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亚随笔选(译文名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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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在麦柯利村头访旧[1]

勃莉吉特为我做管家,年头儿可不算少了。实际上,远在我记事以前,我就受到过她的百般照顾。现在,我们一位老单身汉、一位老姑娘,作为两个独身者住在同一屋顶之下,大致来说过得相当舒服;所以,我并不想如某位心粗气浮的皇家子弟那样,一个人跑到山上去,为自己的独身生活大哭一场。我们两人的趣味、习惯十分相投,融洽无间——然而,这融洽又“自有别致之处”。我们总的说相处甚得,偶有小小的口角——这在近亲之中也是难免的吧。我们冷暖相关,但这同情仅仅藏之于心,并不明言表示出来。有一次,我对她说话,故意装出一副特别温和的腔调,堂姐[2]听了,眼泪立刻夺眶而出,说我这个人变了。我们两个人都酷爱读书,但读书的路子不同。当我正盯着伯尔顿老头子[3]的一段文章(也许是第一千次了),或者他同时代的某位古怪作家的书,反复玩味、爱不忍释的时候,她却正读着一本时新小说或者冒险故事,为之发呆入迷——每天,这一类新书源源不断地送到我们共用的书桌上。我一读记叙文,心里就发急。对于故事发展,我也不怎么留意。可是,她看书,一定得有故事——不管编得好,编得坏,编得不好不坏,都行——一定得有人世纷争,有许许多多的好事和坏事。但是,小说里的兴衰浮沉——甚至就连现实生活中的人事代谢——我早就不感兴趣了,它们对我只能起一点儿模模糊糊的影响。非凡的性格、独特的见解,令人解忧散闷的奇癖怪才,作家的神来之笔——这些,才使我倾心。堂姐却对于一切奇文异书统统讨厌——几属离奇古怪、超出一般趣味轨道的东西,她一律不看。她认为“常态自妙”。《医生的宗教观》[4]一书的优美动人的曲笔,她不欣赏,倒也罢了。但是,有一件事,她可得向我道歉:对于我衷心喜爱的一位上上世纪作家的才华,她最近竟转弯抹角地有些不敬的表示——我指的乃是那位极高贵、极雅致、极贤德,同时又有古怪念头、独创思想、大家风范的玛格利特·纽卡塞尔夫人[5]。

由于命里注定,我也无可奈何,我这位堂姐曾经结识过不少自由思想者——即那些新奇的哲学流派和思想体系的领袖和弟子,并把他们看作她自己和我的朋友[6];但是,对于他们的主张,她既不反对,也不赞成。她小时候所相信的那一套规规矩矩、古老神圣的观念在她心里一直保持着权威。她从不肯让自己的思想像玩魔术似地变来变去。

我们两个人的脾气都有点儿自以为是——不过,我注意到,我们凡有争论,几乎一律都是如此结束:关于事实、日期、细节方面的问题,争论结果总是我对、堂姐错。可是,每逢在道德要旨、事情该办不该办的问题上发生了分歧,不管争论多么激烈,也不管我一上来如何信心坚定,到末了,我总是一定要被拉到她那思想轨道上去的。

提起我这位女亲戚的缺点来,我的口气必须十分温和,因为勃莉吉特不高兴听人家说她的毛病。别的先不说,她有一种当着别人的面读书的不好习惯:在这种时候,别人要问她什么,她总是不把人家意思完全弄清就回答“是”或者“不”——这,自然惹得那个提问题的人恼火,而且很伤人家的自尊心。面临人生的紧急考验,她能处之泰然;可是,有时碰到一些微不足道的琐事,她那镇静却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有时,为了维护一种主张,且又事关重大,她也能说得头头是道;然而,谈起有些非关道德良心的问题,她说起话来又前言不搭后语。

她年轻时的教育,家里人没有十分操心。这样,她也就免掉了所谓妇女教养的那一套表面文章。只是在她小时候,不知是事出偶然或者有人故意如此,她闯进了一间宽敞的内室,里边满满一屋子都是自古流传下来的英文好书,既无人为她挑选,也没有什么禁令;于是,她就在那一大片丰美而且新鲜有益的牧场上随意啃啮起来[7]。假如我有二十个女儿,我也愿意用这种方法来培养她们。我不知道,这么一来,她们长大了结婚的机会会不会因而减少,但我敢说:这种教育方式(即使于婚姻不利)总还能培养出一批超群出众的老姑娘。

在不幸的时刻,她是最最忠实的安慰者;但偶有为难之事、小小的烦恼,本无需过分认真对待,她也要掺进来起劲儿帮忙,结果反而把事情弄糟了。不过,即使她不能常常为你分忧,但在生活中的快乐时刻,她却能使你的乐趣三倍地增加。一起打牌、访友、尤其是出外旅行,她都是极好的同伴。

两三年前一个夏天,我们一起跑到赫特福郡[8],在那盛产小麦的美好乡村,闯到几个寒微远亲的家突然造访。

在我早年的记忆里,印象最深的就是麦柯利村头,严格说,按照赫特福郡的老地图,该叫做麦卡利尔村头才对——这是一座非常可爱的农舍,坐落在从威桑普斯台德[9]迤逦而来的一条雅洁的散步道上。我只记得当我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勃莉吉特带我来探望一位姨姥姥,曾在这个农舍里待过——勃莉吉特,我说过,大约比我大十岁的样子。我希望把我们的余年加在一起,由两人平分、共同享受——这,自然不可能。那时候,房子的主人是一位家道富裕的自耕农,他娶了我外祖母的妹妹做妻子。这个人姓格拉得曼。我外祖母姓布鲁顿,嫁给一个姓菲尔德的人。现在,格拉得曼和布鲁顿这两族在那一带依然人丁兴旺,但姓菲尔德的人却几乎死绝了。从刚才说的那次访问以后,四十余年过去了。在此期间,我们跟格拉得曼和布鲁顿这两家人再也没有见过面。那么,究竟是谁,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是亲戚,还是陌生人——把麦柯利村头的那座农舍继承下来——我们简直怕去猜想,不过,我们暗下决心,有朝一日,一定要亲自去察看一番。

我们离开圣阿尔班斯,经过拉顿[10]的那片豪华的园林,走了相当一段弯弯曲曲的路,在中午时分来到心中早就焦急盼望着的地方。那座古旧农舍,尽管它的形迹已在我记忆里消失,乍一瞥见,依然使我感受到多年来不曾经历过的快乐。因为,对这个地方,虽然我自己不记得了,我们两个人可没有忘记曾经一同来到这里,而且我们一辈子一直都在谈论着麦柯利村头;结果,它的幻影老是在我脑子里晃来晃去,我觉得自己对这个地方的面貌业已相当熟悉;可是,当它真的在跟前出现,我才发现——哟,这完全不像以往在我想象中多次出现的那个地方!

这里,空气中散发出香气,时令又恰在“六月的中心”,我正好与诗人一同唱道:

一往情深的想象

把你装点得那样美丽,

当你在阳光下真的出现,

堪与那美妙的幻影匹敌![11]

勃莉吉特可不像我,她所感受到的是一种清醒的喜悦,因为,她一下子就认出了她的老相识——当然,旧貌有些改变了,她也埋怨。一上来,的确,她太高兴了,简直不敢相信;但是,眼前的景物很快证实这正是她梦魂萦绕之地——她对这座老宅的每一根外柱都细细察看一番,又看了看木屋和果园,还到从前鸽舍所在的地方(那里,不仅鸽子,连鸽舍也早飞了);由于渴望认出旧游之地,她急不可耐、屏声息气——这对于一位五十出头的人来说,未免有失庄重,但也只好予以原谅。因为,勃莉吉特做起事来,有时候本来就与年龄不大相称。

现在,剩下来的只有进到屋里去了——可这对我来说简直比登天还难,因为,我这个人最怕见生人,最怕见久已疏远的亲戚。但是,亲爱之情胜过了疑虑,堂姐飞也似地奔入屋内,只把我撇在门外。立刻,她又露面,带出了另外一个人儿——她那样子,让雕塑家塑下来,就是“欢迎”的活生生化身。这是格拉得曼家最小的女儿,嫁到布鲁顿家,就成为这所老宅的女主人。本来,布鲁顿家的孩子们都长得秀气。他们家的六个女孩儿是全郡出名的最俊俏的姑娘。可是,在我看来,布鲁顿家这一位儿媳妇比那几位姑娘长得还要美。她生得晚,不认识我。她只记得小时候有一天,大人曾经把刚刚踏上篱笆门阶磴的勃莉吉特表亲指给她看。但是,只要知道她是亲戚、是表亲,也就够了。这样薄弱的亲戚关系,要搁在大城市里那种人人各顾各的风气之中,简直就像游丝一般轻微,但在这民风热情、纯朴、忠厚的赫特福郡,像我们亲眼看见的,却能把人亲密地联系在一起。五分钟以后,我们之间就像从小在一起诞生、在一起长大那样完全熟识了,而且亲亲热热地叫起彼此的教名[12]。本来嘛,基督徒之间就该互相这样称呼的。再看看勃莉吉特和这位女亲戚吧——她们谈得情投意合,真像《圣经》里那两位表姐妹见面[13]!这位农家妇女,举止娴雅端庄,在她的外貌和风度中有一种豁达的气派,适与其胸怀相称;这么一个女人,哪怕置身于宫廷之中,也是人尖子——至少,我们是这么想。在这个家里,我们受到男女主人的热烈款待——这个“我们”,还包括跟我们同去的一位朋友巴·菲·[14],我几乎把他忘了;不过,对于这次会见,他绝不会忘记的;现在,他在那袋鼠常常出没的遥远彼岸,说不定还能读到这篇文章。——说话之间,就为我们准备盛宴,甚至可以说,盛宴已经摆好了,像是早就等着我们到来似的。令我难忘的是:一杯家酿饮罢,我们这位慷慨好客的表亲又亲自领我们到威桑普斯台德的格拉得曼家,带着毫不掩饰的得意神气,把我们当作稀客介绍给她的母亲和姐姐们——她们倒记得我们的一些往事,而她那时候年龄太小,简直还不懂事哩。在她们那里,我们同样受到好心好意的款待。勃莉吉特心里一高兴,过去的事、过去的人,千百种的印象又回想起来了,不仅是我、她自己也感到十分吃惊——连坐在一边的巴·菲·也觉得惊奇(在座之中,只有他一个人算不上是谁的表亲)——几乎完全遗忘的人名、事件的影子,纷至沓来,在勃莉吉特心头重现,如同用柠檬水写下的字迹,由于友情的温暖而显示出来——假如我忘掉了这一切,那就请那些在乡下的表亲们把我也忘掉吧,也请勃莉吉特不必再去回忆:很久很久以前,在我那病病弱弱的幼年时代,我是她照管下的一个稚气十足的小孩子(正像在我以后的傻乎乎的成年时代,我仍然一直受到她的照顾一样),那时,她曾带着我到过赫特福郡的麦柯利村头一带美好的、有田园风光的场地。

注释:

[1]此文于1821年7月发表于《伦敦杂志》,内容先描写作者的姐姐玛利·兰姆(文中的“勃莉吉特”),然后记述他们姐弟二人两次到赫特福郡的麦柯利村头(地名,原文为Mackery End in Hertfordshire)走亲戚的经过。兰姆姐弟的外祖母玛利·菲尔德是这一带的人,他们的一个姨姥姥(玛利·菲尔德之妹)家在麦柯利村头,在兰姆小时候,他姐姐曾带他在此探亲居住,多年以后,姐弟又远道而去旧地重游——本文主要是写这后一次的探亲。

[2]在兰姆的文章里,把玛利改了一个名字,叫勃莉吉特,身份也从姐姐改为堂姐。

[3]伯尔顿(Robert Burton,1577—1640),英国散文家,《忧郁的剖析》(“Anatomy of Melancholy”)一书的作者,兰姆所最喜爱的散文家之一。

[4]《医生的宗教观》(“Religio Medici”),英国医生、散文家勃朗(Thomas Browne,1605—82)的作品。

[5]玛格利特·纽卡塞尔公爵夫人(Margaret,Duchess of Newcastle,1624?—74),是兰姆所喜爱的一个英国女作家。

[6]兰姆姐弟在十八、十九世纪之交曾结识过一些思想激进的作家、活动家,如葛德文(William Godwin)、霍尔克洛夫特(Thomas Holcroft)、赫兹利特(William Hazlitt)、亨特(Leigh Hunt)以及其他现已不甚知名的文人。

[7]兰姆的父亲是伦敦法学院律师索尔特(Samuel Salt)的佣人,索尔特的藏书室,兰姆姐弟二人可在其中自由阅览,那是他们青少年时代的知识源泉。

[8]赫特福郡,在伦敦之北。

[9]威桑普斯台德(Wheatham pstead),赫特福郡地名,在麦柯利村头东南。

[10]圣阿尔班斯,拉顿,麦柯利村头附近的地名。

[11]引自英国诗人华兹华斯《访问雅罗》一诗。

[12]这就好像在中国只叫名、不提姓,表示关系亲切。

[13]指《路加福音》第一章第39—40节提到的圣母马利亚和她表姐以利沙白见面一事。

[14]即巴仑·菲尔德,兰姆的朋友,兰姆写此文时,在澳大利亚当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