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学论衡:二○一五古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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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詩禮用樂的琴

而這種情形,我以爲乃是沿襲於古代的,非秦漢以後禮崩樂壞使然。

(一)

以詩考之,先秦大射、賓射、燕射,都是先金奏王夏、肆夏;升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再管奏新宮,金奏及石奏騶虞、貍首、采蘋、采蘩;接著弓矢舞;再合奏陔夏,笙奏南陔、白華、華黍,間歌魚麗、由庚、南有嘉魚、崇丘、南山有臺、由儀;最後合奏關雎、葛覃、卷耳、鵲巢、采蘩、采蘋。前面金奏笙奏石奏,或用鼓,乃是管樂與打擊樂,後面的合奏則絃管俱作。琴爲絃樂之首,例不能無之。

又,先秦奏詩,無獨用絃者,其情況亦可與此同觀。大祭、大饗、燕禮、視學養老、鄉飲酒禮等俱皆相似。

這是就行禮時用詩之儀說的。

(二)

若就詩本身來看,周南關雎已說“琴瑟友之,鐘鼓樂之”,用於房中樂,鄉樂,則合樂時必是琴瑟鐘鼓並作的。


《定之方中》講:“椅桐梓漆,爰伐琴瑟”;

《女曰雞鳴》說:“琴瑟在御,莫不靜好”;

《鹿鳴》說:“我有嘉賓,鼓瑟鼓琴”;

《棠棣》說:“妻子好合,如鼓琴瑟”;

《鼓鐘》說:“鼓鐘欽欽,鼓瑟鼓琴”;

《甫田》說:“琴瑟擊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

《小雅·鹿鳴》說:“我有嘉賓,鼓瑟吹笙”。


這些詩,都是描述琴與瑟乃至鐘鼓合奏的。單獨講琴的,衹有《車轄》:“四牡騑騑,六轡如琴”,和《車轔》:“既見君子,並坐鼓琴”,前者還衹是形容六轡。

倒是瑟還有一處講它單用的:《山有樞》:“子有酒食,何不曰鼓瑟?”

可見琴瑟雖可單奏,但恐仍以合奏爲常,特別是聚會場合。鼓瑟,據《儀禮》,鄉飲酒及燕禮用二瑟,大射用四瑟。鼓琴時會不會也如此呢?應該也是的。浙江紹興獅子山三零六號戰國墓銅屋內兩件琴器俑,或許就表現了二琴並奏的情況。

(三)

自朱子《儀禮經傳通解》以來,所傳詩譜,如朱載堉《風雅十二詩譜》、張蔚然《三百篇聲譜》、陳澧《風雅十二詩譜考》、《律音彙考聲字譜》等,雖皆衹把一首詩做一個整體看,一字一音,標識其聲。

但依乾隆《欽定詩經樂譜全書》卷一及卷十五所載演奏譜可知,奏詩時正是諸器並作的。鐘磬琴瑟音皆不同,所以才能相和相發,我以爲這符合演出之實際。而琴在具體演出時如何與諸器相配合,也由此可以一目瞭然。

(四)

也就是說,琴,自來在琴人自娛適性之外,還有合眾演出的傳統。考之於文獻、徵於圖像石刻,灼然無疑。孔子曾說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前三者,尤其是群,恐怕現在我們說的這種遺世獨立、自適娛情之琴就不太能做到,衹能見諸周秦漢魏南北朝以降那種合眾演出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