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北宋的建立和政治改革
一 北宋的建立及其局部统一
五代十国时期的各政权,在相互博弈中势力此消彼长,逐步走向统一是大势所趋。北宋政权就是建立在后周开创的统一大业基础上。
周世宗死前,为防止政变,煞费苦心地做了一番安排,把禁军最高首领殿前都点检张永德(郭威的女婿)免除军职,由赵匡胤代替。赵匡胤早年投靠郭威幕下,屡立战功,后来又得到柴荣的信任和重用,成为后周举足轻重的人物。显德七年(960)正月初,赵匡胤借口北汉和辽要会师南下,率军从京城出发,北上防御。行军至开封北郊的陈桥驿,赵匡胤被部下“黄袍加身”,拥立为帝,史称“陈桥兵变”。赵匡胤兵不血刃地夺取后周政权,建立宋朝,史称北宋,仍都开封,称为东京,赵匡胤即宋太祖(960—975年在位)(图7—1)。
图7—1 宋太祖蹴鞠图
赵匡胤称帝后,首先巩固北宋在原后周辖境范围内的统治,然后采取先易后难、先南后北的方针,以实现南北的统一。对于来自北方的契丹、北汉以及西北党项族的威胁,赵匡胤派遣一批武将分别驻守沿边州郡,保障北宋无西北之虞,以尽力统一东南。
乾德元年(963)正月,宋朝以讨伐湖南叛将张文表为名,借道荆南。当宋军压境之时,荆南节度使高继冲被迫投降,荆南成为被宋朝消灭的第一个割据政权。紧接着,宋军日夜兼程向南进发,很快又吞并湖南。至此,宋朝切断了南唐、南汉与后蜀的联系,为日后各个击破创造了条件。宋军可以从江陵顺流而下,南唐再也不能凭恃长江天险。
乾德二年底,宋朝开始攻蜀。后蜀政治腐朽,将帅无能,士无斗志,宋军仅用六十多天,就迫使后蜀孟昶投降。宋太祖消除长江上游这一割据势力后,先后两次攻伐北汉,都因遭遇辽的援军而失败,于是重新贯彻先南后北的战略方针。开宝三年(970)底,宋军从湖南南下,用不到半年时间,进入广州,削平南汉,把广东、广西的一部分纳入北宋的统治之下。
南唐在周世宗夺取淮南时就充分暴露出积弱之势。李璟主动上表给后周,请求削去帝号,自称唐国主。宋朝建立后,南唐即表示臣附。建隆二年(961)六月,李璟死,子李煜(yù)即位,史称李后主。李煜对宋谨修臣节,以期继续偏安一隅。开宝七年十月,宋太祖还是派遣十万大军开始进攻南唐,很快就包围金陵。李煜遣使恳求缓兵,宋太祖按剑说:“天下一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乎!”开宝八年冬,宋军攻陷金陵,历时39年的南唐灭亡。李煜被安置在开封居住,太平兴国三年(978)七月被毒死。
李煜虽无治国之才,却工书善画,更长于作词,尤其是在被俘往开封以后,怀念故国,心境凄凉,创作了不少名篇。李煜将词从“花间派”的狭窄领域中扩展开来,开辟了词的新意境,对宋词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词作为一种文体,开始取得和诗同样重要的地位。李煜不仅是五代、宋初最杰出的文学家,在中国文学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
至此,南方的割据政权只剩下福建泉、漳两州的陈洪进和吴越的钱俶(chù)。他们在宋朝建立后都已称臣朝贡。太平兴国三年四月,陈洪进发现宋朝决心消灭割据,便主动献出2州14县,史称“泉、漳纳土”。钱俶随之也献上所属13州1军86县,史称“吴越归地”。至此,整个南方都被宋朝统一。
太平兴国四年正月,宋太宗(赵匡义,976—997年在位)亲征北汉。五月,北汉帝刘继元出降,北宋终于消灭最后一个汉族割据政权,将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都纳入管辖之下,结束唐末以来分裂割据的局面,取得局部统一。
二 北宋的统治措施
宋太祖、宋太宗在进行统一战争的同时,还采取一系列措施,逐步削夺方镇手中的兵权、政权和财权,以改变五代以来“方镇太重,君弱臣强”的问题。
宋朝的军队由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组成,其中禁军是维护北宋政权的主要军事力量。建隆二年,宋太祖通过所谓的“杯酒释兵权”,巧妙解除禁军主要将领石守信等人的军权。以后又废除殿前都点检和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司,禁军分别由殿前都指挥司、侍卫马军都指挥司、侍卫步军都指挥司,即所谓三衙统领。禁军领兵权析而为三,以名位较低的将领掌握三衙,意味着皇权对军队控制的加强。宋太祖还建立养兵制度,一遇灾荒,就大量招募灾民入伍,以此把潜在的反叛力量变为保卫封建统治的力量。宋太祖还扩充禁军名额,从地方军队中挑选强壮善战者到开封当禁军。同时,实行“更戍法”,禁军的屯驻地点几年更换一次,而将领不随之变动,以防止将领与兵士相结合。在兵力部署上,将禁军一半驻京师开封,一半驻地方。
中央的最高行政长官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之职。宋太祖唯恐宰相权柄过大,因而采用分化事权的办法削弱相权。军政大权归枢密使掌握,而财政大权由三司使掌握,宰相所掌仅限于民政。宰相办公的中书门下(习称政事堂)与枢密使办公的枢密院,并称“二府”,皇帝利用这两者间的异同,发号施令,独断专行。此外,还设置参知政事、枢密副使、三司副使,作为宰相、枢密使和三司使的“副贰”,与各部门长官互相制约,以削弱其权力。
北宋的地方政权初分州(府、军、监)和县两级。宋初的节度使,沿袭五代,下辖数州,这些州叫做“支郡”。北宋在消灭割据政权的过程中,规定所属各州直接归中央管辖,取消节度使管辖支郡的制度。州的长官简称知州,可以直接向皇帝奏事。后来又在各州(府)设置通判,作为知州的副手,实际上起着监督、牵制的作用。县的长官叫做知县或县令,也由中央派遣。
淳化四年(993)又分全国为十道,至道三年(997)改为十五路,以后又有增加。从宋初至神宗朝各路陆续设有职任不同的四个机构:安抚司、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分管地方各项事务,后三个部门合称“监司”。路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监督州县各级官吏。
平定各割据政权后,宋廷往往从中央政府临时派遣文臣前往新占领地区,代替原来的节度使担任地方官,并且不让他们在一个地方长期任职,称为“权知”,即暂时管理的意思。北宋前期官、职、差遣相互分离。“官”(本官)变成一种等级待遇,作为叙级、分等、定薪俸之用;“职”(职名)不是职务,而是标志清要身份的加官;只有“差遣”才是实际职务。
北宋统治者进一步完善科举制度,严格考试程式,考官锁宿,试卷封弥、誊录。科举考试成为朝廷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科举及第者,一般随后即予授官,并且在今后的仕途升迁上,也较恩荫等其他出身者便捷。宋太祖亲自主持殿试,并由此成为制度,及第者都成了“天子门生”。宋太宗时又大大增加各科录取名额,以笼络更多的知识分子,扩大统治阶级的政治基础,形成崇文抑武的文官政治格局。
这一系列渗透着“防弊”精神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预期效果,强化了中央集权,巩固和稳定了封建统治;但也造成军队战斗力削弱,政府行政效率低下,农民负担沉重,社会尚武之风衰微等消极后果,为后来的统治危机埋下祸根。
三 北宋的统治危机与农民起义
北宋政权虽然得以巩固,但农民受压榨的命运并没有改变。北宋政府在有效调整全国土地占有关系上无能为力,不再规定地主占田的最高限额,并且允许土地自由买卖,直接导致宋代土地兼并与土地集中之风比唐代后期更盛,“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卓锥之地”。农民阶级的处境日益恶化,从北宋初年起,小规模的农民起义就不断爆发。
四川地区的农民所受苦难尤其深重。淳化四年初,以王小波、李顺为首的农民起义在青城县(今四川都江堰市)爆发。起义一开始,王小波就明确提出“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的口号,表达了农民对社会财富严重不均的强烈不满,使唐末农民起义处于萌芽状态的“均平”思想具体化、明确化。这是中国农民战争史上第一次提出“均贫富”的口号,标志着农民斗争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对以后的农民起义有着重大影响。虽然两年之后,这次起义被镇压下去,但统治者深切感到农民反抗斗争的威胁。对辽两次用兵均以失败告终的宋太宗,于是决定调整统治方针,全力贯彻“守内虚外”政策,对辽、西夏采取被动的守势,而把预防“内患”放在绝对优先的地位。
景德元年(1004),辽军南下,攻破数州,直逼京城。宋真宗(赵恒,998—1022年在位)惊恐万分,想迁都南逃。宰相寇准陈明利害,力请真宗御驾亲征。真宗亲临战阵,宋军将士深受鼓舞,士气大振。辽朝见势遂有议和之意,本就怯战的真宗立即表示同意,与辽朝达成“澶渊之盟”,以每年送给辽朝绢、银为代价,结束了宋、辽之间四十多年来的敌对状态,双方约为兄弟之国,从此基本保持和平局面,直到北宋末年。
为了粉饰太平,宋真宗同王钦若等人伪造“天书”,东封泰山,西祀汾阴,兴建宫观,劳民伤财,每次祭祀活动还大量赏赐各级官员。真宗死后,年仅12岁的儿子赵祯即位,是为宋仁宗(1023—1063年在位)。摄政的刘太后又信任佞臣贪官,任意封赏。官僚机构叠床架屋,官僚队伍日益庞大,行政效率低下。
为维持这些庞大的开支,宋廷大量增加赋税的名目和税额,加重对百姓的剥削。农民不堪重负,大批自耕农破产,加之连年灾荒,致使流民所在皆是,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宋朝不仅阶级矛盾尖锐,同西夏和辽朝的关系也复杂、紧张。在西夏的侵扰和辽的要挟面前,宋朝显得软弱无力,长期以来形成的军事弱势暴露无遗。军队的扩充和岁币的增加,又使冗费激增,年年入不敷出,财政危机日益严重。
为摆脱社会危机,加强宋王朝统治,统治集团中一些人开始考虑尝试变法,最著名的是由范仲淹、富弼等人主持的“庆历新政”。范仲淹,字希文,苏州人,是北宋中期有影响的政治家。他素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志,十分关心宋朝长治久安的问题。登上仕途以后,他敢于直言朝政得失,提出一些兴利除弊的建议。后来他又在陕西指挥对西夏的防御战争,较有成效地阻止了西夏的进攻,从而名重一时。
庆历三年(1043)八月,宋仁宗任命范仲淹为参知政事,富弼为枢密副使,希望依靠他们改革弊政,革新政局,并对当世急务提出书面建议。范仲淹与富弼商议后,奏上著名的《答手诏条陈十事》,所谓“十事”,是指“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宋仁宗采纳了大部分改革建议,从庆历三年九月到庆历四年,先后发布一系列诏令,宣布对此前实行的官僚选拔和升迁办法进行改革。这就是所谓的“庆历新政”。新政所推行的这些措施,以整顿吏治为主要内容,有利于改善弊端丛生的宋朝专制统治。但它触犯了官僚、权贵的一些既得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攻击。他们指责支持改革的官员是“朋党”,甚至耍弄阴谋,制造谣言,对范仲淹等人进行恶意中伤。
庆历四年十月初,宋夏议和。庆历五年正月中旬,辽朝又遣使到开封告知辽夏战争结束,并向宋朝示好。西夏与辽的威胁相继解除,仁宗认为天下已经太平,同月下旬就将范仲淹和富弼罢免而出任地方官。新政夭折。
但是,各地小规模农民起义和下层士兵哗变事件仍然不断发生。统治集团内部要求改革的浪潮也继续高涨,继仁宗之后的宋英宗(赵曙,1064—1067年在位)也希望能革除积弊。只是由于他在位时间短暂,且一直患病,未能着手进行改革。
四 王安石变法
治平四年(1067),英宗病死,继位的宋神宗(赵顼,1068—1085年在位)很有抱负,决心改变内忧外患、财政困乏的局面,并把变法的希望寄托在独负天下盛名的王安石身上。王安石,字介甫,临川(今江西抚州)人,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和文学家。他曾长期担任地方官,对现实社会有较多了解,对宋朝统治所面临的危机有较深刻的认识。神宗即位后,起用王安石为翰林学士,允许他直接向皇帝陈述政见。熙宁二年(1069),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并创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主持变法的机构,由王安石亲自负责,实行变法。
在理财方面,王安石提出“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基本方针,推行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免行法、方田均税法等措施。同时,为加强宋王朝应对“内忧”和“外患”的能力,还实行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以及建立军器监等措施。此外,还着手改革科举制,整顿学校,以培养和吸收拥护新法的人才。
王安石所进行的变法以富国强兵为核心,前后进行了近二十年。部分实现了变法“富国”的目标,中央和地方财政大大改善。“强兵”方面,开始取得对西夏的战略优势。但是,将兵法的实行未能显著提高禁军的战斗力,保甲法恢复“寓兵于农”制度的设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很难实现。
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皇室、中高级官员、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因而遭到他们的反对和阻挠。宋神宗虽有心坚持变革,但在人事上也于新旧两党之间寻求平衡。熙宁七年,王安石第一次罢相。次年,宋神宗又召王安石回京复职,继续执行新法。但二人在如何变法的问题上产生分歧,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爱子王雱(pāng)病逝,王安石于熙宁九年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今江苏南京),潜心学问,不问世事。
元丰八年(1085)三月,神宗病逝,其幼子赵煦继位,是为宋哲宗(1086—1100年在位),由神宗之母高氏垂帘听政。高太后是宫廷内部反对新法的主要人物,她一执掌朝政大权,就火速把司马光、吕公著、文彦博等保守派元老大臣召回京城,并让他们推荐守旧派人物到朝廷任职。司马光就任宰相后,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废除了熙宁年间(1068—1077)颁布的大部分变法措施。这些事发生在哲宗元祐年间(1086—1093),后来被称为“元祐更化”。
元祐八年(1093),高太后病死,宋哲宗亲政。他随即同变法派的一些人结合起来,打起继承宋神宗“遗业”的旗号,改元绍圣,恢复神宗颁布的一些法令。但重新上台的变法派,主要考虑的是如何巩固自己的权势,统治集团内部的明争暗斗进一步加剧,北宋王朝的统治陷入更加深刻的危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