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房地产企业纳税业务概述
房地产企业的纳税业务主要包括税务登记、应纳税种及税率、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方面内容。
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主要包括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企业终止经营的,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废业,注销税务登记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注销登记。
二、应纳税种及税率
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应纳税种较多,主要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各阶段应纳税种及税率如表1-9所示。
表1-9 开发经营各阶段应纳税种及税率
三、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房地产企业作为纳税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时,就计算缴纳税款的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的书面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也是税务机关核实应纳税款、开具完税凭证的主要依据。
(一)纳税申报的方式
房地产企业作为纳税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目前很多地区已经实行网上申报。
房地产企业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税务主管机关。
(二)纳税申报的类别
纳税申报分为按期纳税申报和按次纳税申报两种。按期纳税申报是以一定期间确定一个纳税期限;按次纳税申报是每完成一次应税行为,便缴纳一次税款。
按期纳税申报分月(季)度纳税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两类。
1.月(季)度纳税申报
月(季)度纳税申报是月(季)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房地产企业应该按照税法的规定,对上月(季)发生的各种纳税义务的应纳税款进行计算,计算后填列综合纳税申报表,综合纳税申报表的格式如表1-10所示。
表1-10 综合纳税申报表
2.年度纳税申报
年度纳税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见表1-11。
表1-11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三)纳税申报的程序
房地产企业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在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都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四、税款缴纳
税款缴纳是房地产企业依据税法规定的期限,将应纳的税款向国库缴款的活动,是完成纳税义务的体现。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房地产企业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答复,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