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公益创业主体与表现形式
图2.1 创业主体与表现形式评价标准
2.1.1 创业主体
公益创业主体具有多样性,创业主体可以是个人、组织,也可以是社会网络形式。
1.个体创业
个体创业主要分为机会拉动型创业、生存型创业和混合型创业。从公益创业活动来看,个体公益创业主体主要是指那些致力于解决社会问题、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志愿者,他们积极投身到公益创业事业中,以实现自我价值。他们通过对公益创业个案的研究,可以掌握一般创业规律,从而对日益增加的公益创业活动提供微观行动层次上的实践指导。
2.组织创业
组织创业是指组织更新的过程,既包括通过市场开发或引进产品、流程、技术和创新管理来创立公益创业组织,也包括公益创业组织的理念再定义、再组织以及制度创新(Zahra, Kuratko & Jenning,1999)。公益创业组织创业活动的主体是创业型组织,主要有公益创业组织内部二次创业和团队创业活动。公益创业的组织创业主要包括非营利组织、社会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其致力于公益事业,创造社会价值。
3.社会网络创业
社会网络创业主要是通过不同社区、区域和国家的创业活动来进行研究,使它们之间形成互相联通的创业网络。社会网络创业的主体主要包括个人、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等。公益创业生态系统各自发挥作用。例如,政府对全局性的公益创业活动进行定性与完善的监测,从而掌握全局性公益创业活动的实际情况,对当前的公益创业活动提出适合当地情况的政策性建议,为国家(或地区)公益创业政策的制定提供支持。
2.1.2 表现形式
民众需求的多样性及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公益创业的表现形式存在多样性,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nization)是指除政府部门和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市场部门)之外的一些志愿团体、社会组织和民间协会。它具有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及公共性6个基本特征(见表2.1)。典型的如红十字会、希望工程、慈善总会、壹基金等。这应该是公益创业中比较好理解的一种类型,属于狭义的公益创业。但是,即使是创办非营利组织,也可以应用商业机制和市场竞争来产生经济效益,这样才能实现公益创业的可持续发展,使非营利组织的经营活动创造公共利益,从而造福社会。
2.兼顾社会利益的营利性企业
兼顾社会利益的营利性企业又称“社会企业”,是公益创业的典型运作模式。社会企业旨在以商业化运作模式,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或解决某些社会问题,从而取得盈利用于组织的循环投资,扩大公共服务的受益面,如帮助某类社会弱势群体或构建某个和谐社区。其典型特征可以归纳为:①资源获取方式:除利用传统慈善捐款、政府津贴等方式,还创造性地引入社会风险投资基金、天使投资等;②运营方式:部分社会企业采用企业化运营方式,在创造社会价值的同时获取一定经济剩余;③提供服务:部分受益者并非免费接受服务,而需支付劳务或其他费用。
3.志愿公益活动
包括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为承担社会责任而开展的社会活动。主要有:营利企业开展社会福利性质的商务活动,或基于提高企业形象承担社会责任而开展的社会活动;在高校中各种协会、社团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如KAB全国推广办公室、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青年恒好公益创业行动”等活动。在高校开展的公益创业,体现为各种社团或者组织开展的活动,以中国大学校园为例,学生会的诚信伞、公益营销大赛、支教等志愿活动都属于此类公益创业。
4.产学研混合型
政府、企业和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等非营利组织合作,构建生态网络混合型公益创业生态系统。比较典型的案例有英国北安普顿大学教学、研究和实践有机融合公益创业生态体系、湖南大学产学研一体化公益创业教育项目。公益创业不仅仅局限于物质资本的投入产出,还包括智力资本、人力资本等的投入产出。各种资源和组织形成了产学研混合型公益创业类型。
表2.1 公益创业的类型
(资料来源:综合整理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