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公司的创办与经营法律常识(9)
分析
资不抵债是指企业的全部债务超过其资产总值,以致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状况。在我国,法律并未对资不抵债时能否申请破产作出明确规定,但对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作了规定。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和第七条对此进一步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据此可知,如果小韩的公司仅以资不抵债为由申请破产,是很难成功的,只有该公司出现了资不抵债并且同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一情形时,才能申请破产。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第一款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清算组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案例
文某、马某和陈某是某个广告公司的员工,因三人对本单位领导的作风感到不满,遂纷纷辞职。辞职以后,三人都没有找到比较满意的工作,后来三人商议共同成立一家广告公司。于是,三人就各自拿出了三十万共同出资成立了时代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以后,文某主要负责联系本公司的业务,可是公司成立了两个月仅接到了有限的几单生意。后来,马某通过自己的私人关系接到了几单大生意,公司这才开始发展起来。但好景不长,三年以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大不如从前,最后,公司经法院宣告破产并进行清算。那么,清算组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呢?
分析
公司清算是指解散的公司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了结公司的法律关系,使公司归于消灭的程序。公司清算是要由清算组来完成,清算组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和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在清算期间,清算组的职权为: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应履行的义务为: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组成以后要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权和义务,一旦违反就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破产后,债权人怎样申报债权呢?
案例
2006年,王某等人创立了金色童年儿童玩具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创建以后,生产的玩具广受孩子们的喜爱,本公司的产品占据了某地儿童玩具市场的半壁江山。从2010年开始,该公司生产的传统玩具不再盛行,市场上开始出现一批批智能玩具。为了赶上时代的潮流,该公司也开始着手生产智能玩具,但由于技术原因,其生产的玩具几乎无人问津。没过多久,公司业务量开始骤减,并且负债累累。无奈之下,公司只好破产,之后,人民法院委托清算组进行清算。魏某持有该公司20%的股份,那么,魏某应该怎样申报债权呢?
分析
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司清算案件,应该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而债权人则应该就自己的债权向清算组进行主张。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据此可知,清算组会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魏某,魏某在接到通知书以后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即可。在申报债权时,魏某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证明其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如果魏某没有接到通知书,可以在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解散时对于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案例
德阳食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速冻水饺、速冻汤圆等食品,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开拓了本地的速冻食品市场,该地区每家每户几乎都知道德阳速冻食品。可是,从2012年开始,消费者就反应德阳公司生产的食品味道不如从前了,再加上有其他品牌食品进军速冻食品市场,德阳公司的效益开始下降。甚至从2013年开始,公司开始拖欠员工的工资。2015年,公司终于支撑不下去,决定解散。后来,清算组来到公司进行清算,员工们很担心自己的工资是否能要得回来,所以不断向清算组询问公司的财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分析
清算组在进行清偿债务时会依照一定的顺序,该顺序也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任何人不得自行决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在公司清算期间的债务清偿中,应该首先支付的是清算费用,比如评估、变卖、分配公司财产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以及诉讼费用等都属于清算费用;其次是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再次是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才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如果还有剩余,剩余财产由股东分配。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上述顺序也是根据债务的轻重缓急等多方因素考虑确定的,员工的工资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甚至有的会影响到每个家庭的正常生活。所以在拨付完清算费用以后,就会清偿员工的全部或部分工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董事之间发生冲突并因此给公司带来损失怎么办?
案例
美蝶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以经营女性化妆用品为主的公司,王某和林某都是该公司的董事,分别持有本公司17%的股份。在公司上下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自从创办以来收益就十分可观。2014年,王某提出改变营销策略,要大胆创新,林某则持反对意见,认为公司的经营模式没有问题,无需改善。因看法不同,二人发生了冲突。从此以后,二人就矛盾重重,股东大会的许多决策都因二者的冲突而经常无法很好的落实。长此以往,二人的矛盾给公司的效益带来了极大的损害,公司经营每况愈下。林某觉得公司不能再正常维持下去,但又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分析
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人。虽然股东出资组建公司的目的是为了盈利,但同时也要承担赔钱的风险。股东之间如果因个人意见不合时,也应该以公司的整体利益为重,但是这也不排除会出现因股东之间长期的个人矛盾影响公司效益的情况,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和《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可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以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为事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本案就属于上诉情形,因林某个人持有公司17%的股份,所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一条第一款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在申请解散公司的同时能对公司进行清算吗?
案例
2013年,丁某、尹某、高某和侯某共同出资建立了高新餐具有限责任公司,高某对公司持有20%的股份。公司成立之初,主要给本地的多个餐厅和超市供应餐具,后来,因公司生产的餐具经常出现质量问题,之前的餐厅和客户都不再使用该公司的餐具。到2015年,公司的财务出现严重亏损,所欠的债务也无法按时归还。高某觉得公司不可能再继续经营下去,遂提出了解散公司的申请。为了尽快了结此事,高某想同时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清算。那么,高某可以这样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