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杰克逊:特立独行的艺术家抑或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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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流行乐之王的创造力

上文提到的四个特征当中,创造力是唯一一个看起来与天才密不可分的要素。一个有天分的人可以不那么坚忍不拔,比如阿尔弗莱德·德·缪塞(Alfred de Musset);也可以没有多个面向,比如物理天才爱因斯坦也只是在其专业领域呼风唤雨而已。但是,你绝对不能否认他们都饱有创造力。克劳德·泰洛(Clqude Thélot)的研究证明这些天才们全部具备该特质。

美化世界

迈克尔·杰克逊是否具备我们所说的创造力呢?问出这样的问题肯定会招来争议,所以我们首先需要对创造力这个词做出一个界定。通常来说,创造力是指一种产出新点子的能力。专注研究创造力的心理学家,陶德·卢帕特(Todd Lupart),对该概念做出了更为全面的补充,强调创造力是指完成一件新颖并且能够符合其所展示的语境的作品的能力。这里的作品可以是艺术创作,历史记录,广告标语等任何凝聚了创作的产物。另外还需要补充,这里所说的创作是指通过先前存续的各种信息来制造出原创新颖事物的人类行为。所有创制出来的成果,以及创造力本身,都不断扩展着人类认知的边界。从这个角度来看,尤其是从艺术创作的角度来看,这些作品本身就在美化着世界,颠覆着我们看待世界的方式,更新着我们思考、感受和行为的方式。也正是如此,当一件作品被公认为属于天才之作时,它便得以在其领域发挥巨大影响力。比如在音乐圈,莫扎特具有令人望尘莫及的天分,这种天分革新了他所处时代的音乐理念,注入了深刻且有力的音乐表达方式。因而听众可以享受这美妙精致的音符,感受之前不曾体验过的听觉盛宴。交响乐,音乐会,奏鸣曲,歌剧,都与之前再不一样,一种新的创作方式刚刚诞生。

灵感与影响力

天才往往也是开拓者。克劳德·泰洛(Clqude Thélot)提醒我们,既然创造力带来革新,那么一定要把匠人和天才区分开。匠人自然是有超高天分,但是这种天分不足以确保其成为伟大的天才。天才并不局限于演绎本身,他们更是敢于冲破世俗固有的障碍并且对其进行美化。那么迈克尔·杰克逊,毋庸置疑他具有极高天分,但是他仅止步于此吗?我们能不能超越这种匠人的界限而将他视作天才呢?众所周知,杰克逊从他尊崇的偶像那里获取灵感,比如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弗雷德·阿斯泰尔(Fred Astaire),萨米·戴维斯(Sammy Davis Jr.),吉恩·凯利(Gene Kelly)。从更日常的角度来看,对于米开朗基罗和莱昂纳多的追随者而言,他们的眼睛在看到作品时其实便已经开始对作品有了自己的理解。我们可以通过《黑与白》这部录影带来审视一下杰克逊是怎样把吉恩·凯利(Gene Kelly)的风格融入到他的编舞中的。在由约翰·兰迪斯(John Landis)指导的1991年的加长版本中,结尾部分是在一个昏暗的巷子里面,杰克逊对着路灯的方向跳舞的场景,这一幕很明显是在向经典音乐喜剧《雨中曲》致敬。迈克尔是能够与他的师父并肩看齐甚至超越他的人,是能赋予其舞蹈时代生命力的大师,他永远处于潮流尖端。正如从海顿那里得到灵感,最终发展出自己风格的莫扎特一样,迈克尔·杰克逊也是在前人的肩膀上开辟天地。由此我们要问,杰克逊的创造力能与莫扎特的相提并论吗?答案也许是否定的,因为脱离了古典音乐领域,我们很难对当代的创作者做出一个评判。不具有共同点的音乐类型是难以进行简单比较的,这种简单的比较也不可避免的会让流行音乐甘拜下风。避开那些音乐人之间才能讨论的各种术语不谈,我们禁不住要去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流行乐之王在舞蹈、音乐录影带,或者从更宽泛的角度来说,即视觉艺术上能够轻易被质疑,那么他在音乐领域里面的天分也可以被拷问。在融合多种音乐风格基础上,他革新了音乐的创作方式,但是这种成就较之莫扎特或者贝多芬的成就而言还是微不足道的,在天分这个层面上,他也永远无法与这两位大师相提并论。从后世影响力上来看,我们依然可以得出这个相同的结论。迈克尔发展了嘻哈舞曲的各种表演形式,包括舞蹈和视觉展示,同时也做出了很多精彩绝伦的表演。在一定程度上,许多节奏布鲁斯歌手也都从他那里获取创作灵感。但无论如何,这种影响力仍然无法与巴赫或者德彪西这些当初决定了并且至今仍然影响着音乐创作基本模式的大师相比。迈克尔在其自身领域自然是有极高天分,表现出他所具有的创造力,但是这种天分还不足以让他成为至高无上的音乐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