失去自由,她心里其实并不愿离婚的。去看玉君吧,她连孩子都生出来了,若见了她,必定是满嘴的宝宝满嘴的婆媳关系,她对这种话题避之不及,不能自己送上门去。不如去看看过去认识的那些男人们吧,暗恋过的,暧昧过的,相爱过的,上过床的没上过床的,反目成仇的,统计一下也能凑够一桌饭了。她想起女友陈思办婚礼的时候就特别辟出一桌作为前男友桌,各前男友围坐一圈也其乐融融,吃饭期间还不乏交头接耳地点评了一下今天的新郎,领带颜色太土,脸上的笑容太多,摆都摆不下了,看着俗气,下巴上还长着个大痦子……摆在案上的都这样,说不来脱了衣服还有多少见不得人的地方。男人们个个觉得自己比新郎好,床上功夫也一定比新郎高。他们都没有缘由地自信着。

她决定,把这些已经载入史册的男人再一个个从老照片里拉出来,让他们纷纷复活,仔细看看他们老了没,顺便怀怀旧,感受一下岁月的流逝,再打听一下他们各自可否过得幸福,后来的女朋友有没有她好。最主要的一点是,她想搞清楚,这些曾经认识的男人中间,有谁还爱着她。她知道这个人不是邓安城,那这个人又是谁?过尽千帆历尽磨难之后,是不是才配叫爱情。她想象着,眼睛已经潮湿。

就算再没有爱情了,这一路走过去,把他们逐一拜访,他们肯定会呈现出不同的表情,或惊讶,或喜悦,或生气,而她只是一个观看浮世绘的观众,一个去男人中间调研的女领导。这简直是一个宏伟的计划,她为自己的想法感到激动,坐在车站的椅子上就拉出了一个粗略的名单。排序完全是随机的,与年龄与感情深浅都没有关系。她一边兴奋着一边又觉得自己荒唐,难不成还指望有哪个男人在原地等她十年吗?或者,她路上遇到一个合适的男人就扔下邓安城跟着他跑吗?

没想清楚的只好路上慢慢想了。接下来,就是第一站。

第一个男人叫景天,是她的大学同学之一。景天是历史系的才子,余亚静因为仰慕才子而和景天谈了两个月的恋爱。景天出身于书香门第,父母都是教授,家学严格,所以他对自己的吃饭睡觉姿势都要求极为严格,因为论语有训,“食不语,寝不言”,“席不正,不坐”,“寝不尸,居不客”。他喜欢余亚静是从她那双手开始的,余亚静正坐在食堂里吃面条的时候,他坐在她对面端详着她那双手,由衷地说了一句,真是宋词里的手,“纤指十三弦,细将幽恨传”,大约说的就是这样一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