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百花文学奖:《小说月报》入围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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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白天不懂夜的黑(4)

林放说他对伤痕文学从来就没什么好感,当然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写的那些所谓有影响的作品,那些差点得全国奖的小说,看上去稍稍有些出格,说白了,也仍然还是伤痕文学的套路。十年前,林放发表了他的第一篇批判孔子的文章,这是他的成名之作,当时还是“文革”中,正是这篇批判文章改变了命运,他因此从街道的小厂借调到一所中学去教语文,从此和文学有了不解之缘。林放一直觉得红极一时的新时期伤痕文学,其实就是“文革”中大批判文章的变种,是一脉相承,是一种以小说形式写成的对“文化大革命”的批判文章,而作者也差不多是同一拨人,使用着同一种思维方式,在精神上有着割不断理还乱的联系。

穿过一片小树林,来到一栋女生宿舍大楼前,我们找了一条长石板凳坐下来,林放继续他的宏论,继续对当时的文学现象进行批判。有些话不止一次听他说过,我早习惯了他在文学上的口若悬河。他属于那种总是有理的人,在他嘴里,别人基本上都是错的,他说自己正在考虑写一组现代派风格小说,不玩时髦的意识流,意识流已过时了,老掉牙了,他要写那种最新潮的小说,要最新,要有点荒诞,要有点黑色幽默,还要有点古典的莎士比亚。林放特别强调不能具有拉美小说的风格,因为马尔克斯这家伙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很多人都会跟在后面亦步亦趋模仿。林放谈论文学的特别之处在于,看法经常独特,信心永远爆棚,他说对就是对,他说不对都是不对。

接下来,林放谈到了李明霞,这个话题是突然开始的,因为发现我根本没在听他说什么,他注意到了我的心不在焉。我们坐在石凳上,正对着女生宿舍大楼,一排排窗户前挂满晾晒的衣服,一个女生正探出脑袋来准备收衣服,看见我们坐在楼下,有些犹豫,对我们若无其事地看了一会儿,还是把自己晾的亵衣拿了回去。那年头女大学生的内衣内裤还根本谈不上性感,既没有花里胡哨的蕾丝花边,尺寸基本上也是偏大一号,松松垮垮跟大妈穿的并没什么区别,然而依然已是红红绿绿,像鲜艳的万国旗一样很刺眼。当然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种细长的卫生带,当时的女孩子尚未开始流行用卫生巾,出于卫生的考虑,都喜欢在太阳下肆无忌惮地暴晒这些玩意儿。明知道自己这么做有些无聊,可是在林放唠叨个没完的时候,我忍不住要在心里进行计算,计算那一排排的窗户前面,一共挂了多少条卫生带。数目居然是惊人的,几乎每扇窗户底下都有,有的窗前还不止一条。

“李明霞这个人就是脾气太坏。”林放突然提到了李明霞,说他新婚的妻子已怀孕,在医院里做过B超,是个男孩,再有几个月,他就要当父亲了。林放说他结婚前绝对不会想到李明霞脾气会那么糟糕,发作起来是那样的不可思议。就像生理周期一样,也许每个女人都会有歇斯底里的一面,林放瞥了我一眼,继续抱怨婚后的不称心不如意。他说人生有很多事,不结婚看不出来,一男一女一阴一阳,两个人不是真正地生活在一起,不是他妈的朝夕相处,有些矛盾根本不会凸显出来。

事实上,自从他与李明霞结婚,我与林放的往来就变得越来越少。作为见证人,他们的短暂婚姻留在我记忆深处的印象,无非是林放当年如何为了爱情奋不顾身,如何小心翼翼地躲着张跃。婚后的李明霞显然不太乐意林放继续与我们交往,她一点都不喜欢我们这个小圈子,对文学的兴趣说没就没了。很难想象她是因为小说,才跟林放走到了一起,很难想象她还与我们不止一次参加文学活动,一起听讲座,一起参见来南京的外地作家。记得有一次,我们当中有个人无意中对她提到了“乔治·桑”这三个字,问她为什么不再写小说了,李明霞立刻变脸,变得很不高兴,冷冰冰地提出了警告,希望以后别再跟她提什么小说不小说,她十分不屑地噘了噘嘴,说她不知道“乔治·桑”是谁。

仔细想想,关于这位李明霞,关于这位林放的前妻,我们真正知道的确实不多。能够回忆的东西,更多的是些不太靠谱的传闻,是些流言蜚语的碎片。最初印象永远深刻,伴随着对林放的回忆,我总是会想到那家部队医院,想到林放与李明霞的初次认识,想到医院的急诊治疗室,想到医护人员的白大褂,想到戴着口罩的李明霞,想到她穿着宽大女军服的样子。很多年以后,林放和我回忆起李明霞,用到了性感这词,说我们当年不可能直截了当地说性感,通常只是用好看和有味道来谈论女人。那年头的女兵最有魅力,最容易让男人有不好的念头,李明霞是护士长,相当于副营级干部。林放死命地追求她,为了心中的爱情不顾一切,其中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觉得和她睡在同一张床上,将一个女军官压在自己身下,这很了不起,很有征服感。

林放写过一个短篇《决定进入》,这是当年唯一一篇不被评论界注意的小说。他自己却很看重,说的是一个没有隐秘的年代,孤男寡女好不容易获得了一次单独相对的机会。两个没有性经历却跃跃欲试的青年男女,躲在一间小屋里,差不多把什么都做了,可就是没完成最后一步。在当时,这离咸湿的色情只有一步之遥,或者换句话说,基本上已经是色情小说。运用了无数联想,到处都是隐喻象征,许多暗示其实就是明说,生存还是毁灭,进入或者不进入,在绕来绕去的小说中,成为一个非常哈姆雷特式的问题。

很多年后,在豪华别墅的迎湖平台上,林放说起往事依然无限感慨。时间进入到了新世纪,从二十世纪过渡到二十一世纪,我们两鬓斑白,都步入中老年行列。这时候,林放与绢子同居了好多年,而张跃和李明霞的故事都已经太遥远。我和林放坐在那里,一边喝茶,一边聊天怀古追忆往事。绢子正在不远处喂鸡,他们居然在别人的别墅里养了十几只草鸡。那条黄狗不时地跑过来向我献殷勤,它摇着尾巴,非要从我腿下钻过去。这条乡间常见的草狗叫小黄,是林放从附近老乡那儿抱来的,憨态可掬,你不理睬它,它拼命地向你献媚,跳上跳下,在你腿边磨来磨去,想尽一切办法引人注意,想尽一切办法来表示它的存在。弄到最后,它也玩累了,趴在地上喘粗气。我摸了摸它的脑袋,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它又开始跳上跳下,仿佛刚充了电一样。

“多少年来,我一直在想,一直在琢磨这个问题,当初为什么会那么喜欢李明霞呢,很可能和小时候的经历有关。”林放非常不愿意和别人说起李明霞,那天却主动打开了话匣子,跟我共同回忆这个早已消失的女人。他说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中遇到了李明霞,她的容貌已完全改变,充满了沧桑,在一开始,他甚至都没有认出来。林放说李明霞这人永远都会让人感到陌生,永远都会让人捉摸不透。不过有一点没有改变,这是不会变的,他们又干了那事,即使离婚以后,他们也不止一次这么干过,她并不会拒绝这个,有时候甚至比他还主动,比他更迫切,让林放最忍受不了的,不是她在做这件事时的疯狂,而是事情刚结束,她就会立刻翻脸不认人,说翻脸就翻脸,说不高兴就不高兴,离婚前离婚后都这样。

林放母亲曾在一个军人家里当保姆,那一家的背景与李明霞家很相似,夫妻两个都是军队干部,住在部队大院里,有两个比林放年龄略大的女儿,一个即将升入中学,一个还在上小学。林放自小就羡慕部队大院的环境,那是一种完全与众不同的生活,营区门口站着佩枪的哨兵,大院里到处深不可测,大得你根本不可能知道它有多大,往任何一个方向走去都会觉得没有尽头。事实上,林放母亲在这家当保姆的时间并不长,林放也没去过几次,然而就算是不多的几次,留下的印象已经刻骨铭心。那时候正是三年困难时期,林放刚上小学,全国人民都在饿肚子,都在与饥饿抗争,他记得喝过一次豆腐和豆芽煮的汤,这两种东西搁在一起煮,那个味道简直好吃极了。

我始终想不明白豆腐和豆芽搁一起煮,会是怎么样了不起的一道美味。重提往事,林放也想不明白当年他为什么会觉得那么好吃,那样让人念念不忘。“很可能搁了些猪油渣,你不知道那个年代有多糟,在部队当兵又有多好,什么东西都发,什么东西都分配,那豆芽还是我妈做的,我妈会发豆芽,豆腐和猪油渣是部队里发的。”我比林放小不了几岁,就因为小这么几岁,总是理解不了当年的饥饿。对所谓的三年困难时期没一点印象,从来没有那种吃不饱饭的记忆。林放说他母亲特别记恨那家女主人,为什么会那么记恨,他也弄不明白。

“恨和爱一样,有时候根本不需要什么理由。”林放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回过头来,看着不远处的绢子,喂完了鸡以后,她又开始收拾菜地,正在采摘黄瓜。他对她喊了一嗓子,嘱咐绢子不要过于疲劳,然后又继续跟我说话,继续先前的话题。“也许我妈自己是大小姐出身,你想,这样出身的女人,本来是应该有丫鬟侍候的,结果自己去做了保姆,心里肯定会不平衡,我记得我妈那时候总是在背后埋怨,她总是抱怨那个女人这不好那不好。”

“也许那家的男主人看上你妈了,”我胡乱地插了一句嘴。

“这个也不是没可能,我妈那人你也见过,年轻时绝对是美女。不过,我对那家男主人一点印象都没有,好像就没见过这个男人。现在想想,也就是个不大不小的军官吧,没什么多大的了不起,印象中只有女主人和她的两个女儿。‘文化大革命’开始那年,我记得有一次在路上遇到过那家的大女儿,她已经到部队里去了,已经是正经八百地当了兵,你知道,部队大院的那些小孩,当兵和参军对他们来说根本不当回事,他们那日子不要太好过。想当年,我们这些人全部都要下乡,不下乡的,像我这种死皮赖脸留在城里,绝对会被人看不起。因此我跟你说,说一千道一万,想当年,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怎么都还是平民百姓,跟李明霞她们完全不是一路人。”

“这么一说,我倒真是被你林放的话给绕糊涂了,你究竟是喜欢她们,还是记恨她们?”

“说不清楚,真说不清楚,”林放一时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怔了一会儿,不怀好意地笑着说,“也可以说是喜欢,也可以说是记恨,有时候,喜欢和记恨是一回事。”

“结果呢就是,你如愿以偿,达到了目的,硬是把李明霞这个女人追到手,对了,应该说是把那什么乔治·桑给追到手了。”

这时候,绢子不经意之间,已站在了我们身边,手上捧着几根刚洗净的黄瓜。林放从她手上拿过一根黄瓜大口就啃,同时让我赶快尝尝他们种的绝对没有污染的绿色食品。绢子那天的气色看上去很不错,一点儿也看不出身体上有什么大碍,她显然已经听见我们在说什么,带有几分天真地问林放,你们说的那个什么桑是谁?林放对绢子看了一眼,根本不打算回答她的问题,继续示意我吃黄瓜,继续对我强调这黄瓜的优良品质,强调它的口味与大棚里种植的如何不一样。绢子见林放不愿意搭理自己,不想告诉她正在说的女人是谁,知道再等下去他也不会说,便非常识相地走开了。

说老实话,我跟着林放吃得津津有味,咀嚼的声音非常响亮,但是完全吃不出那黄瓜有什么特别。黄瓜就是黄瓜,再好吃都是黄瓜,再好吃也还是黄瓜。这就和我们都想不明白李明霞最后为什么非要那么做一样,想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走极端,选择那样一种残酷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有些事的答案太复杂,怎么琢磨也不会明白。在我们看来,李明霞当初与林放结婚,最不可思议最不合理,是她心里会一直不能放下张跃。这才真是地道的有理说不清楚,地道的无事生非和自寻烦恼,当然,也是地道的蛮不讲理。这个醋吃得莫名其妙,我们都觉得应该是张跃不能放过李明霞,应该是张跃找李明霞去兴师问罪才对,因为这个李明霞才是真正的第三者,是她在半路上杀出来横刀夺爱,然而事实恰恰就是完全颠倒过来。

张跃后来成了一个富婆,非常有钱,她的故事也可以写一篇好小说。很多结局都是想不到的,在一开始,我们还都能记得张跃的那种不情愿,记得她的失魂落魄,记得她如何不愿意放弃林放,记得她像祥林嫂一样对我们喋喋不休。强扭的瓜毕竟不甜,到后来,说分手也就真分手了,说放下也就真放下了,张跃与林放从此一刀两断,各走各的路,各组各的家。让大家想不明白的一点,反倒是婚后的李明霞一直在纠缠,她的心里一直放不下,一直在追究林放与张跃之间究竟有没有那种实质性关系。关于林放夫妇为这事没完没了的折腾,我们在过去就有所耳闻,相互之间也曾当作笑话议论。时隔几十年,这一切早就烟消云散,林放又一次和我重提旧事,也仍然整理不出个头绪,仍然是一个剪不断的混乱,仍然是一笔理还乱的糊涂账。李明霞已死了很多年,不管别人是不是相信,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林放认为还是有必要再跟我重申一遍:

“说老实话,想当年,我跟张跃真没做最后那一步,差一点就是差一点,前面的事都做了,大家也就是动动手,那时候她连打飞机都不会,更不会用嘴,哪像现在。就是摸来摸去,你摸我的,我摸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