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勇于改革创新:两大历史性课题破解(5)
三是提高服务本领。服务群众仅有良好愿望是不够的,还需要过硬本领。应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整合各种资源,运用现代技术,创新方式方法,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使服务工作更好适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零距离”倾听民声、“零障碍”了解民情,练就群众家里坐得下、粗茶淡饭吃得进、大事小事谈得拢、难题难事解得开的功夫,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寓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于服务群众之中,通过耐心、细致、周到的服务疏导群众情绪,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权益,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有质量、更有尊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第三,建设马克思主义创新型执政党。创新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创新型执政党,是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的党,是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党。长期执政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考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临的新形势都对中国共产党提出新的要求。能否继续推进伟大事业和伟大工程,关键看党能否按照创新型执政党的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
一是坚持理论创新。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正是由于我们党始终坚持理论创新,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我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才始终沿着正确方向阔步前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准确把握世界发展形势,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深入研究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及时总结党领导人民创造的新经验,重点抓住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不断作出新的理论概括,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永葆科学理论的旺盛生命力。
二是推进实践创新。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项全新的事业,面临的艰巨任务、复杂矛盾、风险挑战世所罕见。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缺乏邓小平同志所倡导的“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以及“大胆地试,大胆地闯”的精神是不行的。应根据时代的变化和实践的发展,勇于改革、勇于创新,推进治党管党和治国理政的实践创新,永葆党的生机活力和国家发展动力。
三是加强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党和国家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党和国家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根本保证。制度创新既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又包括党的制度建设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行动指南,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积极大胆而又稳妥有序地推进党和国家的制度建设,决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和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2.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积极探索,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并形成了党领导和执政的总的方式和总的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一是要正确处理党同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等的关系。在我们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框架内,党委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性质和职能是不同的。它们不是组织上的隶属关系,而是横向的政治领导关系。改革开放后,我们对党政关系和党的工作机制中存在的弊端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但机构设置重叠,领导分工交叉,权力职责不清,责权不相统一等问题仍未能得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的存在就要求我们必须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不断完善和健全党的领导体制机制,理顺党委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关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彼此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着力提高党领导和执政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一方面,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通过这些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另一方面,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民主讨论和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促进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支持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党联系各方面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是要以明确权责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党的领导体制机制。权责不够清晰,是影响党的领导的主要原因之一。完善党的领导制度,需要进一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保证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为此,除了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外,还要大力健全部门党组(党委)工作机制,健全党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体制机制。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三是必须解决好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的关系问题。从根本上说,我们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必须最大限度地发扬人民民主,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逐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特别是对那些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充分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发挥人民群众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主人翁作用,使党的执政充分地体现人民的授权,党行使权力更加充分地体现民情民意。
四是必须解决好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问题。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依法治国是党经过长期曲折的探索而最终以国家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的基本治国方略。它要求立法机关依法立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司法,而对执政党的要求就是依法领导和执政。为此,执政党必须带头守法、保证公正、严格执法,党的执政方式要符合法治原则,把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要加强党对立法和政法工作的领导,善于通过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来维护党的权威,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法治化和规范化。
3.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
干部队伍素质直接关系到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活动的具体承担者和体现者。他们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如何,直接反映党的执政能力如何;他们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强弱,也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和安危。因此,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党执政后必须要始终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