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企业能耗指标计算和分析
5.1 能耗指标的计算及分析(对标)
5.1.1 单位产品能量消耗指标计算与分析
表1-31 该煤焦化有限公司2010年能源消费结构表(重点审计期内)
表1-32 某市煤焦化企业2010年产品产量结构表(重点审计表)
能量利用效果计算:
综合能耗当量=合计1(当量)- 外供总量(当量)
= 1165485.36-1009442.18 = 156043.18cet
综合能耗等价=合计1(等价)- 外供总量(等价)
= 1175214.39-1009442.18 = 165772.21cet
以下是与《GB21342—2008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对比结果:
2010年的单位产量能耗当量=综合能耗/焦炭产量=156043.18/934946.18
=0.16690tce/t=166.90kgce/t>130kgce/t(准入值)
2010年的单位产量能耗等价=综合能耗/焦炭产量=165772.21/934946.18
=0.177306tce/t=177.31kgce/t>140kgce/t(准入值)
表5-3 与《GB21342—2008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比较表
以下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08年12月19日颁布2009年1月1日执行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的对比结果。
比较上两表可得2010年生产单位焦炭的能源消耗为:
生产单位焦炭煤耗(干基)=精煤消耗量/焦炭产量
=1256379.36/934946.18=1.34t/t接近1.33t/t(准入)
生产单位焦炭水耗=水消耗量/焦炭产量
=1086704/934946.18=1.16m3/t<2.5m3/t(准入)
生产单位焦炭电耗=耗电量/焦炭产量
=3410.80/934946.18=36.48kwh/t<40kwh/t(三级)
水循环利用率(%)=循环水利用量/(补充水量+循环水利用量)
=876000/(876000+31895)=96.49%
(循环水利用量:按生化水站100m3/h进出计算为876000m3/a,补充水主要是环境生活的污水,约为31895m3/a。)
生产单位焦炭消耗蒸汽量=蒸汽消耗量/焦炭产量
=131400/934946.18=0.14m3/t
生产单位焦炭焦炉煤气耗量=焦炉煤气消耗量/焦炭产量
=104618626.6/934946.18=111.90Nm3/t
焦炉煤气利用率=煤气利用量/煤气产量
=(自用量+外供量)/煤气产量
=304475156.58/313891914=0.97=97%
表1-34 与《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2008年修订)》比较表
表1-35 与《HJ/T126—2003清洁生产 炼焦行业》对比结果
与自治区标准比较(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施行主要工业产品能耗定额限额的通知)。
表1-36 与“自治区主要工业产品能耗定额限额 [xx办发(2007)106号]”对比表
表1-37 审计期该煤焦化全部产品能源指标计算表
审计期该公司总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127.78kgce/t(当量值),135.75kgce/t(等价值)。
对标结论:
(1)与《GB21342—2008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比较,虽未达到国家限额标准指标,但差距不是太大。
(2)与工信部颁布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比较,五项对比指标中,有两项不足,两项合格,一项领先。
(3)与《HJ/T126—2003清洁生产 炼焦行业》对比,吨焦耗新水、水循环利用率达到一级标准;工序能耗、焦炉煤气利用率达到二级标准;吨焦耗电量、吨焦耗蒸汽量,达三级标准。
(4)与“自治区主要工业产品能耗定额限额(xx办发 [2007] 106号)”对比,工序能耗达到限额指标,电耗超过限定额未达标。
5.1.2 能源产值能耗计算分析
(1)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的核定
通过对该公司的有关财务账表的核查,公司在审计期共计实现工业总产值为93283.37万元,以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为9914.95万元。
表1-38 该煤焦化有限公司审计期工业增加值计算表
(2)单位综合能耗的计算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W1=156043.18/93283.37=1.67吨标准煤/万元(当量值)
W2=165772.21/93283.37=1.78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Z1=156043.18/9914.95=15.74吨标准煤/万元(当量值)
Z2=165772.21/9914.95=16.72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
吨焦炭生产综合能耗H1 =156043.18/934946.18
=166.90千克标准煤/t(当量值)
H2=165772.21/934946.18
=177.31千克标准煤/t(等价值)
吨焦炭生产电耗=3410.80/934946.18=36.48千瓦时/t
吨焦炭生产水耗=1086704/934946.18=1.16m3/t
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1086704/9914.95=11.65m3/万元
5.2 淘汰设备情况
某市煤焦化企业于2008年7月11日奠基,2009年12月26日两座焦炉全面投入试生产,2010年为正式运行生产的第一年。所以在审计年度(2010年),全部机器设备都为当时符合部颁标准的设备,无需被淘汰的设备。
5.3 能源成本计算分析
5.3.1 购入能源成本情况
通过对该公司所提供的有关财务账表的核实,该公司在重点审计期(2010年)内,企业用于生产运行的成本费用投入为83368.42万元。除精煤所占比重较大之外,其他能源品种的成本费用所占比重相对较小。购入能源成本费用及比重计算结果如表1-39所示。
表1-39 2010年1—12月企业购入能源成本费用表
5.3.2 单位产品产量能源成本
2010年,企业产品产量如表1-40。
表1-40 2010年产品产量结构表
**说明:“产品合计”中的实物量为产品总量的焦炭折合值。
根据表1-40中,产品合计实物总量(各种产品总量的焦炭折合值)是1221147.183t,结合上文计算出的购入能源成本总量是83368.42万元,可以计算出审计期内该企业的单位产品产量能源成本为:
算式如下:
单位产品产量能源成本=能源成本总量/产品实物总量
=83368.42万元/1221147.183t
=0.0682706万元/t
=682.71元/t
此结果已列入企业购入能源成本费用表(表1-39)。
5.3.3 能源成本分析
由上面所列的能源成本费用表(表1-39),可见本企业精煤成本费用占生产运行成本费用的绝对多数,高达96.62%!因此千方百计的减少精煤的损失是本企业的节能重点。
其次,电力、柴油、水、汽油虽然所占比重小一些,但从累积效应来说也是不容忽视的,也必须加以重视。焦炉煤气虽为自产自用能源,但节省下来的即可外供,可以相对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并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5.4 与上年比较的节能量
由于本企业2009年12月26日两座焦炉才投入试生产,2010年为正式运行生产的第一年。所以本企业没有与上一年的节能比较量的基数,因而此项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