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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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不过,前面说的全是题外话。

我写第一本书的时候还很年轻,因为运气不错,书引起注意,各方人士都希望和我结交。

回想起第一次进入伦敦文学圈那种忐忑又迫不及待的心情,不免有些怅然。以前我经常到伦敦走动,但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果现在的伦敦跟我在小说里读到的描述一样,那么变化真的很大。切尔西和布鲁姆伯利,已经取代了汉普斯特、诺丁山和肯辛顿的地位。过去,四十岁前能在文坛闯出点名号就很了不起,现在过了二十五岁还籍籍无名就被当成笑话了。我想,我们以前有点怯于表达内心的感受,担心被人嘲笑,所以努力不表现出狂妄自大的一面。我不相信当时故作高尚的文艺人士有特别洁身自好的习性,但真要说他们浪荡放纵,我也没什么印象,而现在似乎大家对这种事都老练得很——为了合乎社会礼俗而对奇言异行保持沉默,在我们看来不算虚伪。我们说话并不永远直言不讳,而当时女性意识也还没有完全觉醒。

我住维多利亚车站附近,还记得到一些文人作家住处拜访时,要搭很久的巴士。生性害羞的我得在街上兜好几圈,才能鼓起勇气按门铃,接着惴惴不安地被领到一间密不通风、满满都是人的房间里。介绍认识的名人一个接一个,他们恭维我作品的话让人全身不自在。我可以感觉到,他们以为我会说出什么妙趣横生的话,但直到派对结束,我脑袋都是一片空白。为了掩饰自己的窘态,我试着帮忙端茶,并分送一些涂了奶油、切得乱七八糟的面包,只希望没人注意到我,这样我才能轻松的观察这些知名人物,欣赏他们的如珠妙语。

我记得有些身材魁梧、走起路来直挺挺的女人,她们的鼻子很大,眼神像在寻找猎物,衣服在她们身上就像一副盔甲。另外还有些身形娇小、像老鼠一样的老处女,说话声调软软的,眼神却很锋利。这些女人吃奶油吐司时仍然戴着手套,那份坚持总让我看得兴味盎然,而且还在以为没人注意的情况下,若无其事地把手指上的奶油揩在自己坐的椅子上,真是太令我赞叹了。这么做肯定对家具不好,不过我猜想,轮到屋子的女主人去拜访那些女人时,她也会在对方的家具上报复的。有些女人穿得很时髦,她们的说法是——真不懂为什么只是写了本小说就得穿得邋邋遢遢,要是你拥有一副利落的身段就该好好展现,小小的脚配上富有巧思的鞋绝不妨碍编辑采用你的“心血结晶”。不过也有人觉得这样太轻浮,所以要穿上“带有艺术气息的衣服”,加上野性色彩的珠宝。男性在穿搭方面很少看到奇装异服,他们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没那么像作家,希望给身边的人一种博学而娴熟人情世故的印象,因此不管到了哪里都像在城市大公司里工作的职员。我以前没认识过当作家的朋友,我发现他们很奇怪,也总是给我一种不太真实的感觉。

在我印象中,他们的对话很精彩,同是作家的朋友一转身就会遭到毫不留情的批判,幽默中的尖酸刻薄听得我瞠目结舌。当艺术家有个好处是世上从事其他职业的人所没有的——他不只能挖苦朋友的长相和个性,就连朋友的作品也难逃毒手。我很遗憾,自己实在没那种资质能流畅表达自己的想法。在当时,说话仍是门有待磨炼培养的艺术,一句简洁有力的应答能让人印象深刻,不像锅子下烧得噼啪乱响的荆棘那样虚有其表[17]。那时,妙语警句还没成为愚人用来乔装智慧外貌的工具,文人雅士的闲谈因此生气蓬勃。可惜这些绝妙的言语机锋我都记不得了。不过我觉得,当对话的内容转到另外一个主题,也就是我们艺术作品的交易细节,才是大家真正畅所欲言的时候。我们把最新出版的书品头论足一番后,难免思忖这本书卖了多少本,作者预支了多少钱,整本书可能让他有多少进账。接着就会谈到这个出版商如何如何,那个出版商又怎样怎样,谁慷慨谁吝啬,全都拿来比较一番。是找一位愿意支付高额版税的出版商比较好,还是另一个能尽全力把书“推销”出去的人更理想,关于这一点,我们总是有些争执。有些出版商的宣传能力很糟,有的很好。有的会使用现代手法,有的则古板老派。然后就会聊到出版代理商,以及他们为我们找到的机会。还聊编辑,讨论哪种类型的稿子最对他们胃口,每一千字付多少稿费,付钱爽不爽快。对我来说,这些话题都非常有想象空间,我觉得自己仿佛成了某个神秘兄弟会的一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