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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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总之,讷韦尔的市民通过募捐给我买了辆新车,市长也亲自把“荣誉市民证书”颁发给了我,不过那把有象征意义的钥匙和花环是那个被我救了的女人授予我的。她轻轻亲了我一下,年轻的双眼中满是感激的泪水。

之后,我便回了家。露丝给我泡咖啡的时候,我一直一言不发,想找个地方把钥匙放起来。在沉默了很久之后,我终于开了口:

“你知道……”

“什么都别说了。”露丝轻轻给了我一吻。我看到她眼神中闪烁着某种新的东西。她信任我。她终于信任我了。太好了,虽然她已经相信在博韦大教堂里真的发生过某些奇怪的事情,但这场车祸对她来说要来得更加真切可信。

“不过,你不要以为我会再放任你去抓那些恶魔。”她又补充道,然后像个小女孩一样咯咯笑了起来。

***

虽然我现在已经完全清醒了,但过去的那些画面仍然在历历在目。我屁股旁边有点痒,我伸手挠了挠。

这是什么味道?

我试图分辨出这股怪味中的各种元素,这不像我以前闻过的任何味道:这是一种结合了面包味、尿骚味、青草或干草味、木屑味和长满青苔的潮湿木头味的气味。我睁开眼睛,环视着我所在的房间。天已经很亮了,灰尘透过敞开的窗户飘进我的庇护所。在阳光的照射下,它们纷纷现形,就像无数个飞舞的小天使。

我把手伸到身后挠痒,感到手臂很疼,就像刚出车祸时那么疼。我找到了皮肤发痒的原因:一杆稻草从粗糙的床垫中穿了出来。

真奇怪!

我抚摸着床垫表面的轮廓,真切地感受到下面参差不齐地填着更多的稻草茎。

我看着屋里粗糙的装潢——木梁笨重,未经雕琢,四周都是抹灰篱笆墙。我想起来自己是在一个磨坊里,但我是怎么知道的……?

“啊!我的病人醒了[1]!”一只大手抓着门框,随后一个毛茸茸的黑影探头进来。

“您好。”我说,对此情此景完全摸不着头脑。

“您休息好了吗?”他用法语问我。我没有回答,等着他走近。他的模样逐渐清晰,友善的大脸庞上蓄了络腮胡和胡须,一头蓬乱的棕发被太阳晒得有些褪色。

“很好,谢谢关心。”

“来,吃点东西。”他很高大,必须弯腰才能穿过门框走进另一个房间。我爬下稻草床,一边忍受着身上的疼痛,一边跟着他走进客厅,或者说前厅——比起起居室,这里看起来更像一个工厂车间。房间左手边有一张大桌子,桌上有一个柜子。他从柜子里拿出半条面包和一大块芝士,拿一张纸半包着,放在桌上的碟子里。他又拿了一个金属水壶,往一只木杯里倒了点什么东西,把它放在碟子边上。我坐在一张长凳上,把面包撕成小块,而他则在房里四处忙碌。他穿了很多件衣服,最外面是一件及膝的亚麻无袖上衣,从胸口到手臂绣了一些粗糙的花纹。他戴了两条围巾:一条是红色的,另一条是褪色到有些泛白的蓝色。他的腿也用亚麻布包着。

“这面包太棒了!很好吃。”

“是的。”

我自顾自地笑着,也顾不上什么谈吐斯文。他把每个辅音都念得很重,说明他讲的是14世纪以前才会用的古法语或奥依语。

我折断一大片芝士尝了尝。它有股腐臭味,但我觉得能有东西吃就已经很感激了。我配着更多美味的面包把芝士咽了下去,就着一杯清甜的水把它们都吞下了肚子。

“先生,您昨晚看起来很疲惫,身上还很脏。在您开口说话之前,我还以为您是个小偷或者流浪汉。”

啊,是的,我想起来了。

昨晚我停下来看星星,看了一会儿,觉得更有安全感了。紧张的感觉逐渐消退,被极度的疲惫取代。我不得不先找个避难所歇脚。于是,我敲开了河边一间小屋的门。

“您几乎全身赤裸,浑身都是污泥,于是我把您身上清理干净,给了您一些吃的,让您穿上干净的衣服上床睡觉。一开始您说着一种外语,有点像英语,还好让我听出来了。这里的人对任何外来的旅人都疑神疑鬼的,除非他们来自……韦兹莱?”他试探地看着我,随后咧开了一个大大的笑,露出一口发霉的黑牙。

我快速回想着。韦兹莱是一座13到14世纪期间的法国修道院,以抹大拉的玛利亚的遗迹闻名。它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它正好位于通往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主教座堂[2]的那条路上,而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主教座堂本身又在前往耶路撒冷的朝圣之路上。韦兹莱也是部分十字军部队的集会地点。很显然,这个男人认为我是一个来自英国的朝圣者。这看起来倒是一个比较安全的伪装身份。但我要对这里有更多的了解,更重要的是,我要弄清楚现在到底是什么年代。

“没错,我来朝圣的。”我对他说,“您能告诉我现在是几月么?”

“现在当然是十月了。”

“年份呢?”

他大笑着:“您在跟我寻开心吧!”

“不是的,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可能是被抢劫了。”

“哦!好吧,现在是1213年。”

“1213年?”

“是的。”

1213。1213。

我不停地对自己重复这个数字,但它们毫无意义。我越重复,就越觉得离谱。我的脸看上去肯定苍白如纸,因为这个男人抓牢了我的手臂。我浑身发抖,紧紧地抓着桌子的边缘。

“先生,您还好吗?我给您喝些劲儿更大的东西吧。”

他走出屋子,不一会儿又拿着一根装着深色液体的长勺回到屋内。他把我杯子里的水倒在地上,往里倒满那种深色液体。

“先生,把这个喝了吧。”

我摇摇晃晃地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很甜,有浓郁的酒味,像是某种蜂蜜酒或苹果酒。我充满感激地干掉了一整杯,然后注视着男人蓝色的眼睛。他的眼中满是同情,有一丝伤感,但十分真诚。他说的话应该是真的。

我这才发现自己穿越了时空。随之而来的,是对它的一种特别的恐惧——因为我有可能再也回不到自己的时代了。我觉得全身冰冷,但很快,颤抖就开始逐渐平息下来。

“你知道吗,先生,如果你听我的劝,那您最好不要过多地用自己的母语说话。”

“为什么?”

“哈!您说英语在这儿会显得很奇怪,即使您说法语,口音也跟大家不一样。这么建议是因为我们正在和英国打仗,至少在法国这一块是这样。

“这里是哪里?”

“这里?这里没有名字,是我的家。”

“离这里最近的城镇呢?”

“哦!那是里奥。离这儿大概有一法里远。”

“啊!一法里。”

那大概有五英里远。

“那离这里最近的大城镇呢?”我问道。

“啊……那就是东齐!”

“东齐!”

“对。”

“我知道这个地方。”在我的印象中,东齐是一座冷清的小城镇,就在我和露丝住的讷韦尔小镇北边、大概五十公里的地方。不过,我上一次看到东齐的时候,它已经与先前大不一样了。我脑海中冒出一个想法:

“东齐在哪个方向?”

他指向北边,沿河溯流而上的方向。

“有座城堡?”

“对。那里有一座很大的城堡,现在属于东齐的埃尔韦四世。”

他说“埃尔韦”时的发音很奇怪,所以我不得不让他重复一遍,但我还是没听出来。

早知道我就该好好学学地方史。东齐的埃尔韦四世是谁,他又为什么要囚禁我?

我一边往嘴里塞满面包和腐臭的芝士、灌下了更多的家酿酒,一边又问了他更多关于这个地方的事情。吃完后,他建议我趁他工作的时候再躺下休息一会儿。我感激地听从了他的建议,还没来得及细想自己的处境,就很快睡着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灵魂深处的某个角落仍然感受得到那股刺骨的恐惧。但在想起自己所在的地点和时间后,我的内心迸发出一种坚定的决心:我要重新掌控自己的命运,然后最终回到我所属的那个时代。这是我在逃出地牢后,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头痛稍微减轻了些。

我听见外面有个低沉的声音,正哼着一首奇怪又催眠的歌,于是我走向前门。

漫天白色的粉末飘浮在院子里。院子的正中央,一匹虚弱的老马正拉着磨坊的磨盘轮转圈,纪尧姆则面向我我坐在磨坊水轮上,从摆在大腿上的麻布袋中拿出谷粒放入磨盘中间的洞里。磨盘每转一次,他就会稍微向外倾斜一下,就像在平衡一艘船一样,然后又恢复到比较舒服的姿势。他和着磨盘转动的节拍唱着歌。

“您是位磨坊主呀[3]!”我大声说道。

“对。我是个磨坊主,不过也有些其他身份。”他回答,随后露齿一笑。

“您叫什么名字?”

“兰德里奇。这里的人都叫我兰德里奇·博基尔。”

“啊——那个农夫!”

他没有回答,只是接着问我:“那您的名字是?”

“我的名字?约翰,约翰·雷泽。”

“噢,约翰。雷泽是一个地名吗?”

“我不太清楚。”

“你不清楚自己名字的含义?”

“很多来自我那个地方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名字的含义。”

“你那个地方……是个奇怪的地方。”

磨坊里那匹沾了些白色面粉的棕黑色老马每次从我身边经过时,都会用充满希望的眼神看着我。它看起来饿极了。它又再次把视线从我身上移开,低低地垂着头,几乎要垂到地上了。

一百米开外,我看到了河岸。

“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我大笑。

“我和一个女人在一起,但每年这个时候我们是分开的。她叫玛丽,你明天就会见到她了。”

“有孩子吗?”

“感谢上帝,我们有两个孩子。他们都还很小,但我每天都感谢上帝把他们带到我身边。在我老掉牙之前,还希望他们给我搭把手呢!”

我试图猜测他的年龄,但并不确定。如果我们在20世纪,那我会说他有四十岁。他浑身散发出一种忧郁的气息,但肌肉发达。放在这个年代,他应该相当高大。他看上去善良又诚实。

令我惊讶的是,他继续说着他的故事。他不停在我身边走来走去,每句话都特别短。

“我们直到去年才有了孩子……现在我们有一个小孩和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我们之前还有过三个孩子……但他们都死了……可能是因为他们都是在冬天出生的……现在我妻子不让我……只允许我在六月份之后跟她做爱……然后仅仅到九月……只有这段时间她才会来和我住在一起……这样宝宝就会在春天出生……每年的其他时候……她就和她的姐姐住在里奥。”

他又一次把这个小镇名字中的“t”音发得很重[4]。

“我倒觉得没关系。”他接着说,“我认识她姐姐的丈夫……他床上技术不好!”他为自己的下流笑话沙哑地笑起来,我也被他的幽默逗笑了。

“你为什么这样趴在磨盘上?”

“啊,你说像这样吗?”他笑着做了一遍给我看。

“是的。”

“这些二手的磨石是我从一个修道院买来的,但最上层那块磨石有个地方磨坏了。为了买这些石头,我倾尽了所有,除了老米尼翁。”

听到主人叫它的名字,那匹马毫无反应。

“我妻子来了以后,你就千万不能说英语了。她不喜欢英国人。她是本地人。你的法语听起来有点布鲁塞尔口音,所以你就说你是从那里来的。”

噢,布鲁塞尔。

“兰德里奇,这主意真好,谢谢你。”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让[5]。”他对我咧嘴一笑。“你自己倒点苹果酒喝吧,我自己酿的,但……但里面不止有苹果!哈哈!”他觉得这很有趣。

我绕过那些东倒西歪的磨石,找到了一大桶起泡的液体,桶上搭着块帆布。这只桶后面还有两只,一只和它差不多大,另一只小一些。每只桶侧面的钩子上都挂着一柄长木勺。桶里散发出大麦和苹果的芳香。我从第一只桶里面舀出一些液体尝了尝,像是某种麦芽酒。我又尝了尝第二桶,也是麦芽酒。于是我走向第三只最小的桶。这一桶和另外两桶不一样,它的表面漂浮着零碎的细枝、树叶和死虫子。我从桶中舀出整整一勺冰凉的液体,一饮而尽。它尝起来很像苹果汁,但很快,我仿佛被人打了一拳——酒强大的后劲上来了。在这之后,我便无法思考了。

这个兰德里奇,果然有两下子。

我依然觉得很疲惫,于是又躺回稻草床上休息了一会儿。日落后不久,兰德里奇轻轻把我推醒。

“我们今晚吃鱼!你给我带来了好运啊,我已经一个多星期没从那条河里捞到东西了。”

我睁开眼睛,眼前是两条肥美的棕色鳟鱼。兰德里奇用手指卡着鱼鳃,把它们举到我面前。每一条都可以做成一道丰盛的大餐。

兰德里奇不仅仅是个磨坊主,也是个不错的厨师。

“我以前是个福涅尔。”他说。我不得不让他形容一下“福涅尔”是做什么的。

“就是操作公共烤箱的。他们一般都为当地的庄园主或修道院工作。”

“哦,我懂了。”

我们晚餐的主食还是面包,但这次是刚从烤箱中出炉的热乎乎的面包,柔软得就像婴儿的皮肤。鱼端上了桌——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鱼。我先前看到,兰德里奇烹饪时用油把鱼稍稍润湿,撒上一把欧芹和一勺盐,然后把鱼串起来放在发热的烤架上。他有规律地翻转烤鱼,烤了十五分钟便上桌了。我面前这条鱼今天早上在河里游来游去的时候铁定有五磅重,但它现在被我啃得只剩骨架子了。

“兰德里奇,我如果能一直都像这样生活该多开心啊!”我坐直身子,打着饱嗝说。

“啊,这也不错呀。玛丽不在的时候,我可以更努力地工作。只要赚到足够的钱,我们就能撑过整个冬天了。只不过我还是会思念我的孩子。”

“她会带他们来吗?”

“噢,会的,他们明天就会到了。她会从市场给我带东西来,我也会给她一些钱,足够她在下次回来之前用的。她是一个好女人。”

“但不像你这样见识多广咯?”

他笑着回应我油嘴滑舌的调侃。

“可以这么说。我不是在这里出生的。看我这样的头发,你觉得我像是本地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