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钱小说(译文名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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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栖身之所

他接受他们的施舍,时世艰难

但他问(因为他不是傻瓜):

“你们给我住处干吗?你们给我面包干吗?

天哪!你们要我干什么?”

(摘自《艾金先生的毁灭》·古代爱尔兰民谣)

一个名叫乔治·费康比的士兵在布尔战争[1]中腿部中弹,不得不在开普敦一家医院中截去小腿。他回到伦敦,得到七十五英镑,为此他在一份文件上签了字,今后不得再向国家提出任何要求。他把这七十五英镑投入新兴门的一家小酒馆;正如他从账本(用铅笔写的被啤酒染污的小账簿)上所看到的,这家酒馆每周赢利四十多先令[2]。

他搬进很小的里屋并与一个老太婆共同经营售酒业务数周后,得知他的腿并未赚到多少钱:尽管这个当兵的对他的客人彬彬有礼,但收入大大低于四十先令。他获悉前些日子这个地区在施工,因此泥瓦匠经常光顾这家酒馆。现在工程已经完成,因而许多顾客不来了。有人对他说,这一点他本来可以轻而易举地从账本上看出,因为平日的收入跟所有餐饮业经验相反,超过节假日;可此人过去仅仅是这种酒馆的客人而不是店主。这家酒馆维持了不到四个月,因为他花了这么长的时间去找从前的店主的居住地点,否则有可能还要长一些。之后他就一文不名地失业了。

有一段时间他在一个年轻的军嫂家找到了栖身之所。当她照管她的小店的时候,他给她的孩子讲战争故事。后来她的丈夫来信说,他要回来休假;于是她就要这个当兵的尽快离开。在此期间,她在小屋所允许的情况下同他睡过觉。他又磨蹭了几天,最后还是不得不走人。她的丈夫回来后,他又去看望过她几次,还得到过一些吃的。可是他的情况还是每况愈下,渐渐沦落到那些日日夜夜在世界最大城市[3]的马路上觅食的无穷无尽的贫民队伍中去了。

一天上午,他站在泰晤士河桥上。他已有两天没有吃过什么像样的东西了,因为他穿着旧军服到酒吧去,人们当然只给他一些饮料,而不给他吃的。如果不穿军服,他们连饮料都不会给他,因此他就特意穿上军服。

现在他又穿上他当店主时穿过的便服。因为他打算去乞讨;他感到羞愧。使他感到羞愧的并非是他腿上中了一枪和买下了一家不赚钱的酒馆,而是他落到依靠素昧平生的人的钱款为生的地步。按照他的观点,谁也不欠谁的。

乞讨对他来说很困难。这是那些什么也没有学过的人的职业;只是这种职业看来也得去学会。他先后同好几个人说话,可是神态高傲,留神别挡住别人的去路,别让他们感到厌烦。他也选择比较长的词句,别人已走过去他还没有讲完;他也不伸手。这样一来,当他已是将近第五次卑躬屈膝时,几乎还没有一个人看出他是在乞讨。

但有人注意到这个,因为他突然听到身后有一个嘶哑的声音在说:“你快给我离开这儿,你这狗娘养的!”由于他自知有罪,所以头也不回,干脆夹着尾巴向前走去。走了几百步后他才敢回过头去,看见有两个衣衫褴褛的最下流的乞丐站在一起目送着他。当他一瘸一拐地继续走的时候,他们也跟着他走。

过了几条马路,他才没有再看到他们跟在他后面。

次日,当他在码头区闲荡,仍还不时想对下层社会的人说话而使他们吃惊的时候,突然有人打了一下他的后背,同时还把什么东西塞进他的口袋。他回头看时,已不见那人了,但他从口袋中掏出一张折叠了好几层、脏得要命的硬纸片,上面印着一家商店的名字:J·J·皮丘姆,老橡树街7号,下面用铅笔潦草地写着:“如果你不想伤筋断骨,那就去上述地方!”下面划了两条线。

费康比慢慢明白过来,那些袭击一定同他的乞讨有关。但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前往老橡树街。

下午在一个酒吧前面有一个乞丐对他说话,他认出此人是前一天那两个人中的一个。这人今天看上去要和气一些。他还是个年轻人,样子其实并不难看。他拽住费康比的上衣袖子,拖着他走。

“你这兔崽子,”他以亲切的声音十分平静地说,“给我看你的号码!”

“什么号码?”士兵问。

年轻人在他旁边拖沓地走着,仍然态度和蔼,但一刻也不放开他,用这些阶层的语言向他说明,他的新营生像任何其他职业一样也有规矩,也许还更多;因为他并非在一个远离文明世界的荒漠,而是在一个井井有序的大城市,在世界的中心。因此,为从事他的新手艺,他需要有一个号码,一种许可证,他可以到某某地方去领取——不是白给的,那儿有一个团体,总部设在老橡树街,他得合法地参加这个团体。

费康比倾听着,没有提一个问题。然后他回答,同样态度和蔼——他们正穿过一条行人很多的街道。他说,他很高兴有这样一个团体,正如泥瓦匠和理发师一样,但从他个人来说宁愿逍遥自在,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因为在他这一生中给他规定的条条框框应该说是太多了而不是太少了,他的假腿就是证明。

说到这儿,他向他的陪同——此人听他讲话,神情宛如在听一位有经验的人的讲话,听得津津有味,但又不能完全苟同——伸手告别,此人像一个老朋友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到马路对面去。费康比不喜欢他的笑容。

此后数日他的情况一天不如一天。

结果表明,为了能比较经常地得到施舍,就得坐在一定的位置(这也有好坏之分)上,而这一点他做不到。他老是被人撵走。他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做的。他们不知怎么地,看上去都比他要惨。他们的衣服是名副其实的破衣烂衫,透过衣服看得见他们的骨头(后来他得知,某些人士把一套不像这样使人能看到肉体的衣服看作用纸糊住的橱窗)。他们的体貌也更令人恶心;他们有更多和更严重的残疾。许多人不铺垫子就坐在冰冷的地上,以致过往行人确信此人一定会得病。只要允许他这样做,费康比乐意坐在冰冷的地上。但是,可怕而令人怜悯的位置看来并非公共财产。警察和乞丐们频繁地骚扰他。

由于他所经历的这一切,即便他得了感冒,感染到了胸部,胸口像针刺似地难过,发着高烧还得跑来跑去。

一天晚上,他又遇见那个年轻的乞丐。此人马上就跟着他。过了两条马路,又有另一个乞丐和他做伴。他开始跑,他们也跑。

他拐进几条小巷,想甩掉他们。他以为他就要成功了,可在一个街口他们突然站在他面前;在他想仔细地打量他们之前,他们已用棍子朝他打上来了,有一个甚至倒在地上拽他的假腿,使他跌了个仰八叉。但此刻他们却放开了他,逃走了;拐角来了个警察。

费康比以为警察会把他抓走,不料这时从他身旁的小胡同里又跑出来一个乞丐,只见他坐在一辆轮椅上,激动地指着那两个逃跑者,同时用喉音向警察说着什么。当费康比被警察拽起来踹了一脚,向前小跑的时候,那个乞丐用双手摇他的小铁车紧跟着他跑。

他似乎没有腿。

在下一个街口,无腿人抓住费康比的裤子。他们现在正在最肮脏的贫民区,小巷不比一个男人的身长宽,在小巷附近出现一条低矮的通道,这通道通向一个阴暗的院子。“进这儿!”那个残疾人用喉音命令道,一边驾驶着他那侧面有着一个钢制操纵杆的车子向费康比的胫骨撞去,而后者已饿得衰弱不堪。残疾人把他逼进了那个不到三米见方的院子。这个感到意外的士兵还没有来得及环视周围,那个残疾人——一个年长的、颧骨很高的人——猴子似地爬下车来,突然又生出了两条健康的腿,向他冲过来。

他比费康比足足高一头,他的手臂像大猩猩的手臂。

“脱下上衣!”他喊道。“通过光明正大的搏斗来证明你是否比我更有资格占有我们俩都谋求的一个有利可图的位置。‘为能者让道!’和‘被征服者倒霉!’是我的座右铭。这对全人类有利,因为只有能者才能这样脱颖而出,占有世上美好的事物。但不要使用不光明正大的手段,不要打小腹和后颈,不要使用膝盖!搏斗如要算数,就得按照英国拳击运动员协会的规则进行!”[4]

搏斗为时不长。身心俱衰的费康比甘拜下风。

从此再也不谈老橡树街。

有一个星期之久,他听命于那个老头。老头布置他呆在某一个拐角,还让他再穿上军服,晚上结过账后也把他喂得饱饱的。

他的进项始终停留在一条很低的界线之下。他得把它全部上缴给老头,因此常常不知道这几文钱是否够他的饭钱——他的正餐是煎鲱鱼和一杯廉价白酒。老头的残疾看上去严重,其实根本就不存在,同他比完全是另一码事。

过了一段时间,当兵的才确信,他的头儿只是想要占有自己对面桥上那个地盘而已。主要收入来源是经常走过这个地方的那些人,他们每天上午或者早上上班晚上回家。他们只给一次,而且一般总是走马路的同一边,但有时过了较长一段时间后也会换走另一边。当然收入来源也并不是完全依靠他们。

费康比觉得这个差事是个进步,但尚不是合适的工作。

过了一星期,老头好像因为自己的缘故同老橡树街那个神秘的团体有了麻烦。当他俩清晨正想离开他们在一个船库里的栖身处时,有三四个乞丐袭击了他们,把他们拽到了好几条街远的一幢房子里。那幢房子里有一家小小的、脏得无法形容的商店,它的招牌上写着“乐器”二字。

在一张虫蛀的柜台后面站着两个男人。一个又瘦又矮,面部表情粗俗,穿着一条已退色的黑裤和坎肩,未穿外衣,后脑勺上戴着一顶压扁的帽子,站在橱窗后向着外面阴暗的晨空看着。他没有转身,没有任何快活的样子。另一个是个胖子,脸膛呈棕红色,看上去还要粗野。

“早上好,史密斯先生,”他向老头打招呼道,看上去像是嘲讽;随后在他前面穿过一道包着铁皮的门进入了邻室。老头同那几个把他叫来的男人先是疑惑地看了看四周,然后也跟在他后面走了过去。他的脸色已变得灰白。

费康比呆在小小的店堂里,好像被遗忘了。墙上挂着几样乐器:破旧的小号,没有弦的小提琴,几个破损的手摇风琴。看来营业情况不很好,乐器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费康比后来还得知,这七八件旧乐器在他踏进的这家商店并不起什么特别作用。仅有两扇窗户的狭窄的门面充其量也只能略显它所代表的建筑的规模。带有摇晃的现金抽屉的柜台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这个古老的专门建筑包括三幢大楼和两个院子,设有一个有六名女工的缝纫车间和一个同样数目的一级行家的制鞋车间。此外,最重要的是这儿某个地方有一套卡片索引,含有足足六千人的姓名,有男有女,他们全都有幸为这家企业工作。

当兵的还一点没弄明白,这家奇怪的不体面的企业是怎么运作的;为此他还需要几周时间。可是他被折腾得麻木了,没认识到他来这儿参加一个神秘而强大的组织是他的造化。

费康比的第一任东家史密斯先生在这个上午没有再露面,费康比后来至多还见过他两三次,而且只是从远处。

过了一会儿,胖子把铁皮门打开一条缝,朝店堂里喊道:

“他有一条真正的假腿。”

那个小个子,但看样子却像个老板的人向费康比走过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下子撩起他的裤子看那条木制假腿,然后又把手放在裤兜里,回到那扇不透明的窗户前向外望去,低声说:

“你会什么?”

“什么都不会,”当兵的同样低声说。“我是要饭的。”

“人人都想要饭,”小个子讥讽道,连往他这边看都不看一眼。“你有一条假腿。就因为你有一条假腿,你就想要饭?啊!可你是在为国效劳时失去这条腿的?这就更糟!人人都会遇到这种事?当然!(除非他是国防部长。)一个人要是丢了一条腿,就靠别人救济?无可争辩!但同样无可争辩的是,没有人愿意白送什么东西!战争,这是例外情况。如果发生一次地震,谁也没有办法。好像谁都不知道在拿爱国者的爱国主义大做文章!先是人人都自愿报名,后来腿丢了,就谁也不干了。姑且不说那数不尽的事例,如一个赶车送啤酒的马车夫在送啤酒这一平常的本职工作中断送了一条腿,却在胡扯什么某某战役!还有一点,最主要的:就因为他们丢掉一条腿,所以为祖国浴血奋战被看作劳苦功高,所以人们给予这些勇敢的人过多荣誉和掌声!如果没有这小小的风险,好吧,这大大的风险,全国人民干吗会如此感恩戴德?其实你是一个反战示威者,你先别否认!你这样懒散地站着,根本不努力隐藏你的断肢,以此向人们表明:啊,战争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它会使人失去他的腿!你真该害臊,先生!战争是必要的,正如战争是可怕的一样。难道你愿意看到我们的一切都被夺走?难道要让外人,让敌人在大不列颠岛上横行吗?你希望在敌人中生活吗?你看,你不希望这样!简而言之,你不该兜售你的苦难。你没有这个本钱……”

他说完这些话,看都没看士兵一眼,便从他身边走过进入铁皮门后的账房间。但那个胖子走出来,领着他——据他说,看在他的腿的分上——穿过一个院子进入第二个院子,在那里把一个狗舍交给他。

以后这个士兵日日夜夜都在这一个院子里晃荡,照管那些为盲人领路的狗。这种狗数目不少;它们不是根据导盲的能力选拔的(这种值得同情的人在这里还不到五个),而是按照其他的观点挑选的,就是说,看它们是否会引起足够的同情,也就是说,是否足够便宜,这当然部分也取决于喂养。它们看上去很便宜。

假如有一位从事人口普查的官员问费康比从事何种职业,他会很为难,且不说他担心也许会引起警察注意。他很难说自己是乞丐。他是一家出售街头乞讨道具的商行的雇员。

人们不再试图把他造就成一个还算合格的乞丐。这里的行家一眼就看出他决不会做到这一点。他运气好。他不具备一个乞丐的特性,但他有一条真正的木制假腿,而这并不是这儿每个人都具备的。这就足以使他找到一份工作。

他有时被叫到店里去向附近一家派出所的警官出示他的假腿。为此他根本就用不着这样真实,就像现在那样。警官并不怎么看它。此时老板的女儿波莉·皮丘姆小姐几乎总是碰巧在店里,她善于同警察打交道。

不过总的说来,在命运还赐给他的这半年中,这名退伍军人生活在狗群中。后来他奇特地失去这种变得难得的生活,脖子上套上了绞索,在一大群人的掌声中死去。

他在这幢有趣的房子里的第一天所看到的那个站在橱窗后面的小个子男人,就是乔纳森·杰里迈亚·皮丘姆先生。

注释:

[1]布尔战争(1899—1902),又名“英布战争”。布尔人是荷兰在南非移民的后裔,19世纪在南非建立德兰士瓦共和国和奥兰治自由邦。英国力图吞并这两个国家,便发动战争,布尔人战败,1902年媾和,德兰士瓦和奥兰治被英国吞并,1910年并入英国自治领南非联邦。

[2]先令,英国货币单位,二十先令为一镑,十二便士为一先令。

[3]指伦敦。

[4]布莱希特的小说,带有明显的戏剧写作方法。他的感情从不用直接的形式表达,也不采用抒情插话或作者的评论,总是让人物自己发表意见。在小说的叙事中常常插入一些人物独白,用斜体字加以区分。作者不必介入就可以评判,因为人物的自述同时也是自我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