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眼眶温热道从头
那两人几拐几拐回到矮湿的屋子,看男生依然满脸被憋得通红,离桑这才忍不住大笑出声,她说笙哥,刚刚那场戏我演得逼真吧?你看你都招来外人的鄙视了!安小笙甩开离桑的手,自顾自从破旧的柜子里拿出半瓶深色的液体,应该是药酒,然后一屁股就往床上坐去。床架很配合的吱吱地响了几声,吓得离桑又迅速去将他扶起来。
你别这样用力,接下来你想以地为床了啊?
闻言,安小笙终于很顺从地被随着女生坐上那硬实的矮凳。离桑接过他手里的药酒,将他裤子挽高固定住,没有棉签,就直接用指腹去沾了药水去往伤破皮的伤口上抹。
那女人千万不要让我逮着机会,否则我整死她!
你真是,一个女的你至于么。
这下安小笙更激动了,身子不停乱动,怎么不至于了?你见过一个正常女的在大街上做这么不气质的动作,说那么刻薄的话?!离桑将他的腿拉过来,继续固定好。
人家不是替我抱不平么,谁叫你长得一副凉薄的模样。
这话说得男生不高兴了,不,谁谁凉薄了啊?
正当二人又要拌嘴之际,安小笙家的木门被人气势汹汹的推开,一中年妇女叉着腰,眼神四处扫一圈,最后发现了目标人物,几大步便踏过来,安小笙立马将离桑往自己身后拉。
我就知道你在这个死小子这里!你说你没机会读书起码廉耻心还是要有的吧!你成天跟着他鬼混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叫你给西街的李老爷做十三姨太你还不乐意,你嫁过去了,我们的日子也就跟着好过了!
离桑从安小笙背后站出来,冷笑一声,这就是所谓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么?
言下之意眼前的人就是鸡犬,那妇女气极,要过来拖着离桑走,安小笙却一把站起来挡在她面前。
她都多大的人了,你别这么动手动脚的行不?!
妇女一听,气更不打一出来。
老娘是她妈都还不可以动手动脚,你就可以啊!孤男寡女天天混在一起你们不要脸我还要的!
终于不忍那些粗陋不堪的言语,离桑大叫了声妈!把对方打断,然后才道我今天打零工收入还不错,等下就回来,阿葚身子不好,你拿着给他买点补身体的。
此言一出,果然让妇女闭了嘴,最后她喘过气,狠狠地用眼神刮了二人一眼,转身走出了大门。而后,离桑转过身,细细地叹气,隐去眼里的水光,重新把安小笙拉到凳子上坐下。
那伤口破皮了,你不要沾着灰尘,虽然是小伤,还是要养的。
她一边收拾着安小笙扔在桌上的劣质烟头,一边叮嘱,随即,男生却一把拉住她动作的手。
离桑桑,你妈说得对,你都多大姑娘了还跟在我一爷们儿后面上窜下跳,也怪不着她要生气,以后……你还是少来找我,免得你以后真嫁不出去赖我身上。先声明啊,我可不想娶你,我安小笙喜欢温柔可爱善解人意的小姑娘,要是找不着那样的,我还真就打一辈子光棍了!
闻言,离桑就真不动了,她低着头问安小笙你是不是喜欢落雪啊?我经常看见你送她小礼物。
安小笙倒没想到她这么直接,一愣,最后才点头。
应该是吧,她的确挺符合我要求的。你看,又温柔又可爱还善解人意,长得还标致,我安小笙的媳妇儿就该是这样的!但是我现在不会去过度打扰她,因为我不想让她过苦日子阿,难不成要她跟着我沿街讨口?这是绝对不行的。不过总有一天,桑桑,总有一天,我会在这座城市有属于自己的一切,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谁也不敢得罪我,我要踩一群人在脚下,我要当老大,我一定能的,桑桑,你相信吗?!
离桑想说我相信,我相信你不甘平凡,相信你总有一天会功成名就,说不定就狗血的成为一段传奇……可是安小笙,我多希望能陪在你身边见证这一切的人,是我。哪怕你就是一辈子都沿街讨口了,我也希望陪你上赴黄泉下到碧落的人,是我,只有我。
但是最后,离桑什么也没能说出口。因为她哭了,她居然很没有面子的哭了,那由各种委屈交杂混在一起的,隐忍许久的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打在木桌上,乒砰作响。安小笙慌神,这么多年,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离桑哭泣,毕竟她在他面前表现得都是那么无坚不摧。于是他傻了,伸手去抹掉女生脸庞上的水珠,不料越抹越多,最后安小笙破口大骂。
靠!哭什么?!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死了妈。再说,你就是死了妈也不会伤心成这样吧?!求你了,别哭行么,只要你别哭,你他妈说什么都成!
安小笙越骂,离桑反而越安静,只是眼泪不停的流。最后她控制住情绪,深呼吸,抬起头,瞧着安小笙唾沫横飞的模样,竟不觉得聒噪,反而突然笑了,只为了他最后一句话,只要你不哭,你说什么都成。
离桑只希望时间在此停驻,把两人的身影凝固成永恒。
其实安小笙有些小帅,如果穿着稍好一点,言辞文雅一点,那就是许多少女心中典型的阳光少年,可是,没有如果,生活赋予人们最美的一样东西,是想象,而最残忍的,就是那想象未必就能成为现实。
是的,离桑喜欢安小笙,喜欢很多很多年了。到底是多少年呢?她自己都记不清了。她只记得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她和安小笙就已经住在同一个片区里,说来也怪,这么多年,任这故城如何变化如何发达,那个被称为贫民窟的片区,依然没有多大的改变。
而她与安小笙,就因为一个肉包子结缘。
那时候,很多富甲人家为了向外界宣扬自己慈善伟大的光辉形象,告诉外面的人自己有多体恤低层阶级人群,于是平均每月都有人出来发东西,有时候是干粮,有时候是大米。
离桑记得那一次是发肉包,一人两个,她们家三口,她,弟弟,还有尖酸刻薄的母亲。但是母亲偏爱弟弟离葚,每次发粮拿回家,她的东西总是会有一半多分给离葚。于是那一次,离桑不断恳求发粮食的主管多分一个包子,却无功而返,而在她身后的安小笙,与她年龄大不了多少,很会说话,几番言语哄得主管开心,便被多分了一个。离桑已经饿了一晚上,预见自己要继续挨饿的下场差点就哭出来,然后安小笙就出现了。
当时的安小笙,并没有要多分一个肉包给她的意思,只是觉得离桑扁嘴要哭不哭的模样惹得他莫名高兴,于是他充分发扬了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变态精神,拿着又大又白的肉包在离桑面前晃。晃啊晃,晃啊晃。最后离桑心中的愤怒被安小笙彻底激了出来,她趁他不注意,洋洋得意的时候跳起老高来,一把抢走男生手上的食物,到手了立马撒丫子开跑,边跑还边想这下晚餐终于有着落了,完全忽略了在背后奋起直追的某人的呼叫和威胁。
妈的,你再给我跑试试看!我逮着你就弄死你!
是的,那时候的安小笙已经会骂脏话了,也会威胁人,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他骂的脏话和说出口的威胁,来来回回永远都只有这么几句,后来与他接触久了的离桑再也不把他这些话放在眼里。错,应该是在最初,离桑就已经没有把那些话放在眼里。
当时的离桑捂着怀里的肉包子一直跑,连头也不敢回,生怕回头就发生自己要被逮着了,她闭着眼睛瞎跑,最后跑进一条民巷,满心慌张,感觉自己做了抢劫犯一般,所以没注意到脚下的路,一个不小心就被块小石子绊了脚,身体就直直地面朝下摔在地上。
偏正巧倒在一家民屋的门口,偏那门又是大开的,偏那门大开的人家养了一条狗,偏那条狗那时候没有拴链子,于是……
随后赶到的安小笙正好目睹这一情景,他迅速捡起旁边的石头朝那只土狗扔过去,抢救下了剩余的食物。他看着离桑坐在地上一个劲儿地撒泼,眼泪鼻涕满脸,顿时自己说过的什么整死对方的话都忘记了,只觉得她可怜,又觉得她可恨。于是安小笙几步走过去,一巴掌拍在离桑的后脑勺,他骂你个死孩子!叫你不要跑你还来劲儿了!这下高兴了?!你怎么这么傻啊!
离桑便哭得更凶,震天响,好像下一秒就世界末日。是了,自己不仅没有分到多余的食物,反而还让狗叼了许多去,她眼前闪现的尽是母亲的细细长长的藤条鞭子,哗啦啦挥舞个不停。安小笙见她没有停下来的趋势,便用手去捂她的嘴,果然成功地降低了她的呜咽声,但他却感觉那些水珠像火苗一般,源源不断地烫在自己的手背。最后安小笙应该是被她哭烦了,把提在手里的肉包拿了两个出来甩给她。
你别哭了行不?大爷的,大不了我再给你两个。
这句话很有用,离桑立马就不哭了,那眼泪跟水龙头似地,说来就来,说关也就关。后来熟悉了,安小笙就经常骂她势利眼,但是又常常想方设法弄了东西来填饱她的肚子。他总是说离桑桑,你就是一辈子的穷命,几个包子就把你收买了,要是以后有人请你吃顿大鱼大肉,你不得把我卖了呀?!
安小笙喜欢把离桑的名字多叫一个字,离桑桑。他总是说离桑桑,你爸妈肯定不盼你好,要不怎么给你取个名字叫离桑呢?这是天大的不吉利啊,又离别又伤心的,你在你家是多不受人待见?那既然要伤心的话,不如伤心彻底好了,再加一个桑!
离桑那时候已经知道,安小笙分给她的两个肉包其实也是一家人的食物,他分给了她,把自己饿的半死不活,所以之后的许多年头和时日,她才这么死心塌地的跟在他后边。她知道,安小笙是真心对她好,起码比她妈要对她好。
安小笙说得对,她在那个家就是不受待见的人,当时的医学不发达,要是发达的话,她妈做B超发现是个女儿,早就已经将她扼杀在萌芽的摇篮里了。直到她爸留下离葚这个种后,为他们离家传宗接代了,就像完成使命似地,很戏剧地撒手人寰,重男轻女在那个年代,依然严重。离桑经常就觉得自己生不逢时,她失望的时候就会使劲儿地想安小笙,想着还好,还好上天让自己遇见了他,起码她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人,是真的关心她的。
所以当安小笙说离桑桑,你就是一辈子的穷命,几个包子就把你收买了,要是以后有人请你吃顿大鱼大肉,你不得把我卖了呀的时候,离桑没有搭腔,但是她每一次都在心里回答,她对自己说,不会的安小笙,无论任何人给我任何东西,他就是给我摆一辈子的满汉全席,我也不会把你卖了的。就算全世界都伤害你背叛你,我也不会,死也不会。
离桑一直都记得安小笙对她说的许多话。最清楚的,就是他打她的后脑勺,说死孩子,你怎么这么傻啊。再然后,是很久以后,离桑死死握住那只黑漆漆的冰冷枪口,不让它移动分毫,她侧过头叫安小笙你快滚!接着看他被生拉硬拽地拖走。离桑惶然听见安小笙,那个当时已经被岁月沉寂了的男人,他在声嘶力竭的喊桑桑,桑桑,你怎么那么傻!
一声一声打在她的心上,只剩余音缭绕。
离桑在那一刻都还禁不住想,安小笙对她也算是有始有终了,从头到尾都是那一句,你怎么这么傻。之前离桑无聊时也偶尔会发呆地想,或许她是真的很傻的,总是喜欢把身边的一切想得过于美好,把安小笙对自己的感情想得过于美好,反正她知道安小笙的弱点就是怕看见她哭,于是他只要欺负她,离桑就哭。她知道,后来安小笙经常会觉得异常烦躁,因为那时候,他的身边不止有个她,也已经有了落雪的存在。只不过两人的存在是不同意义的,落雪是心爱,她是妹。她爱他,他不爱她,于是不能相爱的一对,就在潜移默化中被定位成了两兄妹。
那时的安小笙已经做得很好,踩了一大堆人在脚下,那些当初鄙视他的伤过他的骂过他的。他高高在上,身边佳人在旁,风流一时,眉目俊朗,就像离桑以往听过的,那些故事里的潇洒男子。
小的时候,茶馆里经常会有说书人拍案板说故事,离桑很喜欢去听,但是她不敢走近,怕收钱,于是就坐在茶馆侧门偷偷地听。记忆中最深的是那一段青梅竹马的故事,故事里的男孩用泥巴捏一座城,说将来要娶女孩过门,可最后的结局,她一直都没有听到。因为往往这个时候,不是母亲找来了就是被安小笙的突然出现打断了。所以关于他们的结局,离桑有过很多揣测,但是猜来猜去,总觉得他们没有一个好结局。因为离桑认为,幸福快乐的结局,前夕都是有许多磨难的,他们快乐了那么多年,于是上天肯定没有好生之德,不愿许下一个圆满的局。
然后渐渐长大了,离桑便不再去探听,她怕那结局会让她失望,他已经将故事里的男女定位成了她和安小笙,她怕自己的真心最后会被忽略甚至践踏,况且,她与安小笙,并没有过那么美丽的誓言,她想嫁他,可是他早已有了想娶进门的人。
所以直到最后,乱枪响成一团,响得似乎整个城市都在震荡的时候,离桑也不知道,到底安小笙有没有喜欢过她。
有没有呢?有没有。
说书人一合扇一拍板,眼眶温热道从头。