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学党建:十八大以来党建新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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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一个总目标与一条主线(2)

进入新世纪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更加深入,党所面临的执政环境也日渐复杂。为了应对复杂的执政环境所提出的各种新的要求与挑战,我们党提出了加强执政能力和党的先进性建设新命题,并把它融入到党的建设总目标中。2007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研究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2009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在这次全会上,党中央对党的建设总目标又作了进一步发挥,提出“进一步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不难看出,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这个目标,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对党的建设总目标的继续发展和完善,既符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情况,又充分体现了时代发展的总要求。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贯彻执政党建设始终的一条主线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这条主线实际上也是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关系我们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这条主线在党的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的提出和完善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认识过程。

20世纪80年代末,我们党提出要强化执政意识,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1989年12月,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的党是执政的党,党的领导要通过执政来体现。我们必须强化执政意识,提高执政本领,认真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1992年党的十四大上,江泽民同志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努力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问题,要求党的高级干部不仅要努力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而且首先要努力成为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会治党治国的政治家。1996年3月,江泽民同志把提高执政能力问题作为讲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出“只有讲政治,才能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总揽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从而提高领导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的水平”。这里实际上把执政能力定位在讲政治、提高领导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的水平上,为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总揽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指明了努力方向。

经过上述探索与认识,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要“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由于当年发生亚洲金融危机,这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关注。1998年2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届二中全会上,针对亚洲金融风暴,提出在经济工作中要增强承受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问题。在这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他又强调提高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是全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2000年2月,江泽民同志在广东高州领导干部“三讲”教育会议上再次强调,我们党所处的历史地位、所肩负的新的任务、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课题,要求我们必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增强广大党员和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2000年5月,江泽民同志在上海关于“三个代表”的讲话中,进一步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明确为“两大历史性课题”。2001年5月,江泽民同志在安徽考察时再次论述了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问题。他说: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取决于我们党。这不仅取决于党的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也取决于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也就是说,取决于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这就要求“努力提高驾驭市场的能力,提高运用民主法制办法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按照科学规律办事的能力,努力掌握科学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2001年9月,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把围绕提高党的执政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作为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至此,经过十三年的探索和实践,党对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不仅日益深刻,而且逐步将其摆到党的建设极为重要的位置上。

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六大首次将“执政能力”的内涵初步概括为五个方面。这就是:必须以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善于进行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必须坚持按照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和克服各种困难,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必须立足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

继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重大命题后,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执政能力建设的科学理论体系作了充分阐述,对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任务作了全面部署。2004年是农历甲申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在当年的重庆《新华日报》上全文发表郭沫若同志的《甲申三百年祭》60周年,也是毛泽东同志为悼念张思德同志逝世而撰写的《为人民服务》发表60周年。同时,还是中国共产党执掌新中国政权55周年。在这样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年份里,召开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意味深长。这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始终牢记《甲申三百年祭》揭示的李自成农民军推翻明王朝后因骄傲自满和腐败而遭败亡的历史教训,牢记毛泽东同志关于“两个务必”的警示和告诫,牢记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这篇伟大著作中阐明的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抓住了治国理政的根本,体现了党审时度势、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和执政为民、造福人民的宗旨意识。

这次全会通过的《决定》有九个部分,归纳起来有五个方面的内容。《决定》最主要的贡献体现在三个方面:(1)初步构建了有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理论框架。《决定》系统阐述了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总结了党执政的基本经验,提出了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主要任务。这是我们党首次从理论上对执政能力建设进行系统的研究。(2)科学地总结了55年来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主要经验。《决定》概括了6条主要经验:一是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二是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三是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四是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五是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六是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3)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决定》首次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五项任务: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同时,《决定》还首次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三个概念作为一个整体提出,并提出了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加党内透明度等,表明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这个《决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份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新世纪新阶段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行动指南,是中国共产党更加成熟和坚强的重要标志。

《决定》下发后,党中央对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探索继续深化。2006年6月,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深刻指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核心是要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改革和完善中共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中共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在为人民治国理政的实践中体现党的先进性、发展党的先进性、永葆党的先进性。”这一论述,深化了党对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认识。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必须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着力提高党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素质和能力。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增加了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内容。这标志党对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更为全面、更加深刻。

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都不是一劳永逸的、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的先进性建设。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根据自己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和所处的环境,明确提出要“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在古田会议上,毛泽东同志提出了思想建党的原则,强调党员不但要在组织上入党,而且要在思想上入党,要经常注意用无产阶级思想改造和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这一建党思想,对后来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建设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1938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六届六中全会上所作的《论新阶段》报告中,强调共产党员“应该是实事求是的模范,又是具有远见卓识的模范”。后来,经过延安整风运动,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空前提高,党对保持先进性的要求也提高到一个新层次。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首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义务,并强调了党员的先进性。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又从党夺取全国政权后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战略高度,及时提醒全党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党的执政地位的确立,党的先进性建设也进入到一个新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毛泽东同志号召全党要继续保持过去革命战争年代的那么一股劲,那么一种革命精神,把革命工作进行到底,并领导我们党对执政条件下如何进行先进性建设进行了艰辛探索,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也留下了一些沉痛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