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5)
地方官就本身职务,有所建议,一字之嫌,也会送命。卢熊做兖州知州,上奏本说州印兖字误类衮宇,请求改正。朱元璋极不高兴,说:“秀才无理,便道我衮哩!”原来又把衮字当作滚字了。不久,卢熊便以党案被杀。[76]
朱元璋从个人的禁忌进一步便发展为广义的禁忌了。洪武三年(1370)禁止小民取名用天、国、君、臣、圣、神、尧、舜、禹、汤、文、武、周、秦、汉、晋等字。二十六年(1393)出榜文禁止百姓取名太祖、圣孙、龙孙、黄孙、王孙、太叔、太兄、太弟、太师、太傅、太保、大夫、待诏、博士、太医、太监、大官、郎中字样,并禁止民间久已习惯的称呼,如医生止许称医士、医人、医者,不许称太医、大夫、郎中,梳头人止许称梳篦人或称整容,不许称待诏,官员之家火者,止许称阍者,不许称太监,违者都处重刑。[77]
其他地主文人被杀的,如处州教授苏伯衡以表笺论死;太常卿张羽坐事投江死;河南左布政使徐贲下狱死;苏州经历孙蕡曾为蓝玉题画,泰安州知州王蒙尝谒胡惟庸,在胡家看画,王行曾做过蓝玉家馆客,都以党案被杀;郭奎曾参朱文正军事,朱文正被杀,郭奎也论死;王彝坐魏观案死;同修《元史》的山东副使张孟兼、博野知县傅恕、福建佥事谢肃都坐事死;曾在何真幕府的赵介,死在被逮途中;曾在张士诚处做客、打算投奔扩廓帖木儿的戴良,得罪自杀。不死的,如曾修《元史》的张宣,谪徙濠州;杨基罚做苦工;乌斯道谪役定远;顾德辉父子在张士诚亡后,并徙濠梁,都算是十分侥幸的了。[78]
明初的著名诗人吴中四杰:高启、杨基、张羽、徐贲,都曾和张士诚来往,杨基、徐贲还做过张士诚的官,四人先后被杀、谪徙,看来不是巧合,而是有意识的打击。只有临海陈基是例外,陈基曾参张士诚军事,明初被召修《元史》,洪武三年(1370)卒。他在张士诚幕府时,所起草的书檄骂朱元璋的很多,不是死得早,他也是免不了的。[79]
朱元璋用严刑重罚,杀了十几万人,杀的人主要的是国公、列侯、大将;宰相、部院大臣、诸司官吏,州县胥役;进士、监生、经生、儒士、文人、学者;僧、道;富人、地主等,总之,都是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成员,他心目中的敌人。他用流血手段进行长期的内部清洗工作,贯彻了“以猛治国”的方针,巩固了朱家皇朝的统治。
另一面,他又坚决反对社会上长期以来的政治上的地域、乡土之见。他认为做皇帝是做全国的皇帝,不是做某一地方的皇帝,选用的人才也应该是全国性的,淮西集团李善长、胡惟庸死抱住只有淮人才能掌权做大官的阶级、小集团偏见,是他和淮西集团内部矛盾焦点之一。正因为他有这样的看法,洪武三十年(1397)发生了南北榜的案件。事情是这样的,这一年的会试,由翰林学士湖南茶陵人刘三吾和纪善白信蹈等主考,榜发,江西泰和人宋琮考了第一,全榜没有一个北方人,举人们纷纷议论,不服气,难道北方人连一个够格的也没有,便向皇帝告状说主考官刘三吾等都是南方人,偏袒南人。朱元璋大怒,命侍讲张信等检查考卷,北方人还是没有及格的,朱元璋大不高兴。又有人告发张信等受了刘三吾等人的嘱托,故意拿不合格的卷子评阅。朱元璋大怒,把白信蹈等杀了,刘三吾这年已经八十五岁了,以其太老为由,免死充军边境,会元宋琮也充了军。朱元璋亲自出题目重考,考取了六十一人,全是北方人,当时称这次会试为南北榜,也叫春夏榜。[80]
其实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北方经过长期战争破坏,生产水平低于南方,就教育、文化的发展而言,南方是高于北方的。考卷照旧例弥封,考官并不能知道考生是南人还是北人。刘三吾等只凭考卷文字决定去取,尽管所取全是南人,倒不定存有南北之见。经过北方考生几次抗议,引起了朱元璋的密切注意,他为了争取笼络北方的地主知识分子,重考的结果,一榜及第的全是北人,南人一个也没有,他是从政治出发的,从大一统国家的前提出发的,而不是单纯从考卷的优劣出发的。白信蹈等考官的被杀,宋琮的充军是冤枉的。
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也表现在地域关系上,淮西集团和非淮西集团,南人和北人之间都有极其激烈的斗争。前者的矛盾随着淮西集团的消灭,解决了。但是南方人和北方人的矛盾,却并未解决。后来国都迁到了北方,皇帝成为北人,朝廷上当权的也是北方人逐渐占优势,洪武以后两百多年间,随着朝廷上当权的是北方人还是南方人的不同情况,各自庇护本阶层本地区的利益,互相排挤,有若干次政治斗争,都与南人和北人的阶级内部利益矛盾有关。
注释:
[1]《明太祖实录》卷六十八。
[2]《清江诗集》卷五,《秋思》。
[3]《明通鉴前编》卷三。
[4]《明通鉴》卷三。
[5]《明太祖实录》卷七十。
[6]《明太祖实录》卷七十四。
[7]刘辰:《国初事迹》。
[8]《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二十五。
[9]刘辰:《国初事迹》。
[10]《明史》卷一百三十,《郭英传》;光绪《凤阳县志》。
[11]《明太祖文集》卷十六,《朱亮祖圹志》。
[12]《国初事迹》。
[13]刘基:《诚意伯文集》卷一,《皇帝手书》。
[14]《明史》卷一百二十八,《刘基传》。
[15]刘仲璟:《遇恩录》。
[16]《国初事迹》。
[17]《明通鉴》卷一。
[18]《明太祖实录》卷七十四。
[19]《明史》卷三百零八,《胡惟庸传》。
[20]《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三十九。
[21]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潘柽章:《国史考异》;吴晗:《胡惟庸党案考》,载《燕京学报》十五期。
[22]《明史》卷一百二十七,《李善长传》。
[23]王世贞:《史乘考误》;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潘柽章:《国史考异》。
[24]刘辰:《国初事迹》;孙宜:《大明初略》三;王世贞:《史乘考误》一。
[25]王世贞:《史乘考误》一;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五;潘柽章:《国史考异》二。
[26]徐祯卿:《翦胜野闻》。
[27]《明史》卷一百二十六,《汤和传》。
[28]《明史》卷一百三十二,《李新传》;朱国桢:《大政记》。
[29]《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卷一百三十九《郑士利传》。
[30]《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大诰》二十三《郭桓卖放浙西秋粮》,四十九《郭桓盗官粮》。
[31]《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
[32]《明史》卷一百三十九,《周敬心传》。
[33]《大诰三编》二,《进士监生戴罪办事》。
[34]邓之诚:《骨董琐记续记》卷二十,磔条,引《张文宁年谱》;计六奇:《明季北略·记郑鄤事》。
[35]吕毖:《明朝小史》卷一,《国初重刑》。
[36]徐祯卿:《翦胜野闻》。
[37]《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二,《明祖晚年去严刑》条,引《草木子》。
[38]《明朝小史》卷二。
[39]《大诰三编》,逃囚第十六。
[40]《明史》卷一百三十九,《韩宜可传》。
[41]《明史》卷一百三十六《朱升传》,卷一百三十七《刘三吾传》《宋讷传》《安然传》,卷一百三十八《陈修传》《杨靖传》《薛祥传》,卷一百三十九《茹太素传》《李仕鲁传》《周敬心传》。
[42]《明史》卷一百四《魏观传》,卷二百八十一《方克勤传》,卷一百四十《道同传》,卷一百三十九《叶伯巨传》,卷一百三十六《陶凯传》。
[43]《明太祖文集》卷十六,《辩答禄异名洛上翁及谬赞》《设大官卑职馆阁山林辩》。
[44]刘辰:《国初事迹》。
[45]《明史》卷一百三十九,《茹太素传》。
[46]《明史》卷一百三十九,《叶伯巨传》。
[47]《明史》卷一百四十七,《解缙传》。
[48]《大诰》,奸贪诽谤第六十四。
[49]《明史》卷二百八十三,《袁凯传》;徐祯卿:《翦胜野闻》;陆深:《金台纪闻》。
[50]《明史》卷一百三十一,《郭兴传》。
[51]《明史》卷一百三十八,《杨靖传》。
[52]徐祯卿:《翦胜野闻》。
[53]《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三十九。
[54]《大诰三编》,秀才剁指第十;《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
[55]《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
[56]《明史》卷二百八十五,《杨维桢传》。
[57]《明史》卷二百八十五,《戴良传》附《王逢传》。
[58]《明史》卷二百八十五,《张以宁传》附《秦裕伯传》。
[59]《明史》卷二百八十五,《戴良传》附《丁鹤年传》。
[60]《明史》卷二百八十六,《林鸿传》附《陈亮传》。
[61]《明史》卷二百八十五,《陶宗仪传》附《张宪传》。
[62]张昱:《可闲老人集》卷一,《寄河南卫镇抚赵克家叙旧》。
[63]《大诰三编》,苏州人才第十三;《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
[64]《明朝小史》卷一。
[65]黄溥:《闲中今古录》。
[66]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二,《明初文字之祸》,引《朝野异闻录》。
[67]黄溥:《闲中今古录》。
[68]徐祯卿:《翦胜野闻》。
[69]《明太祖实录》卷二百四十六。
[70]黄溥:《闲中今古录》。
[71]李贤:《古穰杂录》。
[72]黄玮:《蓬窗类纪·国初纪》;顾公燮:《消夏闲记摘钞》下,高青丘。
[73]刘辰:《国初事迹》。
[74]李贤:《古穰杂录》;朱彝尊:《静志居诗话》;《明史》卷二百八十五,《高启传》;高启:《高太史大全集》卷十七,《宫女图》。
[75]顾公燮:《消夏闲记摘钞》下,《冤杀诗僧》;《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二,《明初文字之祸》。
[76]叶盛:《水东日记摘钞》卷二。
[77]《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二;顾起元:《客座赘语》卷十,《国初榜文》。
[78]《明史》卷二百八十五,《苏伯衡传》《高启传》《王冕》附《郭奎传》《孙蕡传》《赵壎传》《陶宗仪传》附《顾德辉传》;《廿二史札记》卷三十二,《明初文人多不仕》。
[79]《明史》卷二百八十五,《赵壎传》附《陈基传》。
[80]《明史》卷一百三十七,《刘三吾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