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债务危机和经济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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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新的财政政策框架(1)

建议的财政政策措施

建议停止向低收入者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仅向年收入达到一定水平的个人如42000英镑征收财富平衡税(Wealth Equalization Tax)。这可能意味着发达经济体中只有年收入达到60000美元或相等水平的人需按照累进个人纳税等级(最多25%)定额缴付财富平衡税。亦建议取消各种形式的资本增值税,包括遗产税和财产转移税。但个人收入在某年内超过42000英镑或60000美元或其他适用收入门槛的人应缴付财富平衡税。

建议对所有消费行为征收简单的消费税(Consumption Tax)(至少5%,但不得超过20%)以取代增值税(Value-added Tax)。购买除教育和保健服务以外的所有零售商品和服务时都应缴付该消费税(应对书籍和药品征税,但采取最低税率)。所有零售商业无论规模大小均应在地方当局进行消费税登记。应取消与消费有关的其他各种形式税收,如地方当局征收的营业税和餐饮税,这些消费应归属上述消费税征收范畴,地方当局可根据零售店类型而非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类型征税(需为百货商店或超级市场制定征税办法)。

亦应取消复杂的企业所得税或公司税,以营业税(business turnover tax)取而代之。任何年营业额达到或超过200,000美元(或适当水平)的企业或公司均应缴纳此税,纳税要求与财富平衡税类似,但不应超过净收入的5%。该税针对净收入而非利润。

亦建议对所有涉及资产的交易征收小额税,例如出售物业和转让业务。该等小额税可向卖方或买卖双方征收,但不应超过交易总额的2-3%。该税(Transaction Tax)亦适用于金融交易,例如在证券交易所认购股票(最高额可为1%)。为企业进行的资产采购可不受消费税管辖,且企业库存品不在资产之列。

建议的改革中亦推荐简化地方当局对民用住房的征税,且该税应依据物业或土地的面积而非市值而征收。低收入家庭可豁免缴纳该项。此外,亦建议取消由地方当局征收的各种形式的企业房产税(business property tax)或营业房产税(business rates),而引入简单的营业机构税(business establishment tax),该项税收标准为场所面积而非物业市值或企业规模。

应引进的另一项新税种为面向烟酒、汽油和机动车消费者征收的消费抑制税,同时取消烟酒消费行为税。亦可向博彩等休闲服务行业征收消费抑制税。可向制造商或生产商征收该税。客运公司,如本地运输公司,应可为用于公共运输的燃油和机动车申请退税。

最后应修改并完善市政税(council tax)(或与英国该税类似的税项)或赋权予本地当局向管辖范围内所有家庭的每个成年人征收基本服务税(essential services tax)(发达国家为平均500美元,依本地当局的规模和提供服务的质量而定),该税分为至少三个税级(全日制学生和无业者可免缴此税)。如有必要,可以分期付款方式缴纳基本服务税。在本地停留超过12周的访客和旅客亦应缴纳该税(不包括在酒店住宿的访客)。该等征费应用于补充本地当局用于医疗、教育、公共交通、垃圾收集和执法等方面的花费。

财富平衡税

笔者认为向普通收入者(average income-earner)征收所得税既不公平也非必要。税收系统的本质和结构造成中等收入人群经常被迫定期系统地缴税。在税务负担和可支配收入方面亦然,中等收入家庭也是主要受害人,没有任何可用于非必须消费的收入。这让我们提出了废除普通收入者所得税的政策建议,并引进财富平衡税。向幸运或聪明得足以赚得超过平均收入的人群征收财富平衡税。年收入达到60000美元或42000英镑是合理的起征点。

笔者认为这会使所得税的管理变得更加容易,税收工作者的工作量减少了,雇主的工作负担也减轻了。中等收入者不再有报税退税的困扰。但是中介机构如税务服务人员甚至会计可能并不喜欢这项政策。该措施为国家节省的总费用将超出人们的预期。并且税收工作者可以专注于那些收入超过征税门槛的纳税人群,这类人群数量更少、更易于管理。

在另一方面,中等收入者可以享受额外的可支配收入,可以进行储蓄或用于长久以来想购买的非必须商品和服务。对较高收入者征收的财富平衡税是一项公平税收并应视为合理的。在到达某个极限之前对超过税收门槛的收入征收15%的财富平衡税是公平的。若个人收入达到15万美元或10万英镑每年,财富平衡税率可调整为20%。尽管收入少于50万美元的财富平衡税纳税人可收到一定数额的纳税补贴,但对于超级富豪不应给予同样的便利。收入超过最高界限的人群应缴付25%的财富平衡税而无需补贴。

增值税和消费税

在一些国家中某种形式的消费税已存在了一段时间,销售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消费税在贫穷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很常见。由于若干原因,在这些地方收取所得税是不可能的任务。和数百万消费者相比,向数千个商家收取消费税更加容易。但是名为增值税(Value Added Tax)的概念却是一个欧洲概念,法国于20世纪50年代将其引入。很多发展中国家迅速采用了这个相对较新的概念。

应用增值税的问题是难于管理。有些国家仅针对商品和制造产品征税,而有些国家对服务也会征税。但在大多数国家,像食品这样的必需商品和服务是可豁免增值税的。另一个复杂之处在于对不同商品和服务施加的税收程度不同。有些项目的税率可能是0到5%,而某些种类的商品和服务的税率可能是10%至25%。

增值税常见于欧洲,在欧盟成员国之间如何协调增值税已成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尽管欧盟各国之间没有关税壁垒,消费者仍然跨境消费以期从不同成员国之间的不同增值税税率中获利。大多数商品在进口时已经被征税,进口商在向消费者出售商品之后需要申请退税。这对于纳税者和税务管理都是桩麻烦。英国等有些国家试图豁免在小型商户处消费的增值税,这使得情况更加复杂。

欧盟国家中盛行的增值税制度同样吸引了骗子,英国皇家税务署称之为“消失的贸易者”。在欧盟骗过税务机构是很容易的,因为从另一个成员国进口时无需缴纳增值税。通过不断地进口出口进行增值税退税(像木马一样),骗子大量敛财后可以抛下增值税注册公司一走了之。欧盟估计在全部增值税税收(42)中增值税欺诈高达10%。

与此同时,增值税与其他形式的消费税亦有重合。零售业的销售税、酒店的房间税、饭店的餐饮税和烟酒的消费行为税都属于类似的税项。尽管在美国尚未有增值税,但美国很多州的消费税或销售税的数额大得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负担。纽约的宾馆房间税非常高,精明的住客通常会住在城外的酒店来避税。此外,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的大多数本地当局和州政府有权按照其规定的形式征收消费税。

收集和管理消费税也是个问题。抛开当局管理该类税收的金字塔不谈,商户通常负有税收责任,常常隐瞒实际销售额而逃税。在零售和慈善领域这种情况很常见。并且,卖家经常对商品打折,比如酒店对不同的顾客征收不同的房价,计算净收入的时候要考虑到每次销售都是不同的。这让监管变得非常困难。

综合消费税

笔者认为包括增值税在内的所有消费税应整合成一种消费税(consumption tax)。按照提议的税务改革,应以一种易于管理的消费税代替增值税,而与消费有关的其他形式的税项都应废除。但消费税最高不应超过20%。创新的消费税观念具有公平性。建议所有公司无论规模大小都应登记消费税。当地有关部门负责收取和管理该税。

消费税的税率应取决于业务种类而非销售的商品或服务。消费税和增值税不同,后者在最终产品的每个价值附加点都进行征税,而消费税是每个消费者都应该缴付的,包括组织性买家(为运营购买材料而非以再销售为目的购买资产或库存)和业务买家,零售商和其他以向终端用户再销售为目的而购买商品的中间人则不在此列。

与此同时,企业购买资产并通过企业和/或非盈利组织进行资本投资和购置时可免付消费税,但该等购置需缴付小额交易税(见下文)。地方当局应按照注册企业的业务种类编制清单为不同类型的企业设定恰当的税率。由于消费税面向所有企业征收,包括服务型行业如理发店或美容院和会计事务所,每个企业无论规模大小或盈利多少都应缴纳消费税。消费税是一项公平税收,企业和个人的年收入若未超过缴税门槛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要确定恰当的税率就需要建立可行的公式,各种业务类型的组织性购买者的税率应低于面向终端消费者的零售商(理论上应低于10%)。专业服务的税率亦应处于低税率水平,不超过10%,医疗(包括医生)和教育行业应免付消费税。药店、书店和餐饮机构的税率应更低,最好不超过5%。

与此同时,对于高级饭店和酒店可设置高达20%的较高税率。这意味着取消餐饮税和住宿税。杂货店和大型超市的消费税税率可定为10%,专营店、礼品店、奢侈品店、销售酒精饮料的咖啡店和酒吧、酒行、百货商店和服装店的税率都应更高。

税务局在为超级市场和大卖场这种销售各式商品的企业确定消费税税率时可能会遇到问题。可根据该企业销售的不同种类产品的平均百分比使用平均加权消费税率。制造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商亦应缴纳小额消费税,例如不超过5%,这意味着供应商需要向制造商收税。但若供应商的原材料是由国外进口的则其本身无需缴税。但进口商需缴付可能存在的适当关税。

如同增值税一样,消费税的公平公正性也会遭遇批评。但笔者相信普通低收入人群为非必须商品和服务缴纳的总消费税仍会低于应缴纳的增值税。并且要指出的是,根据提议的新财政政策框架,普通收入者无需缴纳任何所得税。如必要,应赋予地方当局权利对生活困难的低收入家庭进行消费税退税。一旦发现企业违反消费税条例(如小企业主进行自用消费或伪造收入欺骗当局),应对其采取严厉措施。可能需要指派若干税务监督员监控此类行为。

交易税和消费抑制税

笔者提议了另外两项与消费税类似的税种,交易税(Transaction Tax)和消费抑制税(Consumption Curb Tax)。交易税针对涉及金融资产和物业买卖的所有金融交易。消费抑制税旨在抑制某些商品的过度消费,如烟草、酒精饮品和博彩。大部分资产购置应缴纳消费税。并且有些资产购置是商业用途而有些是作为个人消费,如汽车。因此应清楚地规定购置资产的类型以避免二次征税。在许多情况下可能是金融或投资产品,如股票证券、债券和保险等。

而对物业购置征收的交易税则无需澄清。此处的物业指为个人或商业用途购置的土地或建筑。建议的金融资产交易税税率为1-2%,购置物业税率2-5%。包括英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可用交易税代替印花税和对购置物业征收的类似税费。低收入家庭以居住为目的购置物业时应豁免缴纳物业税。

引入消费抑制税后可废除现有的烟酒消费税。相比于前文的交易税,消费抑制税的金额更高。而且消费抑制税通常在消费税的基础上征收。如酒精饮品的消费税为15%,可另外征收10-15%的消费抑制税。

亦可对其他商品和服务征收消费抑制税,包括汽油及博彩等成瘾奢侈产品。故消费税与现有的烟酒消费税不同。所有人都应缴纳交易税或消费抑制税,不得豁免。如必要,企业单位亦应为包括建筑物在内的其所有资产购置缴付交易税。总体来说这个比例很小,并且必要时可由物业买卖双方分摊。但公司进行的任何资产购置都可免缴通常意义上的消费税,仅需支付小额资产交易税。有关当局需警惕小企业可能为个人用途购买商品躲避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corporation tax)与营业税(business turnover tax)

仅企业所得税这一项的总收入,就占据了英国等国家国民收入的至少五分之一。所以在没有企业税收的情况下国家和地方很难维持运转。同时,商业团体的所有部门(sector)都应张开双臂欢迎任何取消企业所得税的建议。以前的做法是根据企业收入征税,但这种方法在西方国家已经成为了最复杂的税制之一。针对企业的征税从根据收入征收营业税等传统方法,进化成了极为复杂的企业税制,涉及到净收入定额百分比税收以及提供给企业的巨额退税和补贴。并且针对企业的不同部门、不同类型和不同形式有着不同的税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