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自由的崇高价值
独步时尚潮流,不敛个性锋芒。
以不寻常的酷峻气质,辉映你的激扬人生。
甭管是否明白这说的是啥,都该佩服人家的匠心和文采。而我,由此生出一种冲动,就冲着如此这般讲究的广告词儿,真想麻利儿地掏银子,买下一辆全进口的克莱斯勒300CC。
另据报载,如今的北京,容易积水的全部下凹桥区都拥有自己的个性排水方案,也就是“一桥一预案”了。
啧啧,连造车和排水都追求个性了!这让我作为主体的人不禁感慨万千。
其实,“个性”(personality)一词,按其本意应该是用在人身上的。《现代汉语词典》写得明白,个性就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和教育影响下形成的一个人的比较固定的特性”,说得简单点儿,指一个人异于常人的特质。
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里,曾留下这样一段话:“每一个人按其本性所最固有的东西,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和最甜蜜的东西。因此,如果人性在最大程度上在于人的理智,那么,按照理智而生活是最为幸福的。”
无数人对此言由衷地赞赏过。可其中,有一个人又进了一步,从里头发现并证明了社会科学中非常重要的命题——个性与人类的关系。
不就是那个叫密尔(1806—1873)的英国思想家吗?我也曾经简单地以为,可这回多翻了几本书,脸不由得红了,原来在他前头还有一位高人立着呢!谁呀?洪堡(1767—1835),德国思想家、教育改革家。对了,洪堡大学也是他创办的(1810年)。
威廉·冯·洪堡
这两位未曾谋面,可精神上是师生关系。
那就先听洪老先生的说法吧。个人要发展,首先要实现“自由和环境的多样化”。当自由和环境的多样化密切结合时,个人的活力便充分展现出来,便会形成个人的“首创性”。在他眼里,每个人的最高和最终目的,就是对其力量的个性特点进行最高的和最均匀的培养。个性是使人们彼此相异所必需的要素,也是人类发展所必需的条件。于是,人类追求多样化,公民生活方式也就最大可能的多样化。只有当个人行为涉及国家安全时,也仅仅在这种非常状态下,法律的合法性作用才会表现出来。那范围怎样划定呢?这么讲吧,对教育、宗教、艺术、道德、风俗、习惯等,国家都应当撒开手不管。
整体而言,我试图在国家里为人找到最优越的地位。我感到,这种地位似乎应该是:最多姿多彩的个性,最地道的独立自主和各种个人之间的同样最多姿多彩和最诚挚的结合并存——这是一个只有借助最高度的自由才能解决的问题。
应该承认,洪老先生的见解即便放到现在,照样具有相当的冲击力。也正是这个原因,《论国家的作用》一书虽早就写完,但在严厉的书刊检查制度下,洪堡生前未能完整发表(只有部分章节面世),直到死后16年(1851年)才全本出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有中译本)。
洪堡的书,不知道当时的德国人看了有过什么样的感受,反正密尔是心服口服、心领神会和心潮澎湃。一激动,他也写了一本,就是今天人人捧读的《论自由》(1859年)。饶有趣味的是,两个人的书均为小册子,在书架上要没有其他支撑着都站不住,根本够不上我们眼下的“代表作”资格。
密尔年轻,认识上却非常深刻,且有高明之处,就是凭借特殊的手法来阐发大道理。请注意,他用了四个意味深长的比喻:
人性不是一架机器,不能按照一个模型铸造出来,又开动它毫厘不爽地去做替它规定好了的工作;它毋宁像一棵树,需要生长并且从各方面发展起来,需要按照那使它成为活东西的内在力量的趋向生长和发展起来。
一个人,其欲望和冲动是他自己的,就称为具有一个性格。一个人,其欲望和冲动不是他自己的,就没有性格,正如一架蒸汽机之没有性格。
在与整个人类相比之下,只有少数的人其生活试验如经他人采纳,可能会在行之有素的做法上算是一点什么改进。但是这些少数人好比是地上的盐,没有他们,人类生活就会变成一池死水。还不仅是靠他们来倡导前所未有的好事物,就是要保持已有事物中的生命,也要指靠他们。
一个人只要保有一些说得过去的数量的常识和经验,他自己规划其存在的方式总是最好的,不是因为这方式本身算最好,而是因为这是他自己的方式。人不像羊一样;就是羊,也不是只只一样而无从辨别的。一个人不能得到一件合身的外衣或一双可脚的靴子,除非量了他的尺寸来定做,或者除非有满满一堆栈的货色来供他挑选:难道说要给他一个合适的生活比要给他一件合适的外衣还容易些,或者说人们彼此之间在整个物质的和精神的构造上的相同比在脚形上的相同会多些吗?只须仅仅说到人们具有多种歧异的嗜好,这一点就足够成为所以不要试图用一个模子来范铸他们的理由了。
通过对历史的观察,洪堡和密尔都感到一种规律的存在,越是在古代国家,人身体的、智慧的和道德的力量也越能得到发挥,自动性和个人性成分明显;但近代社会,对自由限制的意图在于“人拥有什么”,而不顾“人是什么”,这种限制,本质上压抑着人的干劲儿,换个说法,就是有力量愣不能让你全部释放,再有想法也得烂在肚子里。(突然,灵感涌上心头,以“古代的社会管理对当下创新之启示”为题,去申报国家重大项目,命中率会不会大多了?)
“凡性格力量丰足的时候和地方,怪癖性也就丰足;一个社会中怪癖性的数量一般总是和那个社会中所含天才异禀、精神力量和道德勇气的数量成正比的。今天敢于独行怪癖的人如此之少,这正是这个时代主要危险的标志。”在英国,威胁着人性的危险并不是个人的冲动和择取失于过多,而是失于不足;英国的伟大现在全在集体,以个人论则是渺小的。这就意味着要出大事,因为明摆着,“一族人民是会在一定长的时期里前进一段而随后停止下来。在什么时候停止下来呢?在不复保有个性的时候”。密尔当然心急火燎,东方的悲剧就是这样上演的。那活路在哪儿呢?在自己的脚下,就是赶紧趁着强行同化的包围圈还未完成尚有空当儿之际,对个性的权利大加主张,绝不能再视“趣味上的独特性,行为上的怪癖性,是和犯罪一样要竭力避免的”。
该总结一下了。个性自由是个人幸福的必要条件,有助于人类智力活动和道德取舍能力的提高,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因此,国家必须“身处公民事务之外”(洪堡),“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性,凡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密尔)。怎么样?不同国度的师徒俩完全做到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两位人类思想导师清醒的真话,有几个国家还确实听进去了,也真懂了。英国猛然回头又是岸,靠着过硬的本领即积极倡导自由和境地多样化,成为今天的强国大国。其他的,生怕民族患上要命的健忘症,干脆把“个性自由”宪法化。在这方面,意大利带了个好头,1948年那会儿便强调,“共和国无论对个人还是对表现其个性的社团成员,均承认并保障其人权之不可侵犯”;德国紧跟着(1949年基本法),而且很直白:“人人都有自由发展其个性的权利。”又过了四十多年,吉尔吉斯斯坦、格鲁吉亚和乌克兰也前后脚地(分别于1993年、1995年和1996年)将“自由地发展自己的个性”确立为一项基本权利。挺有意思的地方是,在内容上这些国家表述不约而同(在肯定个性权利的同时也强调不能破坏其他人的自由),就连条款数字也很相似,意大利和德国同为第2条,吉尔吉斯斯坦和格鲁吉亚都在第16条,唯独乌克兰跑了单帮列于第23条。
既然已经都把个性自由这样上纲上线了,生活中出现别致另类的事例也就理所应当了。
就拿交通工具小汽车来说吧,常人会把它当座驾,可有些标新立异者老觉得这太一般化,特别是那些军事爱好者,心里痒得不行,真想弄辆坦克开开。“即便你有钱买得起,可不准上路又能怎么着呀?”甭担心,在德国和英国,这已不成问题,当然也有条件:一是必须拆除坦克上的武器装备,也就是不能再“咣咣”地开炮了,不过炮筒子可以保留,毕竟那是一种标志;二为履带得换成橡胶的,以免轧坏路面;三乃柴油发动机改成烧汽油的,出于环保需要。德国内埃斯帕格市的男子约阿奇姆·索内奇,便花24000英镑,买了一辆6吨重的退役旧坦克(英国制造的“福克斯”),并在里面为2岁儿子安装了一个婴儿座(这是所有机动车必需的)。一家人经常坐着这辆坦克在当地大街上兜风,甚至到商场购物,而路上的司机和行人全都惊得目瞪口呆,纷纷为它让路。
约阿奇姆·索内奇一家和他的坦克
英国也有不甘寂寞之人,斯蒂芬·埃利森就开着一辆1974年产的Sabre轻型侦察坦克(7吨半、花了14000英镑),时不时地出门转两圈,感觉那叫一个爽:“不管年轻人还是老年人都为它着迷,每个人看到它都笑了起来,向我伸出大拇指。我曾驾驶这辆坦克去参加军事表演秀,但我更高兴在大街上驾驶它,让人们过来看看它,甚至到坦克内坐会儿。孩子们太爱它了,人们很少有机会触摸一辆法拉利名车,而这辆坦克带给人们的是同样的刺激。一个男孩前几天甚至问我能否用这辆坦克载着他和女友去参加学校舞会,我会让这辆坦克服务于一些特殊的场合,譬如它可以为某个婚礼充当交通工具。我愿意让孩子到坦克中坐一坐,如果能让他们对军事产生兴趣,那真是太好了。”
斯蒂芬·埃利森和他的坦克
不过,驾驶坦克也有不利的地方,一呢不划算,太费油,一跑起来油表“歘歘”地转。二呢里面空间小,买了大点儿的东西放不下,只能将购物袋挂在外头的枪炮筒上(可一定要系紧拴牢了)。但对于那些真正的迷们和粉儿来说,根本就不叫事儿。
除了这个,那还有别的能开吗?
“置身于蓝天白云、高楼通衢的背景,坐在宽大舒适的床头,在车水马龙的都市中行走,困了还能来一觉儿,该是多么自由惬意!”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梦想成真了——一张可移动的大床在街头缓缓行驶。主人是一家英语电视台的主持,通过合法的程序,为自己的床获得了在路上自由行驶的许可。“这样是不是可以减少疲劳驾驶呢?”引人遐想!
连这些玩意儿都能够获得行驶许可,接下来会不会有更多人如法炮制,那路上岂不乱了套?应该不至于,个性要求能自动减少人们的跟风做法(你也这样来一个就平庸了),再说了,这三个国家的管理者也不是大傻子,到目前不照样挺有秩序的吗?
下边换个话题,与人人有关的。
什么呢?姓名。
在姓氏上,德国人非常有趣。大名鼎鼎的前总理科尔(Kohl),这是音译,其名字可不咋地,叫“卷心菜”;超级赛车手舒马赫(Schuhmacher),是“鞋匠”的意思;爱因斯坦(Einstein)即“一块石头”;巴赫(Bach)是“小溪”;茨威格(Zweig)为“树枝”。这是怎么来的呢?作为姓氏的那个词的意思,可能是一种职业(裁缝、铁匠、瓦匠、农夫、渔夫、牧羊人等),一种动物,一种颜色(白、褐、黑、红、绿等),甚至器皿、品性、动作等,无奇不有。人们在德国还经常会看到“狼”先生、“狮子”女士、“鸟”小姐、“猪蹄”太太满街跑。有些消极意义的字眼也可以成为姓氏。德国人似乎不在乎自己来自“杀手”之家;姓“火灾”的德国人也不见得以纵火为乐;最尴尬的是那些姓“刽子手”的大夫——德国诊所门口都挂着一块写明医生行当和名字的大牌子,即便名字不好听也得挂上去,所以“刽子手”大夫们只好任凭路过的行人看着牌子发笑。不止如此,姓氏里面居然还有不洁甚至是猥亵的字眼,譬如“Kack”是屎的意思,还有“Fick”(对性交的一种粗野的说法),其名词形式“Ficker”(性交者)也不幸成为一个姓。哈哈哈,因恪守规矩有死心眼子之称的德国人,也有忒不讲究、大大咧咧的可爱之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他们的骨子里,公私完全分明——依法行为涉及他人利益属于公事,当然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胡来;姓啥名谁那是与旁人无关的私事,只要本人愿意没觉着别扭自然爱谁谁了。这般看来,不讲究实际上何尝不是一种讲究呢?
英国也有因名字独特火了一把的。19岁的乔治·加拉特,音乐系的学生,青春活力四射。他为了与众不同,竟改成了一个堪称有史以来最长的名字(14个单词)——“速度比超人蜘蛛侠蝙蝠侠金刚狼绿巨人闪电侠加在一起还要快的梦幻船长”。
瞧瞧他那得意劲儿
原来呀,乔治希望新名字能够独一无二,决定以漫画中的超级英雄作为主题。朋友们纷纷提出建议,你一言我一语的,他觉得都很有创意,哪个也舍不得去掉,于是干脆全要了,导致名字也越来越长。不过麻烦也随之而来,由于新名字实在太长,怎么也记不全,朋友们只好简称他“船长”。很有可能,一段日子里,乔治的兜里要放张写有全名的字条,以备哪天需要自己填表或签字之用。更令人称奇的是,这一名字竟顺利获得法律部门认可,成为合法的了。2008年11月3日,英国法定单条契约部的发言人表示:“我们早就对怪名习以为常了,但是这个男子的名字依然引起了注意。因为它实在是太特别了。”
估计有人沉不住气了。“净是些芝麻大小的,有再大点儿的吗?”
有倒是有,就是不知道够不够你的尺寸。还举英国的例子。(有人小声在嘀咕:“这是跟英国干上了。”)
本·格里芬,特种航空团士兵,当年28岁。随部队来到巴格达3个月后,具体说是2005年3月,他作出了“有生以来最艰难的决定”,遂找到指挥官说,再也无法与美军并肩战斗。因为胆小?不是这样的,他亲眼目睹了美军的“种种不法行为”(肆意开枪、刑讯逼供等),不能参加一场“不合法”的战争,甚至认为首相和政府多次就战争行为“撒谎”,于是坚决要求退伍。此事非同寻常,指挥官心里清楚得很,这可标志着英国特种航空团士兵第一次因道义因素拒绝参战并脱下军装。格里芬本以为人们会骂他为懦夫,并做好了接受军事法庭审判和坐牢的准备。但他被批准了,退伍时的书面鉴定中还写了这样一句:“正义、诚实、忠诚和果决的人,拥有敢于坚持信念的个性力量。”
此事儿挺能说明问题,就是很难生活化。
明白了,那就再来一个哥伦比亚的。
自1997年以来,哥伦比亚有一项行为准则,只允许一定级别以上的警察才能在嘴唇上部蓄一点儿胡须。而较低级别的警官不但没有刮掉胡须,反而决定起诉。行政法院就在2014年11月19日作出裁决,支持原告的请求,称“这条禁令违反了宪法赋予的发展自我个性的权利”。这一裁决将影响该国的数万名警官。
说了一大通别人的事儿,现在该回到咱们自己这儿了。还记得吗?在前面,密尔想拿“东方的悲剧”来惊醒英国人。其实,后头还有一大段指名道姓、耐人寻味的忠告:
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不一样,这才是最能吸引双方注意的事情,使他们既注意到自己这一型的不完善,又注意到他人那一型的优越性,或者还注意到集合二者之优点而产生比二者都好的事物的可能性。我们要以中国为前车之鉴。那个国族乃是一个富有才能并且在某些方面甚至也富有智慧的国族,因为他们遇有难得的好运,竟在早期就备有一套特别好的习俗,这在某种范围内也就是一些即使最开明的欧洲人在一定限制下也必须尊称为圣人和智者的人们所做出的事功。他们还有值得注视的一点,就是有一套极其精良的工具用以尽可能把他们所保有的最好智慧深印于群体的每一心灵,并且保证凡是最能称此智慧的人将得到有荣誉有权力的职位。毫无疑义,做到这个地步的人民已经发现了人类前进性的秘奥,必已保持自己稳稳站在世界运动的前列。可是相反,他们却已变成静止的了,他们几千年来原封未动;而他们如果还会有所改进,那必定要依靠外国人。
这段话,我每次在课堂上给学生大声宣读,心里都不好受。
密尔没有来过中国,但用自己的标尺认真地度量,读出的结论为“必定是一度有过首创性”,而且还以此为据描绘出一幅古代世界的画卷:华夏的祖先早已有了壮丽宫殿和雄伟庙宇,而西方人的先祖还处于“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阶段。这要是能以影视片展现,又该怎样配乐呢?而令他极为叹惜的是,好景不长,当个性自由被习俗统治战胜之后,中国悲壮地衰落了。
实际上,在那里痴痴地评判的不光是密尔。“非常流行的看法认为,在欧洲任何国家,或者整个世界的任何地方,你都不会像在中国那样,能发现如此缺乏多样性的特点。观察这个民族的面部表情、性格及社会组织,你只能感到各省居民之间存在的细微差别,看一看他们的城市、房屋、庙宇和公堂,尽管有时相隔千里之遥,可它们又有多少不同呢?中国服饰和全部生活方式的差异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以至于一个初来乍到的人对此几乎无法分辨,当他第一次见到中国人时,他几乎不能区别哪个是北京人,哪个是广州人。这种统一性也渗透到他们的全部文献中去,中国的思想凝结在他们的经典中,一个学究或作家只能制作出解释这些经典的新版本,而没有他们自己的创造。”
西医把的脉应该差不离儿。而这种毛病到现在也没怎么去掉。要知道,本该受到尊重的自然的个性,却莫名其妙地成了“有病”“不合群”“出风头”的代名词?个性,一个至少中性甚或褒义的词儿,到咱们社会中倒成了完全贬义的。否则,也不会还在继续出现类似的问题——
大街上非常稀罕的白底黑字“2002式个性车牌”(我同事王宗玉教授的儿子酷爱篮球,全家总动员刻意编选了NBA968),时常让人怀念起那极其短暂而可贵的“革命”;
一个人想以“赵C”之名变得光亮,却在司法力量的障碍下重新变俗、暗淡如常(仅指名字而言);
为追求个性、摆脱堵车、省钱环保而选择骑马上下班,交警施加拦阻但无法律根据;
对现行的教育体制失去信心,进而探索一条能够保护孩子们天性的教育之路,“在家上学”尚未取得合法地位(目前至少有1.8万名学生在上“私塾”);
……
2011年4月24日上午,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对清华大学同学和全国青年学生提出三点希望,强调在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基准之上,要保持个性、彰显本色。
这绝非随口一说,其中大有深意。而且,我更愿意此言适用于全体国民!
请记住爱因斯坦的话吧:“要是没有能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有创造性的个人,社会的向上发展就不可想象,正像要是没有供给养料的社会土壤,人的个性发展也是不可想象的一样。”
本文原载于《法学家茶座》第40辑(2013年10月),此次入集作相应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