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一)相关概念界定
1.移民的概念内涵
尽管人类移民的实践及其相关研究历史久远,但人们对移民概念仍未形成统一的界定。从国外对“移民”的释义来看,《英国大百科全书》认为:“移民通常是指居住地发生了经常性的变更的个人或团体。由于这一定义取决于‘经常性’的含义,统计学者在收集移民数据时或多或少会作出各自的不同解释。例如,一个声明他的目的是在迁入国居留至少一年的人通常被列为移民”。《美国大百科全书》认为:“广义的移民是指个人或团体有相当长的距离的和比较经常性的迁移行动。”而在我国,《辞海》认为“移民”是“①迁往国外某一地永久定居的人。②较大数量的、有组织的人口迁移”。《现代汉语词典》将“移民”定义为“居民由一地或一国迁移到另一地或一国落户”,也指“迁移到外地或外国落户的人”。台湾《中文大辞典》的“移民”是“一国人民因宗教上、政治上、经济上之种种原因而移居于远省异邦谓之移民”。
多数学者在相关的移民研究中对“移民”“人口迁移”和“人口流动”等词语并未作严格区分。“移民”与“迁移”或“人口迁移”等常存在交替使用的情况。“移民”是仅作为表示类属的名词(即迁移人口),还是说它既有名词类属一面,也有动名词(即人口迁移)的语意。葛剑雄、朱国栋、刘志山等学者认为,“移民”的释义应当确定在名词类属的层面。葛剑雄等的《简明中国移民史》中对《中国大百科全书》等辞书的“移民”“人口迁移”等词语释义进行辨析的基础上,将“移民”界定为“具有一定数量、一定距离,在迁入地居住了一定时间的迁移人口”。朱国栋等也持有相同看法,认为“移民,是指实现了迁移的人口,即人们离开居住地,超过一定的行政界线,到了另一个地方居住”。刘志山等将“移民”界定为“具有一定数量、一定距离、在迁入地居住了一定时间的迁移人口”。另外,部分学者强调,完整的“移民”内涵应包含“作为迁移人口的集合”和“作为人口迁移的活动”两个部分。施国庆认为,“‘移民’是人口在不同地区或者同一地区不同地点之间迁移及经济社会系统重建活动的总称。移民,作为名词,是指人或人的集合(人群),即迁移人口的集合。作为动名词,移民通常是指人口迁移活动。”赵永春在对以往研究成果中的“移民”概念进行辨析和讨论的基础上,认为将“人口迁移”或“人口流动”与“移民”完全区分开来是很困难的,“移民”的概念内涵既包含了人口迁移过程的内容,也包含了作为迁移主体的人口,没有必要将“人口迁移”或是“人口流动”的内容进行区分,而将其划到“移民”概念内涵之外。基于以往相关研究成果的讨论,本书认为,在不管是学术研究还是社会实践活动中,移民存在名词和动名词双重含义,并且并未造成语意表达上的歧义。移民是以人口的空间转移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现象。现代移民现象可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市场力量主导的自发性移民,这主要是指在城镇化和全球化背景下,大量人口自发从发展条件差、发展机会少的地区向发展条件好、发展机会多的地区迁移,如我国规模不断增加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就业转移和定居;另一种是政府力量主导的组织性移民。在作为发展计划的组成部分时,“移民”会带有更多的计划性以及其他非市场措施。如瑞典学者Bartolome在探讨工程移民等非自愿移民时指出,迁移是事先没有进行规划的人口转移,它也不尽力补偿迁移户的损失;而移民事先经过规划,它试图尽量减少工程的消极作用。因而,本书使用的“移民”概念属于组织性移民范畴,其概念属性既包含了作为迁移人口的集合表达(名词),也包含将移民释为人口迁移活动/过程的含义(动名词)。
2.扶贫移民的概念含义
在中国的移民实践中,组织性移民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为了满足水库等工程建设需要而组织的工程性移民搬迁,一般带有强制性;另一类是为了解决或缓解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尖锐矛盾而组织的发展性移民搬迁。从学理及相关研究来看,中国的发展性移民搬迁主要有三种形态,即扶贫移民、生态移民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移民。扶贫移民是在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由自然资源、社会条件等发展环境比较恶劣的地区迁移到发展条件较好地区的迁移活动,以及参与此迁移活动的贫困人口。生态移民是由于自然生态恶化或为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所进行的迁移活动,以及由此活动而形成的迁移人口。地质灾害移民是在政府组织和协调下,将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危害严重地区的群众搬迁和安置到安全的地方居住的迁移活动,以及由此活动而产生的迁移人口。
从以上三类有组织的发展性移民目标来看,扶贫移民是以改善贫困人口恶劣生存环境为手段,以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根本目的;生态移民是以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为核心目标,不论是迁移的原因和目的,都与生态环境相关。地质灾害移民则是以确保受到灾害影响(现实的和潜在的)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核心目标,移民搬迁的根本目的在于避灾。尽管三类移民核心目标各不相同,但总体方向上都是人与资源环境的协调。我国贫困地区与生态脆弱区、地质灾害多发区高度重合,也为三类移民在实施的一致性上提供了客观基础。从实施层面上看,三类移民在各环节、流程的操作步骤基本相同,安置后也都需要经历相似的生计恢复重建过程。但从大多数研究和相关实践来看,扶贫移民和生态移民的联系要紧密于三者中其他两类的关系,甚至将扶贫移民和生态移民交替使用,如在国家政策实施中,“易地扶贫搬迁”也被称为“生态移民”。在生态移民相关研究中,将生态移民界定为多目标移民,即生态移民既是从保护生态环境出发,也以消除贫困、发展经济为目的,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作为主要目标。在扶贫移民的相关研究中,在将消除贫困作为最根本目标的同时,也强调贫困、人口与环境之间形成的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循环关系。易地扶贫搬迁旨在通过贫困人口的迁移再分布打破资源贫乏与贫困之间的恶性循环,实现消除贫困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双重目标。基于以上认识,本书将发展资源匮乏、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灾害频发等因素纳入对扶贫移民的人口与自然环境矛盾的探讨和分析之中,将扶贫移民界定为,在政府和其他机构的主导下,将生存环境恶劣、公共设施匮乏、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迁移到发展条件较好地区的扶贫开发的活动,以及由此次活动产生的迁移人口。就作为名词的扶贫移民而言,学界形成的概念含义比较一致,即扶贫移民是自愿性迁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就作为动名词的扶贫移民而言,大多数相关研究从实施管理角度来看,并重点从移民搬迁和移民安置两个层面来拓展扶贫移民整个行动过程,并且移民搬迁和移民安置也未进行严格划分。如一些关于农村扶贫移民搬迁模式的讨论中涵盖了移民安置的内容,而一些移民安置研究中也将移民搬迁纳入移民安置讨论之中,将移民安置分类为编制规划、实施搬迁、生产生活安置三个阶段。本书认为,扶贫移民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个长期的社会过程。作为行动过程含义的扶贫移民包含了移民搬迁、移民安置和安置区扶贫开发三个阶段或环节。移民搬迁是协调、组织扶贫移民从原住区迁移到安置区的过程,主要实现了扶贫移民的生态建设目标;移民安置是移民搬迁结束后搬迁对象在安置地发展资源的获得或配给过程,在移民生计上属于生计的恢复阶段。然而,移民安置结束后并非意味着其贫困状态就立即消除,移民在安置区的生计从恢复到实现发展将是一个较长的过程,需要对移民进行较长时期的扶持和帮助,即还需要经历一个安置地扶贫开发阶段。
3.扶贫移民生计的概念含义
20世纪八九十年代,阿马蒂亚·森等学者对贫困问题研究的卓越贡献,加深了人们对贫困内涵属性的理解。生计概念也逐渐被运用于贫困研究之中,并获得迅速发展。许多研究农村减贫的学者认为,“生计”(livelihood)远比“就业”、“收入”的内涵要丰富,它将关注的重点转向达到某种生活所需要的方式,能完整地呈现穷人的生存复杂性,并更有利于理解贫困人口为生存而采取的策略。目前,得到普遍认可的“生计”界定是由Chamber和Conway在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能力贫困基础上做出的。他们认为,“生计是谋生的方式,该谋生方式建立在能力(capability)、资产(assets)(包括储备物、资源、要求权和获得权)和活动(activities)基础之上”。Chambers and Conway进一步指出,可以从个人、家庭、社区等不同层次对生计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在农户层面的“能力”是在一定生存环境中,包括能够应对压迫和冲击、寻求谋生机会等的能力集。资产则由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有形资产包括储备物资和资源,储备物资包括食物储备、黄金、首饰等有价值物品,以及由于节约等形成的存款。资源包括土地、水资源、树木、家畜、生产工具/设备等。另外,有些资产如树木、存款等既是储备物资也是资源。无形资产包括了要求权和可获得权,要求权的含义是能够带来物质、道德和其他实际支持(如来自个人、亲戚、邻居、社区或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N G O)的以食物、贷款、工作机会等形式的支持)的要求和呼吁。可获得权则表述为实践中的机会,包括了使用资源、储备物资、服务(如交通、教育、医疗、市场等方面的服务)的机会,此外还包括获得信息、物质、技术、工作、食物和收入的机会等。
在生计概念的各组成部分中,资产既是生计分析的核心,也是最为复杂的部分。Scoones认为,获得不同生计策略的能力依赖于人们所拥有的物质和社会资源,以及有形和无形资产。为了能够实证调查,他借用了经济术语,将生计资源分为对不同生产模式起到基础性作用的、并构成生计的四类资本,即自然资本、经济/金融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自然资本指有利于生计发展的自然资源流(如土地、水、空气等)和各类环境服务(如水循环、环境净化等);经济/金融资本指服务于各类生计发展策略的不可或缺的资本(如现金、存款、贷款,以及基础设施、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经济资产;人力资本指实现各类生计策略中的技能、知识、以及劳动能力和健康状况;社会资本指为实现不同生计策略的社会资源,包括个人或家庭的社会网络、社会权利以及个人参与的社会协会等。获得研究和实践普遍应用的英国国际发展部(DIFD)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将Scoones的经济资本/金融资本细分为金融资本和物质资本。现在使用的生计资本通常包含五类生计资本,即农户生计包括了自然资本、金融资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
在研究过程中,生计概念的理清是一个不断持续的过程。由于兴趣和目标各异,学者们界定生计概念侧重点也存在差异。强调生计多样化的学者Ellis认为,“生计包括资产(包括自然资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行动和获得这些资产的途径(受到制度和社会关系的调节)”。强调可持续生计研究的Scoones给出生计的界定是:“生计是由能力、资本(包括物质资源和社会资源)和维持生活的活动组成”。基于此,本书将“扶贫移民生计”界定为移民为维持生存和获得发展而采取的系列活动。
(二)研究思路
本书的研究思路由以下逐层推进的三个部分组成。第一,在理论层面阐述移民社会网络与生计恢复发展的内在关联,并依此为基础构建扶贫移民生计发展理论分析框架。个人尝试进行有目的行动是嵌入在具体的正在进行的社会关系体系中。扶贫移民在安置地的生计恢复发展嵌入于移民正在进行的不断变动的社会关系网络体系中。移民搬迁之后,移民社会关系弱化、甚至消失,原有社会网络破碎化。移民在调整重构后的社会关系网络中获取基本生计资源,开展生计恢复行动,解决了温饱问题;移民社会网络向安置地经济社会结构拓展,社会资源增加,生计方式在变化中获得了持续发展,实现了发展致富。本书根据扶贫移民社会网络与生计行动的这种变化机理,建构扶贫移民生计发展的分析框架,阐述扶贫移民脱贫致富的动态过程。
第二,在(实践)经验层面上以桂西北金桥村的跨县集中安置移民为例对扶贫移民社会关系网络变化和生计分化发展过程进行深描和剖析。在论文写作前期,在论文研究经验材料收集阶段,笔者深入案例村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驻村调查,获得了内容翔实、生动的第一手研究资料。这为本书深入分析、描述移民社会网络关系变化和生计方式转变的动态过程提供了保障。本书对扶贫移民社会网络和生计方式分化发展的内容论述包括,移民在迁出区社会网络状况、生计方式,以及发展困境,移民搬迁带来的贫困风险等;移民安置阶段,移民关系网络的调整与重构状况,移民生计方式,社会网络调整重构与移民生计方式的关联等;安置过渡期结束后的扶贫开发阶段,移民社会关系网络的拓展与生计方式的转变与分化发展,社会网络拓展与移民生计的分化的关联,“乡村经济能人”社会机制与移民贫困农户生计发展等。
第三,(实践)经验与理论相结合,系统阐释移民生计行动的解释逻辑。基于扶贫移民案例的升华,阐释移民各类型关系网络与移民实现生计发展所需生计资源之间的关联。迁出区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移民原有生计方式是以粮食为主的低价值生计模式。当移民搬迁到安置区后,较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来源于调整重构后的社会网络)为移民生计恢复奠定基础,移民温饱问题得以解决。安置地扶贫开发阶段,移民社会网络逐步向安置地社会等外部网络结构拓展。拓展后的社会网络为移民向相对高价值的经济作物农业生计方式转变提供了有力的社会支持。成功转变生计方式的移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获得了生计发展结果,实现了由贫困向发展致富迈进。扶贫移民社会关系网络的拓展状况对移民生计行动产生了重要影响,促成了移民间生计方式的分化。移民个人社会网络与外部经济发展网络结构(主要是安置地经济网络结构)相区隔导致部分移民在安置地仍维系原有的低价值农业生计方式,生计发展面临诸多困难,收入和生活水平难以实现稳步提高,处于贫困之中。乡村“经济能人”特有的属性使得其能有效解决移民贫困农户社会网络的拓展困境,是促进贫困移民实现生计持续发展和脱贫致富的重要社会机制。
(三)研究方法
作为本书理论基础的社会网络思想和可持续生计观念都强调个人与结构之间的相互影响,因而本书在方法论上属于结构主义层次。同时,本书又是以扶贫移民农户作为研究分析的单位,在研究分析上将结构要素作为移民生计发展的制约或有利因素加以分析。由此,本书的结构主义方法与传统结构主义方法存在明显区别。在本研究中,既承认移民对结构创造的能动性,但同时也强调外部结构对移民行动的制约与影响,具有理性和偏好的移民是在动态的互动过程中做出行为决定。这一具有“结构化”特色的研究范式,既弥补了经济学基于自利的精细计算而忽视社会结构影响的低度社会化缺陷,又能克服传统社会学结构主义中个人行动由内化的社会规范完全支配而过度社会化的不足,有助于更好地把握扶贫移民的致贫因素及生计发展过程。
另外,本研究属于个案研究。个案研究历史悠久。传统的个案研究主要面临着两个方面的批评。一是个案研究无法说明其研究结果具有多大的普遍性;二是作为对社会处境中具体的人际互动的研究,个案研究具有微观性和反历史性,即忽略宏观因素的作用。而以理论为指导选择典型个案,并进行分析性概括(或理论概括),从理论出发到个案,再回到理论的扩展个案方法,能够较好地处理个案研究中面临的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问题。因此,本研究将个案研究作为一个综合的研究策略。从理论出发,构建扶贫移民生计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并以典型移民案例村庄和典型个案,围绕理论解释框架进行系统经验分析和概括,最后回到理论层面,探讨移民可持续生计行动的理论逻辑,以期提高本书研究成果的推广性。
在研究的具体方法和技术层面,本书主要采用文献法、访谈法、参与式观察法等研究法。文献法中的文献是指“包含我们希望加以研究的现象的任何信息形式。”与其他资料收集方法不同,文献法不是直接从研究对象那里获得研究所需的资料,而是去收集和分析现存的二手资料,这些二手资料往往以文字、数字、图片、符号等方式存在。根据文献具体形式和来源,文献可分为个人文献、官方文献以及大众传媒三类,文献也可以分为原始文献和二次文献。个人文献主要是指个人的日记、自传、回忆录以及信件等;官方文献主要指政府机构和有关组织的记录、报告、报表、统计、规划、信函等;大众传播媒介主要指报刊、电影、电视、网络等;原始文献指亲身经历某一件事或行动的人所写的资料,如日记、信件,以及官方文献中的记录、报告、规划等。二次文献是那些利用别人的原始文献所编写或产生的新的文献资料,如利用统计数据撰写的调研报告等。本研究根据研究目标,收集与研究主题相关的文献资料主要有会议记录、地方志、政府通知/文件、报表、总结、规划书、调研报告、地理特征的图表等文献/文字资料,以及网站新闻、照片、视频等研究资料。
访谈法是社会研究中最重要的调查方法之一,也是本研究收集资料最重要的调查方法。根据访谈中访问者与被访者的交流方式,可分为访问双方面对面的直接访谈和通过电话等形式的间接访谈。根据被访者人数,访谈还可以分为个别访谈和小组访谈。按照访问过程中的控制程度,访谈法也可以分为结构式访谈、半结构式访谈和无结构式访谈。结构式访谈指访谈者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方法选取访谈对象,并在访谈整个过程中,对所有被访者提出的问题,提问的方式、顺序,以及对被访者回答的记录等都是完全统一,因此结构式访谈通常采用事先统一设计、有一定结构的问卷进行访谈。半结构访谈中,研究者对访谈的结构进行一定的控制,同时也允许受访者有一定的参与。在半结构访谈中,研究者通常是先列好访谈提纲,根据研究主题和次级问题对受访对象进行询问,同时研究者可根据具体的情况对访谈的结构和内容进行调整。无结构访谈又称为自由访谈,访谈没有事先固定好的访谈结构,只有一个访谈主题或范围,由访谈者与受访者围绕这一主题或范围进行比较自由地交谈。
本研究的访谈对象主要分为县、乡、村三个层级。县级访谈对象为负责案例村庄扶贫开发等工作的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乡级访谈对象主要是参与案例村移民扶贫开发等工作的执行当地乡政府工作人员。村级访谈对象包括有村组干部、农户、特殊群体。在农户访谈中,研究者根据贫困状况,分别对富裕移民农户、一般移民户、贫困移民农户进行访谈。而特殊群体访谈主要是研究者根据研究需要对村庄的老年人、妇女代表、残疾人等进行访谈。另外,研究者还与金桥村对口援助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广西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的相关工作人员、熟悉移民搬迁过程的乡村精英等进行访谈、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村庄与村民开展合作的社会投资者等进行访谈。在访谈方式上,研究者以半结构式访谈为主、以无结构式访谈为辅进行研究资料收集,同时在本书的撰写过程中,还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对相关访谈对象进行非面对面访谈。
参与式观察主要指研究者深入到被研究者的生活情景之中,通过实际参与研究对象日常生活过程所进行的观察。在资料收集阶段,笔者通过县、乡级政府部门了解扶贫移民生计发展的规划、实践等情况后,在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金桥村,并以驻村(研究者居住于村委会)体验生活的名义开展与本书主题相关的参与式观察。在实地驻村调查期间,笔者多次获许参加由乡镇包村干部组织的村庄例行会议(乡政府的包村干部每周一早上都会到金桥村,组织村组干部在村委会办公室召开例行工作会议),并协助撰写会议记录。同时,笔者在开展参与式观察期间,也积极协助村组干部开展乡村治理工作,如协助村组干部开展一些项目的动员宣传、监督等工作,参与村组干部的村民纠纷调解等。在参与式观察过程中,笔者主要通过录音笔、数码相机、纸和笔等研究设备收集各式相关研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