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译本序
一八三六年下半年,狄更斯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取得了惊人的成功,匹克威克的名气一下子比英国首相还要大。出版商理查德·本特里约请声名大噪的博兹(狄更斯当时用的笔名)再写两部长篇,还聘他主编《本特里杂志》(《Bentley's Miscellany》)。其中的一部自次年二月起在该杂志连载达两年之久,并于一八三八年十月出版单行本。这就是全称为《奥立弗·退斯特历险记》(《雾都孤儿》)的本书面世经过。
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是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这个国家社会生活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各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栖身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苦。一八四二年末至一八四四年八月居住英国的恩格斯,根据亲眼观察和可靠材料于一八四五年完成并发表了《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他在书中写道:“工人住宅……住得拥挤不堪,在大多数场合下是一间屋子至少住一整家人。至于屋子里有多少家具,那就随贫穷的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最穷的连最必需的家具都没有。工人的衣服一般也是很糟糕的,在很多情况下只是一些破衣烂衫。食物一般都很坏,往往是几乎不能入口的,在许多场合下,至少是有时候,在量方面也不足,而在最坏的情况下就会饿死人。”
《雾都孤儿》发表之初,年仅二十五岁的狄更斯已通过《博兹特写集》和《匹克威克外传》树立了幽默作家的盛誉。那时的英国读书界曾掀起一股堪称空前的“博兹热”。诚然,《雾都孤儿》有若干章节再现了狄更斯创作上这一重要的特色,如班布尔先生与考尔尼太太结婚前后的关系描写,翟尔斯、布立特尔斯和流动补锅匠深夜捉贼时的心情刻画,既符合生活真实,又曲尽夸张之妙,滑稽突梯,妙趣横生,读来令人忍俊不禁,甚至捧腹绝倒。但是,狄更斯从他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开始,雄辩地向同时代人表明,他不仅仅具有出类拔萃的幽默感。掌握政权的资产阶级,施展济贫法、贫民习艺所这些招数,煞有介事地做出要帮助穷人的样子。狄更斯毫不留情而又令人信服地指出,这种“帮助”是彻头彻尾的伪善。一八三四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济贫法,取消了对穷苦百姓的一切金钱的或实物的救济,只承认一种救济方式——把穷人收容到习艺所去。读者从《雾都孤儿》中可以看到,千百座这样的习艺所就是千百座穷人的监牢。仅仅由于怕当倒毙街头的饿殍,失业者才不得不走进这人间地狱。英国政府对此了解得一清二楚,它正是指望穷人千方百计逃避进习艺所的命运,从而使当局可以假惺惺地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
狄更斯笔下的贫民习艺所是英国社会的一大脓疮。在《雾都孤儿》问世之后过了不多几年,恩格斯尖锐地指出:“那里的伙食比最穷的工人吃的还要坏,而工作却更繁重……甚至监狱里一般的伙食也比这里好……而实际上习艺所也就是监狱。不做完分内的工作就不能吃饭……”然而,年轻的狄更斯在本书中并不局限于揭露贫民习艺所这种虚假的“慈善”机构的实质。他愤怒地抨击对童工的残酷剥削,抨击英国的法律坑害那些为一块面包卖命的孩子。一八二二年,作者的父亲约翰·狄更斯被关进债务监狱,家里吃尽当光,才十岁的小查理不得不进一家制造鞋油的小厂当童工。那地方名为“工厂”,其实只是坐落在河边的一座破旧、肮脏的棚屋,老鼠不分昼夜出没无常,空气里充满木头腐烂的臭味。这位未来的伟大作家干的活就是把一罐罐鞋油盖好封口,把蜡纸的边缘修剪齐整,再贴上印好的商标。对于被迫出卖劳动力的儿童的苦难,狄更斯有切身感受。恩格斯根据英国一个童工调查委员会报告中的材料这样描写过千万个小查理、千百个奥立弗的处境:“孩子们总是半饥半饱,穿得破破烂烂。他们有一半人不知道什么叫吃饱,许多孩子一天只吃1个便士(10个普鲁士芬尼)的面包,或者在午饭以前一点东西也不吃;甚至还有一些小孩子从早晨八点到晚上七点连一点东西都吃不到。他们常常衣不蔽体:许多孩子甚至冬天还赤着脚。”
查尔斯·狄更斯在《雾都孤儿》中大声疾呼,抗议英国的法律置穷人和他们的孩子于不顾。为了使这种抗议具有生动的艺术形式,他在读者面前揭示了奥立弗无意中落入其间的伦敦黑社会。在那些阳光照不到的阴暗角落里,费根、赛克斯固然是十恶不赦的坏蛋,但像南茜、恰利·贝茨这样的男女青少年之所以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并非由于什么与生俱来的劣根性,而是因为当他们面临饿死与做贼的抉择时,没有人向他们伸出救援之手。他们在自己的生活道路上不像奥立弗那样幸运,没有遇上布朗劳先生或梅里太太。作者通过这部小说斥责了统治阶级不采取措施根除这种社会病毒。
世界文坛上一些名字与日月同辉的伟大诗人、作家,往往只有一两部,或者仅有一部最能代表作者风骨和成就的杰作,如屈原的《离骚》、但丁的《神曲》、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等等。不过,要举出一部——如果只举一部——最能代表狄更斯风骨和成就的作品,恐怕意见不那么容易一致。甲可以举《大卫·考坡菲》,乙也许提《董贝父子》,丙主张立《荒凉山庄》;不少英国人认为《远大前程》才是狄更斯最优秀的代表作,而特别推崇《双城记》或《老古玩店》的也大有人在。苏联有一套两百卷本的《世界文学丛书》数年前已经出齐,其中狄更斯的一卷选的却是《雾都孤儿》。很可能,在向世界揭示政治和社会真理方面,他后期的一些力作比《奥立弗·退斯特》更尖锐、更深刻。但是,《雾都孤儿》为广大读者熟悉和喜爱的程度,在狄更斯如此丰富的文学遗产中,却称得上数一数二。像教区干事班布尔(Bumble)、犹太老贼费根(Fagin)的名字,在英语中已分别成为泛指骄横小官吏和幕后教唆犯的同义语,甚至还派生出bumbledom(妄自尊大、官小架子大)这样的词来。至于奥立弗拿着碗走到大师傅跟前请求添粥时说的那一声“我还要”,更是被不同的后人出于不同的需要评论、借用、援引了一百多年。顺便告诉读者一个有趣的事实。狄更斯在本书中刻画得入木三分、令人切齿痛恨的贼首费根,却得名于作者在鞋油厂当童工时像大哥哥一样关心他、爱护他的同伴鲍勃·费根。狄更斯从小就经常闹肚子疼,他后来在回忆那段经历时写道:“当时我实在痛苦不堪,人家在我干活的小小凹室中用干草为我铺了一个临时床位。我疼得在地铺上打了半天滚,鲍勃用空鞋油罐盛了热水敷在我的腰部。我慢慢地觉得好了些,到傍晚疼痛完全消失,但鲍勃(他长我好几岁,个儿也高得多)不放心我一个人归去,提出要送我回家。可是,我们一家子都住在债务监狱里,怎么能让他知道?不行!我的自尊心不容许。我用种种借口想把他甩掉,但是生性善良的鲍勃·费根怎么也不听。于是我诡称家住色利岸滩的索思沃克桥边,并在一所房屋的大门口与鲍勃分手。记得为了提防他掉头回顾,我还装模作样地在门上敲了几下。人家闻声出来开门,我便问:‘罗伯特[1]·费根先生是住在这儿吗?’”
狄更斯曾多次为《雾都孤儿》的不同版本作序,置于这个译本卷首的是其中写得最好的一篇。读者如果把它跳过了,译者诚恳地请你们回过头去仔细读一读那篇不足三千字的短文。《雾都孤儿》批判的锋芒所向乃是用“济贫法”等遮羞布掩盖起来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吃人实质,这是许多专家学者探讨研究的大题目,自非译者三言两语所能概括。不过,作者在序中批评有些作品把盗贼写得“丰采翩翩”、“情场得意”、“浑身充满着吸引力”,这番话却是发人深思、颇堪玩味的。特别是作者能赋予一个俗套的故事躯壳以全新的、蓬勃的生命力,向并不都有很高文化素养的广大市民读者提供他们容易接受的上等精神食粮,而不是去迎合低级趣味,这一点至今仍然值得我们认真思考、虚心学习。
荣如德
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注释:
[1]鲍勃是罗伯特的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