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和分类
1.比较法
比较法即比较事物内部之间的共同点和差异点的思维模式。
例如可以比较中国经济与美国经济的共同点,也可以比较中国经济与美国经济的差异点。
比较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从事物的外部面貌分类有数量、质量比较。
例如可以从数量上比较中国经济与美国经济的总量规模、增长速度、人均GDP等,也可以从质量上比较中国经济与美国经济的生产要素投入产出比、绿色GDP、失业率等。
从范围分类上又分为结构、理论比较等等。
例如可以比较中国经济与美国经济的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模式、资源配置方式。
一般地说,主要有三种常见的比较方法:横向比较、纵向比较和理想类型比较。
横向比较就是纵观事物之间在同一时期同一状态下的不同特点。
(1)可以是同性质事物之间的比较,例如相同级别的中学之间评级。
(2)也能是不同种类事物之间按照某一参照物进行比较,如小学和中学每年开展活动的开支进行比较;
(3)当然也能是在一个事物内部,不同元素的比较,比如一所高中学校的高三和高二班级进行男女生比例比较。
纵向比较就是对同一事物或者事物之间在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能够纵观事物发展的历史顺序,以及不同历史条件下的不同特点。
(1)时间就是最好的标尺,不仅可以是不同时间的比较,比如,某位学生在一年12个月中整体长身高的曲线图。
(2)还可以是同一时期不同阶段的比较,比如这位同学青春期每年的身高增长图。
纵向比较法比较明显地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容易从其他的形态中区分出来。
理想类型就是从具体独特的现象中抽取一些主要性质,舍弃其他性质而建立的典型或标本。
例如西方学者韦伯把新教伦理解释为资本主义产生的原因,是在将新教与东方宗教进行比较后提出的。
又例如当代学者在比较联想集团和华为公司20多年的发展历程时,把每年的“研发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作为一个理想指标,得出结论:华为通过持续地高于联想的研发投入后来居上,成为中国最具竞争力的科技企业,在通信设备、智能手机等领域独占鳌头,而联想不仅在原有的电脑业务上徘徊不前,而且在智能手机等新业务上屡败屡战。
理想类型比较的优点是能在非常复杂的事物间建立比较关系,发现比较隐秘的共同点和差异点,缺点是由于会舍弃其他的特征和性质,得出的结论不一定准确、全面和客观。
例如韦伯关于资本主义产生的原因的分析,虽然学术影响力很大,但争议也不少。厉以宁在分析中国传统社会没有产生资本主义的原因时,认为并非与东方的宗教伦理有关,而是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从未产生过体制外的异己力量有关。
又比如关于联想和华为的比较,虽然二者在研发上的投入差异的确令人印象深刻。但是也有人认为企业的衰落与崛起,根源在于联想创始人柳传志的机会主义风格与华为创始人任正非的技术主义风格的截然不同。
如何进行正确的比较?简言之,就是要建立统一的标准。无论是横向比较、纵向比较还是理想类型比较,只有建立统一的标准,才能在事物内部以及事物间发现意想不到的共同点和差异点,才能更加接近对事物的客观认识。
而且,对于那些表面看起来差距特别大的事物,一定要特别留心,注意它们之间的共同本质。相反,对于表面看似一致的事物,就要注意它们之间的细微的、本质的差异。通过比较,做到异中求同,同中求异。
2.分类法
所谓分类法,就是按照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分类或分组,形成一个系统化的结构。
分类是我们面对复杂事物时,化繁为简、理清思路的重要方法。
如果你是一个老板,面对仓库里满屋子的商品,肯定着急尽快把它们卖出去。这时你可以先做下分类:
(1)畅销品:每天都能大量销售的商品。
(2)平销品:每天都在正常销售的商品。
(3)慢销品:每天的销售低于正常数量的商品。
(4)滞销品:基本不动销的积压商品。
分类之后,你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销售策略了,例如对慢销品打折促销、把滞销品作为平销品的赠品进行买一送一等。
科学地分类,须遵循严谨的规则:
第一,要纵观全局,针对事物整体定出一个分类的标准。
分类的标准必须是统一的,例如按性别可以把人分为男人和女人,按年龄可以把人分为老人、中青年、少年儿童。如果把人分为男人、女人、老人和孩子,就是分类的大忌,因为不能把不同标准的分类放在一个类目下。
第二,分类的标准应该尽可能做到相互独立、互不干扰,不能相互替代或是相互包含。
比如,把毕业生分为应届毕业生、211大学毕业生、985大学毕业生,就是犯了这样的错误。
第三,分类的标准应该是逐级把握的,不能跨级分类。如果跨级分类就会变得不伦不类了。
中国的股票分为:
A.:在中国大陆境内用人民币交易的股票。
B.:用外汇交易的中国股票。
H股:在香港上市的股票。
以上可谓中国股票的一级分类。
A.分为:代码6开头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代码0开头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代码3开头的创业板上市的股票。这是对“A股”的二级分类。
如果把创业板的股票与H股分在一类,就犯了“跨级分类”的错误,显得不伦不类。
第四,分类时子项不能大于或者小于母项,而且子项之总和必须等于母项,如若不然就会犯下“子项过多”或者“子项不全”的错误。
所谓母项就是分类的对象,而子项就是母项下的各个类目。举例如下:
按年龄把人分为老人和小孩——犯了“子项不全”的错误,子项之和小于母项。
把直系亲属分为: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叔伯婶婶——犯了“子项过多”的错误,子项之和大于母项,因为法律上指的直系亲属一般只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分类与比较的关系
人类认识事物的第一步是把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不同点单独拿出来,把相同的进行归合统一,就可以区别其他的事物了。所以比较就成了前提,而分类就成为了比较的结果。
人类认识事物的第二步,就是要把新兴事物划分到一个类别之后。这个过程要经过全面系统并且深入的比较,才能分析出不同类别事物的本质和特点。这时比较就是分类的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