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中国史6·最后的中华帝国: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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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征服

1688年,正蓝旗官员佟国纲上书康熙皇帝,希望将他正式登记的族属从“汉军”转为“满洲”。他的伯祖父佟卜年于1580年左右出生在辽东,而后迁徙到位于华中的武昌。他以武昌为籍通过1616年(明万历四十四年,后金天命元年)的会试,先是担任明朝的县官,之后受召前往东北防御满洲。在一场惨烈的败仗之后,佟卜年被控叛国,于1625年死在狱中,但他始终坚称自己忠于明朝。他的儿子佟国器在武昌长大,并在武昌编了一本族谱,证明自家至少十代以来都是明代忠勇的军士,以此为父亲的忠诚辩护。不过佟国器于1645年在清军征服长江地区时被俘,他与他的家族都被编入正蓝旗汉军。

然而原来那些被佟国器诚实地收入族谱、佟家在辽东的后裔,在清军的征服事业中也表现得一如保卫明朝的佟卜年那样英勇。实际上,辽东佟家的其中一位,后来成为康熙皇帝的外祖父,而使得佟国纲自己亦可算是康熙的叔伯辈。因此,康熙皇帝同意佟国纲的请求,将他重新纳入满洲,然而皇帝也指出,如果将他的远亲也一起改籍可能造成管理上的不便。从此之后,佟国纲和他的部分亲属成为满人,而其他佟姓族人则仍保持汉人身份。在这样的时空下,族群认同远非由基因所决定,而是模糊且具有弹性、可以经由协商改变。[1]

像这样的故事对重新从历史理解这个在1644年入主中国的统治者来说非常重要。不久以前,一般对满族的认识一方面来自“种族终究是种族”的本质性预设,认为每个种族(如同满族)都是由生物或基因因素所决定,一旦决定便永远如此;另一方面,这样的本质性观点也同时建立在一种目的论式的汉族民族主义史学之上,认为在20世纪出现的汉族民族国家是中国2000年王朝历史的必然结果。在这个逻辑之下,包括异族统治在内的所有国祚较久的朝代都大体相似。如满洲或蒙古等外族或可征服汉人的地盘,但如果要让政权保持下去,就得以中国的方式统治,而最终将他们自己变为中国人。

在这种对清朝统治的设想之下,满洲作为一个种族或族群在征服明朝之前就已经存在了,虽然他们在各方面都是“野蛮人”,在文化上较汉族低等。但在他们入主中原之后,经过一些内部辩论,满人选择以儒家的天子概念来统治中国。这样的决定不可避免的导向文化“同化”(assimilation),甚而在生物层面上也令满族消失。一些满族统治者如乾隆皇帝(1736—1795年在位)警觉到,他们族人与其他人群的区别性正逐渐消失,主张维持“满洲之道”(the Manchu way)以为后盾,然而这些尝试注定要失败。所以当中华民国在1911年取代清朝时,真正的满人已所剩无几,大部分已融入中国人口当中。这样的叙述同时也有一种暗示,即日本帝国主义者在20世纪30年代末于东北建立一个满洲民族国家的企图基本上是一种阴谋,因为以中国的观点,所谓满洲人在这个时候已经不存在了。

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清史学家开始以几乎完全相反的观点改写这段叙述。[2]受到文化研究的影响,学者不再相信诸如“种族”这类生物性范畴的本质化概念,而视种族分类为在特定历史条件以及社会政治协商过程下的产物。因此,根据这样的新观点,在17世纪时实际上不存在“满洲”这个种族,只有与明帝国东北边疆接邻的众多人群,各自具有相当不同的祖先谱系与文化传统,其中不少人全部或部分的祖先是汉族。这个承继明代皇位的群体不是种族上的满族,而是一个以胜战为目的、有意创造出来的人群组织。这个“征服组织”的领导者认为,分派不同族群认同给他的成员,如蒙古、汉军乃至于满洲等是有用的,而这样的族裔分派与其说是依循既定的生物事实,还不如说是图政治之便。如同上述佟家案例,如果情况需要的话,这些初始的分派可轻易地撤销或更改。

较早的观点认为,刚开始可被区分出来的满人随着时间逐渐被同化或消失,而新的清史叙述则认为满人在整个清朝都实际存在。乾隆皇帝与其他人的努力与其说在守护一个濒临灭绝的民族文化,还不如是说在创造一个具有起源神话、民族语言与文学、鲜明文化特征的民族文化,而这个计划出乎意外得成功。讽刺的是,若满洲在1644年之前实际并不存在,他们在1911年确实存在了。以这样的观点,满洲国的故事的确如同贝托鲁奇(Bertolucci)的电影杰作《末代皇帝》(The Last Emperor)中所呈现的那样。电影中逊位之后的溥仪从上海的颓废生活中被唤醒,回应这些他诚心认为的满洲人民的召唤,领导满洲人在东北的民族国家。日本人的满洲国计划欺瞒之处,并非是纯正的满洲人是否真的存在(此时这样的群体的确存在),而是谎称满洲人会有真正的民族自决。

这样的新叙述本身可能言过其实。第二代的“满洲中心”研究主张从清朝肇始,至少在当代人眼中,即存在着族群或种族区别的现实。例如一项对清代满营的研究显示,满营中的居民与周遭汉族人群始终具有显著的族群紧张关系。[3]然而无论是哪种形式,现在多数史学家喜欢新的叙述胜于旧的,而新叙述的假设即为我们故事的基础。

组织征服

无论清朝征服者是种族特征鲜明的边疆民族,或者是被特意建构而成的征服组织,他们的成就实属卓越。[4]像这样的杂牌军怎么可能战胜明朝强大战备、按理说是当时世界最强大的战斗武力?

清朝在后来被称为满洲的地方(也就是现代中国的东北)崛起,成为一股新兴的政治与军事势力,是在“爱新觉罗”连续三名部族领袖的努力之下所达成的。“爱新”的意思为“金”,写成中文即为“金”,也就是由女真人建立、从1115年至1260年统治华北的朝代名称,而爱新觉罗氏声称为其后裔。这三名部族领袖是努尔哈赤(1626年卒)、皇太极(1643年卒)与多尔衮(1650年卒)。他们三人为征服明朝所做的准备包括与其他部落结盟、集权化统治与汉化,即采用汉人的组织技术与文化特点(尽管在程度上或多或少有所争议)。

在明朝大部分的时间里,“满洲人”并不存在。东北中国的人群非常多元,虽然他们之中有些在语言上,以及无疑地在基因上有相似之处,但在如此广大、生态如此多样的区域内,没有一种总括的认同可以结合其中的人群。不像过去的女真人或他们西边的蒙古人,爱新觉罗氏与他们的邻居们并非游牧民族。从16世纪晚期到17世纪早期,他们的发源地——辽河流域一带已经发展为农业与狩猎混合的经济模式,并且有相当数量的跨文化贸易,特别是针对毛皮与获利甚高的人参。在努尔哈赤领导之下,随着明朝本地产人参的耗竭而对于进口人参需求急遽增加,爱新觉罗氏逐渐垄断出口人参到明朝的特许经营权。虽然如同明朝所有的贸易对象一样,爱新觉罗氏也以货品向中国交换丝织品与其他精制的中国产品,然而人参让贸易均势大大地倾斜到有利于努尔哈赤这一边。在17世纪早期,从欧洲与新世界流进明朝的白银中,有25%流向了爱新觉罗氏。这些因贸易而获得的利益被用来购置武器(包括火器)和聘任熟练的军官,大大地资助了清朝的征服事业。[5]

明代对东北边疆的统治权主要落在世袭的部族领袖手上。如同之前大部分的帝国政权,明朝对这些游移不定且通常是军事化的人群采用分而治之的政策,赐给每个部族领袖封号,且时而试图激起他们之间的对立。努尔哈赤是这些与朝廷有封赐关系的领袖之一。在17世纪最初几年,在明朝的鼓动之下,他向一个杀害了其父亲的部族展开复仇计划。为此努尔哈赤通过军事同盟、胁迫与征服的方式与其他部族展开一系列的结盟。其结果乃是创造了一个规模庞大的联盟。

类似事件之前在明朝年间已经发生过多次,并不让人惊恐。如果一个联盟要成为当朝政权的严重威胁,需要某种固定的建制。这即是努尔哈赤尝试去做的。第一步是为其成长中的族群创造出书写语言,为此他在1599年任命了一组地方学者,采用蒙古字母来书写他们的女真语言,从此诞生后来被称为“满语”的语言。更重要的一步,是他在1615年之前创立了“旗”这个制度。一开始有四旗,后来发展成八旗,如正白旗、镶白旗、正蓝旗等等。每个旗代表一个战斗单位,同时也代表一个居住与军事生产的单位,不仅包括战斗的军士,也涵盖他们的家属。当这个制度逐渐定型,每个旗底下被分为满洲、蒙古、汉军等民族群体,然而民族认同的分派并交付予族群群体是权宜之下的结果,且不断在调整。如同中古时期中东的马穆鲁克(Mamluk)军队,所有八旗的成员在法令上均为奴隶。由于八旗成员内部的关系代代相承,受军事作战机构所统治,而此军事机构又同时是行政管理且拥有财产权的机构,因此在这点上类似封建制度。然而其财产系统是以奴隶而非土地为基础,这一点上则又不是那么“封建”。1616年,努尔哈赤将他的政权改名为“后金”。[6]

旗人军队是可畏的战士。骑兵穿着符合旗色的制服,以饰有红色流苏的金属头盔与藤牌护卫。每个人要负责饲养三匹马。士兵配有形式独特的刀剑,有时则是连枷,不过他们最擅长的还是使用弓箭,箭筒中有30或更多支箭。满洲弓短仅约1.2米,但非常强劲,需要长年的力量训练方能娴熟。在疾驰的马背上以左手同时握住弓与缰绳,以右手拉弓的独特方式射箭,是旗人独创的战技,因而在满文中有专门的动词niyamniyambi(骑射)表示。步兵中也包含部分弓箭手,但较常见的是火枪手或火炮手。火枪专属八旗中的汉军使用。他们也向葡萄牙人学会如何铸造火炮,并培养出可以将之拖到战场的兵力,因而被称为“乌真超哈”(ujen cooha,重军队)。[7]

图1 头等侍卫呼尔查巴图鲁占音保(美国纽约大都会博物馆藏)

到后金的第二位领袖皇太极时,始将明朝模式的官僚结构加诸原来部落或封建式的组织架构之上。皇太极不再是各个同等地位的封建亲王中的首领,而是国家结构中独一无二的皇帝/天子,而各旗领袖则是此国家的官员。至少有两个理由让这个变动意义重大:一来提供了一个较优越的政治组织形式,适合用以征服广大的南方土地;再者明白地向明朝皇帝提出挑战,从此明朝皇帝不再将其东北视为是一群附庸臣属,而至少在当下是一个不同且地位平等的国家政体。

至于汉化的议题,我们之前的理解是满洲一如其他征服中国的蛮族,建立起中国式的治理方式与统治正当性,最终实际上变成文明的中国人。现在我们知道这么一面倒的事情并未发生。清朝的统治者以不同的面貌、同时以不同方法来统治其多元的属民(女真、蒙古、西藏、汉)。如果清朝的统治者对中国臣民而言是天子,对蒙古人而言便是大汗,对西藏人而言则是转轮王。清朝是多样化、多民族且被认为应该是普世的帝国,与中国历代前朝有所不同。[8]

也就是说,这个中国东北的征服团队,从努尔哈赤自己开始,计划将他们的统治范围扩张到未来的中国臣民时,相当热衷且纯熟地采用中国的方式。他们积极地任用对明朝不满或只是渴求权力的汉族精英,作为他们新生政权中的文官武将。这些军事人才带来了明朝从耶稣会教士学来的欧式火炮与其他战争技术。他们亦兢兢业业地学习中文,提出翻译中文经典的计划,引进儒家模式的道德规范、政府部门与经世理念。他们模仿明朝逐步建立了一个也有大学士、六部等官职的影子帝国政府。他们也开始经营其他明朝附庸国,特别是与朝鲜的外交关系。

1629年11月,皇太极决定第一次直接对明朝本土用兵。他突破长城,占领了中原的四个城市:滦州、迁安、遵化与永平。然而战场上的将领忽略皇太极善待居民的明确命令,屠杀了迁安与永平的平民百姓。这对致力赢得前线民心的皇太极来说是一场灾难,破坏了其安抚人心的努力,他因而将获罪的属下付诸公开审判。[9]

1631年,皇太极围攻位于今日辽宁省、明军坚守的军事重镇与贸易重镇大凌河。此地堡垒森严,周围环绕着台堡,非常难以攻克。皇太极以两万名军队围攻这个堡垒,再以甫从葡萄牙人那里学会的大炮反复轰击。在数周的攻击、协商与地方指挥官的叛降反复之下,大凌河终于被皇太极的军队攻克——新兴政权的重大胜利。[10]1636年,皇太极以当时可想象出来的、最挑衅的方式向明朝发出战书:他将“后金”王朝改称为清朝。根据中国五行原则,明朝的朝代名属火,自然会胜过熔于火的金朝,而属水的大清将可熄灭明朝的火。

在17世纪40年代早期,大清建国伟业已准备就绪,然而事态却并非一帆风顺。清朝的属民同样为这个时代的灾荒所苦,而被迫要劫掠米粮。八旗军队对上忠诚的明朝将领、守卫中原门户山海关的吴三桂,几乎没有任何进展。这个习惯轻松获胜的政权因而士气大降。而后在1643年9月皇太极过世,其幼子福临继承皇位,由皇太极之弟多尔衮摄政。就在次年,期待已久的征服契机自己出现。中国的起义军领袖李自成攻陷北京,自封大顺皇帝,除了即刻证明这个政权劫掠与残暴的天赋之外别无建树。惊慌的吴三桂抛下他在东北的职位欲回京驱逐李自成,李欲逃窜到西安,却在1645年夏天时经过华中,在其所剩不多的追随者劫掠粮食时,被村中的民兵所杀。吴三桂引清军入关,进入北京,在此6岁的福临于1644年10月30日即位,改元为“顺治”,意为“大顺的征服者”。

异族统治

中国经历过很长的不时发生的异族统治史,由那些不认同自己是汉族人或不被认同是汉族人的外族统治。当然没有人真的喜欢如此,但在意识形态上有许多方式来正当化这种状态。毕竟天子是宇宙万物的首要法理,“上天”与全人类之间的中介,而并非只是中国人,因此,在逻辑上上天可以选择其下的任何属民接受天命、统治天下。接受天命的标准并非血统,而是个人的德性,此“德性”恰由儒家文化的词语来定义。

一般认为中国长久以来有其源自本土的认知,认为人群间具有本质上的,甚至是生物上的差异,而此时清朝对中国的征服让这种本土自生的种族思想端上台面。没有人比湖南思想家同时也是抗清领袖的王夫之(1619—1692)更强调这一观念。在讨论山禽、泽禽、蹼趾之区隔后,王夫之接着说:

华夏之于夷狄,骸窍均也,聚析均也,而不能绝乎夷狄。所以然者何也?人不自畛以绝物,则天维裂矣。华夏不自畛以绝夷,则地维裂矣。天地制人以畛,人不能自畛以绝其党,则人维裂矣。……今夫玄驹之右君也,长其穴壤,而赤蚍、飞蚹之窥其门者,必部其族以噬杀之,终远其垤,无相干杂,则役众蠢者,必有以护之也。[11]

毫不奇怪,王夫之的作品在清朝年间几乎都被查禁,然而到了19世纪末却重新风行起来,这一切起于征讨太平天国的英雄曾国藩(想必是忠于清朝)在1867年将王的著作重新出版。[12]

实际上明末之际,清军出乎意料地轻易就征服了大部分的华北,未有太多血战。在山东的一个县,由地方精英率领的民兵对当时贪婪无能的政权感到灰心,因而当李自成大顺王朝的官员抵达时随即将该地一手奉送,然而领略到大顺甚至比明朝更无能之后,便立刻赶走李自成的官员,再将该地送给清军。[13]不过这初期的成功也许会造成错觉,因为在占领北京之后,清朝花了整整40年才稳固地控制了前明的全部领土,在此之前大部分的时间,新王朝的最后胜利仍未确临。

在初期成功的鼓舞之下,这个新政权甚至在大部分的华中尚未取得控制之前,便下令所有男性子民须薙(剃)发留辫。此满人传统发型须将前额头发薙去,余发蓄成长辫。1645年初摄政王多尔衮向礼部发出谕令:

今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若不划一,终属二心,不几为异国之人乎?此事无俟朕言,想天下臣民亦必自知也。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薙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14]

清廷也许低估了薙发令在汉族男性中激起的愤怒。他们不仅视传统发型为文化认同之代表(这点清统治者很清楚),并视薙发为损坏受之父母的身体发肤,而有违孝道。华中山区各地,已经接受清朝县官统治的地方精英对这个要求的回应是掀起叛乱。他们撤回山寨,又抵抗了五六年,经常战到最后一刻。[15]

在长江下游地区的结果更为惨烈。明朝将领史可法下令死守扬州城,在1645年5月清军攻下扬州城后,大半的人口被杀害,其余幸存者亦被失控的降清汉人军队所强暴、屠杀。尽管有这样不祥的先例,对于薙发令的直接反应,长江三角洲一带地方精英仍选择反抗这个新兴的征服者。为了报复,愤怒的清朝将领下令屠杀嘉定县城的20万人,而在江阴甚至有更多人惨遭虐杀。[16]

这些残酷暴行的文化记忆,特别是扬州屠城,因有秘密流传的王秀楚《扬州十日记》,自此在清朝统治下萦绕不绝。其中一例针对屠城暴行的记事记载着,一群幸存者被驱赶经过遭焚毁的城市:

忽妇人中有呼予者,视之乃余友朱书兄之二妾也,予急止之。二妾皆散发露肉,足深入泥中没胫,一妾犹抱一女,卒鞭而掷之泥中,旋即驱走。一卒提刀前导,一卒横槊后逐,一卒居中,或左或右以防逃逸。数十人如驱犬羊,稍不前,即加捶挞,或即杀之;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蹶,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17]

这些影像化的描述被移植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西方传入的“科学的”(实际为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种族差异,伴随如王夫之等先天论者重新被发现的著作,为反满与汉族民族主义煽风点火,对1911年推翻清朝贡献良多。

在这个阶段,大清王朝对要在多大程度上施行儒家统治仍悬而未决。由多尔衮、济尔哈朗(在1650年承继多尔衮的摄政地位)与鳌拜(1661—1669年康熙皇帝年幼时摄政)等人领导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在当时仍有很高的权威。文人的意见大抵不受重视,而汉人实际上被当成被征服的人群对待。[18]但在康熙拘禁鳌拜(不久鳌拜即死于禁所)并取得个人领导权之后,清朝政策的基调自此往另一个方向转变。

王朝巩固

清朝的征服者自占领北京与建立新朝后,花了将近40年的时间才彻底消灭其对手,在此大部分时间内清朝对于能否彻底战胜毫无把握。首先是被称为“南明”的明王朝残余势力。明朝在帝国内广封藩亲王,为1644年自缢后的崇祯皇帝提供了众多继承人选,然而这也导致忠于明朝的人士彼此争执何人才是勤王的对象。

1644年6月,在南京的福王不太情愿地被说服,自立为弘光皇帝,然而他的政权只维持一年,弘光皇帝被清军俘虏杀害。之后亲王一个接着一个(常同时存在数个)宣布继承皇位,在各地游走,寻求反抗军事势力与山寨领主的保护与资助。持续最久的是1646年自封为永历皇帝的永明王,12年间他在广东、广西、湖南南部与云南流窜,最后流亡缅甸。他在1662年5月为吴三桂生擒活捉后处决,明朝即彻底被消灭了。

然而对清朝更严重的威胁来自吴三桂。这位前明将军加入清朝、引清兵入关后,在云南被封为藩王。同样受封的还有两名明降臣,广东的尚可喜与福建的耿继茂。[19]在17世纪70年代初期康熙皇帝对三藩自治的状况逐渐失去耐性,他向三位藩王施压,希望能撤籓而将中国南方完全地纳入清朝的官僚管理系统。吴三桂则在1673年12月28日,以“反清复明”为口号,举兵反叛予以回应。他下令他的部属剪辫,且军队穿白衣白甲,为明朝戴孝服丧。

同时,吴三桂也建国号为“周”。他很快进入了湖南西部,并在1674年初攻占省城长沙、湖南北部的岳州与湖北西部的荆州。在向长江中游进军时,康熙领军南进江西,试图阻挡吴三桂与其他二藩的联系,并寻求收复吴军北边重镇岳州。在历经5年的苦战后,康熙终在1679年攻克岳州。这场胜利扭转了关乎王朝存亡的局势,叛乱也于两年之后平息。[20]

第三个对手对清朝的挑战持续最久,也是目前为止最耐人寻味的。此为在福建沿海幅员广阔、高度整合,具备武装,而终至体制化的海上帝国,由郑氏三代贸易者所建立和掌控。[21]从15世纪末以来,中国走私者的武装舰队便主宰东亚水道上的贸易,以中国出产的珍贵丝织物、陶瓷与其他工艺品,交换日本与新大陆的白银。明朝禁止海上贸易的政策,不过是增长了这些团体的势力,因为当时德川幕府在17世纪30年代驱逐葡萄牙人、将荷兰贸易限制在狭小的出岛,大为降低了来自其他海上势力的竞争。1624年,郑芝龙方接手一批武装海盗船队,1630年在26岁之时,他已能一统海上势力并一手掌控。

郑芝龙分别与葡萄牙人(提供郑式西方最新的军事技术来换取中国产品)、在台湾的荷兰人(郑芝龙曾任荷兰翻译,之后双方乃签订互保条约)、日本人(郑芝龙的妻子是日本一位大名的女儿),以及明朝政府(受内部叛乱与北方清军入侵所困扰的明朝,于1628年指派郑芝龙统率海军舰队)有往来。他的强大帝国以福建沿海的厦门为根据地,他因时常在歉收之年搜刮政府粮仓、散粮给当地居民,而让自己成为受欢迎的英雄人物。在清军于1644年攻占北京后,明朝遗民把郑芝龙当作他们的拥护者,郑却在1646年将其势力撤出福建,致使清军俘虏了在该地继承明代名号的隆武帝。郑芝龙的背叛换来另一场背叛,清朝非但不嘉许郑的协助,反而将他拘禁、遣送北京。他在北京当了15年的人质,用来与他的承继者对抗,直到1661年被视为失去利用价值而遭斩首处死。

郑芝龙之子郑成功在1646年接掌其父以厦门为基地的海上帝国,并随即将其组织制度化。他将其势力分为东、西洋舰队,山五商与海五商,各部分成数个分支,有几个主要的大臣监督并向他报告。他通过杭州内陆基地的山五商购买江南的产品,无论在军事上或商业上,都是公认的东海霸主。但其年轻时曾由隆武帝颁赐国姓,获得国姓爷封号,故比他的父亲更重视勤王之事。1658年他对江南发动大规模攻击,宣称为逃往云南的永历皇帝收复江南。他动员超过10万人的军队,攻占了数个沿海城市,推进至长江流域,且夺取镇江。

1659年9月9日,郑成功进攻南京,但死伤惨重。接下来数年,清朝决心消灭这个难以摆脱的威胁,而包围郑的厦门基地。尽管抵挡住了围攻,郑成功最终仍决定从中国本土撤退。过去数十年他与荷兰人的关系一直不太好,因此在1661年4月30日他率约900艘船只出现在台湾沿海之安平的热兰遮城前。在没有遭遇抵抗的情况下登陆,于1662年2月1日驱逐荷兰人并与之协议,令荷军撤离台湾并退至巴达维亚(今雅加达)。他也因此而被尊称为中国的民族英雄。

同年稍晚,郑成功似乎陷入沮丧(部分因素可能是接到他父亲被处斩的报告,在郑芝龙长期被囚期间两人仍保持联系),不久后自尽。[22]在一场继承争夺战之后,他的儿子郑经控制着仍然繁荣的海上帝国。在台湾这个新根据地相继设立与中国大陆相似的官府机构,如税司、孔庙府学、救济院、清节堂等。明郑政权又延续了20多年。清朝为打击此对手的经济基础而在沿海地区厉行迁海令,对本身造成的损害远比对郑氏来得严重,因为郑氏很容易就又找到其他贸易来源。清朝海军对台湾的攻坚胜负参半。清朝屡屡以维持台湾半自治的状态来劝降郑氏,但也一直遭到搁置。然而郑经在1674年思虑不周下参与吴三桂的三藩之乱导致国力大为削弱,又屡被越来越严重的粮荒问题困扰,且更受创于新一轮的王位继承纷争,最后该政权于1683年在康熙皇帝的一场猛烈攻势下投降。之后清朝终成为名副其实主宰全中国的共主。

协调适应

帝制时期中国任何朝代成功建立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在地方士绅与中央官僚间进行结盟。[23]历史上士绅阶层在朝代更迭之际仍能保持相当的稳定。一些人或家族在遗民反抗中丧生,也有人在新王朝中成功地提升自己的地位,但总体来说他们仍顽固地支持自身的地方利益。帝国晚期的士绅并不认为自己可坐上皇帝的位子,这点他们不像同时期日本的武士阶层。因此新的王朝要不是像明朝一样由反抗的群众所组成,就是如同清朝一样由侵略的外族所建立。然而无论谁取得帝位,在许多层面上士绅阶级绝对为巩固新朝所必需。

除了作为帝国官员的人才库之外,经由教书、公众宣讲、执行祭祀与其他公开仪式,士绅是展现在地势力的控制者,因此他们是建立新王朝正统性的重要声音。更实际的说,他们通过慈善活动、领导地方事务等来稳定地方社会;通过官方与半官方的管道对政府在地方上的税收体制也很重要。对于有野心的王朝来说,与这些团体有效地结盟是最根本的,清朝也在初创的数十年间努力地经营彼此的关系。

在文化领域,清朝即刻重新开始科举考试,提供了升迁流动的机会,同时对愿意进场考试的人来说,相当于是取得他们对政权正统性的支持。1679年,清朝在原有的科举名额外开博学宏词科,特别想取得心向明朝之学者的拥戴。1658年清朝仪式性地重建翰林院。翰林院在历史上是政治批评的温床,而在明末逐渐失去作用。在17世纪80年代初期,清朝展开修纂《明史》的庞大计划,一方面是为了保存前朝历史,但同时也是让这些对已覆灭之前朝具有特别知识或怀旧之情的士人消磨其精力。

清朝善任官员,因而在这个文化纳降的计划中受益良多。例如扬州,这个长江下游的曾经的大都市,在清军征服明朝之际受到严重的破坏。而17世纪末的扬州地方文人则开始以一连串繁忙的历程重建他们的文化霸权,如赋诗并出版为诗集、兴建亭桥与其他具有真实的或虚构的历史意义之景点、集会饮酒咏景并审察彼此展现出来的文化优越感。许多这类活动都是由来自山东的王士祯(1643—1711)所策划、安排。王士祯被清廷任命为扬州推官,他的文学天赋、个人魅力,以及对这些精英重建文化地位的支持,使其在这个重要的地方推动清朝统治的概念。至少在短时间之内,1645年的扬州屠城几乎在地方的记忆中磨灭消失。[24]

清朝继续以更为实际的方式与地主精英建立联系,其中最显著的是清朝选择不去做的事。明朝曾以“归田于民”的政策取得权力,迅速地没收许多大地主的私有土地,重新以小块地分配给家庭规模的耕作者。而清朝不做这样的事。虽然在北京周围与华北其他地方,清朝圈出皇家、旗人与官方的庄田,但主要都位于李自成叛乱中毁掉的区域。然而在其他地方,清朝宣布有意尊重现有产权,并且帮助因战乱流离的地主重新找回他们的财产。

清朝同时也帮助精英重新取得对劳动力的控制。例如在河南南部高地的光山县与商城县,农作中惯常有家奴作为劳动力。这里和其他地方一样,改朝换代即意味着受奴役者的反抗浪潮。在1658年,有传言说,朝廷宣布了全面解放,家奴最终联合起来反抗。然而新来的清朝知府迅速地澄清这不实的谣言,派出军队支持地方团练,残忍地镇压对地主的挑战。这个关键事件确立了地主与国家间利益一致,特别是在帝国内部前明遗民及地方反抗势力仍在顽抗的棘手区域。

对于这个王朝——士绅联盟最严重的考验,不出所料来自税收区域,特别是在长江三角洲反清的巨富家族。虽然此地可能是中国最有生产力的耕地,却也不合比例地被课征重税。明朝的建立者曾在14世纪于该地制定相当于没收充公的税率,以支持其在南京的新首都,而在其承继者迁都北京之后,意料中地这些税制仍留在账册中。几百年来,地方上的地主与官员对此的响应是每年协调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税额,而宣称征收不到的额度是因为荒歉或其他种种因素所致。这样安排的结果,使清初此区域在记录上有大量积累的逋税,地方政府已没有任何意图想要征讨这些未收的税额。

然而在1661年鳌拜摄政之时,清廷突然宣布要理清这些逋欠。因为对江南士绅在政治上的质疑,以及希望打破其自主的经济权力,清朝宣布了需付税额的时程,指派官员到江南清理税赋,而当地方上的地主表示无法或不愿支付这些税额时,便将许多具有影响力的士绅投入监牢。这起事件引起全国士绅的愤怒,而清廷很快就体认到错误。清廷释放了被拘禁的士绅,另拟定一套财政协议让双方都保持颜面,并将此归罪于受清廷指派清理逋税的官员,将之撤职甚至下狱。在这个艰困的开始之后,江南的王朝——士绅联盟终于在征服之下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