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简介
欧文豪
初次邂逅《小城畸人》时,我一定不过十五六岁。舍伍德·安德森笔下小镇“畸人”的故事及其描绘的场景深深吸引着我,让我体会到了更深的生活层次,领略了我年轻时不曾见过的另一面人生。我是一个生活在纽约的城市孩子,不曾见过庄稼生长,也不曾造访过美国那些散落四处的小镇,却彻底被安德森笔下温斯堡那虚掷光阴、挥霍爱情的场景所折服——难道那才是“真正的”美国吗?当时,能与之媲美的另一部具有如此强烈启示意义的作品,便是托马斯·哈代的《无名的裘德》。
几年后,在即将随部队前往海外的那个周末,我去了俄亥俄州的克莱德,温斯堡的原型有一部分便是来自这个小镇。我在那儿开启了一次有些疯狂的旅程。我认为,克莱德看起来和美国大多数小镇并无太大不同。当我试着和少数居民谈论安德森时,他们都不是很感兴趣。想必安德森对于这种漠然是见怪不怪的,而读过本书的人对此,也同样不觉惊讶。
退伍后,我就立即开始撰写文学评论,并在1851年出版了《安德森评传》。在这前不久,莱昂内尔·特里林发表了具有影响力的文章抨击安德森,令安德森再也难以恢复往昔的名誉。特里林认为,安德森沉溺在一种过度的多愁善感情绪中,其创作的故事也总是弥漫着晦涩的情感,作品缺乏坚实的社会基础,或者说,缺乏精神支柱。特里林的评论不无道理,至少就安德森继《小城畸人》之后的大部分较为劣质的作品来说,的确如此。在我的书中,我依旧怀着对安德森的最佳作品的那种强烈情感,将特里林的几种看法进行了大致的汇总。至此,我已拜读过许多更为饱满丰富、更为出色的作品,但安德森娓娓道来的那些故事始终深植于我的脑海中。而我所写的书,也许是对他带给我的启迪之光——黑暗中那束光——的致敬。
几十年过去了,我早已不再读安德森的作品,也许是害怕自己沉溺在对青春的缅怀中吧。(有的作家,我们决不会回头读他们的作品。)但如今,年岁渐长,当被要求为安德森及其作品写几句简介时,我再次被《小城畸人》的魅力所折服,再次与那些欲说还休的渴望,以及书中点点跳动的欲望之火产生共鸣。当然,我心底的共鸣也有了些改变:当年让我着迷的那些故事,如今已无法再令我魂牵梦萦。但那章我多年前认为是失败之作的长篇《虔诚》,现在再看,却发现其巧妙地反映出了美国人对宗教的狂热迷恋,以及对物质的贪恋,这两者相互交织的状态。
舍伍德·安德森于1876年生于俄亥俄州,童年期和青年期则在克莱德度过。克莱德是一个大约有3000人口,饱受贫穷之苦的小镇。虽然如此,安德森依旧能够感受到工业化之前的美国生活的乐趣。后来,小镇经历了他日后所说的“从旧手工业化社会迈向机器现代化社会突然而至的并且几乎是全方位的转变”。克莱德依旧惦记着边沿地区的人,并且正如美国自身的特色一样,这里的居民既有已被世俗化化的加尔文教[1]教徒,也有“进步教”的虔诚信徒。少年舍伍德是有名的“工作狂”——随时都准备投入工作——他表现出一种受克莱德居民敬佩的企业家精神,人们希望他成为积极能干的人。而有那么一段时期,他确实都是如此。安德森在二十出头时去了芝加哥。在一家广告社里,他表现出了撰写文案的才能。“没有创作,只是在瞎吹,瞎吹而已。”他心里虽然这么想,却也是在这个时期,他开始尝试写些小故事。
安德森于1904年结婚,三年后迁往克利夫兰[2]以西四十英里的城镇伊利里亚[3],并在那儿成立了一家油漆销售公司。“我要成为有钱人了……明年买间大房子,也许日后还能到乡下买一个庄园。”他多年后曾说起在伊利里亚那几年的生活,“我当时非常巴比特[4],但绝对不算一个彻底的巴比特。”某种东西在驱使他写作,也许是一种莫名的渴望——是表达自我的需求?抑或渴望寻求更为真实的阅历?——反正这些都成为他小说中反复出现的主题。
1912年,安德森的生活出现了重大转折。简单来说,他患了神经衰弱症。虽然他在自传里,将此描述为放弃在商界无果的打拼,转而在文学界一展拳脚的彻底解放时刻,但我相信,这对安德森来说不仅仅是一种自欺,因为神经衰弱着实让他痛苦,也让他的生活发生了彻底的改变。36岁那年,他抛下生意,前往芝加哥,成为叛逆作家和放荡文人中的一员。这些人当时被称作“芝加哥文艺复兴者”。安德森随即便选定了精神独立自由的立场,和当时的许多作家一样,称自己为美国地方主义和唯物主义的讽刺评论家。正是因为这座城市的自由,以及对一切非正常生活形态的接纳,令安德森倍受鼓舞,开始讲述美国的小镇,并抒发其对小镇的喜爱之情。绝对的个人自由这一梦想,就像朦胧的美版乌托邦,依旧是安德森工作和生活的核心。那是鼓舞人心的力量,也是最虚妄的幻想。
在1916年和1917年,安德森分别发表了两部小说《饶舌的麦克佛逊的儿子》和《前进的人民》,其中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在伊利里亚完成的。这两部小说虽然不乏闪光之处,但思想粗糙、语言不连贯。所有读过这两部小说的读者都不会想到,几年之后,安德森将创作出《小城畸人》这样的佳作。在作家的创作生涯中,偶尔会突然出现莫名的文思枯竭期。这无法解释,也无需解释。
1915年至1916年间,安德森开始写作生涯。1919年,他发表了由一系列情节独立的故事组成的小说《小城畸人》,立即获得广泛好评,随即跻身重要文学作家之列。1921年,著名文学杂志《日晷》授予安德森年度文学奖第一名的荣誉及2000美元的奖金。该奖项的重要意义这么说比较好理解:当时屈居第二的是T.S.艾略特。然而安德森的辉煌是短暂的,只有区区十年。而且悲哀的是,在后来直至他于1940年去世的那些年里,他的文学创作水平直线下滑。虽然偶尔出现了像《林中之死》这样深入人心的作品,但他始终无法重现或超越早期的辉煌。但《小城畸人》以及《鸡蛋》《变成女人的男人》这些小短篇,仍旧是几乎没有争议的好作品。
《小城畸人》刚面世不久,就被贴上了许多重要的标签:反乡村传统叙事法、拥护性自由、深化美国现实主义。这些标签曾一度有其道理,但现在看来却显得迂腐陈旧。“反乡村传统叙事法”(对此,安德森往往举棋不定)早已退出了历史舞台;“拥护性自由”很快就被其他作家所表现出的有过之而无不及之势远远地抛在了身后;至于所谓安德里努力将该书套入美国现实主义的传统中这一观点,现在看来,似乎值得质疑。唯一值得提及的是安德森所写故事的社会逼真性,或者说对熟悉场景的“拍摄式”描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德莱塞[5]和刘易斯[6]小说的特点。但安德森偶尔会以一种轻松的态度,试着完善他想象中小镇的社会制度——而事实上,小说中的故事被设定在像温斯堡这样的美国中部地区,这构建了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我们也许会稍稍夸张地说,安德森在《小城畸人》中所创作的故事是“反现实的”。与其说该作品因对确切地点和社会细节的刻画引人注目,倒不如说呈现了美国生活一个极为私人化甚至可以说是怪异的版本。局促、紧张、近乎幽闭的气氛,这一切造就了一本关于极致的生存状态和心理崩溃之人的书。这些人的精神不堪重负,彷徨、忍耐、被逼至极限,退回到其所属小群体的边缘。把该书看作“典型小镇”(无论何种小镇)社会写照的观点完全是谬论,虽然迄今尚未有人提出这样的观点。安德森为读者描绘了一幅阴郁的景象:没有灵魂的人四处游荡,在暗夜树桩的魅影下忽闪而过。这一景象确有其真实性,而且如果从狭隘一点的角度来看,或许故事是真实的,但也是可怕的。绝望配以作者的口吻和创作模式,形成了书中无声的暗号。像帕兹瓦医生、凯特·斯威夫特和沃什·威廉斯本不应如此,与我们在现实主义作品中看到“极为饱满的”角色完全不一样。他们是生活的碎片、一瞥的瞬间、苦难的沙堆。他们在一个又一个故事中出现,无论性格畏缩或言论虚伪,都试着寻找伴侣和爱。而在尝试与他人建立关系时,又几乎被逼疯。在温斯堡的经济结构中,畸人们的自身权益并不及其作为对某种意义“不可名状的渴求”的象征或媒介重要,而该意义也是安德森致力于寻找的。
冲突接二连三地发生,在大街上,在田野里,经过一个又一个人的身旁。他们能看见那些人,能听见他们的声音,但没有用——他们是被隔绝的,心灵是空虚的。这得归咎于安德森所见的世纪转折中美国小镇的特殊环境吗?还是他感觉自己在描绘一种能令我们所有人承受寂寞重负的无可逃脱的人类生存状态?在故事《冒险》中,爱丽丝·辛德曼把脸转向墙壁,努力“让自己面对一个事实:即便在温斯堡,许多人也必须独自生活、独自死去。”或者说,尤其是在温斯堡?在安德森唯一成功的小说《穷苦的白人》中,对这一情绪有了更多笔墨的渲染:
“所有人都躲在他们自己筑起的隔阂之墙背后,大多人在墙背后默默地死去,没有人注意到他们。偶尔有那么一个人,因为怪异的性格而被人群鼓励,继而沉浸在其自认为有意义、美好的世界里。有关其行为的流言则传至墙的另一面。”
隔阂之“墙”极少因生理畸形(《手》中的飞翅比德尔·鲍姆)或备受压迫的社会地位(《教师》中的凯特·斯威夫特)而筑。在安德森看来,误解、孤独、无力表达情绪才是最根本的问题,是我们内心深藏的某种特质。不能简单地同情或忽略这些人,这些畸人,在他们生命中的某个时刻,也曾有过渴望;也曾宏图大志,期望得到友情;也曾经甜美过,“就像长在温斯堡果园里那些歪头歪脑的小苹果一样”。如今却残败不堪,随波逐流,死守着某个信念,死守着一个终被贴上偏执标签的真理,最后只剩下无助的呢喃,绝望却无力的呼喊。就像保拉·福克斯曾经说过,“穿过文字这张网,一切事实全被筛去。”但除了文字,我们还有什么?
温斯堡的这些畸人想要卸下心防,释放埋藏已久、渐渐腐烂的情绪。沃什·威廉斯想解释他的怪癖,却无能为力;路易斯·本特利“试着与人交谈,却什么也说不出”;伊诺克·罗宾森躲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创造了“他能够真正自如交谈的人群,可以向他们解释那些无法向现实中的人解释的事。”
安德森用他独有的忧伤基调,令该书成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尤其是美国中西部文学最伟大的作品之一:话语权而为了抗争,这代表着对自我的追寻。因为。根据该书的情节发展,发生在温斯堡小镇的核心故事应该是“纸团”。故事中的里弗医生坐在“他空荡荡的办公室里,一旁紧闭的窗户结满了蜘蛛网”,在一张张小纸条上写下灵光闪现的想法(他将其称之为“真理之塔”),然后把纸条塞进口袋,待它们“成了一团硬邦邦的圆球时”,就马上丢弃。没有人知道里弗医生的所谓“真理”是什么。安德森只是让我们相信,对于这个孤独的老人来说,这些都是极为珍贵的,因此难以言表,成为了一种隐晦的道德标志。
心细的读者会慢慢发现,在这些故事中,某类主题或者说事件反复出现:畸人们鼓起一点点勇气,常常在深夜里,大胆地迈向温斯堡的大街。在那儿,他们尝试与乔治·威拉德建立最初的联系。这位年轻的记者,在小镇居住的时间还不太长,不足以让他成为畸人。他们犹豫、恐惧、愤怒却又语无伦次地结巴着靠近了他,乞求他聆听他们的故事,期待在他那年轻的嗓音里,找寻重生的力量。他们将内心的欲望和挫败感都倾注到了这个敏感脆弱的男孩身上。帕西沃医生希望乔治能够“写一本我可能永远都无法完成的书”;至于伊诺克·罗宾森,男孩说是“年轻的悲伤,年轻男人的悲伤,一个成长在村里的男孩年末的悲伤,(这也可能打开)老男人的嘴。”
畸人真正需要的是彼此,然而他们之间又极为疏远,以至于无法建立起直接的联系——只能期望通过乔治·威拉德取得联系。此地给予男孩的负担已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他专心地聆听,对他们的抱怨心怀怜悯,但终究过于沉浸在属于他自己的梦中。畸人寄希望于他,是因为他看起来“不一样”——更为年轻,思想更为开放,心还没有变得冷漠——也正是这种“不一样”,令他能够始终给予他们想要的热切回应。男孩没有任何不妥,事情的本质却又显而易见。对乔治而言,畸人是对他教养的考验;而对畸人而言,与乔治的相遇正是他们无助的象征。
乍看之下,安德森叙述这些故事所用的文体似乎很简单:句子短小,用词单一,没有复杂的句型。事实上,安德森继马克·吐温之后海明威以前,创造了一种以美国口语为基础,韵律紧凑的艺术文体。其简洁的用语和看似无形的结构,即便在日常用语或口头叙述中也极为罕见。安德森创作的是独树一帜的美国语言,时而高登大雅之堂,时而忸怩拘谨,但《小城畸人》确实是一代佳作,安德森在该作中采用的文体风格如轻柔的乐器,能奏出他所钦佩的类似屠格涅夫小说的那种“亲民好曲子”。
一位作家所遭受的最为不幸的命运莫过于自我模仿:安德森在晚年常常感到绝望,努力想要抓住年轻时的辉煌。这在安德森后期的作品中能够感受到。大多数评论家和读者都对其后期的作品感到厌倦,例如其1927年和1928年的作品。他们认为,安德森一直在重复着情绪化的“探索”——他在《小城畸人》中称之为刺痛人们心灵的“不可名状的渴望”。自此,将安德森的“探索”视为“延后的青春的标志”,视为“一个作家成长的失败”成为了一种批评风潮。一次,他写了一封冷酷的回信给批评者:“我认为,所有这些对一个男人的称谓,“糊涂人”“探索者”等等,一点儿也不重要……说出这些话的那个男人,在他心里,其实也筑起了一道墙。”这段评论似乎捍卫了自我尊严,并且铿锵有力。但必须承认,那些对于他晚年作品的负面评论不无道理。与其说这些作品最大的特点是继续“探索”,倒不如说是对早期“探索”的一再复制。一个不断倒退的作家,再如何自嘲也回天乏术了。
无论如何,《小城畸人》依旧是一部杰出的佳作,新颖、真实。书中大多数故事都以一种低调、隐忍的哀婉基调进行叙述——这种哀婉表现了安德森的性格及天赋。(他认为自己是“低调的作家”)。但在一些故事中,他却表达了一种远超于哀婉,甚至悲剧的情绪。我认为,在《小城畸人》的最佳单篇《难言之谎》中,抉择的急迫性成为了人类社会悲剧元素的外在表现。而在安德森继《小城畸人》出版几年后创作的最佳独立故事《鸡蛋》中,他成功地将外表荒唐的闹剧与内在潜藏的悲剧结合起来。《鸡蛋》是一部杰出的美国文学作品。
安德森的作品影响了在他之后无数的美国作家,尤其是短篇作家。海明威和福克纳都称赞他是一位为美国短篇小说注入令人激动的新血液、注入全新自省精神的作家。正如福克纳所说,安德森是“在寻求精准之路上摸爬滚打,秉承对精简用语近乎神圣的膜拜之情,控制甚至是抑制对词语的选择,力求在有限的范围内挑出最为精准的词语……表达最为深刻的思想。”许多年轻作家甚至意识不到安德森对他们的影响,但在他们作品的字里行间,却能感受到安德森的温度,耳边却能回响起他的嗓音。
在讨论伊丽莎白时代的剧作家约翰·福特时,诗人斯恩伯恩·阿杰诺曾经这么说过:“只要他让你的心颤动了一下,那么他就能完全俘获你的心,而他一直都具有这种能力。他的作品将永远成为你思想的一部分,成为你灵魂的一部分。”对于我和许多其他人来说,舍伍德·安德森也是如此。
注释:
[1]基督教新教中由加尔文提出和发展的神学。(译注)
[2]美国俄亥俄州东北部城市。(译注)
[3]美国俄亥俄州北部,克里夫兰西南偏西一城市。(译注)
[4]巴比特式的人物:中产阶级成员,对自己的职责和社会理想过于依恋而使之成为思想狭窄和自满的典型。(译注)
[5]美国小说家。作品有:《嘉莉妹妹》(1900)、《珍妮姑娘》、《美国悲剧》(1925),三部曲《金融家》(1912)、《巨人》(1914)和《斯多葛》(1947)、《天才》(1915)及续集《堡垒》(1946)。(译注)
[6]美国小说家和社会评论家。1920年出版的小说《大街》使他一举成名。193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第一个获此奖项的美国人。作品有:《阿罗史密斯》(1925)、《埃尔默·甘特利》(1927)、《多兹沃思》(1929)、《卡斯·廷伯兰》(1945)。(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