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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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逻辑谬误:不讲道理的人怎么总有理?

本章简单介绍一些常见的逻辑谬误。

当某句言论或者论断,因在逻辑上不成立而显得荒唐、谬误时,我们就说提出者犯了逻辑谬误。

当你与别人讨论,尝试获得答案或解释时,如果对方犯上了逻辑谬误而不知,那你和他的讨论会是无意义的。

若想改变局面,你可以尝试向对手要求证据或提供其他假设,令你获得更好或更简单的解释。如果都失败了,你可以尝试指出对方的逻辑谬误,提醒对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由谬误可以推出任何一句话

“由谬论可以推出任何一句话”的概念是英国哲学家罗素最先提出的,这句话的英语原文是“Everything is implied by a fallacy”。该论断已经成为逻辑学的一条定理,也称为“由任何一句假话都可以推出任何一句话”。

罗素举了一个荒谬的例子:“如果1+1=3,那么罗素是教皇”,并给出了“证明”。

根据自然数3的定义,3=2+1,但已知1+1=3,所以1+1=2+1,利用等量公理得到1+1-1=2+1-1,即1=2;考虑集合{罗素,教皇},这个集合的元素个数为2,但是已证1=2,所以也可以说这个集合的元素个数为1,由此可以得出罗素=教皇,证毕。

通过这个例子,可以给出对于“逻辑蕴含”(即“推出”)的形式定义:“P→Q当且仅当Q为真或P为假”。

这里有一个很经典的悖论:若在某一个小岛上,有一个人说:“我们岛上的所有人说的都是假话。”但他就是那个岛上的人。

若这句话正确,及他说的也是假话,那这个岛上的人说的都是真话。若岛上的人说的都是真话,即那个人说的也是真话,即岛上所有人说的都是假话。若如此,即此人说的也是假话,那么岛上所有的人说的都是真话……

相反,若他说的这句话是假话,即岛上的人说的都是假话,他也说假话。若他说假话,那么岛上的人都说真话,他也说真话。若……

这就是典型的逻辑谬误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