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言
《星期六晚邮报》委托我写了三篇文章,现在应广大读者的需求而重印成册,一来是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收藏,二来也希望此书能让另外一些曾与原文失之交臂的读者们有所受益。委托方要求我每篇写四千字,然而即便我的文章略微超过了这个字数,面对如此短小的篇幅,我也只能尽可能地缩减内容。说实话,这三篇文章每一篇都能扩展为厚厚一卷。前人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精神财富,但是很多读者对此感到困惑,不知道该读些什么,而我的目标便是为他们列出一张清单,上面的每一本书都会让人心感愉悦,受益匪浅。
不过为了不让这份书单长到让人一看就感到沮丧,我不得不省去了很多重要的著作。除了极少数个别作家外,每一个作家我只提到了一本书,但是像简·奥斯汀、狄更斯、萨克雷、巴尔扎克和陀思妥耶夫斯基这样的小说家,我列举了他们每个人的好几本著作,而且每一本都符合我的择书标准。此外,我也不得不省去了一些有才华的作家,例如夏洛蒂·勃朗特,因为我实在没有篇幅留给那些徘徊在一流边缘的作家。而且我还省去了所有不甚知名的书籍,例如艾萨克·沃尔顿[1]的《生平》(Lives)和詹姆斯·莫利阿[2]的《伊斯巴罕的哈吉·巴巴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Hajji Baba of Ispahan)。它们都是让人享受的书,但是受篇幅限制,我只能列上那些公认的杰作。这就好像是带着一位热情满满但行程仓促的朋友去雕塑馆一样,为了让他在有限的时间内感受到最杰出的辉煌,我只能直接带他去参观希腊黄金时代的伟大作品,而跳过罗马时期的肖像,甚至古风时期的雕塑,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否定了后者的价值。
这本书很薄,也很微不足道,但是我相信各位读者一定不会认为它是一本没有深度的书。写这几篇文章的时候,我不是一个评论家(我确实也不是),也不是一个专业作家(如果是这一身份,我对文学的品味会很特别),而是作为一个对人性感兴趣的普通人。在将每一本书加入书单之前,我的第一个评判标准便是这本书是否可读。可读性对于文学教授或者评论家而言,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并不作为他们评判作品的标准,然而可读性并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实上,在文学史上有很多书只适合学生阅读。当今时代,几乎没有人会花时间阅读那些和自身毫无关系的书籍,而我接下来提到的书,都是关系到每一个人的。我所说的可读性,并非指读者即便不投入也能通读全篇——对读者来说,阅读的基本素质便是对人事抱有兴趣,并且有一定的想象力。我认识很多人,他们总说自己看不了小说,他们说,自己的脑子里装满了其他重要的事务,所以无法再容纳那些想象出来的人物和情节。不过我想,这些只是借口,之所以看不进小说,要么是因为太过关注自己,以至于对其他任何人的遭遇都提不起兴趣,要么就是实在缺乏想象力,没有能力驾驭小说中各种人物的悲喜哀愁。若一个读者既没有好奇心,又没有同情心,那么任何书对他来说都是不可读的。一本可读的书必须是能让读者在阅读的瞬间便产生共鸣。这一点也许只是一本书的某一种特质,但正是这一特质,紧紧抓住了读者的兴趣。我可以很自信地说,我所推荐的所有书,都能唤起普通人的共鸣,因为它们所表达的,都是普遍的人性。
在美国文学那一篇中,我的叙述线索与其他两篇略有不同,在这里我想说明一下原因。
欧洲文学浩如烟海,因此我挑选出的作品,皆为让我顶礼膜拜的、公认的上乘之作,若一本书配不上绝对的赞誉,那我是没有必要将其列入书单的。而美国文学历史较短,若采取相同的标准,那也许我只能列出四位作家,如此一来,想必读者并不受用。如今的美国文学已融入世界,因此不用拘泥于将美国作家和其他国家的作家区分对待,虽然对我来说,若坦言自己对某些美国作家的感受,读者势必会受到一定的引导,进而获益颇丰,但是我所希望的,是读者为自己而阅读,为自己找出书中的价值,而不受权威左右。在此我想重复我在第一章中写到的内容:对读者来说,唯有自己对一本书的理解,才是最重要的,即便全世界没有人认同你的看法,也全然没有关系,因为你的观点只对你受用。我想,尤其是美国人,相较于教授和评论家对艺术的专政,他们对政府的专政更为敏感,对于前者他们倾向于心甘情愿地接受,而后者则会让他们揭竿而起。但是这些事并没有对错,因为读者与书,就像是神秘主义者和上帝一样,他们的关系是自由而私密的。在所有形式的自命不凡中,文学大概是最令人憎恶的了,倘若某个白痴因为别人对某本书的看法与自己不一致便轻视他,那也没什么道理可言。在文学欣赏上,假装是令人作呕的行为,若是一本受到最伟大的评论家首肯的书对你而言却一无是处,这也没什么可羞愧的。另一方面,若你没有阅读过这些书,那还是不要肆意诋毁的好。再回到美国文学。因为美国历史短浅,著作匮乏,所以三流作家也荣登大雅之堂,而他们的作品也得到了在我看来根本不相称的推崇。如今的美国也应该抛开爱国主义的偏见,将那些美国作家看作是世界的公民,而不仅仅是美国人;将他们和那些伟大的艺术家放在一起比较,从而给出恰当的评价。
受篇幅限制,在英国文学一篇中,有三部小说我只提了名字,为了让自己满意,在此想借这篇前言再做一些说明。它们分别是特罗洛普[3]的《尤斯蒂斯钻石》(The Eustace Diamonds),梅瑞狄斯[4]的《利己主义者》(The Egoist)和乔治·艾略特的《米德尔马契》(Middlemarch)。当我提笔时,已经很多年没有阅读这些书了,但随后我又将这些书重拾了起来。我原本建议读者阅读《尤斯蒂斯钻石》,而不是特罗洛普最知名的小说《巴切斯特塔》(Barchester Towers),因为《尤斯蒂斯钻石》是一本完整的书,而《巴切斯特塔》更像是一个系列中的一部分,书中的主题和人物并不清晰,所以除非将前后几本小说连起来一并阅读了,否则便无法得到完全的理解。我的目标是为读者推荐阅读起来既是享受又能从中受益匪浅的书,而特罗洛普在文坛的重要性并不值得我将他那一个系列的小说一一列出。此外,我记得《巴切斯特塔》中有很多维多利亚时期特有的夸张的描写,而那些在现在看来,都只是无聊的辞藻而已。
不过再读了一遍《尤斯蒂斯钻石》后,我便建议读者仍旧去阅读那本更著名的《巴切斯特塔》,即便它并不完美。《尤斯蒂斯钻石》是一部侦探小说,特罗洛普巧妙地设计了两处出人意料的情节,但这个故事过于冗长。虽然这本书让我们很好地学习了该如何撰写这一题材的小说,然而三百页的篇幅所呈现出的,本应是一个更为精彩的故事。书中的人物虽然描写得很仔细,却不有趣,而且大多数人物都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中常见的老套人物。这本书让人感到,特罗洛普尝试创作狄更斯式的小说,但却又写得不到位。书中最体现人性的角色是莉琪·尤斯蒂斯,但是很显然特罗洛普非常讨厌她,或者说他希望读者憎恶她,因此对待这个人物有失公平。就像当看到律师在法庭上恫吓犯人时,不管他犯下了什么罪,你还是会报以同情一样,你会感到莉琪并不比其他人物坏多少,因此作者不应该对她如此严厉。
这本书读起来并不困难,若有人对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感兴趣,那么观察书中描写的昔日的礼节和风俗,定会获得很多乐趣。这是真实的评价。不过虽然相比之下我建议你们阅读《巴切斯特塔》,但也不要抱太大的希望,因为特罗洛普创作晚期有些江郎才尽。他几乎被一代人遗忘了,然而待到人们再次想起他时,他的作品被标上了时代特色,因而得到了我认为与之不符的赞誉。他是一个诚实而勤奋的手艺人,有着很强的观察力。他天生具有一种感染力,能够用一种直白(虽然极度冗长)的方式讲述一个简单易懂的故事,但他既没有热情,又没有才智,也没有精巧的构思,他没办法只用一句简单的、意味深长的句子揭露出人物的性格或者某个片段的重要性。他的兴趣只在于用不加粉饰、准确诚恳的描述重现一个已逝的社会形态。
五十年前,每个有才智的年轻人都会热情满满地带着对文化的自负阅读梅瑞狄斯的书。不过年轻人的阅读品位是随着时代不断变化的,就好像在梅瑞狄斯之前十年他们阅读托马斯·艾略特,而在梅瑞狄斯之后便转为阅读萧伯纳一样。我想如今很少再有年轻人愿意阅读梅瑞狄斯的书了。尽管《利己主义者》和现在的时代有些脱节,不过它仍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乔治·梅瑞狄斯认为他书中所描述的阶层是应当受到敬畏的,但如今的人们已经变了,我们不再认为那些乘坐在四座四轮大马车里的乡绅和富足的淑女们是这个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行为在我们看来也成了庸俗琐碎之举。在梅瑞狄斯之后,世界发生了变化,如今的我们已很难再为那个勇敢、自立、富足,因为发现自己已不再爱慕威洛比爵士而撕毁婚约的克莱拉·米德尔顿所感动,因为如今的姑娘们轻而易举便能解决这一困境。如今的读者希望小说有道理可言,而那些只要运用一些常识便完全能解决的困境只会让人无法忍耐。当克莱拉最终决定逃亡伦敦时,她溜出了房子,忐忑不安地走向了车站,然而因为一场愈演愈烈的暴风雨,她错过了火车,因此被劝说回去了。在她身上,几乎看不到作为女人该有的狡黠。她就要结婚了,肯定需要礼服,如果以去伦敦试礼服为借口,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奇怪的是,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一点。
梅瑞狄斯的书并不易读,他的做作和迂回繁复的语言只会让人觉得无聊。他永远不会直截了当地说一些简单的话,因此他那引以为豪的才智也备受着折磨。不过他有一种天赋,能够创造出鲜活的、让人无法轻易忘怀的人物。他们并不像《白鲸》中的角色,是生活中原汁原味的人物,他们已经超越了普通人。在他们身上,有一种人工雕琢的痕迹,就像康格里夫[5]的喜剧中的人物一样,但是这种痕迹并不死板,梅瑞狄斯用自己的热情点燃了他们的生命,他们就像是霍夫曼笔下那因魔法师而鲜活了起来的木偶们一样,绽放着属于自己的光彩。只有真正的小说家才能创作出这样的作品。而正是这股热情,吸引了众多读者。尽管他的文思有些跳跃,他的价值观有不当之处,他笔下的计谋有时很拙劣,但你若能欣然地读透梅瑞狄斯,便会发现他有条不紊地叙述着自己的故事,而你早已经迫不及待地想与他一起振翅高飞,翱翔在他那丰富的创造力带来的震彻心扉的喜悦中。《利己主义者》是梅瑞狄斯最好的一部小说,因为它的主题具有普遍性。利己主义是人性的主流,正是这一品质(尽管利己主义是人类最丑陋的恶习,但是我仍旧不愿意这么称呼它,因为它同样也是我们众多美德的精髓),决定了我们此时此刻的存在。没有利己主义,我们便不会是现在的我们,没有利己主义,我们便一无所有。然而,我们仍旧应该持之以恒地审视内心的私欲。一个人要想生活幸福,就必须尽己所能地压制内心的私欲。威洛比爵士是梅瑞狄斯塑造的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利己主义者,不过我想每个人在阅读这本书时,多少都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因为如果人们没能从自己身上找出某些让威洛比爵士相形见绌的品质,这就意味着自己是更胜威洛比爵士一筹的利己主义者。正如梅瑞狄斯说,他那卑鄙的主人公不是特指这个人,或者那个人,而是所有人。因此,我推荐《利己主义者》并不仅仅因为它是一部生动有趣的小说,更因为这本书也许会让你对自己有更深的了解,而这对你来说是十分有益的。
最后,我想讨论一下《米德尔马契》。单从小说的角度来说,它比前两本都要出色,是一本技艺纯熟的著作。乔治·艾略特笔下的人物并非局限在某个阶层中,而是来自各式各样不同的阶层,其中有居住在米德尔马契周围庄园内的拥有地产的贵族,也有居住在米德尔马契中的专业人士、商人和小商贩——要构建这样的故事结构是很不容易的。在阅读其他小说的时候,你只需要关心两三个人物的命运,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是活在真空里的,周遭的变迁对这些人物来说并不重要。但在阅读《米德尔马契》时,你便要关注世上各种人物的命运。
在《米德尔马契》中,乔治·艾略特运用精湛的技巧,将那些发生在不同人物身上的各种故事自然地串联了起来。若是技艺并非如此娴熟的作家也尝试这种复杂的创作,那读者很有可能只喜欢某一类型的人物,而不愿意接受其他类型的形象。然而乔治·艾略特却有本领让读者对笔下的所有人物“雨露均沾”,而且当她的焦点从这一群人转移到另一群人时,就好像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随着某些人而认识了其他一些人一样,极其自然。这也让她的小说有一种非凡的真实感,尽管故事发生在乔治四世执政时期,但是我们仍能感到,生活该将如此。《米德尔马契》中的众多人物都非常自然,乔治·艾略特细致地描绘着这些人物,他们每个人都是独立自主的,都拥有属于自己的特质,然而乔治·艾略特却没有热情,她无法像乔治·梅瑞狄斯一样赋予人物生命。(我突然想到,克莱拉·米德尔顿想不到借试婚纱出逃也是很正常的,因为像她那样的人是不会想到婚纱的问题的。)乔治·艾略特精确地描绘出各种人物,对待这些人物她虽然冷淡却充满了同情,因此她的英雄不比我们伟大多少,她的坏人也并未真的十分邪恶。她用人物的思维进行思考,因而我们看待这些人物时,并不是外人,更像是人物对自我的审视,因此即便是卡萨波先生(Mr Casaubon),人们在憎恨之余,也会心怀怜悯。乔治·艾略特的人物都是有思想的,因为他们并不仅仅只受情感掌控,他们关心政治和时事,他们也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就如同我们一样,他们既有情感,也有头脑,简而言之,他们是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的人。最后,我想这样评价乔治·艾略特:除了热情,她拥有一流小说家应有的所有素质,没有哪个英语作家能比她更丰富恰当地诠释生活,不过她的缺陷在于,虽然她的文笔理智而充满同情,但缺少了些许浪漫。
在结束这篇前言之前,我想再补充一点。在谈及诗集时,我遗漏了罗伯特·布里奇斯[6]的《人的精神》(The Spirit of Man)。一位评论家反对我将《牛津诗选》放入书单,他认为这本书并无价值。我并不赞同他的意见,尽管我承认这本书后半部分收集的一些诗歌的阅读价值不大。这是无法避免的。文选所体现的,是编者的选择和品味。在编选过程中,若是以前的作品,编者也许还有充分的自信,但面对同时代的作品时,却会犹豫起来,因为时间会将这些作品蹂躏殆尽,谁又能知道此时此刻让我们为之震撼的作品是否也能同样地感染后人呢?不过我想,挑剔《人的精神》纯粹是吹毛求疵。这绝对只是一家之言,读者是不会买账的。不过因为罗伯特·布里奇斯学识渊博,拥有良好的判断力,并且热切地追求着美,这本书中收纳了许多并不为大多数读者所熟悉的优秀诗作,但这并不影响《人的精神》成为一本高尚而振奋人心的书。
最后我想引用约翰逊博士写给斯莱尔夫人的一句话作为此篇结尾:“那些不读书的人,无所可思,无所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